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柳州鹿寨、融安两处土巡检司墓的调查与研究 [打印本页]
作者: 季人 时间: 2010-10-27 02:34
标题: 柳州鹿寨、融安两处土巡检司墓的调查与研究
(陈坚,柳州博物馆,馆员;叶亮, 柳州市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馆员。)
【中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广西柳州鹿寨县和融安县的两处土巡检司墓葬的调查与研究,论述了明代设立这两处土巡检司的原因和它们在当时所起到的历史作用等问题。
【关键词】柳州 明代 土巡检司 墓葬
Abstract:Based on the tombs of two native inspecting governor in Ming dynasty which were discovered in Luzhai
and Rongan county in Liuzhou,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reason why the leotral governmelt set up these two inspecting
departments and how these departments played the role in Ming dynasty.
Key words: Liuzhou Ming dynasty native inspeating governor tomb
一、鹿寨、融安两处土巡检司墓的调查
笔者于2009年11月和2010年3月,分别对鹿寨县和融安县的土巡检司墓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此两处墓葬简述如下:
1. 鹿寨土巡检司墓
共两座,为韦显忠及其夫人墓。
韦显忠墓。位于鹿寨县中渡镇马安村西南面三公里处名为“石磨山”中部。墓体为圆形,上有宝顶,墓为条石砌筑,直径3米,高1.6米。碑高1.0、宽0.7米。墓因被盗,破坏了墓上的宝顶。墓碑为门式墓碑,单檐顶,顶已开裂,正脊两端有鸱吻,右端鸱吻已遭到破坏;两侧枋上有对联“气聚龙回爵禄千年广进 山朝水远子孙万代昌隆”;中间碑因风化严重,文字模糊不清,文字为:“始祖显忠,原籍东兰州,族自乃世袭东兰州知州祖鋐公之子也。字梅亭,生于嘉靖辛丑年(1541)十二月初五日申时。隆庆□年古田猺蛮作乱,□□□……平服,蒙皇恩□□□□□□常安镇,封始祖世袭土巡检,□□□……四年又征湖广长沙平叛有功,加封宣武将军。□□□……享遐龄不韦,寿六十三□□□…… 皇明特授土巡检司\加封宣武将军韦梅亭公之墓 嘉庆二十四年(1819)岁次已卯十月十八日已时立。”
韦显忠夫人墓。位于鹿寨县中渡镇潘圩村民樟麻屯东南2公里处名为天鹅孵蛋的小山包上。墓为片石砌筑,圆形,直径4、墓高2米,墓碑高0.7、宽0.6、厚0.15米。墓体因年代久远,有开裂,坍塌现象。墓碑为素面开光式墓碑,墓碑文字为:“吾始祖妣乃土田州土知州岑公之次女,生嘉靖二十一年(1542)岁次壬寅八月十五日卯时,寿七十岁,卒于万历四十年(1612)岁次辛亥二月十八日巳时,告终卜葬于永福县古立隘,形似天鹅抱蛋,辰山戌向。生子四:应职,应武,应寿,应宝。吾始祖妣墓立有碑志,大罗圈尾屋一间,雇人烧香,现存尾片可证。因清初明末,被人私毁碑志,恐后日久又出孝子贤孙,寻始祖妣之碑志不见,岂不一叹乎。所以八九世孙等思罔极之深思难报,重勒石以传不朽云。 明故待诰韦母岑太孺人之墓 孝男,应职\应武\应寿\应宝,孝媳莫氏\罗氏。孝孙,文献\文汪□□□……嘉庆十九年(1814)季冬吉日毂旦,八世孙候选儒学□梁□□州同士恭仝拜撰。”
2. 融安土巡检司墓
共3座,墓主均出自罗氏家族。
罗永山墓。位于融安县桥板乡桥板村松树坡南麓。墓为圆形宝顶墓,座北朝南,青条石砌筑,直径3.9、高2.5米。墓碑为开光式墓碑,高1.7、宽1、厚0.13米;中间开光部分雕刻碑文,周围边框雕刻精美纹饰,上部为双龙朝日浮雕,下部左、右侧各为童男、童女捧宝瓶浮雕。墓葬因年代久,条石有开裂松动现象;墓碑风化较严重,部分文字因碑面石皮脱落而不清。墓碑文字为:“祖讳永山,先世祖讳□□□□□,兴德公籍隶江西南昌府。宋时岭西百蛮作乱,后狄青将军□□。□功敕封那地世袭服色土知州,遂落籍于那地,历元明,子孙世世袭职。嘉靖、隆庆□古田贼韦银豹等为乱,奉文调那地等土州征剿,我祖永山公协同土□军扫平贼寇。改古田县为永宁州,爰立三镇,敕封祖为富禄镇世袭土巡检,管辖兵民,给永盈、崇良二里兵田□膳土官土兵,子孙世袭禄爵。迄我朝定鼎,太平无事,我去土巡检,只留镇长一名,狼兵六十九,田一千七百亩。子孙至今世享其禄。祖殁卜葬于□□岭,坐北朝南。第祖自那地来宁,当明季扰攘之秋,墓无志铭,故其先人 明世袭土巡检罗公讳永山之墓 世系、名号与生殁年庚皆无可考。祖之子六人,自二世祖以下至今十一代,则七代之孙犹存,则有历历可稽者。沐祖福荫,子孙繁衍,身列胶庠,食饩明经者有人,难以备载,敬将二世祖列名于石,以下有族谱可稽。吾子孙不忘木本水源,各勉亲亲之道,爰勒石以垂□世云。男,希学\文\进\祥\裕\列。世次字号五言古风:永希大君启宏正天锡兴贻谋祖泽长蒙业安居止文章尉国华功德绵福履丁宁传奕叶和睦敦伦纪。嘉庆二十年(1815)季秋月毂旦立。”
