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才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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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 青 占族是越南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早在公元2世纪就在越南中部建立了“林邑”国,后来又改称“占婆”、“占城”。占族文化发展的极盛时期是3世纪至14世纪,到15世纪逐渐走向衰落。古占婆文化接受了印度文化的许多影响,其古代建筑可说是举世闻名。著名的有位于广南地区的美山寺、同阳庙,西原地区的占婆古塔尤为壮观。 占族在公元5世纪就创立了本民族的文字,使其文化能够不断地向外传播和得以保留。民间文学艺术内容丰富,广为流传的叙事长诗有《占一巴尼》、《达塔瓦》、《卡林巴让》;民间舞蹈有很高的艺术性;民间艺术还有独具特色的石雕、木雕。一些建筑上的浮雕,内容生动、想象丰富。 目前占族人集中居住在中部南区的宁顺、平顺两省以及南部一些地区。居住在中部南区沿海的居民,善于耕种水田和种植果树。居住在南部的居民,主要以捕鱼、手工织布和经商为主。 占族男子的装束与当地各族男子相同,妇女装束具有传统特色,下身着筒裙,裙后缀有一块布巾,头戴黑色布帽。子女随母姓,婚后男方入赘女家,女儿才有财产继承权,最小的女儿有抚养父母的责任。 居住南部的占族人,大多信奉伊斯兰教,忌食猪肉。而居住在中部南区的占族人,又分为两种宗教群体,其中约有三分之二的居民信奉婆罗门教,即印度教,忌食牛肉;其余的三分之一信奉婆尼教,又称旧回教。 来源:防城港日报 |
人类的性繁衍史为:群婚(乱婚)——血缘婚——亚血缘婚——(走婚、抢婚过渡)——对偶婚——配偶婚。
以上介绍之民族财产继承关系,只能是“走婚”(耕种型民族,狩猎性民族的是“抢婚”)向配偶婚过渡的后期,不足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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