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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夜问贝侬沙南 [打印本页]

作者: lr285    时间: 2010-5-22 03:05
标题: 夜问贝侬沙南

呃呃,暂时只问贝侬沙南吧,香草回答也行,论坛里别的管理员我不认识,我暂时信不过了,免答。

我以前发过一些具有被河蟹潜质的帖子,被论坛河蟹了,我理解,我支持论坛的管理。

我以前还发过一贴是个人摄影图片的帖子,也被河蟹了,我不理解,但我仍旧发挥我一个中国平民善于在被糟蹋被蹂躏的情况下忍隐的特性,我忍之受之任之。

但是,我真不能再忍受被糟蹋了,我的洁白之身啊,我要维护我的贞洁啊。

http://www.rauz.net.cn/bbs/post.asp?action=new&boardid=2&stype=0"小季"先生!!请你指出"好好瑟"户名违规出字哪里??

在这个主贴里我跟了不少贴,但现在只剩一贴了:

我说我支持季人的那一跟贴,被留着;我上传图片的跟贴,都被删了;我再跟贴说“我发的图片被河蟹了”,也看不到了——这样的跟帖也被删!

而且删除悄无声息,无理由无通知。

厉害!剑客练功达到顶峰,能以无形的剑气伤人于无形,好“剑”啊!

就只留我规劝好好瑟、支持季人的那些话语吧。或者,直接设一个功能,那些给论坛管理员说好话的全留着,那些跟论坛网友聊天的话语全TMD河蟹掉,这可省心省力了。再或者,直接把我的ID封死算了。

但也要留下我的疑问与贝侬管理员的回答与解释。是谁删的?删的理由能讲一讲吗?只回答这一次跟贴被删除的事就行了(以前的删贴行为我理解或不理解都无所谓)。


作者: lr285    时间: 2010-5-22 03:19

我讲“我发的图片被河蟹了”,我并没埋怨谁,因为“好好瑟1”跟我说“你看见美女你要告诉我哦~~”我就引用他这句话并告诉他我的图片被删除了而已。

坛友跟我提要求(而且并不是违规的要求),我就给他的要求予回复,上图给他看。如果认为我那些并不色情的图片违规,要删,我不理解但我接受。我接受,所以我告诉坛友,我的图片被删了——这都不行吗?我告诉他只是不想让他空等而已,完全没有违规,凭什么理由删贴啊?就凭删贴的那个人比我牛B?


作者: 季人    时间: 2010-5-22 05:01

我已经在另一个提出同样问题的跟贴下做了答复,在这里不再重复。只补充刚才没有提到的一点:网友之间聊天性质的纯私人话题可以通过短消息或其他私人方式交流,不应当发布在类似“仲裁监督部”这样具有专门职能的站务专用版面上。

你如果还有疑问请移步那个帖子继续提出。

事前事后我都没有跟沙南贝侬沟通过,所以他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作者: 勒布多    时间: 2010-5-22 11:32

和谐社会,首先是要为统治者服务!


作者: 好好瑟1    时间: 2010-5-22 13: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r285    时间: 2010-5-22 14:55
QUOTE: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10-5-22 5:01:09的发言:

我已经在另一个提出同样问题的跟贴下做了答复,在这里不再重复。只补充刚才没有提到的一点:网友之间聊天性质的纯私人话题可以通过短消息或其他私人方式交流,不应当发布在类似“仲裁监督部”这样具有专门职能的站务专用版面上。

你如果还有疑问请移步那个帖子继续提出。

事前事后我都没有跟沙南贝侬沟通过,所以他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我跑步去看了。

有理有据,我服从管理,并且自察自纠。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0-5-22 16:35

我过来看看。不了解情况,只好闭嘴。

但楼主你说“论坛里别的管理员我不认识,我暂时信不过了,免答”这样的话,让人不太舒服。至少第一感觉是这样。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0-5-22 16:38
既然只要求沙南回答,“香草回答也行”,那干脆直接给他们两个写小纸条就行了
作者: 使君子    时间: 2010-5-22 22:45
大家别再吵了好不好,壮族力量已经不够强了,再吵下去,只会亲者痛仇者快!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0-5-23 01:34

不好意思,这个帖子我迟一天才看到。季人已经在另一个帖子里解释了,lr285也已表示理解。我现在就简单说几句吧。

对于各种违禁言论,包括威胁本站生存的言论、非法广告、灌水聊天式发帖或跟帖等,我也是经常删除的。对于那些攻击他人或群体的帖子,信誓旦旦提供虚假信息的帖子,以及同一IP多个ID(马甲)互相抬举的帖子,我则采取屏蔽或删除的方式进行处理。有些回帖我给予屏蔽而不删除,是想让其他版主知道哪些用户说了什么样的不当言论(超级版主以上管理人员可以查看被屏蔽的内容),同时让这些用户知道自己说了不妥当的话,提醒他们注意把握言论尺度。屏蔽或删除跟帖,由于点多、量大等原因,我一般是不选择短信通知的。删除或屏蔽跟帖,有时我会选择短信通知,但也要看情况,比如删除广告帖、灌水帖,我是肯定不会通知发帖者的。这工作其实很累人,但为了维护论坛的秩序,累点也值得。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0-5-23 20:52

俺个人和版猪们素不相识,也无冤无仇。猜想他们删除、屏蔽俺的帖子应该有他们的理由吧!

呵呵,俺想说就说,只求痛快,说完就完。版猪们觉得不当的话,爱咋咋地,管他是删除还是屏蔽?


作者: 东兰壮人    时间: 2010-5-25 00:30
QUOTE:
以下是引用度莫在2010-5-23 20:52:35的发言:

俺个人和版猪们素不相识,也无冤无仇。猜想他们删除、屏蔽俺的帖子应该有他们的理由吧!

呵呵,俺想说就说,只求痛快,说完就完。版猪们觉得不当的话,爱咋咋地,管他是删除还是屏蔽?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同感!


作者: 好好瑟1    时间: 2010-5-25 02: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0-5-25 09:05
QUOTE:
以下是引用好好瑟1在2010-5-25 2:41:24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度莫在2010-5-23 20:52:35的发言:

俺个人和版猪们素不相识,也无冤无仇。猜想他们删除、屏蔽俺的帖子应该有他们的理由吧!

呵呵,俺想说就说,只求痛快,说完就完。版猪们觉得不当的话,爱咋咋地,管他是删除还是屏蔽?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哈哈~~因为你是牛!!所以没有思考.....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这方面思考多了,那方面就思考少了。哈哈……


作者: 好好瑟1    时间: 2010-5-26 03: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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