罗大器墓。位于融安县桥板乡桥板村松树坡南麓,罗永山墓右前方约8米处。墓坐北向南,墓体为圆形,片石砌筑,直径3.3、高1.6米。墓碑为开光式墓碑,高1.1、宽0.7、厚0.10米;周围边框为素面。墓葬因年代久,片石墓体有开裂松动,部分坍塌现象;墓碑风化较严重,部分文字因碑面石皮脱落而不清。墓碑文字为:“祖,讳大器,二世祖希文公之长子,始祖永山公之孙也。始祖由那地来宁讨贼有功,敕封富禄镇世袭土巡检。因长房希学公之子大寿公无嗣,祖遂袭职焉。殁葬于松树坡,坐北向南,代远年湮,其生殁年庚俱无可考。今子孙享其福荫,世袭瘚聀,读书身列胶痒,不忘祖德,爰勒石以□不朽云。 明世袭土巡检罗公讳大器之墓 男,世袭\君亮\君封\君引。孙,启国\启省\启南\启星\定刚\定朝\定榜\定调\定海\启合\定金\启荣\定强\定高。嘉庆二十年季秋月毂旦立。
罗大政墓。位于融安县桥板乡桥板村松树坡南麓,罗永山墓左前方约4米处。墓坐北向南,墓体为圆形,片石砌筑,直径3.8、高1.8米。墓碑为开光式墓碑,高1.5、宽0.85、厚0.13米;周围边框为素面。墓葬因年代久,片石墓体有开裂松动,部分坍塌现象;墓碑风化较严重,部分文字因碑面石皮脱落而不清。墓碑文字为:“祖,系□□□希□□之□子,始祖永山公之孙也。其先吾祖而出者有大寿公□□□□祖而□者有大器大行大崇大顺公。娶妣韦氏生子二人。始祖永山公□□□来讨贼有功,敕赠世袭富禄镇巡检。
至祖袭职于崇祯十□年,龙塘、乌石等处不靖,奉调征剿平服,蒙上奬赏。崇祯十七年(1644),永州府唐猫子滋扰,奉调征讨降服,又蒙委镇全州,加以守备职衔;历有余年,班师归镇。祖殁卜葬松树坡间,坐北朝南。数传来子孙□仍身列胶痒, 明世袭土巡检罗公讳大政之墓 食饩明经者代累其人,无非祖德之所留贻也,爰勒石以垂后云。男,世祖;孙,启圣\鼎\雷\章\天;男,世代;孙,启宪\龙\柏\乃\虎\祥。嘉庆二十年季秋月毂旦立。”
二、两处土巡检司墓提供的相关信息
1. 通过上面五座墓葬碑文的记载,我们可知,鹿寨县两座土巡检司墓墓主人是,明代永宁州常安镇土巡检司世袭土巡检始祖韦显忠及其夫人岑氏;融安县三座该土巡检司墓墓主人是,明代永宁州富禄镇世袭土巡检司土巡检始祖罗永山及后袭的土巡检罗大器、罗大政。墓葬反映的两镇土巡检司的地望、首任土巡检等信息,也印证了史籍的记载。史籍记载在明朝庭征平古田县,并将其升为州后,设立了桐木、常安、富禄三镇土巡检司,并由从征古田的南丹、东兰、那地三土州官族分领。但由谁领哪一镇却有不同记载:一为《永宁州志》载“桐木镇在州南五十里,富禄镇在州西南七十里,常安镇在州东南一百二十里,按,隆庆五年调汉土官兵大征古田,而南丹、那地、东南,莫、罗、韦三姓土知州咸领土兵来助,韦贼授首。后巡抚石汀殷公乃奏设三镇土巡检,以防驭余孽,即择三土知州之族授其职予世袭。而南丹莫罗得桐木镇,那地罗永山得富禄镇,东南韦显忠得常安镇。”〔1〕二为《西南纪事》载“……督抚二臣用前议奏定东兰、南丹、那地三土州官族韦显忠、罗永山、莫罗领常安、桐木、富禄三镇土巡检职事,世守其地。”〔2〕其中,因《西南纪事》作者为明代征平古田的亲历者和指挥者郭应聘,因此其说影响较大,为多种古籍所引用。现通过具体的文物可以印证,《永宁州志》的记载正确。
2. 两镇土巡检的族属问题。通过墓碑和相关史籍的记载,可以确定,富禄镇土巡检罗氏出自那地土州世袭土知州罗氏官族,常安镇土巡检韦氏出自东兰土州世袭土知州韦氏官族。富禄镇土巡检罗氏具体出自哪一位土知州之后,墓碑及相关的史籍不载,尚需待日后考证。罗永山墓碑记载其先祖为江西南昌府人,宋时随狄青南征而落籍那地,与《庆远府志》记载有出入。《庆远府志》记载,那地土知州自称,其先祖为江西南昌府人,明初随征那地予世袭,属“荒唐无稽”,并认为土司皆蛮夷酋长,唐宋时纳地内服,逐渐演化而来〔3〕。我们可以认同《庆远府志》的这一观点。至于常安镇韦氏,韦显忠墓碑载“始祖显忠,原籍东兰州,族自乃世袭东兰州知州祖鋐公之子也……生于嘉靖辛丑年……”《韦氏族谱》则记载,韦显忠是东兰土知州韦祖鋐次子〔4〕。但这一记载则与《庆远府志》的记载有所出入。《庆远府志》关于韦祖鋐有确切纪年最早的记载为,“弘治二年(1489),广西土官作乱,敕祖鋐谕之。”〔5〕从这一记载来看,韦祖鋐在弘治二年时,作为东兰土州的土知州,在广西土官中间已经有一定的威信,那他的年纪应该不会太小,至少有二三十岁。韦显忠出生于嘉靖辛丑年,此时韦祖鋐至少有七、八十岁了,能否生育很难说了;况且韦祖鋐的长子韦正宝生于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因此,韦显忠不大可能是韦祖鋐的次子。其墓碑上“族自乃世袭东兰州知州祖鋐公之子也”,一是可理解为韦显忠一族出自韦祖鋐之子;二是墓碑为清代嘉庆年间其后人重修时所立,距韦显忠时已有200多年了,其记载可能和《韦氏族谱》的记载同样错误。
3. 富禄镇土巡检罗大器和罗大政的承袭问题。广西土司的承袭常规是父死子继的嫡长子继承制,只有在土司无嗣的情况下才由兄弟继承。从罗大器的墓碑记载也反映了这一情况,富禄镇土巡检在罗永山之后传给了其长子罗希学,罗希学之后传给了其长子罗大寿,之后,因罗大寿无嗣,罗大器才得以继承富禄镇土巡检之职。但罗大政作为罗大器的兄弟,在罗大器有子嗣的情况下也承袭了土巡检之职,幷且在土巡检职位上还多有作为,这就需要我们注意了。罗大政墓碑对其承袭土巡检的记载为,“祖,系□□□希□□之□子,始祖永山公之孙也。其先吾祖而出者有大寿公□□□□祖而□者有大器大行大崇大顺公……至祖袭职于崇祯十□年……”其中,记载罗大政是谁之子和他在其兄弟中的排行等关键处,由于墓碑风化而模糊不清,使我们不能明确的瞭解其袭职的原因。对此只能推测了:缺失处记载的是罗大政是罗希文的幼子,罗大器之弟。结合其墓碑记载其生平活动较多,时间较长,“历有余年”,说明其担任土巡检和在世的时间较长;而罗大器墓碑对其承袭土巡检职务后活动的记载几乎没有,则有可能是罗大器去世时,年纪尚轻,其子还年幼无法袭职,而由其弟罗大政承袭。这在广西土司的承袭上也是有例可循的,如,明代东兰土知州韦虎臣去世后,其子韦启云年幼,东兰土知州一职由其弟韦虎林承袭〔6〕。
