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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转帖]中国的改革开放与壮民族的现代化 [打印本页]

作者: 劢嘏艨    时间: 2010-11-13 23:03
标题: [讨论][转帖]中国的改革开放与壮民族的现代化

中国的改革开放与壮民族的现代化

原载:广西民族研究(南宁)1999年03期,第33~38页
何龙群,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教授。南宁,530022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中国改革开放给壮民族传统文化带来挑战和冲击,也给壮族地区注入了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为壮民族摆脱落后走向现代化提供了机遇和条件,它推动了壮族地区经济、政治和观念行为的现代化。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途和命运决定着壮民族现代化的未来发展。
  关 键 词:改革开放/壮族/现代化

    一、中国改革开放对壮民族传统文化的挑战和冲击
  中国广泛而深刻的改革开放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深度影响着壮民族的发展,研究壮族文化不能不注意这个问题。
  中国改革开放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中国的现代化。经过20年的实践,进行了几个重要层面的探索:第一,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加速经济现代化;第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保障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三,进行科教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第四,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迷信,促进人的现代化,激发实践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全面改革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现代化,即以现代生产力发展为龙头,以技术发展为动力,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全面进步,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改革开放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对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的发展,影响是前所未有而极其深刻的。壮民族也在这一进程中接受挑战和冲击。这些挑战和冲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改革开放引起了社会经济结构、社会交往方式、社会生活方式、社会运动节律的变化,冲击和改变了壮族传统文化存在的基础和条件。壮民族传统文化是该民族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创造,并经过长期地积淀、逐步发展而形成的稻作农耕型文化,以稻作农业为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这种文化存在的基础和条件;由此产生的思维模式、审美意识和价值观念是其精神文化的主要反映,其核心内容是以稻作文明为特征的哲学社会思想,包括围绕稻作活动而形成的自然崇拜观念、劳动观念、道德观念和人生观念等。壮族社会的经济基础历经了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几个发展阶段。传统稻作文化是在自然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由于环境的制约、旧体制的束缚,这种有着深厚基础的稻作农耕文化,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传承性,对壮民族社会的发展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现代社会尤其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建立市场经济的社会变革中,壮民族社会原有的生产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必然受到强烈的冲击,传统稻作文化的局限性、封闭性和落后性的一面,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其存在的基础和条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其次,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使各民族日益融合于中国乃至世界的联系之网,各民族不得不认真审视自己的文化和他人的文化,在与各种文化的碰撞和比较中吸收有利于本民族发展的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深度对自己的文化进行全面的改造、更新和再创造。敢于不断接受社会变革的挑战并能在挑战中发展自己,是一个民族文化生命力的体现,是民族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如何适应社会发展推动本民族的进步,是壮民族面临的又一挑战。
  由此,对壮学研究也提出了挑战,它要求我们要动态的而不是静止的研究壮族文化,既要研究传统文化更要研究而且是重点研究壮族发展到今天的现代文化。要探索两个规律性,一是壮民族产生、发展的规律性;二是壮民族在适应社会发展中创造、更新自己的文化并使它在世界文明中发挥应有作用的规律性,这是使壮学成为一门科学所要把握的。
    二、中国改革开放中壮民族的现代化进程
