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越来越支持刑讯逼供了 [打印本页]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0-8-18 12:42
标题: 越来越支持刑讯逼供了

昨天晚上小包被摸了,钱、手机、银行卡、钥匙串全没了,损失惨重。

因为这事,对小偷小摸恨之入骨。所以,越来越支持刑讯逼供了。这帮狗东西,进去后,先狠狠痛打一顿,把腿打折、把恼打残,不行就毙了。奶奶的,这帮人渣有什么资格活在世界上?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0-8-18 13:44

啊同情

我在福州也被人掏过包,什么银行卡\借书证\身份证\钱,惨重得~

当时气得呀,报了警

后来在学校看到小偷被人打

真是也想上去踢两脚


作者: 南虎    时间: 2010-8-18 14:50
楼主有这种想法挺恐怖的,我老家就有一个人由于遭受公安派出所抓去后刑讯逼供后受内伤(捆两个大拇指吊起来,两脚尖刚到地面;隔着木板用锤子打背部胸部。)回家后经常吐血不治身亡。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0-8-18 15:06
QUOTE:
以下是引用南虎在2010-8-18 14:50:31的发言:
楼主有这种想法挺恐怖的,我老家就有一个人由于遭受公安派出所抓去后刑讯逼供后受内伤(捆两个大拇指吊起来,两脚尖刚到地面;隔着木板用锤子打背部胸部。)回家后经常吐血不治身亡。

如果那个人偷\抢别人东西,杀人越货,那他就活该.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0-8-18 15:08
做人不能太仁慈了,对坏人的怜悯\仁慈就是对好人的犯罪.
作者: 南虎    时间: 2010-8-18 15:13

哪天楼主被人栽赃冤枉被抓进去被刑讯逼供就知道它的滋味了。


作者: 贝侬楼    时间: 2010-8-18 15:29

还有那些在干净的地方乱涂写非法小广告的人,全国都有,太可恶了!

难道真的没有什么办法能整治吗?外国对这些人是怎么惩罚的?

能否立法对被抓两次以上的,砍一节手指?


作者: 南虎    时间: 2010-8-18 15:43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zhongqing    时间: 2010-8-18 16:36
以下引用 QQ空间 家里被洗劫一空,我欲哭无泪~、没人能体会我现在的心情!
  1. 專屬  緈鍢

    專屬  緈鍢 怎么了?

    2010-08-18 09:53:22 回复

    1. ------

      ------ 家里进小偷偷了我所有的钱,还把我的卡给搞坏了,我现在一分钱也没有了

      2010-08-18 10:52:43

    2. 專屬  緈鍢

      專屬  緈鍢 不会吧!

      2010-08-18 11:01:20

    3. ------

      ------ 真的

      2010-08-18 11:26:21

    4. 專屬  緈鍢

      專屬  緈鍢 人没事就好,钱再赚就有了

      2010-08-18 12:01:24

    5. ------

      ------ 一分钱都没有了!

      2010-08-18 12:44:10

  2. ゞ烙印

    ゞ烙印 没事,钱财身外物,没了可以再挣,只要人安好,比什么都强!卡你可以去办挂失!

    2010-08-18 10:16:31 回复

  3. 星雨新愿

    星雨新愿 报警呀

    2010-08-18 11:09:08 回复

    1. ------

      ------ 哪里有用啊~南宁这么乱,哪个管你这个事啊!

      2010-08-18 11:26:11

    2. 星雨新愿

      星雨新愿 起码给别人提个醒呀

      2010-08-18 15:10:06 删除

    3. ------

      ------ 哎~~

      2010-08-18 15:35:08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0-8-18 18:46

小偷小摸,以后捉住,绝不手软!


作者: 季人    时间: 2010-8-18 20:03
标题: 越来越支持刑讯逼供了
因为蒙受损失一时气愤之言可以理解,但估计你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是支持对违法者施以肉刑,而不是“刑讯逼供”。
作者: maniachhz    时间: 2010-8-18 20:58

作者: 桂西布依    时间: 2010-8-18 23:14

违法犯罪的发生不断呈上升趋势是什么在纵容他们?

对,是持法不严,违法不究,还有什么?

我想更多的是人们对违法犯罪的视而不见和害怕。

想想现在车站,公车上和人多的地方偷钱包,非礼女同胞的垃圾真的是太多了。

那么多小偷的出现其实是我们已经在心里子早就容许他们的存在


作者: mrhxq    时间: 2010-8-18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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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10-8-19 00:01

对楼主的遭遇表示同情,但对因此就支持“刑讯逼供”手段就不敢苟同了,可见“理性”二字是很脆弱的,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0-8-19 07:15
QUOTE:
以下是引用南虎在2010-8-18 15:13:57的发言:

哪天楼主被人栽赃冤枉被抓进去被刑讯逼供就知道它的滋味了。

同意。刑讯逼供会造成冤假错案。现在小偷和强盗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但小偷之罪与强盗之罪不能等同的。


作者: 游过。。    时间: 2010-8-19 20:14

抓到就关起来好了。。。

不用这么狠毒。。。有些人,也是无奈的。。


作者: 我是本科生    时间: 2010-8-20 12:59

楼主家里想必多半是非贵则富,否者他这一想法如果真的成为现实,他只能更遭殃。


作者: 虎视耽耽    时间: 2010-9-21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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