4. 对于两处土巡检司墓的形制,因未发掘只知道墓封土的形状。五座墓葬,墓封土形状均为圆形。其中,岑氏墓和罗大器、罗大政墓,因用片石砌筑,有一些坍塌,是否有顶已不能确定。而富禄镇土巡检司始祖罗永山墓和常安镇土巡检司始祖韦显忠墓因用条石砌筑,墓葬较为坚固,形状保存较好,我们可以明确的知道,其墓封土形状为圆形宝顶,形如清代官员的暖帽。这是广西清代具有一定身份的人的墓葬通常的封土形制,而五座墓墓主人为明代人,这可能是因为墓均为清代嘉庆年间由其后人重修所致。
三、两镇土巡检设立的原因
富禄镇、常安镇土巡检司所在永宁州,原为古田县,属桂林府,而桂林为当时的省会,本无土司,明代后期为什么要设置这两镇土司呢?这就需要我们瞭解一下明代古田县的历史状况。
永宁州(古田县),在现在广西的永福县大部,融安、鹿寨县的部分地区。广西明代的民族冲突十分严重,其中古田的民族冲突就是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民族冲突之一,而且因古田距当时的广西省会桂林很近,对明朝的冲击最大。古田当地少数民族与明朝廷的战争从洪武十年(1377)爆发,到万历初年被镇压,历时近二百年,其中有八十余年的时间,古田县被当地少数民族武装完全占据。冲突最早在洪武十年爆发,都督韩观“……征古田、义宁地方”。此后,逐渐发展,到弘治年间,已不受控制。弘治元年(1488),当地首领韦朝威、覃万贤率众,攻下古田县城,严重威胁省城桂林的安全。弘治五年(1492),两广总督闵珪进行“征剿失败,副总兵马俊等被杀,当地武装完全控制古田县境,使“古田从此失矣”。 正德初年,韦朝威被广西按察司副使刘潮设计俘杀后,古田武装在其子韦银豹及黄朝猛的领导下,却越发扩大。正德十五年(1520),嘉靖五年(1526)两次打败明朝军队,杀死指挥使朱铠、舒松等,一度据有古田、义宁、洛容、永福、昭平五县及临桂、灵川、阳朔等县的部分地区,势力空前壮大,以致一度使桂林府除省城桂林外几乎全为其控制。幷且两次攻入省会桂林城,嘉靖四十三年(l564)十二月二十四日,韦银豹等趁夜攻入桂林城,杀死代理布政使广西布政司参政黎民衷,打开藩库,劫走库银七万余两;嘉靖四十四年(1565)八月,韦银豹等再次攻入桂林,奇袭靖江王府,攻至王府端礼门。韦银豹等两次进攻桂林,袭击藩司和王府,严重的威胁着明朝在广西的统治,因此,明政府决心征剿古田。当年任命名将俞大猷为广西总兵,隆庆三年(l569),明朝将原江西按察使殷正茂升任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充当镇压的总指挥;征调官兵、土兵十四万,用来镇压古田等地的反抗武装。隆庆四年(l570)四月,殷正茂到达广西后,采取“剿抚兼施”的对策,以总兵官俞大猷为前线总指挥,统十四万大军分八路向古田进军。至隆庆五年(1570)正月初六,古田武装最后据点被攻占,韦银豹突围,后被明官府用计捕获,送京被杀〔7〕。
明朝廷花费巨大力量征剿古田后,为防止当地的反抗武装再次形成气候,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一方面,“县令不堪临制,合升为州,庶名位尊而事权重,”〔8〕升古田县为永宁州。另一方面,因当地长期战乱,“居民皆转徙于外”,存着多为壮族等少数民族,明官府遂采用“以狼治獞”的办法,设置土司。设置桐木、富禄、长安三镇土巡检司,以随征有功的南丹、那地、东兰三土州的官族莫罗、罗永山、韦显忠为土巡检〔9〕。
四、两镇土巡检司设置后的历史作用
两镇土司设置后起到的首要作用就是,及时镇压当地的反抗,维护了朝廷的统治。如,万历元年(1573),当地首领韦朝义率众攻入洛容县,杀了代行县事的县主簿谢漳,夺县印而去。常安镇土巡检韦显忠在当夜,就与指挥使朱昌胤一道镇压了此次事变,抓获韦朝义,夺还县印〔10〕。其次,维护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使明清时期正常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在当地得以进行。如,罗大政墓碑记述的其平定了龙塘、乌石等处的不靖(龙塘、乌石皆在永宁州内),征讨降服了永州府唐猫子滋扰等。
因将当地的不稳定因素消灭在最小状态,避免了形成大的战祸,这就结束了当地及相邻的七八个县在一二百年的时间,长期因当地武装的反抗而处在战乱状态,结束了战乱给这些地区各族人民带来的巨大痛苦,使这些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以永宁州的人口为例,永宁州在“隆庆五年恢复后,万历年间户一千一百一十有三,口三千五百六十有二”,因无战乱,至干隆二十四年增长到11176户,58671口〔11〕。
