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历史上看,翁、田的征剿也是明朝最后一次对大藤峡的 大规模 用兵,因此,在嘉靖十八年大藤峡瑶乱基本平息,地方社会又经过了几十年的休养生息和教 化后,武靖州的改制问题就日益突显。苏?在《广西通志•外夷志》中的武 靖州条后面有一个评论,提供了时人对此的看法: 武靖非诸土州比也,土酋等籍其幅员,归于公家,宜世世嗣不绝。武靖故中原地,第藉兵外 夷为吾藩圉,今伍符空设而徒弃内地以资狼心,非设官之初意矣。且邦佐再传而绝,清宝一 传而绝,天之所殄,不可兴也!翁田之议,洞若观火,时哉不可失矣。
武靖州的设立的目的本来就与桂西土司设立的目的不同,是为了借助狼兵的力量来防守大藤 峡地区的“?贼”,所以在瑶乱平息的时局之下,武靖州的军事价值已不再 为广西地方督府 所倚重,论者认为此时若还容许武靖州这一军事性质的机构存在,只是在平白地浪费中原的 田地资源满足“外夷”土司的贪欲,已违背了设立武靖州的初衷。如果说嘉靖年间由于还不 能确定大藤峡地区的事态而不敢轻易变动武靖州制的话,那么,到了万历后期,事态发展变 得清晰之后,督府对武靖州由保留到裁撤的态度的转变也就顺理成章了。 又据桂平县志记载,同在万历年间,浔州府的狼兵裁汰了三分之二。
《苍梧总督 军门志 》与《殿粤要纂》中保留了驻于碧滩堡和驽滩堡的军队人数的记录,前书所记屯驻军队数为 四百名,后书所记屯驻军队则减少为八十八名,而两书的编修年代,前者为万历七年,后者 为万历三十年,恰恰是在此两个不同时间段,屯驻的狼兵有一个数量上的大变化,由此可以 推测裁狼兵可能就在万历七年至三十年之间。
《苍梧总督 军门志 》与《殿粤要纂》中保留了驻于碧滩堡和驽滩堡的军队人数的记录,前书所记屯驻军队数为 四百名,后书所记屯驻军队则减少为八十八名,而两书的编修年代,前者为万历七年,后者 为万历三十年,恰恰是在此两个不同时间段,屯驻的狼兵有一个数量上的大变化,由此可以 推测裁狼兵可能就在万历七年至三十年之间。 浔州府裁汰狼兵与将武靖州改为镇,将狼兵改隶府通判管辖,两者应视为政府的同一举措下 的两个行动,裁兵在前,改州为镇在后,也许正是官府大规模裁狼兵之时,清宝之绝嗣刚好 提供了一个机会,使明政府可以名正言顺地对武靖州及各处的狼酋采取行动: 石梯山隘口,府城西七十里有石梯山,古名西靖关……其山在武平里……明代韩王平定峡贼 而后,稍见安戢,至天启二年,叛贼胡扶记作乱,狼民陈明威等征获其党,遂于其山内近水 之地招五姓等垦荒成熟,渐成村落。今国家德威洋洽,其狼人悉安耕种,日事樵扌采,菁林密奥之处若彼其濯濯矣。
石梯山隘在武平里(即今桂平石龙镇)上黄村进约五里,明政府在隘口处设有汛地,派狼兵 守隘,胡扶记即是守隘狼兵的头目,作为“狼酋”,胡扶记为何恰恰在天启二年即武靖州被 改为镇后进行叛乱。这应该不是纯粹的巧合,可以推测是与其作为狼酋的权益遭到损害是联 系在一起的。 翁、田处置大藤峡事宜的第五条措施是“清狼田以正疆界”,规定如下: 宜选廉干官员,专理其事,清查册额,履亩丈量,立石四隅,或以树木溪涧为之疆界,刊榜 晓示,以防变更,备书方册。每米一石,甲首则科米五斗,均则编米五斗,册内狼丁,虽 已物故,传之子孙,而原招姓名,永不更改。自置私田及承佃绝业,原非册内开载者,遇造 黄册,俱附注本甲,名为畸零。狼户与民一体,粮差不许推除别甲,其见在狼丁编为什伍, 属之武靖千户所管束调遣,十年一造册籍,以便清查,庶田粮不亏,兵伍可足。
