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张淳诉廖汉波、梁越、张声震、梁庭望、黄军名誉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打印本页]
作者: 阿依呀 时间: 2010-12-21 16:59
标题: 张淳诉廖汉波、梁越、张声震、梁庭望、黄军名誉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2010年12月20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就张淳诉廖汉波、梁越、张声震、梁庭望、黄军名誉权纠纷案,审理终结!
法院判决书扫描件附后(隐去原被告住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21 17:00:54编辑过]
作者: maniachhz 时间: 2010-12-21 17:40
看了大部分内容了,终于还各位贝侬一个公道。
作者: 大溪連山 时间: 2010-12-21 17:55

作者: lr285 时间: 2010-12-21 18:34
终于有裁定了。
结果在意料中,但忿怒未消。
作者: obnobn 时间: 2010-12-21 18:54
还应该追究张某的诬告责任。
作者: vcc` 时间: 2010-12-21 19:09
以下是引用obnobn在2010-12-21 18:54:59的发言:
还应该追究张某的诬告责任。
作者: hacdu 时间: 2010-12-21 19:32
应该追究张某的诬告责任。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10-12-21 20:21
这是正义的宣判和胜利!但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作者: 那廊十二哥 时间: 2010-12-21 21:46
文字太长,没看完!
文学作品的争议不好说,虽然有了判决!
不过知道这件事也好!
作者: 桂西布依 时间: 2010-12-22 00:14
张淳,你还可以继续上述啊。
僚人应该团结起来,抗议,要求张淳向全体僚人道歉谢罪!
作者: 越裔引强 时间: 2010-12-22 08:51
总算是个好的结果~~~
作者: 靖西的孩子 时间: 2010-12-22 11:26
终于有个结果了。不管怎样,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的尊严也是一种很必要的手段!
贝侬们,继续加油!
作者: 骆越子孙 时间: 2010-12-22 12:37
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的尊严也是一种很必要的手段!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0-12-22 18:12
本来就应该的结局!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0-12-23 17:57
很平静地接受这个判决结果。事实上,这件事没有赢家。
作者: 想家的人 时间: 2010-12-24 12:06
其实我挺想知道这件事如果告于段落以后,梁越的《瓦氏夫人》还能不能拍。
作者: 隆山土司 时间: 2010-12-24 18:29
这是正义的宣判和胜利!但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也是
作者: 土著虎尾 时间: 2010-12-24 18:55
终于尘埃落定
作者: 力量我的精神 时间: 2010-12-25 14:57
以下是引用凌大溪在2010-12-21 17:55:36的发言:
hwhw
作者: 力量我的精神 时间: 2010-12-25 15:05
希望梁越贝侬的《瓦氏夫人》能顺利投拍。
法院的判决是拨乱返正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并没有赢得什么,仅仅是让众贝侬清醒一下------有人一直在做鬼。
作者: caca123 时间: 2010-12-29 00:47
本案虽然一审驳回原告诉请,但案件的原委也反映了这样的事实:如果没有张的捣鼓拍《瓦》剧,看到了能获利的苗头,恐怕没人真吱声。原剧本出台后没见那个怒吼啊?怎么要拍电视剧了,就有人打出维护壮族英雄的旗号呐喊了?尽管我也是壮族的,但我对我们民族的懦弱深感悲哀。是个被阉割了的民族!!
作者: caca123 时间: 2010-12-29 00:53
还有。我建议网主还是低调处理本案,这样的官司本身就没什么值得炒作的地方,而是一个民族现状的耻辱。
作者: 季人 时间: 2010-12-29 01:46
此案涉及本站站长,案情也与论坛文章有关。将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在此公示,也是给关注此案的贝侬一个交代,还谈不上炒作吧。
至于其中的是非曲折,我想各人自有判断。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0-12-29 14:53
以下是引用caca123在2010-12-29 0:47:34的发言:本案虽然一审驳回原告诉请,但案件的原委也反映了这样的事实:如果没有张的捣鼓拍《瓦》剧,看到了能获利的苗头,恐怕没人真吱声。原剧本出台后没见那个怒吼啊?怎么要拍电视剧了,就有人打出维护壮族英雄的旗号呐喊了?尽管我也是壮族的,但我对我们民族的懦弱深感悲哀。是个被阉割了的民族!!