两镇土司的设置还促进了民族的交流与融合。首先,壮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但长期以来壮族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限,内部长期存在不同的经济、文化层差异。两镇土司及其土兵从桂西来到桂东北一带,经过长期交流与当地居民融合,使得壮族内部不同经济、文化群之间得到一次交流,缩短了各经济、文化层之间的距离。第二,各民族之间也都得到很好的交流,增强了民族凝聚力。早在明代万历年间,永宁州就“……通道路,僮童就社学者数十人。今永宁城内,时闻弦颂之声云。”〔12〕到了清代乾隆年间,汉族已经分布于永宁州各处了〔13〕。
注释:
〔1〕(清)高日华、联丰等:《永宁州志》卷六《险要》。
〔2〕(明)郭应聘:《西南纪事》卷一《征复古田》,《<南征録><广右战功録><西南纪事>校注》,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页86—87。
〔3〕(清)英秀、唐仁等:《庆远府志》卷十四《土司.那地土知州》。
〔4〕中渡镇马安村常安屯韦氏后人编:《韦氏族谱》,1990年代。
〔5〕(清)英秀、唐仁等:《庆远府志》卷十四《土司.东兰土知州》。
〔6〕同〔5〕。
〔7〕(明)郭应聘:《西南纪事》卷一《征复古田》,《<南征録><广右战功録><西南纪事>校注》,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页74—86;(清)汪森着,黄振中、吴中任等校注:《粤西丛载》卷二十八《粤右蛮窟.古田》,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页1177—1179;(清)高日华、联丰等:《永宁州志》卷二《沿革》。
〔8〕(清)高日华、联丰等:《永宁州志》卷二《沿革》。
〔9〕(清)高日华、联丰等:《永宁州志》卷六《险要》;(明)郭应聘:《西南纪事》卷一《征复古田》,《<南征録><广右战功録><西南纪事>校注》,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页86—87。
〔10〕(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17《列传二零五.广西土司一》,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页8206。
〔11〕(清)高日华、联丰等:《永宁州志》卷三《户口》。
〔12〕(明)郭应聘:《西南纪事》卷一《征复古田》,《<南征録><广右战功録><西南纪事>校注》,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页89。
〔13〕同〔1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27 15:34:34编辑过]
作者: 大溪連山 时间: 2010-10-27 08:21
非常好的历史作用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10-10-27 12:26
同是壮族,为何又分为狼和僮?没见壮学们给一种合理的说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27 12:29:42编辑过]
作者: 路 时间: 2010-10-27 13:23
【转帖者按:和我猜的结果一样,古墓是在清嘉庆年间重新立碑。在嘉庆、咸丰年间,正是清朝在西南地区大力进行改土归流的时候,壮族民间攀附汉裔之风也正是在那时兴起。我原来曾在家园发了一篇帖子《永顺土司及其邓文茂考》,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找不到了,现在重新发上来。】
永顺土司及其邓文茂考
宜山县文物管理所 李楚荣
据有关文献载,明代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析宜山县地而分置永顺正副二长官司和 永定长官司,这 是宜山县境内设置土司之始。永顺长官司第一任土司为邓文茂。最后一任土司为邓治仁,永顺土司于民国二年(1913)改土归流,历时三百二十一年。
笔者前些年在进行文物普查时,在怀远镇达村林场屯西石牛山下发现永顺土司邓文茂墓及墓前之墓志铭。其墓为清道光八年(1828)重修,墓高1.4米,直径4米,全部为料石砌成,墓顶中心有一石宝顶。墓志铭为八棱形石柱华表,华表立于于邓文茂墓前二十米左右,华表总高为165厘米,每面宽16厘米,建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墓碑及墓志铭上所刊文字 是研究永顺土司及邓文茂本人的宝贵资料。特别是对于研究明代广西土司制度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兹将邓文茂墓碑序文及其墓志铭抄录如下:
邓文茂墓碑序文
祖原籍全州霭岭村人氏,前明远祖讳缘公子,全州■基祖宗,九江节度使讳明钦公十八子,河南新野县白水村汉太傅高密候讳禹公四十五世孙。原名和祐,字文茂,后以字为名,行十五,明■科武举。成化十八年主庆远,杀贼有功,授怀远镇 土巡检。宏治元年随征七十二峒有功,以袭永顺正长官司。娶妣覃氏,生二世祖经。庶妣蒙氏,生龙门土司始祖缨。生时阙载,卒宏治九年,时阙。祖幼负胆,举武艺超群,自三十五岁往外从戎,众人莫知去向,卒乃建功斯士,世爱瓜瓞,绵延书香,寝藏祖■。卜葬兹岭,地名沙坑垌,甲山庚向。殊年深日久,墓圮碑亡。寻访占孙等,曾率族众等经年,幸知其旧,深惧迟之,异日仍有不虞、爱涓吉修营,并述始末,以昭万年,引之勿替,谨勒石以志不朽云。
