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words:Huapo myth; Zhuang nationality; ecoethical forming paradigm
维克多•雨果指出:“在人与动物、花草及所有造物的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完整而伟大的伦理,这种伦理尚未被人发现,但它最终将会被人们所认识,并成为人类伦理的延伸和补充。”[1]
因此,在当前生态危机严重的今天,探讨壮族与花—自然的伦理缔结范式,把它作为人类伦理的补充与提升,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一、人与自然伦理缔结的双向依生范式
(一)始祖的出现决定了民族对自然的依生
据蓝鸿恩《神弓宝剑》载,创育天地与人的壮族始祖米洛甲是由一朵鲜花中生出,她用尿和泥造人。因为其巨大的生殖功能,被壮族奉为生育女神——花婆,她是壮家供奉的专司生育、保护儿童健康的女神。
“宇宙间一团气,旋转成一个蛋形物。拱屎虫推它转,螟蛉子钻洞,蛋裂为三,一往上飞成天,一往下沉为水,一留中间成为地。地长出花,花长出女人米洛甲。拱屎虫勤,造地大,螟蛉子懒,造天小。米洛甲抓起大地, 鼓的成山,凹的成江河湖海,天地合拢。米洛甲尿涨,尿湿土地,捏泥造人,草盖泥人四十九天,泥人活,尚无性别。米洛甲采果撒向人,抓得杨桃的成为女人,抓得辣椒果的成为男人。米洛甲又撒泥,泥化飞鸟、走兽。下雨,鸟兽和人无处躲雨,米洛甲张开双腿坐下,生殖器化为岩洞,人和鸟兽进岩洞躲雨。”[2]
流传于北壮地区的《巫经》认为:“凡儿初生,精魂缔结于花树之间。花之华瘁,花婆主之。”
根据壮族学者梁庭望的研究,花是壮族图腾的源始,由它导出其他十一部落图腾。[3]花作为自然物,当它的使用价值得以实现时,就成为对自己本身和对人的一种对象性的、属人的关系,其自然性就演化为一定的社会意义,并形成对社会关系一定的制约。因此,壮族通过对自然生态资源的深刻认同,依照人对自然的特定的依生关系,建构起了一整套的社群以母系继嗣为轴的象征观念,从而展现出壮族依赖生态资源进行伦理缔结的历史本体论特征。
怀特海认为:“我们在世的基本形式是,在一种直接的和原始的意义上参与到我们环境的构成中去,这只在感觉经验的平常行动中才得到暗示。”[4]对于花的自然选择,是壮族根据生态学的种群选择原理,对自然认同与选择后对种族的自我确定。这种生态选择一旦建立,它就作为民族唯一的生存对策——生态伦理缔结范式,具有了永恒的真实性特征。因此,壮族花婆崇拜是民族社会历史对自然依生而形成民族本质的呈现。它可以反思西方近现代以来过分机械地强调个体人的独立与自主性。
(二)在自然的伦理依生中打通生死
不仅壮族的族源始于自然,而且,共同体中个体生死的意义通过在与花的伦常关系中定义与完成,标显出壮族遵循大自然的生态伦常律则。壮族认为,人死后,一定要回归花婆掌管的花山。在壮族地区,还流行“还花归天娘”的葬俗,并通过培植芭蕉树开花以超度死亡的产妇,从而在花的世界中打通了生死。
壮族老人过世后,要举行“跳花灯”仪式。在棺前,用彩纸剪成花瓣形状,贴于碗或碟上,做成花灯,置油于中点燃,共九盏,师公在此做法。仪式结束后,中心的那盏一定要置于长子的神龛;周边的灯,家族内的人可以领走,尤其是没有孩子的亲人,可适当给钱,领来置放于床头,这样可以保佑顺利生产小孩。得子后,一定要举行还愿仪式以作答谢。 ①于是,壮族依托于自然生态物质,并建构起了生死轮回的圆形世界。
