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靖西县怪物 [打印本页]

作者: 淑女潘金莲    时间: 2010-2-1 20:38
标题: 靖西县怪物

比农门。。晚上好。。

有不解之谜问大家。。几晚前。。我在我家。靖西县新圩村,村口竹林抓到七只怪物。。只有拳头大。五六两重。毛绒绒。憨拘可爱。。白天睡觉。。有筷子大力捅他。也不动。晚上书来活动。。爱吃百糖。香蕉。我想那去南宁卖。。是什么怪物呀。。。老人说是树猫。。对吗。。


作者: 好好瑟    时间: 2010-2-1 20:45

卖不得。!!那是“淫贼西门庆”!!


作者: maniachhz    时间: 2010-2-1 20:54

听起来还真的有点怪噢,能否上传相片看看,不知道本人见过没有?


作者: 毛毛虫    时间: 2010-2-1 21:38

作者: 山魂    时间: 2010-2-1 21:45
唉,这样的ID你也注册,看来品味着实不一般。
作者: 狼兵后裔    时间: 2010-2-1 21:51
才几个字啊?错字这么多。
作者: maniachhz    时间: 2010-2-1 22:19
QUOTE:
以下是引用狼兵后裔在2010-2-1 21:51:38的发言:
才几个字啊?错字这么多。

文字只是用来交流、沟通,只要对方看得懂、理解,目的已经达到。


作者: 南雁    时间: 2010-2-1 22:26

还是找林业专家看看,如是保护动物拿来卖是违法,盲目拿到南宁还不知后果呢。


作者: 靖西    时间: 2010-2-1 22:40
度见????????????
作者: 靖西    时间: 2010-2-1 22:41

最好不要卖啊!放回大自然啊!


作者: 季人    时间: 2010-2-1 22:55

既然帖子发在这个版,最好还是附上照片。

会不会是竹鼠?


作者: 萧萧瑟瑟    时间: 2010-2-2 10:40
应该是竹鼠。我吃过不少。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0-2-2 10:52

“毛绒绒。憨拘可爱。。白天睡觉。。有筷子大力捅他。也不动。晚上书来活动。”

不会是蜂猴吧?

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级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2 10:55:46编辑过]

作者: 狼兵后裔    时间: 2010-2-2 10:56
QUOTE:
以下是引用maniachhz在2010-2-1 22:19:26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狼兵后裔在2010-2-1 21:51:38的发言:
才几个字啊?错字这么多。

文字只是用来交流、沟通,只要对方看得懂、理解,目的已经达到。

错字了意思都变了还谈什么交流,沟通?更谈不上看懂理解了。你这种解释很好笑啊!


作者: maniachhz    时间: 2010-2-2 12:07
QUOTE:
以下是引用狼兵后裔在2010-2-2 10:56:3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maniachhz在2010-2-1 22:19:26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狼兵后裔在2010-2-1 21:51:38的发言:
才几个字啊?错字这么多。

文字只是用来交流、沟通,只要对方看得懂、理解,目的已经达到。

错字了意思都变了还谈什么交流,沟通?更谈不上看懂理解了。你这种解释很好笑啊!

既然楼主主题没有达到交流,楼上的这么多贝侬盲目回复她的帖?莫非难道你是盲目回复?请尊重楼主,看明白不要盲目回帖!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0-2-2 12:38

为什么要拿来卖呀

又进谁的肚子了

谁卖我举报谁


作者: lihlohbu    时间: 2010-2-2 14:22

那个天等话叫“mbunj “。

而国家一级动物“熊猫”天等话也叫“mbunj ”.

所以天等话可能理解为 小小的熊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2 14:28:58编辑过]

作者: 好好瑟    时间: 2010-2-2 16:46
冷天了。。。可以拿来吃的啊。。。。。
作者: 尹辛傣    时间: 2010-2-2 16:48

“毛绒绒。憨拘可爱。。白天睡觉。。有筷子大力捅他。也不动。晚上书来活动。”

不会是它吧?

世界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级别,濒危动物

是它吗?

毛绒绒,憨拘可爱,我拿筷子大力捅他,也不动。筷子自己断了???晚上书来吓人。


作者: 尹辛傣    时间: 2010-2-2 16:51

淑女潘金莲这位白褥你好!


作者: 狼兵后裔    时间: 2010-2-2 17:43
QUOTE:
以下是引用maniachhz在2010-2-2 12:07:07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狼兵后裔在2010-2-2 10:56:3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maniachhz在2010-2-1 22:19:26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狼兵后裔在2010-2-1 21:51:38的发言:
才几个字啊?错字这么多。

文字只是用来交流、沟通,只要对方看得懂、理解,目的已经达到。

错字了意思都变了还谈什么交流,沟通?更谈不上看懂理解了。你这种解释很好笑啊!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既然楼主主题没有达到交流,楼上的这么多贝侬盲目回复她的帖?莫非难道你是盲目回复?请尊重楼主,看明白不要盲目回帖!

你也不要盲目回我的帖啊!有错字还盲目狡辩到底是谁盲目呢?老师怎么教你的?


作者: maniachhz    时间: 2010-2-2 19:4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2 20:18:21编辑过]

作者: lr285    时间: 2010-2-2 23:53
QUOTE:
以下是引用好好瑟在2010-2-1 20:45:20的发言:

卖不得。!!那是“淫贼西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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