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壮语壮文路在何方? [打印本页]

作者: 梁大梁    时间: 2010-2-24 02: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r285    时间: 2010-2-24 13:29

可怜的楼主,我只见到“用户已被锁定”几个字。

国有国法,坛有坛规。既然您愿意来人家论坛交流,为何不接受人家论坛的管理条例呢?这是起码的尊重啊!既然偏要给人家论坛一种不屑不顾的待遇,为何又偏要来人家家里做个欺主之宾呢?  当然,人各有主张,但当你的言论被人家提醒、再提醒、又提醒、又又提醒……直至发出了警告的时候,你就不懂得收敛一些吗?不懂得替人家想想吗?反而去责骂人家不给你耍性子的自由,不成道理啊。

呜呼,哀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24 13:30:20编辑过]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0-2-25 12:43

上次网络被封事件就是某人跳起的,该封!

宁可要异族的朋友,也不要同族的敌人。


作者: 好好瑟    时间: 2010-2-25 23:55
QUOTE:
以下是引用粤西土著在2010-2-25 12:43:28的发言:

上次网络被封事件就是某人跳起的,该封!

宁可要异族的朋友,也不要同族的敌人。

这句话很有哲理性喔!!

“大卵”应该认真思考一下了。。。。。

壮族人的剽悍有时候表现在骨子里也上非常理性的!没有不要付出没有必要的牺牲!!哈哈~~~


作者: 大刀阔斧1    时间: 2010-2-26 10:51
大岭老弟是我们壮族不可多得的法律人才,盼望他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壮族人说话.
作者: 土著虎尾    时间: 2010-2-26 22:17
为族人说话是要讲究策略的
作者: 大刀阔斧1    时间: 2010-2-28 11:00
楼上讲得对,大岭已经进步多了.
作者: 好好瑟    时间: 2010-3-7 03:11
“大卵”你为什么又不可以讲话了呢!!!?可惜了。。。。。




欢迎光临 僚人家园 (http://bbs.rauz.net.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