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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广西巴马狮子山那桑金矿大事记(待补) [打印本页]

作者: 那僚    时间: 2010-8-24 22:53
标题: [转帖]广西巴马狮子山那桑金矿大事记(待补)

广西巴马狮子山那桑金矿大事记(待补)

按:由于资料欠缺,这篇“大事记”可能挂一漏万,但是,作为广西巴马狮子山那桑金矿事件各方利益博弈的见证,我们奉献给各位网友,希望大家一起来补充它……

2008年1月1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给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税务登记证,桂国税字451227669726612号。

2008年1月9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给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2729200000024(1-1),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寿乡大道中路E10号二层,法定代表人姓名:姚宝树(福建省安溪县剑斗镇厂矿工区洋头56号居民),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矿产品(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购销及其信息技术服务,国内贸易。(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成立日期:2008年1月9日。营业期限:2008年1月9日至2028年1月8日。

2008年1月9日,巴马瑶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给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66972661-2。有效期:2008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9日。

2008年1月9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颁发给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税务登记证,桂地税字451227669726612号。

2008年6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给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探矿证,勘查项目名称:广西巴马县那桑金矿普查。有效期限:2008年6月30日至2008年12月30日。勘查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勘查单位地址:广西桂林市环城南二路6号。

2008年11月2日,巴马县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组织技术人员和森林公安干警成立调查组,于2008年11月3日到狮子山进行调查,发现立龙公司在勘探和道路、民工住房建设时毁坏林地,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矿山停业整顿。

2008年11月24日,乱桃、岩权、六累三个村寨的村民向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反对在罗皮狮子山开矿问题的报告》。

2008年11月26日,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和河池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联合在广西河池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广西立龙矿业公司巴马那桑金矿项目环评公告(第一次)》。署名日期为2008年11月。

2008年12月,河池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通过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向罗皮、那莫村民发放《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巴马县那桑金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咨询调查表》,群众拒填。

2008年12月20日,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罗皮村、那莫村、罗皮小学联名给巴马县人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分别提交《关于反对在罗皮狮子山采矿的报告》。

2008年12月28日,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和河池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联合在广西河池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广西立龙公司巴马那桑金矿项目环评公告(第二次)》。署名日期为2008年12月10日。

2009年1月17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三人专家组到那桑金矿项目实地勘察后,回到巴马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当天出具了《关于“<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巴马县那桑金矿开采设计方案>安全生产篇”审查专家组意见》和《关于“<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巴马县那桑金矿开采设计方案>安全生产篇”审查意见》,同意开展矿山基建工作。

2009年1月20日,河池市环境保护局下达《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桑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09年2月,百林乡那莫村六东屯村民向巴马县人民政府递交《关于狮子山水资源保护的报告》,网友同时在巴马论坛政府热线发同名帖子。

2009年3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黄金管理局给“广西巴马那桑金矿”“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有效期限:2009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6日。

2009年3月6日,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给广西巴马那桑金矿“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

2009年3月6日,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给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

2009年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给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那桑金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09年4月27日至2018年7月27日。

2009年9月,巴马县林业局对狮子山林木被滥伐进行侦查,并由县检察院起诉,对无审批侵占用林地行为,县林业局对采矿老板进行行政处罚,罚款74704元。狮子山林地被毁已被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列为督办案件。

2009年9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关于巴马县那桑金矿项目核准的批复》。

2009年10月18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010年2月13日,温家宝总理在看望巴马瑶族自治县群众时,提笔写下“山青水秀生态美,人杰地灵气象新”的对联,横批是“日新月异”,并指示:“巴马山好水好生态美,是个养生长寿的好地方!发展生态农业是保护巴马生态环境和长寿之乡品牌的有效途径。”

2010年4月16日,立龙公司在《河池日报》上发布《迁坟公告》,公告称:“因巴马那桑金矿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地处百林乡罗皮村狮子山移动通讯信号塔往东800米,标高500米以上土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迁移,请坟主自登报之日起10日内到罗皮、那莫村委会登记迁坟手续,逾期视无主坟处理。”

2010年4月21日,河池市环境保护局下达《关于同意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桑金矿延期试生产的函》。