提出要重新丈量狼田,同时开始向狼田征收粮差,要求狼户与民一体,需要交纳名为“甲首 ”和“均?”这两项差役的米粮,不能再推给别的民甲承担。这一措施与第 四条是相连的, 嘉靖时第四条没有实施,推断此条在当时也没有马上推行。不过,按顾祖禹所言,到了万历 年间,对武靖州的处置是“俱如翁田所议”,那么这一政策便也得到了实施,其实施的结果 使得武靖州这一土司制度下的“狼”的社会开始变成流官治下的里甲社会。 浔州府狼兵的情况也反映了这一事实,从地方志的记载看,浔州府的狼兵、狼民此后基本上 是沿着两种不同的方向演变: 一个方向是三分之一被保留的狼兵,他们被编置了保甲,仍保留在单独的狼丁册内,但是武 靖镇是由通判权知州事,这就意味着土酋被架空了。本来土司与流官统治的最大区别就在于 土酋对于部民和属地的专权,所以剥夺了土酋的统治权就意味着武靖镇真正成了流官直接治 理的地方机构,后来,狼兵更是分归桂平、平南、贵县三县自管,直接归属流官。这些册内 的狼户要交纳“甲首”与“均?”两项差役米粮,但其主要的职能仍然是应 兵役,继续承担着守城等军事职责: 藤峡既平,分隶各县统属,本府通判管辖,故通判有抚夷之任。每年自九月十五日调赴守城 ,至三月十五日放令归农,共九百三十七名,抽调守城兵二百六十一名,内桂平县狼兵五百 九十七名,抽调守城兵一百七十一名。
这些被保留狼甲编制的村落在桂平县主要集中在浔江南岸沿河一带的赵里(今桂平蒙圩)、 武平里(今桂平石龙)和甫里(今桂平石龙),民国《桂平县志》卷三十一称“县之西南多 狼而少趏”,而从乾隆县志记载看,直至乾隆年间编制保甲时仍然看到单独 的“狼甲”: 赵里,村落分民狼四甲,民甲则一甲棉塘村……;狼甲则林村、施村、罗村、罗容村、石桥 村、新墟村、古城村、鸡母村、运耀村。烟户七百九十二户,编为七十八牌头,保正(疑有 漏字),狼总一保,甲长二十三名。 武平里,村落分为三甲,新民甲则东河村……;上下狼甲则盈丰村、那逢村、都棉村、三江 村、新寨村、罗拔村、旺水村、寺面村、独木村、六村、下黄村,石梯山里有六蒙村、六斗 村、山心村、寺村、独田村、亚八村、古岁村、古丈村。 甫里,村落分为四甲,寨头甲有寨头村……;狼甲有清泉村、全塘村、马王村、上旋村、上 贯村、官桥村。
据乾隆《平南县志》记载,平南的狼甲则南北两岸均有分布:“平南川一、川三、川四诸里 ,俱民狼杂处,乌路里民、瑶、狼杂处,归政里民、狼杂处。”贵县也保留有狼甲,在清代 的《皇清职贡图》卷四中就有标记为“贵县狼人”、“贵县狼妇”的两张图。
这些“趏”应该主要就是武靖州 散失的部民和被土司 头目占管的狼家,不过在万历三十年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为输粮纳贡的国家编户齐民。到了 万历后期,随着武靖州不再作为土州出现,随着狼兵在这个地区的“消失”,整个大宣里更 是涌现出许许多多被称为“趏村”的聚落,直至道光年间修编桂平县志时仍 然宣称:宣一里、宣二里无村无“趏”,十罗九古之名皆“趏 ”村。 袁旧志云:县之西南多狼而少犭童,犭童 居北河姜里所见亦罕,惟宣一、二里则无村无犭童,十罗 、九古之名皆犭童村也。其有自粤东、福建 、江西迁来者杂处于村中间,谓之客籍,而土著者 则为犭童人。按:十罗者谓罗旺、罗欧、罗 坪、罗行、罗交,在宣二里。罗塘、罗活、罗山、 罗宜、罗璧在宣一里。九古者谓古宜、古冬、古带、古程、古楞至古林、古望、古重俱在宣 二里。又按:邑中犭童人散居于城西武平里 者甚众,风俗虽已由质趋文,而家常言语犹存其旧。
众所周知,“狼兵”实为来自桂西的土司兵,而桂西地区的主体族群即是“趏”。李小文认 为明初桂西土司地区已经推行了里甲编户制度,土司部民被登记入籍,另外,在桂西地区仍 然存在着一定数量没有被土司有效控制的人口,在文献记载中这些人是属于需要招抚的或者 被征剿的“?趏”。事实上,进入里甲体制的土司兵、土民与体制外的“ ?趏”在族源上并 无差别,