  现代化是指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国学者对现代化的研究成果表明,现代化的标志既不是实现工业化,也不是实现资本主义化,而是实现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注:吴承明:《现代化与中国十六、十七世纪的现代化因素》,《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4期第5页。)壮族地区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现代化的进程是伴随着中国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进行的,有了中国发展现代化的大环境,才有壮民族现代化的小气候。但由于历史的、社会的、经济的、观念的种种原因,壮族地区现代化的步伐与东部发达地区是有差距的,壮民族对改革开放的接受和承受程度,决定着壮族地区改革的广度和深度。改革开放前的壮族地区,生产力整体水平较低,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单一,交通条件较差,封闭落后,人们缺乏现代社会意识。改革开放给壮族地区注入了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为壮民族摆脱落后走向现代化提供了机遇和条件。本文侧重对壮民族聚居的农村地区的现代化作初步探讨。
    (一)经济的现代化
  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在中国这样工业不发达的国度里,农业处于首要和优先发展的地位。以稻作生产为生存支拄的壮民族要走向现代化,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就显得尤其重要,这也是壮民族现代化的重要特色。壮民族经济的现代化也正是从这里发端的。
  一是人民公社体制的废除,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撼动了壮族社会旧有的、不适应现代化发展的经济秩序和僵化体制,农民在改革中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生产的经营权、产品的大部分销售权以及外出务工经商的权利,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农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壮乡贫困人口大量减少,广西贫困人口从1985年的1500万人减少到1998年的250万人,部分壮族农民生活正向小康迈进。 这为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壮族社会其它方面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二是农产品价格的放开和统派购体制改革,使农民能够按照经济效益和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农业的多种经营发展起来,壮乡原来以稻作种植业为主的单一经营结构已转变为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复合结构。与此同时,农业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得到迅速推广,优良品种的引进,抛秧技术、玉米地膜覆盖、配方施肥、农作物高产规范化栽培等技术广泛应用,使农业产出水平有大幅度提高,生产经营围绕市场而逐步规模化,在壮族地区建立起一批芒果、八角、茶叶、沙田柚、烟叶、甘蔗、山羊等生产基地。
  三是乡镇企业的崛起,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的变革,冲击了传统的把农民隔离在工业化进程之外的基本经济结构,缓解了人口对土地的压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和农民生活的社会化。第二、三产业迅速发展起来,如壮族聚居的南宁、百色、河池地区,1997年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占GDP的比重为37.84 %、 28.37%和33.78%,与1990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了10.79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上升了5.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了5.49个百分点。 农业劳动力的从业人数占总从业人数的份额从1978年的88.09%下降到1997 年的73.46%。 (注:杨亚非:《论21世纪前叶广西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1998年广西民族理论研讨会论文。)这些地区的工业化进程虽然落后于广西平均水平,然而,其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是明显可见的。这对壮族农村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四是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为壮族地区的对外开放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改革开放以来,壮乡交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兴建的南昆铁路横贯壮族地区,公路运输迅速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公路建设方面对河池、百色、柳州等壮民族聚居的贫困地区实行资金倾斜政策,采取专项投入、配套补助、以工代赈等形式,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并以提供补贴的方式鼓励车主积极开展山区客货运输业务,解决山区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全区28个国家贫困县已拥有公路1.34万公里;水运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全区通航河流里程4521公里,建成了百色、南宁、柳州、梧州、贵港等一大批内河港口,壮族地区交通落后的状况已大大改善。(注:褚之田、黄怀文:《构建跨世纪的广西大交通》,《广西日报》1998年11月8日。)目前, 广西境内以高等级公路为主骨架的西南出海公路大道已初步建成,以自治区首府南宁为中心,连接各地、市、县及所有港口码头,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幅射,从大西南内地向沿海地区延伸的水陆联运、四通八达的综合运输网络已基本形成。通信综合能力迅速增加,会议电视网已覆盖到县以上城市,电话联通8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壮乡打开“山门”闯世界,对外贸易保持每年20%以上的增长率,利用外资超过10亿美元。八桂大地上的“三资”企业超过4000家,一个沿海、沿边、沿江对外开放的格局已经形成。(注:郭克:《壮乡连四海,五洲有亲朋》,《广西日报》1998年12月3日。)这样, 就使壮民族与外部世界更好地联接起来。