2010年4月23日,罗皮、那莫村群众代表给百林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强烈要求关闭狮子山金矿的报告》,强烈要求党委、政府为民主持公道,勒令“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立即关闭狮子山金矿,撤走所有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恢复已被开采的畜水植被,彻底改变人畜饮水浑浊不清的状况。
同日,网友wsfwsy在红豆社区向社会各界发出《关于制止野蛮开采狮子山金矿的紧急呼吁》,强烈呼吁:
一、中纪委、广西纪委立案调查,查处涉案官员拿老板黑钱、为老板违法盗采国家黄金披上合法外衣的行为。
二、各新闻媒体和非政府环保组织关注此事,实地采访,进一步揭穿事实真相,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河池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之外的环保部门对项目重新进行评估,特别注意对这种掠夺式的露天开采和投毒式的冶炼方式进行评估。
四、广西发改委、广西国土资源厅派人来考察,听老百姓意见,重新审核,有错必纠,取消立项,收回采矿证。
五、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野蛮开采行为,恢复采矿场、排土场、堆淋场(尾矿库)的生态和植被,还我们老百姓一个美好的家园。

2010年4月28日,百林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向群众代表下达《关于“要求关闭狮子山金矿报告”意见的反馈》,认为:“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巴马那桑金矿已依法取得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黄金管理局核发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核发的《开采许可证》,又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那桑金矿项目核准的批复以及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巴马县那桑金矿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复函等等相关证件,同时2009年3月6日经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审查并取得了《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以及《取水许可征》并于2010年1月22日取得巴马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所以针对群众提出由于狮子山矿山的开采影响到周围村屯的水污染及土地资源的被坏问题,群众如能提交确凿证据,乡人民政府一定会将情况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并将根据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业主与各村屯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中的规定处理,但在群众未能提交确凿证据之前,乡级人民政府无权勒令其关闭。”

2010年5月2日,罗皮、那莫、那弄3个行政村18个自然屯1551名村民联名向巴马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立即关闭狮子山金矿的强烈要求》,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收回已发给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各种所谓的合法证件,责令立龙公司立即关闭狮子山金矿,撤走所有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恢复已被破坏的生态及植被。并严正声明: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党,拥护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尊重法律的尊严,也依法维护生存环境。将不断向有关部门及中央有关国家机关上访及信访,并通过网络来呼吁,在事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之前,将继续采取集体阻工、断路、断水等极端措施,哪怕流血牺牲,也要保护自己的家园。敬请上级党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处理狮子山金矿的关闭事宜。

2010年5月16日,巴马县党政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依规尽快妥善处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18日,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立即给立龙公司下发了《关于立即暂停开采狮子山金矿的紧急通知》,并成立百林乡罗皮狮子山金矿调查组。

2010年5月23日,网友“新闻记者”在河池论坛发贴《巴马那桑金矿“八大怪事”——查到底肯定抓出一帮人!!!》。

2010年5月30日,网友“守望佳园”在河池论坛、巴马论坛发贴《广西巴马狮子山:悲剧酝酿中……》。点击率迅速突破一万,成为历史罕见热帖。

2010年6月5日,网友panws1980在自己的博客里发表《在外子弟兵给广西巴马县各位父母官的一封公开信》,信中表达了罗皮、那莫籍现役军人对家乡金矿事件的忧虑,希望巴马县各位父母官做人民的好官,真正能让在外子弟兵安心服役的父母官。

2010年6月10日,河池日报发表《巴马狮子山采金点隐患调查》。首次披露巴马县官方态度:“有合法开采证,但涉及到群众利益、群众不同意的,坚决不给开。”

