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原创]路漫文集:汉文的散文 [打印本页]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8 23:05
标题: [原创]路漫文集:汉文的散文

“人生七十古来稀”,当今社会上把这句话当做笑谈了,可以说七八十岁的比比皆是了。本人有幸跨进“古来稀”了,想想日后的日子不多了,应该把自己的文字拿出来“晒晒”,让贝侬们当做“文字”撩撩翻翻,也不失它的“价值”了。贝侬们翻过撩过,有什么话要说,尽量提出来,让我在“盖棺”之前有所了解。谢谢!

这是汉文的散文部分——

1-1八月十五祭月亮

 

农历八月十五是中秋节,壮族人民也十分看重这个节日。在壮族地区,中秋节的活动内容除了与汉族的中秋节相似外,还有极富民族特色的一系列活动,比如祭月亮,所以也叫“祭月节”。

在农村,农历八月是相对比较农闲的,暑天刚刚过去,天气晴朗清爽,秋风习习,最适宜进行各种户外娱乐活动,难怪八月中秋壮人的喜庆活动那么丰富多彩。

中秋之夜,月亮最圆,月色最美,全家人在这一天都聚在一起,宰鸡杀鸭,做月饼吃团圆饭,所以也叫“团圆节”。

中秋赏月、祭月是中秋活动的重要内容,当明月在东方冉冉升起,人们便设案于庭院,祭拜月亮,供品以月饼为主,另加瓜果之类,特别是柚子是不可少的,祭品多具圆形,是取团圆之意。祭毕,家人团坐,饮桂花酒,吃月饼,赏明月,讲述有关月亮的故事,比如牛郎织女、吴刚伐树等等。

有些地方的青年男女,祭拜月亮之后,便乘着清亮的月光,成群结队到夜色悠美的野外对歌,往往通宵达旦彻夜不歇,对歌后带着露水成双结对窃窃私语,有的从此结下百年之好。

以青少年为活动主体的放花灯,也是壮族地区中秋的特色活动。中秋夜之前,人们便用竹篾编扎成兔子、蜻蜓、鲤鱼、虾公、蝴蝶、走马灯等等花灯,祭拜月亮之后,青少年、儿童全部出动,各色各样的花灯五彩缤纷,无比壮观。他们提着花灯,来来往往,川流不息,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最具特色的是,把整个柚子挖空后,在柚皮表面雕刻各种精巧图案,在中间点上蜡烛,然后竞放到池塘、河湾等水域,任由它漂流浮游。宽广的水面,盏盏花灯,相互追逐,与天上的银河相影成趣,好不壮观。

年轻的媳妇们,不好意思去对歌,也不便跟娃仔嬉闹花灯,但她们却另有天地,这便是“请月姑”活动。为了表示对月姑的尊重,白天里就做好梳妆打扮,用棉线绞刮过脸庞,再用艾叶水沐浴,穿上节日盛装,把请月姑的处所用柚子叶水洒过,保持干净清香。祭月亮之后,村里的年轻媳妇便不约而同凑在一起,点好香,摆上祭品,口中念念有词,邀请月姑下凡来,同她们共度中秋良宵。有的还叫漂亮的媳妇(或姑娘)扮演月姑席地而坐,微微闭上双眼,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围在月姑前面的媳妇便向月姑表心愿,测未来,把自己的美好愿望寄托在纯洁的月宫上,表达对美满幸福生活的向往。

最让人忍俊不禁的活动是“偷青”和“骂中秋”。一些不愿参加对歌但又特别活跃的青少年,他们三五个凑在一起,悄悄地钻进别家的菜园,偷采葱蒜之类的小菜,寓意是偷取别人的聪明(葱、蒜是借聪、算之音),让自己更聪明起来,这便是“偷青”。被“偷青”的人家不但不恼,反而高兴,因为人家“眼红”他家的人聪明才去“偷”呢;如果没有一个人去偷他家的“青”,说明没有人看得起他,他自然就不高兴。

“骂中秋”也有相似的寓意。三五个青少年明目张胆地到别人家门前搞恶作剧,惹主人出来臭骂,于是双方便激烈地对骂起来,骂得越凶越爽快。当地民俗认为,中秋之夜被骂,是一种祥瑞,被骂越多越长寿,所以只有德高望重的人家才讨得人来“骂”哩。

形形色色的中秋习俗,说明壮族人民对中秋节别具一格的风情。

 

       

 


作者: 毛毛虫    时间: 2009-11-9 03:45

作者: shanshe    时间: 2009-11-9 15:31

看路漫先生的贴,是有一种深沉的感觉

原来,路漫先生是比我们年长的啊

祝您健康长寿!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9 22:41
谢谢shanshe!非常高兴!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9 22:42