皇清道光八年戊子岁四月二十七日吉时立
邓文茂墓志铭
公讳文茂,其先为河南新野人,卜迁全州,世有懿德,十七传公,以孝武■从戎。宏治间随征庆郡,以功授怀镇 土巡检。是时八峒狼獠、述昆獞猺,以次叛,公奉朝廷命,典兵■■土,威信恩义,旋时其用,均不数年悉解,■服化外,始知王德之范之不可喻也。廷纪公绩,锡之繖服,众之■田,立永顺正长官司,禅公世世子孙抚而主之。公其有桃弧棘矢,毕路蓝缕之功者哉!宏治九年卒于官,卜宅兆于怀之东面雒目里沙坑峒葬焉。克缵武功,代有作人。越自光绪丁酉以降,游土之乱,几振全粤,公十六世嫡孙治仁,以全力守区区寸土,卒就安谧,患平而思,乃祖之有默眷之也。爰以丙午之八月二十七日率族姓修公墓。即成, 然曰:“是犹有未尽之义务乎!公虽名辉,家乘光飏,前列而灵,坟式新仪,问未述得弗略,依旧传昭撰景行,刊铭树墓,以声百世噫!”世之王公大人,生而钟鼎,没则金石,苟无其实,且将谀之。如公盛德大业,不诚炳炳烺烺,■■■志而系之以铭辞曰:曷取乎华,孔艰其实。匪功惟懋,懋于有德,蠢尔蛮夷,何与休戚。怀德畏威,一诚之格。帝力不知,孰僭孰忒。君子得舆,维民之利。敢告来者,视此贞石。
光绪三十十年九月初九日卯时立
明怀镇巡检世袭永顺正长官司邓公墓志铭癸已恩科举人邑人李■ 丁酉科拔贡邑人齐梦熊拜并书丹
从以上所录邓文茂墓碑序文及其墓志铭略为知道其身世:
1、邓文茂原名“和祐”,字文茂,后以字为名。
2、从其“自三十五岁往外从戎”,“成化十八年(1482)至庆远,杀贼有功。”这两句话可以推测,邓氏三十五岁从戎,开始军旅生涯,到建立功名,估计要有十年左右的时间,如果此推测不有大误,邓文茂在成化十八年时,其年龄当在四十五岁左右。邓氏于宏治九年(1496)卒(《广西通志》载邓文茂卒于宏治十二年<1499>),那么邓氏寿命当在六十岁上下。
3、邓文茂祖籍为河南省新野县人,后迁居于广西全州。邓文茂亦是在三十五岁时从全州外出从戎,最后在庆远府征剿蛮夷有功,而被授为永顺长官司第一任土官的,故言其祖籍为河南新野人,本人为全州人。
从以上三点结论来看,第一点与有关文献所载基本相符,第二点关于邓文茂的年龄虽是推测,但无关紧要,亦不会有多大出入。而第三点关于其祖籍及本人是何地人氏之问题,却与有关文献所载不符,《明史.土司传》载:“弘治元年委官抚之,众愿取前地,别立长官司。都御史邓廷赞为奏,置永顺、永安二司,各设长官一,副长官一,以邓文茂等四人为之,皆宜山洛口、洛东诸里人也。”《广西通志》载:“永顺长官邓文茂,世为雒目里人,先以壮民保授怀远镇巡检,弘治五年置长官司,以文茂擢授正长官。”从《明史》和《广西通志》所载可以知道,邓文茂无论其祖籍或本人都是宜山本地土著居民,与邓文茂墓碑及墓志铭所载不相一致,到底邓氏是宜山人还是全州人,下面试从土司制度析之,孰是孰非,请同好方家不吝赐教。
一、永顺土司设置的历史背景
宜山县在明代以前没有设置土司。《明史.土司传》载:“永顺司、永安司,旧为宜山县。正统六年(1441),因蛮民弗靖,有司莫能控御,耆民黄祖记与思恩土司岑瑛交结,欲割地归之思恩,因谋于知县朱斌备。时瑛方雄两江,大将多右之,斌备亦欲借以自固,遂为具奏,以地改属思恩。土民不服,韦万秀以复地为名,因而倡乱。”《广西通志》所载基本与《明史》所载相同。岑瑛何许人也?《土官底簿》载“<永乐>十八年(1420),弟岑瑛袭职,杀贼有功,正统三年(1438)升田州知府,仍掌思恩州事,四年,改为思恩府。岑瑛就授本府知府,杀贼有功,升亚中大夫。”岑瑛在位约六十年,是左右两江流域实力最雄厚的思恩府(治所在今武鸣)知府。当时宜山境内的农民骚动不断,宜山 知县朱斌备为保所治境内的安宁,又可借此机会巴结思恩知府岑瑛,在第二年(1442),就将述昆州(今龙头一带)等地割给思恩府。岑瑛接管后,实行残酷的土司统治,述昆州人民不堪土官岑瑛的统治,在农民领袖韦万秀的领导下举行起义。接着,忻城的韦公点聚众响应,并出攻宾州。继而,庆远各地农民纷纷展开反土官斗争。这就是著名的震惊广西的明代初、中期的庆远起义。这次起义波澜壮阔,声势浩大,明王朝先后调兵遣将,派了大量的军队来镇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还是没有能将这场历时半个世纪的农民起义弹压下去。弘治元年(1488),明王朝不得不采取软的手法,派遣官吏 去招抚农民军,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农民军提出愿意收回以前割给思恩土官岑瑛的地盘,另立土官而治之的条件。都御史邓廷赞上奏朝廷,同意设置永顺、永安二司,各设长官一个,副长官一个。《宜山县志》载:“永顺土司在唐宋属述昆州,自明弘治五年(1492)始设立永顺正长官司一缺(额),为邓文茂世袭。”从以上《明史》所载的文字中透出一个信息:明王朝对于这次庆远起义无力镇压,最后只能妥协,以设永顺等土司为收场,对于明王朝来说是多么的不光彩。无怪乎《明史》、《庆远府志》和《宜山县志》对于这几个土司的设立,只是草草几笔记下。史官对于此事倒是秉笔直书,颇有责难。《明史.土司传》云:“自是宜山东南弃一百八十村,宜山西南弃一百二十四村地。议者以忻城自唐、宋内属二百余年,一旦举而弃之于蛮,为失策云。”这种批评明王朝的态度不是极其鲜明的吗?