“我们已经看到,在人和超越他的实在之间并没有绝对的裂缝。人能和这种实在融成一片,把它归并在他关于他的自我的规定性中,对它的忠诚就象对他的自我的忠诚一样,他于是变成它的一部分,它也变成他的一部分。他和它相经交迭。”“这样的说法架起了一座通向另一范围的桥梁,即通向人的生物进化论。不仅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且他和自然也必须有一定程度的同型性,即他不能和非人的自然全然矛盾。他和自然不能完全不同,不然,他现在就不会存在。”[5]329
所以,壮族的花婆神话,揭示了作为保护人的栖居的、把四重整体保藏在终有一死者所逗留的东西——花之中的伦理缔结流程。
(三)壮族姓氏,是具有生态伦理特色的结构制度
壮族花婆神话在依赖辣椒与杨桃分男女的基础上,标显家庭、家族乃至社会内部两性的社会分工,并进一步通过与花的伦理的缔结,确立族群内部支系与分别的标准。
“古人无姓。米洛甲请教兄弟雷王、图额(鳄鱼龙王)、虎王。雷王说,鸟按嘴分姓。龙王说,鱼按身段分姓。虎王说,用火棍打兽,兽按身上烫出的花纹分姓。米洛甲想分姓方法,想得病倒。人携礼物来慰问她。她按各人所带礼物分姓,送桃者姓陶,送柚者姓朴,送谷者姓侯,送鸟者姓陆,煮饭者敲着砧板说:‘辛苦煮饭,为什么不分给姓?’米洛甲分给覃姓。”[6]
这说明,壮族神话中所反映的民族生存,紧紧依赖于其产生于自然基础上的生产方式。个体乃至族类是自闭自足的,成员资格必须镶嵌入一个包括其他事物并且所有物的关系都是内在于我们的存有的母体之中。依照这一原理,壮族通过与花、稻等构筑的土地上的生态网络的交往实践为中介,形成了个人与共同体的相互依赖与制约的关系。壮族这种通过对自然的生态位的占有方式,标显出了各族群内在的差异性。所以,壮族等对主体的历史建构,既基于实体性的理解方式,更基于人与自然的交往能力与方式,并使得话语的意义取决于它在“生活形式”的语境中的用法,从而超越于它的经验事实的表达。
(四)生产方式与始祖、自然——人类对于自然的创造
以上所述,反映出壮族对自然物的物质与精神性的双重依赖。然而,流传在东兰县的师公经典《米洛甲》,却记载了她作为人类对自然哺育的恩德:
“讲起米洛甲,越讲话越长。那时没有米,那时没有果,吃茅草度日,吃竹叶养命。女米又把办法想,上下找谷种,种谷把命养。荒野千种草,每种采一束。地上千种树,每种选一株。选时用嘴尝,甜的放兜里,苦的丢一旁。拿回山岭种,不见苗生长。米洛甲心焦,忙把主意想。种树用布包,草籽枕袋装,夜晚抱在怀,出门背身上。种子不发芽,女米用奶水喂。种子吸女米奶,三月就饱胀。女米带种上坡,撒种坡上下。种子落下地,粒粒长嫩芽。一颗成薯山,一颗长蔗林,两颗桃李树,两颗稻玉米,一颗成松林,一颗成粟禾,两颗柿橄榄,两颗豆南瓜,此次有庄稼,从此有米粮,从此有树荫,从此有住房。女米的恩德大,女米的恩情长。”[7]
根据马克思“动物只生产自己本身,而人则再生产整个自然界”,“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创造物和他的现实性”等理论[8]5051,我们发现,花婆不仅作为个体与自然交往的中介,而且是自然的直接缔造者。这则壮族神话中的花婆,用自己的乳汁培育着自然物成长的历程,既表现出壮族眼中的“自然物”被文化逻辑所建构的特征,又展现出自然与民族社会历史积淀对生而达成的壮族本质呈现方式。壮族这种通过人与自然的交往,将自然理解为自然使用价值与物质要素的社会性使用的辩证统一,并赋予自然物以生命与主体性。人类通过与自然的相互理解,形成了一种建构性的主体间性,从而实现人类生活与自然历程的有机统一。这在方法论意义上,说明壮族已经从人与自然的感性直观的认识阶段,经过知性认知,进入了以理性综合认知的理性提升领域,使民族主体成为了自觉能动的认识主体,充分地提高了民族生存的水平与境界。