1-2巴寿

据史书载,早在清嘉庆年间(1810年),皇帝曾赋七言绝句一首赐予广西巴马一位142岁的寿星。至戊戌年仲冬(189811月),
   
光绪皇帝钦命广西全省提督学院给该县寿民邓诚才赠匾一块,书云:“惟仁者寿。”该匾现由邓诚才的第五代孙78岁邓容先完好地保存着。由此可见,巴马长寿现象渊源流长。

1985113日,新华社广西分社用中英文向国外发了一篇通稿,文中说:“中国最著名的长寿地区是广西西北部的巴马瑶族自治县。”此文播发后,中外报纸普遍刊用。1990年,经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证实,巴马百岁以上的老人75人,80岁以上的3762人,寿星之多傲视天下。按国际概定:每10万人中拥有百岁寿星达25人的可定为世界级长寿之乡,而巴马的长寿比已高出这个指标,为30.8/10万。19919月,一国际长寿考察团经实地考察后,不得不承认这么
   
一个事实:巴马长寿现象名符其实。

巴马之所以成为世界级长寿乡,与其独特的地质地理条件密切相关。资料表明:全县地处云贵高原的东部边缘地带,海拔250米至1216米,
   
属石灰岩地质构造。古人云:以自然之道,养自然之生。百岁老人的长寿之道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们的居住环境。他们长年累月翻山越岭,躬耕劳作,练就了一身好筋骨,在促进肌肉发达的同时,又使心肌纤维强壮有力,从而保持心脏和整个循环系统功能处于较高水平状态。
    

巴马长寿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雨热同季,春秋凉爽,夏无酷热,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20℃。山区长寿人又按阴阳坡面安排劳作,避免强烈日光直接照射,减少了体力消耗,日入西山后山区又恢复了宁静而凉爽的气候,有利于劳作后歇息,凉爽的午夜使长寿人获得了有效而良好的睡眠,次日精神饱满,使人体有机保持平衡调整。

国际长寿考察团曾用先进仪器对境内的空气进行了测试,发现位于低山区的巴马由于自然条件特殊,宇宙线、紫外线和地壳表面放射线充足,气体分子在这些射线作用下,在每立方厘米空气中产生了高达2万个以上空气负氧离子,比城市街道高出几十倍,负氧离子能使人振奋精神,增强机体抵抗力。

巴马在较长时间里都处于一种半封闭状态中,工业几乎为零,由之自然资源受人类破坏较少,无工业、化学和噪音等方面的污染,良好的生态环境造就一个不可多得的“世外桃源”。

巴马山区生长着一系列独有的食用植物,也是巴马人长寿的内在因素。诸如珍珠黄玉米、黑黄豆、茶籽油、苦玛菜、芭蕉芋、猫豆,不胜枚举。由于自然植被人为破坏少,在大石山区里还生长着众多的豆科植物,如黄豆、竹豆、篱笆豆、刀豆、四季豆、弯豆等。据食物疗法称,常食豆类品,除了能摄入人体所需的多种维生素外,还能使血脂不高、胆固醇正常等,或许这也是长寿的
    
秘诀之一。而他们终生食用的玉米粥则有“长寿粥”、“黄金食”等美称。另外,他们经常食用一种“火麻”,这是当地一种植物,其叶偏淡、清香滑润,特别鲜美;其果实是唯一能溶于水的油料,含有大量的亚油酸和亚麻酸,在降低血脂、防止动脉硬化等方面能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据调查,这里的百岁老人平时饮食清淡,很少吃荤,偶进肉食,也限于每月35餐不等,无疑,这种“苦行僧”生活对生命的延长起到了很有效的作用。

有关专家认为:撇开自然和饮食诸因素外,社会关注、家庭结构、婚姻习俗等对寿命的影响也极为重要。巴马长寿老人和他们的子孙们一般都同住在屯里,大家即使分了伙但不分家,平时哪家有好吃的,都拿来供奉老人。小辈们说,家有寿星,是一种福气,照顾好寿星是后辈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巴马的百岁老人并不是仰仗他人的照顾延续生命的,而是积极从事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大多数百岁老人终生都闲不住,甚至可以坚持爬山采药、编织或缝制产品拿到市场去换钱……他们对生活无过多的奢望,把欢乐和信心倾洒在周而复始的艰难的生活空间里,以豁达、包容、平和的人生观向世人显示世纪老人特有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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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依维    时间: 2009-11-10 08:45
拜读路老师的大作,也祝路老师长命百岁!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10 22:53
谢谢依维贝侬!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10 22:54

1-3初到西藏

西藏,这块地球表面最高最大的陆地,堪称地球第三极的地域,长期以来被世人视为神秘莫测的世界。直至本世纪初,那些金发碧眼的西方人把西藏视如幽禁深闺的美人,恨不得能亲手去揭开她神秘的面纱,亲眼目睹她美丽的容颜,亲身体验她的“处女风味”。然而,多少不同国籍的探险家、传教士,藏着野心也好,怀着好奇心也罢,结果都落个丑八戒调戏仙女——自讨没趣。