  五是农村改革的深化,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和建立,有利于推动壮族农村向现代化转变。农民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生产经营自主权,由单纯被动的劳动者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主体,推动农村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从而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创造了市场主体,奠定了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90年代后,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出现多种形式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变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经营方式,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如横县组建了村级股份公司148个, 发展了茉莉花、茶叶、林果、蘑菇、禽畜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形成了“农户+基地+公司+市场”的运行机制,促进了二、三产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注:容小安:《洗脚上田何处去》,《广西日报》1999 年3月29日。)
  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壮族传统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发生改变,从而引起了壮族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思想行为层面的相应转变。
    (二)政治的现代化
  政治现代化是以民主法制的实现程度来衡量的。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农民在生产活动中有了经营自主权,不仅使农村经济从长期停滞走向蓬勃发展,而且使农村文化氛围也为之一新。他们当家作主的意识逐步增强,在经济生活中讲核算、讲效益,政治生活中必然讲民主、讲法制。过去那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村民的传统管理方法已不再适宜,农民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获得的实惠如何得到保护,国家税收、乡统筹、村提留怎样落实,农民都需要了解和参与。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成为农民的迫切要求。壮族农民率先进行了这方面的实践。
  一是村民委员会这一新型的群众自治组织首先在壮族农村出现。1980年,壮乡的宜山、罗城两县农民,自发地建起了村民委员会。全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是1980年1月8日由宜山县果地屯壮族农民建立的。改革以前,农村社区存在一个高度集权的社会控制系统。80年代以来,政府对农村的治理采取了新的政权形式。乡政府取代了人民公社,被纳入国家的行政序列,而原生产大队以下主要由党支部管理。当时的宜山县果地屯,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队名存实亡,屯里治安一度出现混乱状况,为使大家能够安居乐业,果地屯壮人、大队党支部书记蒙宝亮向全屯16名党员倡议,成立个机构管一管屯里的事。党员们一致同意,并定名为村民委员会,商定出村规民约12条。接着,召开全屯男女老少700多人大会,宣读村民公约,大家推选蒙成顺为村委主任、 蒙光新为副主任,全屯100多户代表全部在公约上按下手印, 盖上印章。村民委员会诞生了。把新的政权形式与传统的乡规民约结合起来,这是壮族农民的伟大创举。1982年国家新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88年6月开始试行, 以村委会直接选举为标志的村民自治制度在全国实行开来。1998年11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是一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法律。壮族农民既为此创造了经验,同时也是受益者,壮民族政治的现代化由此迈出了新步伐。
  二是村民自治中“四个民主”的机制促进了壮乡农民自治水平和现代民主意识的提高。村委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农村民主建设的新突破。民主选举,由村民直接选举自身利益的代表,是实现村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标志。通过“海选”、竞选、选举大会加流动选举等方式,让村民按自己的意愿选举,农民文化水准和政治水准再低,也能认出左邻右舍谁好谁坏。因此,村民对民主选举的关切度很高,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识和明显的公正意识,反映出在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地区农民群众也有着较强的民主愿望和要求。民主决策,提高了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预防决策的重大失误,防止生产力的破坏,起了重要的作用。民主管理中,广大农民创造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推行村规民约、修订村民自治章程等方式,来参与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通过村委会向人民政府反映自己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民主监督方面,在村务公开的基础上,创造了民主理财、财务审计、村民议政日、公开评议干部等有效途径。