笔者以为,当土司兵被大规模征调到桂东地区时,当地的官员和士大夫 为了将 其与流官体系下的“民”及国家编户之外的“?”加以区分,才出现了“狼 兵”、“狼民” 的称号,而这是与他们承担兵役,专职兵事的特质联系在一起的。当“狼兵”、“狼民”不 再承当兵役时,自然也就不再称为“狼”,而成为“民”。之所以被称为“趏”,一方面的 理由是因为他们与“趏”属于同类,具有同样的种族特性,如特殊的语言、 服饰、习俗等。 程大璋在民国《桂平县志》卷三十一的“风俗”篇中专门列了“狼趏异同” 一条对此进行考订,而结论是“趏与狼同类”:
可见,“趏 人”或者“趏笴糧”是那些自诩为“汉”或“汉化”的“ 民”,对于保留了较多“蛮俗”者的一种蔑称,更大意义上具有一种文化的和社会身份的含义。 二 随着明朝的灭亡,狼兵制度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是狼兵的来源地——桂西土司地区, 大部分已被改土归流,即使不改流,也不再保持独立的军事力量。更重要的是,清朝本来就 有强大的八旗兵,之后又在各地建立了绿营兵制,地方军事任务更不需如明政府般借助地方 土司的军队。总之,从制度上言,狼兵基本上不再作为一支军事力量存在,清政府无须借助 狼兵作为军事防御的力量,所以狼兵失去了存在的依据。但是,事实上在清初,在桂东地区 和广东西部原来的狼兵屯戍地,狼兵的名称仍在文献中出现,地方有警仍旧调遣狼兵(仍使 用“狼兵”这个称呼)去维持。为数不少的具有准军事身份的狼民一直留存,到康熙三十年 ,地方政府重新在制度上规定了用狼民贴防的政策,下面这条材料说明了此一过程。 至清朝升平日久,免其守城之役,地方有警仍照旧例调遣。迄康熙三十年,前任总督石橄查 粤西水陆塘氵童凡制兵单弱,用狼民贴防。经 前任粮夷厅议, 以各属水陆塘氵童凡,每塘拔派附近四名在氵童 凡贴守,春夏农忙之际以二名守塘,二名归耕,更番迭换,至秋收后四名俱 令在塘贴氵童凡。
塘氵童凡是清朝绿营兵制度下的一个建置,原来 守塘汛者为绿营制下的堡兵(或称为营兵),使 用狼民贴防是为了加强军事力量,可见狼民仍被看作是可以动用的准军事力量。在桂东和粤 西,虽然人数逐渐减少,但狼兵、狼民的保留都相当普遍,并且也保留了他们特有的军户田 ——狼田:
平南县旧设狼兵一百二十名,抽调守城二十名,余各把守隘口。例以九月拔守,三月归农, 今值承平,免其守城,或地方有警,仍照例调遣。
事实上直至乾隆年间,狼甲中的狼民仍然作为预备军事力量,而不用当差,由现存桂平县石 龙镇的《遵示禁革碑》(碑立于今桂平县石龙镇上黄村道路旁边)。可以窥见一斑: 特授桂平县正堂加三级记录五次,刘乞怜前弊以安贫良事案,奉□□本府宪李批,据永 和里民宋廷进、尧正纲、李文秀、钟振能,武平里民黄位清、黄凤贤等禀称:近日迎解军流 等犯经过村庄,多有坐兜乘轿,突然到村,每名人犯勒办抬夫二名,挑夫一名,又要每名折 给饭食钱一百文,稍若不从,拳打脚踢,民无安生等情。奉批巨(?)县迅速查明,禁革, 毋任滋扰干咎。……兹奉批查禁,除严饬解役并查征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谕往来发配 军流等犯及解役、保甲、乡民人等知悉:嗣后,遇有迎解军流等犯到境,除重囚安置木笼, 必需人夫抬送者,查照票内所开夫数,逐一应付,护送前进,及遇夜遵照拨夫巡逻防守外, 如再有军流遣徙等犯经过各村,勒索抬夫、挑夫,折给饭食情事,许尔等指名扭禀,前□□ 本县以凭严究,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乾隆三十三年戊子岁,冬民混派赵、甫、武三里仝陈黄位清、韦通赞、黄正武等,为恳恩垂 恤,率循禁令事,原食狼田,充当狼兵,随时听调操遣,以备不时之虞,役綦重大,从奉□ □,上宪各督抚大人体恤,详准批允,勒石禁革,不许混加杂派,其一切水陆官军夫务悉出 自里内冬民供给,现有康熙三十三年并乾隆二十二年立碑辕门可据,兹值狼兵狼辈正在静候 不遑,何期奸滑冬民,妄螫役于狼,混当民役,情实难堪,各循分例兵役,不致混派,垂恤 之恩,赖天一笔。