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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t纪念二·二八义举认清历史发展方向 [打印本页]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04-3-12 11:55
标题: zt纪念二·二八义举认清历史发展方向

纪念二·二八义举认清历史发展方向



作者: 张海鹏 (中科院近代史所)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发布时间:2004-3-11 18:06:41



57年前台湾发生的二·二八义举,是台湾人民反暴政、争民主、争自治的一场义举。纪念二·二八事件,就是为了纪念台湾人民当年反暴政、争民主、争自治的伟大精神。


台湾人民在长达50年的日本殖民统治时期,不仅具有武装反抗日本占领的传统,而且具有开展反对专制统治、争取地方自治斗争的传统。1945年10月25日,倍受日本殖民统治蹂躏之苦的600万台胞终于回到祖国怀抱。但是国民党政府在台湾建立的行政长官公署,基本上沿袭了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的行政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维持台币及台湾金融自成体系,控制台湾的经济,设专卖局和贸易局,对生活必需品实行专卖。各级政府机构中,一些官员利用职权贪污腐化。经济上的统制措施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均遭到盘剥,并使某些产业受到损害。交通、工矿等方面的重建需大量经费,长官公署只好“藉运用发行资金予以垫借”,以致台币发行数额持续攀高,终于失去安定人心、平抑物价的作用。


由于战争的创伤及社会的急剧转型,台湾战后重建面临着巨大困难:政治腐败、贪污成风、通货膨胀剧烈、失业问题严重。后来又遇到大规模自然灾害,以产米著称的台湾竟发生米荒,民不聊生。上海《观察周刊》当时发表文章惊呼:“今日台湾危机四伏,岌岌可危,是随时可能发生骚乱或暴动的”。1947年2月,终于爆发“二·二八事件”。


对于二·二八事件的性质,早有不同认识。当时南京政府认为它是“颠覆政府”、“背叛国家”的暴乱事件,“台独”势力更认为它是台湾人民要求台湾“独立”的事件。这些说法都是没有根据的。二·二八事件虽然有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历史原因,但它却是因为“缉烟血案”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群众街头行动,后演变成群众争民主、争自治、反暴政的民主运动。它不是背叛国家的暴乱事件,也不是共产党策划与领导的。这次台湾群众争民主、争自治、反暴政的义举,与祖国大陆人民在各地开展的反饥饿、反迫害、反内战的民主运动相呼应,中国共产党在1947年3月8日在延安发表声明,表示支持台湾人民的这场斗争。


“台独”势力把二·二八事件当作台湾人民要求台湾“独立”的事件,是没有历史根据的。当时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各个群众组织都没有提出台湾“独立”的诉求。处于全省领导核心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在它的组织大纲中明确规定:本会“以团结全省人民、改革政治及处理二·二八事件为宗旨”;在3月6日发表的《告全省同胞书》中也明确声明:“我们的目标是在肃清贪官污吏、争取本省的政治改革。”台湾自治青年同盟的宗旨则是“培养自治精神,遵守国父遗嘱,实行三民主义,协助政府建设新台湾”。台中区时局处理委员会发表的宣言,也提出“建设新中华民国,确立民族主义,拥护中央政府,铲除贪官污吏,即刻实行县市长民选,反对内战,反对专制”。这些活跃在台湾各地的主要政治组织提出的宗旨,反映了二·二八事件中最为普遍的要求,也体现了整个事件的基本政治倾向。花莲、台南地方个别人提出过“台湾‘独立’”和“国际共管”的口号和标语,是极个别的现象,完全不能代表二·二八事件的方向。


二·二八事件初期,由于局面混乱,曾出现殴打外省人的现象。因为“缉烟血案”的当事人以及行政长官公署的官员都是从大陆派来的,他们的行为引起台湾群众的愤怒,情急之下喊出打外省人的口号,是不难理解的。在运动的进展之中,许多正直的人士都提出了停止殴打外省人的要求。如台湾省参议会参议员林日高等组织“服务队”,劝阻无原则地殴打外省人;台湾民主联盟在告同胞书中指出外省中下级政府人员和商民是“和我们一样同一国民同一汉族同胞”,切不要乱打外省人;许多台北市民出于正义,甚至公开救护外省同胞。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说,我们“不是排斥外省同胞,我们欢迎外省同胞参加本省政治的工作”。这些都说明一时出现的盲目殴打外省人的现象,是自发的、暂时的现象,决不是事件的主流。


李登辉、陈水扁之流的“台独”势力,从分裂国家、主张“台独”的私利出发,不顾二·二八事件的主流,无限放大事件过程中的个别现象,鼓吹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人反对外来政权”,是“台湾‘独立’的开端”,完全是歪曲历史真相。以上介绍的历史事实是对他们“台独”根据的最好驳斥。台湾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台湾人民与大陆人民是血肉同胞。台湾人民当年争民主、反暴政的斗争与大陆人民的斗争性质是相同的,是整个中国民主运动的组成部分,是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违背这个历史发展方向,顽固坚持“台独”的立场是与台湾同胞的意愿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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