  村民自治,使干群关系和谐,经济发展迅速。壮乡果地屯人最先尝到了它的甜头。这个屯20年来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19户贫困户告别了茅草房,51户建成了钢筋水泥房。1998年果地屯人均收入2107 元, 是1980年的10倍多。(注:韦焕良、韦孟生:《壮族农民的伟大创举》,《广西日报》1999年1月20日。)当然,从目前壮族农村的情况看, 能真正做到村民自治“四个民主”的尚不多,群众不满意的事情还不少,但作为农村民主建设的开创性实践和历史性突破的村民自治,是把人民当家作主权力逐步落到实处的具体形式,改变了原来仅把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停留在政治制度这一比较抽象层面上的状况,它在农村的广泛实践,无疑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壮族农村政治的现代化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观念行为的现代化
  作为人们思想意识中的观念,是在长期的经济活动和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变化。与长期的自然经济相适应的传统观念在农村中表现得尤为根深蒂固。一般说来,壮族聚居区多处于经济落后的山区,封闭落后的自然经济一直占主导地位,长期稻作文化传统所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对人们影响很深,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的人们,观念陈旧、思想保守就成为必然。
  改革是观念变革的前提,观念变革又为改革的推进提供动力。中国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为壮族人民观念的变化提供了前提。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壮民族与外界交往逐步增多,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和更新。这种观念的变化和更新,表现出内容的丰富性和层次的渐进性。既有经营观念、发展观念和致富观念上的变化,又有社会交往观念、价值观念上的更新。同时在行为上相应地反映出来。
  第一,经营观念、发展观念和致富观念的变化。家庭经营的实施,大大改变了农民过去单一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角色,由只顾生产,不看市场,只讲产量,不看效益的传统观念,变为听信息、看行情、算投入、计效益的经营者;由壮民族“惟事耕农,不乐工商”的传统和重农轻商的旧观念,变为不满足经营有限的土地,发展多种经营,特别是从事能发挥自己或家庭优势和特长的传统产业,敢于、乐于、善于进行商品交易,不但谙熟商品经济的交换原则,而且学会市场经济的竞争法则。如马山县农村市场交易出现田间交易、村中交易、路边交易的红火景象。(注:唐旭群、马山:《农村现场交易好“火”》,《广西日报》1999年3月29日。)不但自己经营兴旺,还乐意带动其他人共同致富。 思想观念的改变带来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社会交往观念的变化。社会交往是实现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勾通,推动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人们的社会交往对象和内容,受一定时空条件下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过去,壮民族的社会交往空间范围较小,内容也多是以参加民间文化活动及走亲访友居多,真正离土离乡,通过招工、参军、上学到外面见世面的不多。传统的“父母在,不远游”的观念仍束缚着人们。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发展推动古老的民族村落更新观念,走出封闭,实现了在社会交往方面的突破。一是突破传统的地缘分割,走出村庄,走向大千世界,寻求创业之路, 外出务工成为壮乡的普遍现象。如靖西县同德乡1997 年外出务工2759人,收入1185.49万元;龙德镇1997年到广东省广州、东莞、 中山、惠阳等地务工的就有5800人,全年寄回汇款840万元, 占全镇当年度农业总产值的21.3%;南宁邕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18家,现有职工1300人,其中90%为来自都安、马山、大化等壮乡贫困地区农民。(注:容小安:《洗脚上田何处去》,《广西日报》1999年3月29日。)二是突破了封闭的民族圈,消除与外族交往的心理障碍和情感上的鸿沟,与外民族交往日益广泛和紧密,壮族每年的三月三歌节已经成为融传统节日文化活动与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交流为一体的世界各民族交往的综合性节日。三是突破了血缘圈和亲情圈,在经济活动中实行经济效益第一,发展壮大优先的原则,与有志之士广泛联系,谋求发展。社会交往对象和内容的变化,使壮乡连四海,五洲有朋友。
  第三,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变化。安贫乐命、清静无为的观念逐步被致富光荣、有为可敬的观念所取代;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代之以开拓进取和变革意识。一些传统的生活娱乐方式在悄悄改变。如电视、卡拉OK、VCD、照相机、摄影机等逐步进入壮族农民的文化生活;服饰,是民族文化最重要的标志,现已有很大变化,穿西装革履和流行时装的青年人与日俱增,各种电发、剪发、烫发、染发在取代过去女青年的盘髻包头,现代化的新生活、新意识对壮民族传统的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发生影响;各种卫生保健知识、家庭婚姻与法律知识也逐步进入壮民族的生活。等等。
  所有这些都表明: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在给壮民族带来前所未有的活力,是壮民族实现历史性变化、走向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尽管壮民族的现代化仍处在初级阶段,但已明显地展示出强劲的发展趋势,迈出有力而坚定的步伐。