其实,如果没有网络。似乎没有几个知道或关心张的捣鼓的《瓦》剧?自然“原剧本出台后没见那个怒吼”。
从经济角度看,张的捣鼓拍《瓦》剧,之前有人“怒吼”比拍好了再有人“怒吼”,未尝不是好事!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10-12-29 16:28
标题: 回复:(度莫)以下是引用caca123在2010-12-29 0:47:3...
说得太对了............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10-12-29 16:32
标题: 回复:(caca123)还有。我建议网主还是低调处理本案,...
民族耻辱就应回家蒙被睡?什么逻辑?
作者: caca123 时间: 2010-12-3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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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uz3278 时间: 2011-1-2 02:12
《瓦》本来就是思想落后,不符合时代发展的东东剧本,不服可以再去上告啊!
作者: lr285 时间: 2011-1-8 17:33
张淳原先久不久来这里看一下动静的,现在他没心思来这个网站了……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11-1-10 12:58
民愤在积累,终有爆发的一天。
作者: 濏涩回归 时间: 2011-5-16 18: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1-5-16 22:32
似乎在历史上,瓦氏夫人的记载也非常少。
而后来,她的故事越来越清晰,这一结果表明:
她的举动一开始是壮族土司生存的策略,随着壮族国家认同的加强,最后被构建成壮族认同中华民族的一个标志。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5-21 09:43
以下是引用濏涩回归在2011-5-16 18:43:42的发言:
请给张淳一个合理的申诉机会,也是给大家一个机会。
张淳完全可以再上诉啊!这是他的权利,而不是我们“给”。
作者: 王峒淦 时间: 2011-5-21 14:21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11-5-16 22:32:43的发言:似乎在历史上,瓦氏夫人的记载也非常少。
而后来,她的故事越来越清晰,这一结果表明:
她的举动一开始是壮族土司生存的策略,随着壮族国家认同的加强,最后被构建成壮族认同中华民族的一个标志。
同感。广东的“冼夫人”未尝不是如此。
作者: 濏涩回归 时间: 2011-5-28 18: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百越后裔 时间: 2011-6-2 12:22
以下是引用桂西布依在2010-12-22 0:14:33的发言:张淳,你还可以继续上述啊。
僚人应该团结起来,抗议,要求张淳向全体僚人道歉谢罪!
行了,不要得理不饶人!
作者: 清秋 时间: 2011-10-2 08:43
看了其中的陈述,我不由得对坚决维护壮族人民声誉的张声震、梁越、梁庭望、廖汉波等贝侬产生了敬意,对侮辱壮族人民行为的人表示蔑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0-2 8:46:16编辑过]
作者: 红水河头人 时间: 2013-11-29 02:03
本帖最后由 红水河头人 于 2013-11-29 13:01 编辑
虽然看到此贴晚了些,但感觉总比看不到好,对于有人挺身而出为维护民族合法权益的人,我思想上钦佩、行动上坚决支持,我要把这件事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让他们了解国家是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的,同时让他们了解,世上总是有有那么一小撮自大无知的小人,无时无刻不在打着种种旗号一心想着为达到哗众取宠捞取个人私利的目的,不惜歪曲少数兄弟民族历史,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矛盾,这种人应该让全社会加以遣责。
作者: 僚人小阿贝 时间: 2013-11-29 12:38
这件事情,几年前我一直关注着
作者: 大刀阔斧1 时间: 2013-12-20 11:30
百越后裔 发表于 2011-6-2 12:22 
QUOTE:以下是引用桂西布依在2010-12-22 0:14:33的发言:张淳,你还可以继续上述啊。僚人应该团结起来,抗议 ...
对侮辱整个民族,就是要不依不饶。
作者: 大刀阔斧1 时间: 2013-12-20 11:31
百越后裔 发表于 2011-6-2 12:22 
QUOTE:以下是引用桂西布依在2010-12-22 0:14:33的发言:张淳,你还可以继续上述啊。僚人应该团结起来,抗议 ...
对侮辱整个民族,就是要不依不饶。
作者: wwwdam 时间: 2015-5-7 01:44
自己的历史自己不研究而让其它民族的“专家”来替自己研究,结果就只能是随别人说了。
作者: 韦纪 时间: 2015-5-7 05:32
电视剧《瓦氏夫人》怎么没能播放?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5-5-7 09:08
韦纪 发表于 2015-5-7 05:32 
电视剧《瓦氏夫人》怎么没能播放?
是啊,为什么?
作者: 冷涩 时间: 2015-5-14 03:06
重新再拍壮族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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