高拔的山,广柔的原野,神圣的江河,豪放的民族,这就是西藏。

有人说,“出国容易进藏难”,这话不算太夸张。因为,西藏海拔高,四面为崇山峻岭所环护,高寒缺氧,风沙雪雹,路程遥远,莫说徒步走过藏北万里无人区,就是军车行驶,据说从成都到拉萨也要半把个月!公元614年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一路上足足走了两年时间!1965年陈毅元帅率中央代表团800余人,汽车200多辆,从拉萨到日咯则,260公里的路程也走了两天。

说到高原缺氧,入藏前有些人“谈藏色变”,传说“有人一下飞机就昏倒”,叫人听了对西藏更添了几分好奇,不由生出“新婚之夜的丑媳妇——又想又怕”的心理矛盾。果不其然,我们一下飞机,西藏方面前来接待的女士一开口就说:“请大家别大声说话,别开怀大笑,走路慢点儿。”吓得大伙一个个如新媳妇初见公婆,话不敢大声,笑不敢露齿,脚步轻起轻落仿佛害怕踩死了蚂蚁。当天夜里,部分同志高原反应加剧,呼吸吃力,头脑胀痛,几乎整夜不能入睡。

翠晨,尽管好些人昨晚睡得不好,但爬起床来一个个迫不及待奔上拉萨街。“女儿哟,快快走,看看拉萨新面貌……”乐观的同志忘却了高原反应,哼起歌儿仿佛年轻了许多。

别看拉萨市只有十把万人口,却不愧为“世界屋脊”上的一座名城:新街宽广笔直,楼房鳞次栉比,游人摩肩接踵。特别是高居红山上的布达拉宫,殿宇重叠,巍峨耸峙,金顶辉煌,雄伟壮丽;深居闹市里的大昭寺,殿宇如林,金光四射,辉煌壮观,善男信女朝拜若市……

游览之余,大家都想买点“藏货”留念。于是,我走到一个小摊前。看摊的是一个八九岁的女孩,怀里抱着一个二岁光景的弟弟。听到我问价,小姑娘嘻嘻地笑个不止。原来她听不懂汉话。我正要走开,她忽然指我手上的相机,咭咭而语,声如铜铃。我明白她的意思,叫我给她照相哩。说实在话,看她黑黑的皮肤,我可惜胶卷呢。但我不忍让失望留给一个天真的童心,终于给她按了快门。事后把相片印出来,哗,好漂亮的小姑娘哟!大家看了,不无惊讶:别看藏族姑娘皮肤欠“水份儿”,可上了镜头,却显示出逗人喜欢的艺术美!

挡不住女孩天真活泼的诱惑,我情不自禁用手势和她攀谈起来。她小学三年级,一二年级读藏文,三年级开设汉语课,先学汉语拼音,能说“爱祖国”一类简单词句。“说话”间,她把一本练习册递给我,要我教她认读。但见封面上写着:“学生应该汉语藏语都能讲,这样才有利藏汉两个民族之间的了解,增进民族团结。语言教育要从小学抓起。”原来,这是19907月间江泽民总书记视察女孩所在的小学,在听到学校没开藏文课时,对她的老师说的一段话,那位老师便把这意味深长的话抄在女孩的练习册上。

女孩指指我头上。哦,日头已经转上头顶了,她心疼我挨晒呢。据说,西藏的日光很“毒”,会把人晒得黝黑黝黑的。可是我不怕,我情愿,我喜欢,巴望能在这美丽的高原宝地撷取几分在别处难以寻觅得到的健色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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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11 23:09

1-5
    
旅藏偶记


     
..
高原缺氧说..


     

进藏之前,好心的朋友警告我“高原缺氧”的厉害:“有人一下飞机就晕倒哩!”我听了,虽未由此而“谈藏色变”,但对西藏却添加了几分好奇。

果然,到拉萨一下飞机,西藏方面来的接待女士一开口就说:“请大家别大声说话啊,别开怀大笑啊,走路慢点儿啊!”接待女士的提醒也是比较实事求是的,对于我们这些内地来的人,稍为走快一点,或者以中等速度踏上十几级楼梯,便会上气不接下气,好像跑了一百米似的吃力。当天夜里,部分同志高原反应加剧,呼吸吃力,头脑胀疼,几乎整夜不能入睡。

只是奇怪得很,一般来说,年轻的要比年老的反应较为严重。大家分析,年轻人身壮体旺,需氧量比老年的要多,因为空气含氧量相对偏低,的新陈代谢旺盛的人“供不应求”,所以,年轻人“缺氧反应”就比较明显了。

不用几天,大家便慢慢适应了,同样可以开怀大笑,同样可以爬山越岭,只是不能像在内地那样健步如飞,动作稍为猛烈一点,免不了仍要搭喘不止的。令我们羡慕的是,在工地上夯土的藏胞,一边抽动着沉沉的夯砣,一边欢快地唱着夯歌,仿佛不是在干重体力劳动,而在玩“小孩耍家家”,看不到他们身上有一丝一毫的“缺氧痕迹”。

拉萨的秋日,天气特好。入夜常常飘起蒙蒙细雨,清晨却又云开雾散,万里蓝天迎来了冉冉升起的红日,洁净如洗的大地,鲜花似锦,如果没有初来乍到那种“高原反应”,谁也不会相信如此清新的空气会是“缺氧”!