大宪汤批,仰桂平县查明向例,妥议详夺。 乾隆五十六年四月 初九日示 告示黄上会收执 上述碑刻资料明确记载,直至乾隆五十六年,桂平县赵里、甫里、武平里仍有狼兵存在,他 们耕食狼田,充当狼兵,无需承担杂役,对此地方政府在制度上有明确的规定,并在康熙三 十三年和乾隆二十二年均专门立碑于辕门予以明示。这些人对自己的身份也有清醒的体认。 所以当里差向他们混派杂役时,他们向县里申诉并赢得政府再次立碑晓谕。不过,如果从另 一方面看,其实也隐含了事情发展的另一个侧面,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即是狼兵的数量越 来越少,狼田与民田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狼民与狼甲与的差别一步一步消除的事实,所以才 需要地方政府三令五申地加以强调。这个变化先是事实上的,到最后是制度上的确认。平南 县志的记载清楚地明了这一点: 又县属罗、零、蒙化、川一、惠政等里,粮米四百五十七石一斗一升八合二勺九抄八撮,该 税一百零六顷八十亩三分三厘……,分给各兵耕管,沿袭因循,从无征发,历年既久,狼田 陆续典卖,狼兵散失逃亡,至乾隆二十二年清查,实存狼兵三十八名,内拔防县前塘三名, 渡口塘一名……,归农耕御八名,实存税粮另立军田户,载入赋役全书编载民田项下。所注 陆地夏瑶狼米之数,并无另有军田项目,其余狼甲之田,久经授受变易,无从稽核,仍编为 民狼户名,收拔过户听从民便,第此辈悉属耕农,在汛时只知接递公文,不请武事。详定以 每岁农隙之候调赴县城,由县会营操练一次,俾资防捕,现在一切悉循旧制,并未更张,惟 归农兵八名,道光十二年知县张显相定以每岁冬月操练后,拔赴水路三卡协同查缉,春月放 还。
乾隆《桂平县资治图志》卷四上记载:“府志云:桂平狼 ?杂处。以今考之,?人远在桂平境外,而狼趏多散处村落。其起居服饰与齐民齿。力穑输赋,间 有肆业掇青衿者。盖以国家抚驭多方,诸蛮革心革面,日渐月摩。血气尊亲,有由来矣。” 而道光《平南县志》转引旧志称:“?、狼、趏、山子、 蛋人,种类不一,沿习旧称。自前 明征大藤峡叛瑶,调归德等处狼兵安插平南罗陵诸土,给以田亩,俾自耕食,用备战御。虽 有狼之名,而饮食居处无异齐民,今子孙繁衍,习学成名,不复有民狼之别。趏人佃种为业 。今亦潜移默化。勤于耕读矣。”在后期的地方志编撰中,有关“狼兵”的内容,也都类似 这些方志,所记者均只是对前事的追述,因此可以说,“狼兵”之称在淡出了人们的实际社 会生活之后,也逐渐淡出了文献的记载而“消失”了。 不过,所谓狼兵的“消失”,其实是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除了在这里所看到的政府政 策因素的干预而导致的外在变化,即这些人在经济上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农耕民这一个变化之 外,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内部本质的转化过程,即是“狼”这一族群如何化为“汉”而消 失的过程(在大藤峡地区还有一个被标签为“?”的群体,其与“狼”一样 经历了同样的变 化过程)。这样一个由“狼兵”、“狼人”变为僮,变为汉人的过程(包括“?”变为“汉 ”的过程)事实上构成了清代浔州府平原历史变迁的主线之一,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在清 代浔州平原如何由于两广米粮贸易的兴盛而开发,在地区的开发过程中,在国家议程之内, 国家和士大夫们推行礼仪制度去改变地方社会及其人群的过程,即所谓“汉化”的过程,同 时也是包括“狼”、“僮”、“?”