明初,朝廷对于 广西已有改土归流的意向和行动了,洪武初首先被改土归流的是钦州的七峒长官司;不久,太平府也被改流。洪武二十八年(1395)奉议州、向武州改流,同时改流的还有南丹州。由于种种原因,改流的阻力很大,多有反复,同时,朝廷对于改土归流问题也颇有争议,《明史.王守仁传》王守仁说:“思恩未设流官,土酋出兵三千听官征调;即设流官,我岁反遣兵数千防戌,是流官之设无益可知。”“且田州邻交趾,深山绝谷,悉瑶壮盘处,必仍设土司,斯可籍其兵力为屏蔽;若改土为流,则边鄙交患我自当之,后必有悔。”复置 土官,可以借土司之力量充实国防,节约国家的军费开支,可以说王守仁的意见是明王朝的经验总结,故明初的改土归流就暂停了。即使如此,在改土归流的同时,又增设了永顺等土司,对于明王朝的面子 总是极难堪的。这就是永顺土司设置的历史背景。
二、土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据学者考证,土司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
1、土司在宋代以前为“羁縻”制,《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索隐》云:“按,羁,马络头也;縻,牛纼也。”《汉官仪》云:“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是故羁縻而绥抚之。附则受而不逆,叛则弃而不追”。经济上则“无赋税”,只是定期向中央王朝进贡一些象征性的物品。这 羁縻制度的概况,有一点值得指出的是“且以其故俗治”,即土官皆为当地酋长(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并且世袭。土官由土酋担任制到宋代有了一个变化,宋皇祐年间,狄青奉宋王朝派遣到广西平息“侬智高起义”以后,将跟随其征剿有功的将士,“分土授职”。这样就开了土官亦可由中原汉人担任的先河。于是从宋代起,历元、明清三代,土官的来源除了世代统治当地的豪酋外,亦有部分是有战功的中原汉人。
2、元代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羁縻制,形成 了完整的“土司”制度,这时开始出现“土司”之名。元代土官的来源亦只有两个:当地的土酋和有军功的将士。在土司世袭方面,元代形成了初步的制度:土官病故,子侄兄弟袭之,无则妻承夫职。到了明代,土司的世袭更为完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奏准土官应袭者,预为勘定,造册在官,依次录袭”。“令土官应袭子孙年五岁以上者,勘定立案;年十五以上,许令袭,如年未及,暂令协同流官管事”。“其土官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题准应袭土舍曾经调遣,效有功劳,暂免赴京,就彼冠带署职,管束夷民,待后功劳显著,方许实授。其余不曾调遣及无功可录者,照例起送赴京袭替”。(以上录自《广西土司制度资料汇编.第三册》)明初凡土官一切承袭事宜均归吏部。正统元年,乃规定土官土司在任时,先应将应袭子侄姓名,报告上司,当其死后,即照所报告之姓名令其承袭。正德六年,又规定 :“预取应袭儿男姓名,造册四本,都(察院)布(政司)按(察司)三司各存一本,一本年终送本部(吏部),以凭查考;以后每三年一次选缴”(《大明会典卷八》)。后来又在天顺二年规定:凡土官承袭,“土官病故,该管衙门委堂上官体勘应袭之人,取具结状宗图,连保人送赴部,奏请定夺,(《大明会典卷八》)。从以上所录,我们可以归纳出明代土官承袭的手续:(1)承袭者,预先勘定立案,包括所有本族宗图、册结、邻封甘结并原领号纸(凡土官承袭,由部<吏部>给牒,书其职衔世系及承袭年月于上,曰“号纸”),造册四本,都察院、布政司和按察司各送一本,主管部门--吏部存一本,以凭查考;(2)应承袭者连同保人必须赴京城到吏部,根据所报材料,验明核定其身份,方可承袭。曾受朝廷调遣并有军功者,可免赴京城验证。
综上所述,从永顺等土司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尽管土司可以由当地土酋或有军功的汉人将士担任,但永顺土司的产生是当地人民不服思恩土官岑瑛的管辖而导致了长达半个世纪的农民战争,最后是明王朝与农民军达成协议,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即收回前割交给思恩府的述昆州等地,并设立永顺土司,其实这是明王朝对当地人民的妥协。从这里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地人民不能忍受思恩土官的管辖而举行了武装起义,并进行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武装斗争,这场斗争的结果产生了永顺等 土司,如果永顺土司不由当地土酋担任而由征剿他们有军功的朝廷军队中的汉人将士担任,当地人民会接受这个事实吗?笔者以为作案只能是:在此种情况之下,担任永顺土官的人选只能是当地土酋。《明史》所载邓氏为宜山人不误。这与《广西通志》载邓氏“世为雒目里人”,并且是“壮人”之说无论是就其逻辑推理,还是文献记载,都是相吻合的。