2010年6月24日,自治县人民政府又指派自治县法制办、信访局作为听证机关,在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百林乡那桑金矿开采听证会。听证会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黄宏同志担任主持人,自治县信访局局长黄永德、法制办副主任黄学化担任听证员,法制办秘书唐照吉担任记录员。当事人当地群众推荐罗皮村岩权屯黄明帮、上街屯闭耀坤、那桑屯石学明为群众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言。当事人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宝树、顾问吴天保按时到场参加听证会并发言。
群众代表不同意立龙公司在那桑开采金矿的理由:1、那桑屯狮子山是百林乡罗皮、那莫、那弄等三个村的水源地,立龙公司在此开采金矿,林木植被遭受毁坏,势必造成水资源枯竭,影响当地群众的人畜饮水和山下的农田灌溉。2、立龙公司使用化学剧毒物品氰化钠洗矿,将造成环境污染,威胁当地群众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立龙公司认为在那桑开采金矿合理合法的理由:1、该项目取得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巴马县那桑金矿项目核准的批复》、自治区国土厅颁发的《探矿证》和《采矿许可证》;河池市环保局下发的《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桑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关于同意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桑金矿延期试生产的函》,市安监局下发的《河池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书》以及自治县环保局颁发的《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水电局颁发的《取水许可证》和《水土保护方案合格证》,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立龙公司在那桑开采金矿应受法律保护。2、立龙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安全评估方案执行采矿活动,不会造成资源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群众代表的陈述没有事实根据。若因采矿活动确实给当地群众造成损害,公司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2010年6月29日,《法治快报》发表了《宁要青山绿水 不要真金白银》的文章,强调“水是生命之源,生态美对巴马来说,是一种比黄金白银还珍贵的长寿资源”,再次表明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山清水秀生态美”的立场。

2010年7月7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发《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百林乡那桑金矿开采听证会的听证意见》,认为:群众代表要求立龙公司立即关闭那桑金矿的两点理由,由于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对所陈述的事项进行说明,证据不够充分,故不予采纳。另查明,当地部分家户在明知狮子山为林地,未报经林业、国土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与立龙公司签订荒地租用协议并领取补偿金,依法不合。立龙公司依法取得的采矿、安全、环评等相关手续,其合法性予以认定,但立龙公司仍未完全依法开采。一是用地手续不完善,在未经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和未经国土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将林地当荒地租用采矿,改变土地用途,造成擅自毁林的事实存在;二是未请有资质的机构专门对矿山开采是否对当地水资源再次影响进行评估;三是取得的《水土保护方案合格证》已经过期,未依法申请延期;四是拦砂坝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就先进行试生产,安全许可手续不完善,违反了河池市环保局下发的《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桑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环保“三同时”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等。
  综合以上所述,特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立龙公司必须依法依规完善以下手续,在各种手续尚未完善之前,必须停止一切开采活动。
  1、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狮子山采矿是否对当地水资源造成影响进行评估;
  2、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
  3、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拦砂坝工程进行验收,并按程序申办相关的安全许可手续;
  4、按程序申办《水土保护方案合格证》。
  二、当地部分农户要对私自将狮子山林地当荒地出租给立龙公司用于采矿的行为进行纠正,出租林地必须报经林业、国土部门审批同意。
如当事人对本意见不服,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可向河池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的,本意见书生效。

2010年7月20日,巴马县百林乡罗皮、那莫、那弄村民众代表向河池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各有关部门提交《关于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关闭狮子山金矿的请求》,表示对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百林乡那桑金矿开采听证会的听证意见不服,强烈恳求河池市人民政府,协调自治区和河池市的有关部门,重新审查发给立龙公司的各种证件,依法依规关闭狮子山(那桑)金矿。

2010年7月20日,网友“鬼子这东西”在天涯社区发表了《莫让您的“唬声”酿成了巴马狮子山的悲剧!(谨以此文献给广西的一些父母官和爷奶官们)》的帖子,帖子认为,广西“巴马狮子山金矿”开挖下去的恶劣结果不外乎是这两种: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受氰化钠污染,和水源枯竭。而这两种或其中的任何一种结局,都足以让这狮子山周边成千上万的老百姓遭受灭顶之灾。因此,斗胆向广西的一些父母官和爷奶官们上书,希望你们能多听听巴马狮子山当地老百姓的疾苦呼声,莫让您的“唬声”最终酿成了巴马狮子山的悲剧!

2010年8月10日,网友“编外记者”在河池论坛上发表《狮子山金矿事件的冷思考》, 提出了当地民众、矿老板、涉案政府官员三方当事人都是这一事件输家的观点,发人深省。


作者: 山魂    时间: 2010-10-13 22:16

我善良的族人们没有与外来的掠夺者争什么黄金,而是要自己家乡的青山绿水,要平静的生活,要子孙后代的幸福,简单的基本的要求,但是一些人早已利欲熏心,利用公权伸出黑手。

长寿之乡巴马也要沦陷了吗?

其实现在中国既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过去的封建主义,四不像。天赋人权,人民赋予他们权力,但是他们有些人一点活路都不给人,坏事做绝。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就算到时他们像纳粹一样跑到南美洲也要将其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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