在内的各种人群如何主动利用各种国家 议程,通过改变 神明的崇拜,通过宗族的建构,进行正统性的塑造,主动地放弃“狼”或“趏”的身份,建 构自己“汉人”的身份认同,从而使自己在地域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和权益的竞争中处于 更为有利的地位的一个实践过程。限于篇幅,笔者无法对此变化过程展开讨论。针对“狼兵 ”的变化,笔者想强调指出,此过程中的最重要方面就是被标签为“狼”或“趏笴 糧”的人群,他们出于一种自我意识,主动地放弃甚至想方设法地摆脱原有的身份而 成为“汉”的过程。只有当他们从心理上真正自我体认为“汉人”,并且周围的所谓“汉人 ”也接受他们这样一种身份的改变之后,他们的“狼兵”或“趏笴糧”的身 份才有可能真正地消失。这个变 化因不同地方不同人群而在时间上会有先有后,程度也会有深有浅。所以我们今天在浔州府 地区能够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图景,大部“狼兵”现在已被标识为汉族,而那些仍然保留 了比较多原有的语言和习俗的人群也许会被识别为壮族。 令笔者印象深刻的是当笔者在桂平市江口镇的盘石村进行田野调查时,村民告诉我:对面江 的水秀村讲的是“狼语”,笔者事后发现,水秀村原来确实为狼兵的屯驻地,但现在这里的 村民已全部被标识为“汉族”,他们自己也以汉族自居,虽然现在他们与我交谈时使用白话 (粤语),但他们也告诉我,原先族中之人均讲壮话,更令笔者惊讶的是,他们关于祖先来 源的故事称,当年覃、韦、陶、陆四姓结伴,由二十四土州来到桂平水秀村落业,而他们保 存的《陆氏族谱》中明确记载:“始祖讳文显,在二十四土州来……。三世祖讳云鉴,…… 公蒙沈总兵大人分清田地,兹立大人在上村寺堂,皆期至七月十三日诞祭他以酹恩。”
祖先来自土州,又立沈总兵大人于寺庙中拜祭(而明代中期确有率兵平“? ”的总兵沈希仪 ,贵县人。贵港市现已发现其墓碑,今贵港市南山寺即摹刻有其长编墓志铭。),又被周围 邻村指称为讲的是“狼语”,自称母语为壮语,……。看来,经过如此长期的变迁之后,表 面看来已“消失”的狼兵,在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仍然有丝丝点点的历史痕迹留存 于人们的心理和记忆之中。 请教“趏”如何读?..........
是不是“麻盖”人对本地人的蔑称“sax"?麻盖骂我们就是“sax lauh".
请教“趏”如何读?..........
唐晓涛关于太平天国的研究文章可以读一读的
据说是中大优秀博士论文


不见得,,,,东兰弱吗?!将军之乡!
我说当时,泗城 田州 那地 当时就三个地方最强
据黄佐《广西通志》记载:“泗城州,东至东兰州界二百里,西至上林长官司界一百二十里,南至田州界一百八十里,北至永宁州界一千里。”这是泗城州方千余里的四至疆域,是明代广西左右江辖域最大的土州。
粤西丛载》引《百粤风土记》记述:“诸土司惟田州、泗城最强,南丹次之。田州临大江,地势平衔,沃野方数百里,精兵万人,一呼即应;土酋桀骜反恻,时与诸土司为难,故未瞰窥我内地。泗城方千余里,兵胜田州,散居岩洞,石城险绝,芭蕉关尤峻而固。”《明史广西土司》传也记述:“泗城延袤颇广,兵力亦劲,与庆远诸州互相雄长。” 两则资料都介绍明代泗城土州地广、人多、兵强,恰恰给岑云汉的“百粤榷尊,两江上郡”作了贴切的表述。
| 欢迎光临 僚人家园 (http://bbs.rauz.net.cn/)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