通过以上四个层面,我们可以发现,壮族在与自然的伦常缔结历程中,个体是如何界定自我,又是如何成为社会人的。在壮族人与自然的伦常关系境域中,自然物不失其客观性,但又被赋予了文化象征价值;文化范畴自有其象征性,却与物质性息息相关。总之,花婆神话所表现的壮族人神同构的实质是人与自然的生态同质性,由此可建构出壮族的宇宙哲学,进而可导出壮族生态伦理范式与行为实践,这就是壮族伦理缔结依生范式的逻辑理则。
(二)花婆崇拜与男性祖先崇拜的合一与从联想规律解放出来的族类自由
花婆崇拜并未忽略男性祖先崇拜,而是在对男性祖先崇拜中扩大其他生态伦常叙事领域。在隆安等地的《接亲(花)歌》《撒花歌》中,由雷王(舅权制)协助花林仙婆撒花,祈育者以衣襟接之,可见祖先崇拜未取代祖婆,而是共同保佑人类的繁衍。当代柳州的师公傩戏表演中,除有花、婴儿、花婆外,还有花外公同台演出。而靖西、德保、那坡地区壮族村寨,家家共奉花婆与祖先神位。如靖西一家陆姓的堂屋神龛[20]:
这神龛形象地揭示出:“人同自然的关系直接地包含着人与人的关系,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地就是人同自然的关系。”[8]72在这种“神人以和”的境界中,“美的东西是一个自由无规定的合目性的娱乐”,“当经验对我显得太陈腐时,我们与自然交谈,我们固然也把它来改造,但仍是按照着高高存在理性的诸原理(这些原理也是自由的,像悟性把经验的自然时所按照的诸原理那样)。在这里我们感觉到从联想规律解放出来的自由”[21] 。
(三)壮族对世界民族及文化的认同,促进了与世界民族文化的融合、共生
流传于大化地区的神话这样记载:
“古时,只有米洛甲和布洛陀二人。盘古刚开出天地,地上什么也没有。二人要造很多东西,米洛甲要先造人,布洛陀要先造鸟,争了几千年。米洛甲说:‘我们先结婚吧!’布洛陀说:‘我只认得兄弟,不晓得什么夫妻。’跑到海里和兄弟图额一起。米洛甲天天跑到山顶望布洛陀回来。一天,布洛陀正和图额游水,含一口水喷向她,直射其脐,米洛甲怀海水孕,九个月后生下十二个小孩。
“十二个儿女长大,米洛甲晚上为他们备物,翌晨让儿女各取一件出去谋生。老大第一个起床,扛犁耙到田坝犁田,成‘布板’(壮人)。老二到老幺十兄弟蒙眼摸得哪件算哪件。老二得弓箭,成‘布斗’(猎人)。老三得本书,成‘布哈’(汉人)。老四得背篓,成‘布傣’(傣人)。老五得叉子,成‘布淋’(渔人)。老六得竹子,成‘布苗’(苗人)。老七得甘蔗,成‘布星’(讲汉语平话方言蔗园方言的汉人)。老八得粳谷,成‘布农’(壮人)。老九得糯谷,成‘布垌’(侗人)。老十得蓝靛,成‘布努’(布努瑶人)。老幺得南瓜,成‘布条’(瑶人)。老满起床最晚,什么东西也不得,跟妈妈一起住,只认得吃和玩,什么也不会做。米洛甲老了,临终时,拿扫把插进老满的屁股,变尾巴,叫他山上吃野果,成了猴子。”[7]
我们知道,印度神话中,宇宙创造者大自在天毗湿奴从肚脐里生出莲花,而大梵天从莲花中生出,故大梵天常常坐于莲花之上。而壮族姑娘张达环被佛祖封为花王,可见壮族自觉地认同于佛教文化。这种开放的伦理缔结,还获得了汉族与国家文化的认同。
《南越笔记》载:越人祈子,必于花王圣母,有祝词曰:“白花男,红花女。”故婚夕亲戚皆往送花,盖取诗“花如桃李”之义。
更为甚者,花婆崇拜还成为革命者的资源。根据廖明君等《走过红水河》记载,广西著名革命者韦拔群生前提倡:浇灌革命之花王。