    三、壮民族现代化的未来发展
  现代化是人类历史上最剧烈、最深远并且显然是一场无法避免的社会变革,是伴随着工业化而产生的社会与政治变迁,具有普遍的社会性和革命意义,世界任何民族都将或迟或早地走上这条道路。壮民族的现代化是与中华民族的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途和命运决定着壮民族现代化的未来发展。但壮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又决定其现代化具有自己的特色,这就是在以稻作生产为传统、初级阶段特征较为明显的条件下与中华民族其他成员一道去完成现代化的任务。这就决定了其未来发展要从两个方面考虑:
  一方面,壮民族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将与汉民族的发展有着更趋同的未来。善于吸收先进民族的文化来发展自己,历来是壮民族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保持民族活力的重要条件。与先进的文化趋同,是民族的进步,是不同文化长期交流的结果。虽然文化交流是双向或多向的,但先进的文化总是处于强势的地位,影响和带动相对落后的文化。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强,各民族文化间的交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频繁,规模也比以往任何时候大得多,在一国范围内各民族的交往尤其增多。这些交流造成了更多的文化趋同。在这种情况下,不必担心因此会失去民族的特点而不愿趋同,要适应迅速变化的时代变革本民族落后陈旧的东西,有时守住某些特点就是守住落后。但是从长期的历史中沉积下来的民族文化底格会长久地存在,各民族文化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趋同性并不抹杀差异性,文化是趋同的也是多元的。特殊性使得共同文化丰富而有生命力,是共同文化取之不尽的源泉。因此,壮民族现代化的未来发展,是在趋同的整体文化中仍有自己独特文化的一席之地。
  另一方面,壮族的现代化毕竟是在一块有着深厚农耕传统、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边远地区发生的,其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发展的整体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远远落后于东部发达地区,虽然有了现代化的开端,但在今后的历程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部分人口尚未解决温饱、劳动力素质低下、科技教育发展滞后、地区内部发展不平衡等等。中国的改革开放带来了壮族社会面貌的深刻变化,壮族人民已经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性进程中得到了实惠。今后要缩小与全国的差距,进而赶上全国平均发展水平,也必须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从壮族社会的实际出发,一刻也不放松现代化的努力,改革和更新传统的稻作文化,建设适应时代要求的壮族现代文化。改变落后、封闭、保守的壮民族的旧形象,树立开拓、创新的壮民族的新形象。

http://www.pipa.com.cn/default.asp?id=3080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0-11-14 12:25

这篇文章发表的时候,何龙群还只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现在职务已有不小变化,是体制内的壮族知识分子,也是广西高校中不多见的壮族主要领导人之一。

以下是其基本概况:何龙群,女,壮族,中共党员,广西民族大学校长、教授、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广西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系广西社科联副主席(兼)、中国中共党史学会常务理事、广西中青年高级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共广西党史学会副会长、广西壮学学会副会长、广西党校客座教授、广西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 1988 年获广西师范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 2005 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95 年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1996 年获广西 “ 五一 ” 劳动奖章和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1998 年任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2000 年 6 月至今任广西民族大学校长。主要著作有:《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史论》、《执政党理论与建设研究》、《壮族教育史》、《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成长规律研究》、《广西通史(第三卷)》(合著)等。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0-11-14 12:28
很赞同“安贫乐命、清静无为的观念逐步被致富光荣、有为可敬的观念所取代”这句话。壮族要发展,非打破“安贫乐道”式的思维方式不可,构建“穷则思变”的思维方式。唯有富裕强大,才能收获民族的幸福。
作者: 山魂    时间: 2010-11-14 21:12

写给领导看的。这种被动的现代化并未给壮族带来真正的健康发展。是以壮族的传统文化继续断裂,壮族的新文化无法成长,壮族地区资源被大量低偿开采,环境被严重破坏,壮族人民的政治经济权利被大量剥夺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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