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苗丽)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为加快发展旅游业,建设旅游强区,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推动广西旅游业的发展,从而打造广西成为旅游强区。到2015年,全区年接待游客总人数超过2.5亿人次,年均增长15%,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全区主要旅游经济指标进入全国前10名,使广西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集散地
《决定》首先要求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在我区城镇化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完善城镇旅游集散功能,把桂林、南宁建成国际化旅游城市和重要旅游集散地;把北海打造成宜旅宜居的滨海休闲度假目的地;把梧州、贵港、玉林建设成为承接广东旅游产业转移的门户城市和西江流域重要的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把柳州建设成为以山水生态和民族风情为特色的旅游名城等;实施“旅游富民”工程,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城乡风貌改造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打造一批历史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旅游村。
项目:重点打造100项以上旅游项目
围绕大桂林、北部湾、红水河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旅游景区升级改造,每年选择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制定建设方案,抓紧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广西-东盟旅游服务中心、南宁环大明山、北海涠洲岛、钦州茅尾海、梧州苍海、百色大石围天坑、巴马寿乡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境内外、区内外战略投资商和大型旅游集团投资我区旅游项目。全区重点旅游项目每年滚动建设100项以上,到2015年全社会旅游总投资累计达到3000亿元以上。
品牌:提升“壮美广西”形象
《决定》中要求以“壮美广西”总体形象为核心,努力培育和提升“桂林山水”、“浪漫北部湾”、“民族风情”、“神秘边关”、“长寿养生”、“红色福地”和“西江祈福”等旅游品牌;依托国家旅游推荐线路,完善“京西沪桂”经典国际旅游线路;联合四川、云南、陕西、重庆等省(区、市),推广“西部中国”国际旅游品牌;联合越南、柬埔寨等东盟国家,打造跨国旅游品牌。
另外,用5年时间,在全区新建或改造300个游客服务中心;规划建设30个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特色突出的自驾车游营地;在全区主要出入境口岸、机场、车站及旅游特色县、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分批进行规范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使全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构建起与国际接轨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现在,广西电视台播出“壮美广西”
节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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