“惯熟门外的呼声,唤醒朦胧的愚梦,革命的花王,是由于寒雪水深之候,去栽培,浇灌者唯一勇敢勤劳,坚执维护,奋赴莺迁滋蔓,以至于喧瑗而掀起了庄严灿烂永于世界。”[22]
这既是对于世界文化的认同,导致壮族社会的伦理演化,将由国家形态取代以亲属联结为基础的历史形态,又是壮族对于世界文化的本土化历程,更是在花婆的伦理视野中,将革命的主旨推阐,形成整个世界无产阶级平等、自由的伦理共同体的理想表述与实践。这种伦常原理规定,在政治运作中,必须依循继嗣模型中分支与融合原则,以形成社会内部的均衡体系。在花婆崇拜视域内,行动者不只寻求替代性的社会结构模型,同时也关心族群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内在表述,以及社会结构模型对于具体行为的诠释力。
我们通过对传统的地方性族群的农业伦理关照,发现文化的多元化与一体化的辩证关系,并在民族建构的因果关系与超因果链接中,建设性地吸纳不同时代政治对传统的地方性、族群性历史资料和资源的解释和重构,形成共识性的知识谱系。这表明壮族与自然的生态伦常缔结,是一种开放的宏大叙事:“因为它是被开放策略所移动的,它打破了单子的无所不在,使主体成为一种走出了自己的主体,成为一种自我超越的主体。列维纳斯认为,是交互主体性的暴涨(震动)构成了主体,而不是其他方式。”[23]
于是,花婆崇拜成了用壮民族语言建立起来的族内相互了解的主体通性,预示着民族历史性的标立与更新,并且民族社会的再生产与社会成员的社会化都取决于这样的语言结构。它具有共时性特征,不会随着住地的迁移、政治经济环境的变迁、族群之间的互动以及族群自身的发展深化而改变其内容与社会功能;它进而可以超越复杂的语法结构,形成以完成更高的交际任务为目标的新的话语体系。可见,社会文化与自然选择的对应性演变,具有丰富的民族生态指涉的艺术美内涵。如此,“花婆”作为族源与个体之源的神学叙事,它把关怀、爱、友谊、诚实和互惠作为自己的核心价值,强调在与他者发生关系时,重要的是理解自己是谁,因而打开了通向生态伦理学的方法论门径。
事实上,这种古老的生态伦常叙事,映照出现代人对自然的道德判断拒绝采取负责任的态度,并倾向将伦理价值转变成鉴赏力判断,进而表现出人的欲望的极度膨胀。因此,花婆崇拜在天人互动的生态伦理叙事中,形成了主体际性,不仅预示着现存系统与权利之间关系的被保持,同时也包含对它的背离与反抗。社会—生态象征体系通过对象征资本的反思,促使边缘与中心对立观的破解,促进审美主体的解放,并在审美和伦理的张力与和谐中创造出民族生态审美场。其非线性网络关系不断演进,为社会—生态系统的演进提供了可能,凸现了人类文明体合本源而不穷的发生学渊源。这就是中国古代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同一”的“万物皆备于我”的境界。
总之,花婆神话所蕴涵的壮族人与自然的伦理缔结范式是多元化、立体化的,同时又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动态地生成的。它对于壮族社会伦理结构的生成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与推动作用,也可成为当今生态伦理学建构的借鉴,并以其古老的生态智慧推动着当今和谐世界的历史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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