再者,从明王朝关于土官承袭的严格规定来看,明王朝备有各土司的详细档案,包括前面提到的土司宗图、册结和原领号纸等。邓文茂后裔的承袭必须是经过这几道手续方可承袭。历史上也有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清光绪九年(1883)永顺土司后裔庶子邓诠组因与嫡出之弟邓诠绶争夺土司承袭权,以重金雇请河池保平土匪罗五等将其弟邓绶全家十余口杀掉。邓诠绶原配韦氏将其亲生子邓治仁(即邓文茂嫡传十六世孙。永顺土司最后一任土官)藏于神龛下未被发现而幸免于难。事后经庆远府决断,主犯邓诠组被杀头示众,由土司嫡孙邓治仁为永顺长官司合法继承人。从这里可以知道即使是到了清代末期,无论是中央王朝,还是邓氏后裔都有世袭的凭证--土司宗图、册结和原领号纸等,这个事例也说明了土司承袭制度之严格。既然朝廷备有土司档案,其籍贯当然包括在内了,故修《明史》时,土官籍贯是根据其档案材料抄录,不会有什么出入的。《明史土司传》载:“(邓文茂)皆宜山洛口、洛东诸里人”。《广西通志》载:“永顺长官邓文茂,世为雒目里人,先以壮民保授怀远镇巡检。”洛口这个地名,今无。这里有两种可能:(1)洛口即雒目,洛通雒,“口”字应为“目”字之误笔,《明史》所载“洛口”实为“雒目”。(2)既然现在尚有洛西、洛东之地,可能在这一带当时曾有过“洛口”这个地名。更为重要的是,《广西通志》指出邓氏“世为壮民”,于此,邓文茂为宜山土著酋长无疑。故笔者以为《明史》所载邓文茂为宜山人氏实属不刊之辞。
为什么正史所载邓文茂的籍贯与邓墓及墓铭志所载不相一致呢?首先值得沉思的是,邓氏是宏治九年(1496)死的,而现在的墓却是清道光八年(1828)重修的,墓碑亦是这年所立。墓碑序文云:“殊年深日久,墓圮碑亡,寻访占孙等,曾率族众等经年,幸知其旧,深惧迟之,异日仍有不虞、爱涓吉修营,并述始末,以昭万年。”这是出现了一个大破绽,既然土官的承袭制度如此严格,且有本族宗图,即使是“墓圮碑亡”,且从上面提到的邓治仁承袭土官一事,可以知道尽管经历了三百余年,世事变迁,改朝换代,但宗图等档案资料还是存在的,且具法律作用,只要照本族宗图抄写便可,根本不存在寻访之事,更没有“深惧迟之,异日仍有不虞”的必要,很难自圆其说。况且邓文茂的生年、年龄在墓碑和墓志铭中都没有刊明,也是很有问题的。
究其原因,笔者窃以为,土司制度的存在在历史长河中有其合理、进步的一面,但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农奴制愈暴露出其腐朽、黑暗的一面,中央王朝亦很明白这种割据势力的长期存在,对封建王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统治是极其不利的,故在明代初期已确立了“改土归流”的方案,从明初到清末的五百余年间,在“改土归流”的问题上,封建王朝与土司割据势力之间的斗争,几番较量,几度反复,到了清末,土司势力终成了强弩之末,“改土归流”已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因为这不仅符合封建王朝的根本利益,而且也符合土司统治下的广大人民的愿望,到了清末,广西大部分土司都被撤消了。邓氏后裔鉴于此种情况,感到“改土”是不可避免的了,但又存在复辟的心理,于是乎,借重修邓文茂墓和建其墓志铭之机,杜撰了邓氏为全州人,祖籍是河南新野人,而且是朝廷军队中征剿蛮夷有功的将士,这样便与中原汉人拉上了关系。值得指出的是,一般墓志铭是与墓主同时埋入地下的,这种死后几百年才竖的墓志铭的做法不是给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吗?大有“司马昭之心”的嫌疑。在墓志铭上,邓治仁还宣扬自己亦有“平乱”之功,与其说是为邓文茂竖碑立传,倒不如说是为邓治仁本人竖碑立传,其目的是邀功于朝廷,为日后复置土司准备条件:不但有中原汉人的籍贯,且有平乱之新功。这样对于邓氏家庭的复辟无疑是大有益处的。
结论:邓文茂是宜山地道的壮人首领。
作者: 称最 时间: 2010-10-27 16:01
以下是引用伤疤好咯在2010-10-27 12:26:39的发言:同是壮族,为何又分为狼和僮?没见壮学们给一种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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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 兵,僮是普通平民吧,,,,或者是所属不同的支系
作者: 僚园星火 时间: 2010-10-27 23:27
以下是引用称最在2010-10-27 16:01:31的发言:以下是引用伤疤好咯在2010-10-27 12:26:39的发言:同是壮族,为何又分为狼和僮?没见壮学们给一种合理的说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27 12:29:42编辑过]
狼是 兵,僮是普通平民吧,,,,或者是所属不同的支系
可能是兵民的关系
作者: 五色糯米饭 时间: 2010-10-27 23:37
个人觉得应该是“生”与“熟”的区分。
狼有兵,但也有“撞军”。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10-10-27 23:40
标题: 回复:(五色糯米饭)个人觉得应该是“生”与“熟”的...
土司军事化组织的是狼,而分散为村单位、向流官纳粮的是僮?
作者: vc226 时间: 2010-10-28 00:07
现代壮族就是由各自不同的支系所组成,各自支系的自称又有不同,各支系方言差异很大,而且现代壮族是解放后才统一名称的,不通晓现代语言学和壮语的古代汉人未必能够认为现代壮族的各个支系都是我们现代人所说的壮族,而是各有种姓,所以认为俍僮有别吧。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10-10-28 00:21
标题: 回复:(vc226)现代壮族就是由各自不同的支系所组成,...
李调元《南粤笔记》里这样写:“越东多徭而无犭童,犭童惟粤西多有
之。自荔浦至平南,犭童与民杂居不可辩,大抵屋居者民,栏居者犭童。栏架木
为之,上以栖人,下以栖群畜,名“栏房”,亦曰“高栏”,曰“麻栏子”。狼
人则不然,自荔浦至平南多犭童人,自浔阳至贵县多狼人。粤东惟罗定、东安、
西宁有狼人。盖从粤西调至征戍罗旁者,族凡数万,每人岁纳刀税三钱于所管州
县,为之守城池,洒扫官衙,供给薪炭,性颇驯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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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一点区别:与民杂居即跟“民”一样纳粮的为僮,其业余军事组织是团练性质的;从桂西土司带来的军民二合一组织的为狼,军事训练有素,不纳粮但纳刀税(很会打刀卖刀?)少许、出徭力而且很听话。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10-10-28 10:52
狄青也罢,蒙古人也好,当年进入岭南平乱时,有主力部队(所谓中原人)主攻,也有地方部队(土官所属土兵)助战。平叛结束后,留下来担任土官的基本是地方部队(土官所属土兵)的领兵军官,他们还是非汉民族。主力部队是不会留居地方的,如狄青率领的15000藩兵(北方非汉民族)还是北回了!广西僚人家谱很多都说自己的先祖是跟谁狄青镇压侬智高起义而来的,这个说法可能是事实,因为参加侬智高起义的僚人毕竟还是整个广西僚人队伍中的少部分,绝大多数(如桂北、桂东等地)还是没有参加起义,他们有不少就被统治集团利用来参与镇压侬智高起义,因此,僚人说是从北方中原来参加镇压起义的就不是事实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30 12:42:48编辑过]
作者: 邓文星 时间: 2012-6-4 00:15
宜山县文物管理所的李楚荣所写《永顺土司及其邓文茂考》这篇文章中的推断是完全错误的。邓文茂肯定是广西全州县霭岭人。河池邓氏的家谱与霭岭邓氏的家谱对此均有明确记载,并且霭岭邓氏家谱中还记载了邓文茂的两个儿子福兴、福旺,与河池邓氏家谱的记录完全一致。宗系图一直连到湖南的邓邦畿,再到河南邓禹。霭岭邓氏的原始家谱,我见过的共有10本,我这里有一份照相机拍下的电子版,与河池邓文茂的后人对过谱,完全一样。
作者: 路 时间: 2012-6-15 01:45
以下是引用邓文星在2012-6-4 0:15:05的发言:宜山县文物管理所的李楚荣所写《永顺土司及其邓文茂考》这篇文章中的推断是完全错误的。邓文茂肯定是广西全州县霭岭人。河池邓氏的家谱与霭岭邓氏的家谱对此均有明确记载,并且霭岭邓氏家谱中还记载了邓文茂的两个儿子福兴、福旺,与河池邓氏家谱的记录完全一致。宗系图一直连到湖南的邓邦畿,再到河南邓禹。霭岭邓氏的原始家谱,我见过的共有10本,我这里有一份照相机拍下的电子版,与河池邓文茂的后人对过谱,完全一样。
你所说的霭岭邓氏的家谱是何时编修?如果是从邓文茂以前一直延续下来,那么或许有些可信度,但如果是清乾隆以后修的,那对编修以前的内容就不必当真了。
作者: lw109 时间: 2012-6-15 10:38
狄青也罢,蒙古人也好,当年进入岭南平乱时,有主力部队(所谓中原人)主攻,也有地方部队(土官所属土兵)助战。平叛结束后,留下来担任土官的基本是地方部队(土官所属土兵)的领兵军官,他们还是非汉民族。主力部队是不会留居地方的,如狄青率领的15000藩兵(北方非汉民族)还是北回了!广西僚人家谱很多都说自己的先祖是跟谁狄青镇压侬智高起义而来的,这个说法可能是事实,因为参加侬智高起义的僚人毕竟还是整个广西僚人队伍中的少部分,绝大多数(如桂北、桂东等地)还是没有参加起义,他们有不少就被统治集团利用来参与镇压侬智高起义,因此,僚人说是从北方中原来参加镇压起义的就不是事实了!
合着宋朝的军队里没有汉人,再有参与平定侬智高的部落兵是宋朝狄青的军队没有隶属关系,人家凭什么附会狄青,就像参加海湾战争的多国部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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