     
..
阳光毒晒说..

听说,西藏的日光很“毒”,会把人晒得黝黑黝黑的。为此,进藏前我特意翻阅了资料。资料介绍说,西藏日照长,昼夜温差大。以同纬度的拉萨与成都比较,年日照时数前者3005小时,后者仅1239小时。难怪,西藏人的肤色多半都显示一种健黑的美。也难怪,我们在西藏才停留十几天,回来时,亲朋见了都开玩笑说我变成“非洲人”了。

肤色的特征,不仅是一种美,而且对人体健康有着自有的优势。

西藏地势高,空气较稀薄,而且透明度好,所以地面上接受太阳的辐射就比较强烈。

日光中的紫外线可将人的表皮基底细胞所含黑色素原变为黑色素,并沉积于被晒的皮肤里,晒黑的皮肤又可以防止身体过多地吸收紫外线。适量的紫外线照射可以增强人体免疫功能,对防治多种疾病都有积极作用。“太阳不照临,医生常进门。”这句谚语足以说明太阳对人体抗御疾病、保持健康的极端重要性。

我们在西藏的那些天,早晚气温78℃,中午则升到20℃上下,确实是“早穿棉衣日穿纱”的天气。内地来的人一下子适应不了,得感冒的不是少数,个别人还住进了医院。但同我们住在一起的当地人,却一个个平安无事。看来,这与他们经常接受“日光浴”不无关系。

..一年一浴说..

曾有耳闻,藏族每年只洗澡一次。到了西藏,始知此说实在偏颇,但藏族人民每年有一个沐浴节倒是不假。我们在西藏的那几天,正好赶上沐浴节,“参观”之后,使我们大开眼界。

那些天,人们以家庭为单位,纷纷涌到河旁湖边,先拉起围幔,一家家围坐在草地上喝奶茶,吃点心,然后把从家里带来的被褥衣物拿到水中细细洗净、晒干,休息时玩起各种游乐。待到太阳西斜,不论男女老少,便旁若无人地脱去衣服,纷纷跳进湖里,平静的水面顿时热闹起来。水浪里沉浮着男男女女赤裸裸的胴体。年轻的姑娘同样只穿条裤衩,赤裸着上身,活泼地游泳戏嘻,乌黑的长发在碧水里飘漾,别有一番诗情画意。据说,平时妇女是不容许下河洗澡的,沐浴节里大开“禁戒”,可以痛痛快快地在河里滚打笑闹,怎么不叫她们欢喜若狂呢!

一年一度的沐浴活动,要集中搞一个星期,所以也叫沐浴周。这期间,高原雨季刚过,风和日丽,阳光灿烂,白天温度高,最适合洗冷水澡。据藏文天文历书记载,初秋之水有八大优点:一甘二凉,三软四轻,五清六不臭,七饮时不损喉,八喝下不伤腹。这种归纳,有一定科学道理。西藏高原冬长夏短,春天雪水冰人肌骨,一般不敢下水;夏天大雨滂沱,山洪暴发,河水浑浊,洗而不净,人们也不愿下水;冬天寒风刺骨,皮袍裹身,别说洗澡,就是在水边多站一会儿也受不了的。只有入秋时节,水温较高,水流中的污物已被夏季洪水冲得一干二净,水质清净如露,不能不说是洗凉水澡的大好时光。

(原载《民族文学》1993年第一期,获首届壮文学优秀作品奖二等奖,19961031日《青年知识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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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12 23:16


     
1-6七月七,取水吃

在壮族地区,有个有趣的习俗,就是在每年农历七月初七,清早刚刚鸡鸣时,人们便争先恐后地去河边取水,取回后用新瓮盛起来,称作“双七水”。传说这天清晨,仙女要下凡洗澡,喝其澡水可避邪治病延寿。
   
“七月七,取水吃”,变成了一个传统节日。
    

其实,在我国各地都有“七月七”的习俗,有的称做“七夕”,有的叫作“乞巧”,因这主要是妇女的节日,故又称“女节”“少女节”。
    

“七月七”的来历,公认是来自牛郎织女传说。其中流传最广的是:牛郎是个勤劳、聪明的孤儿,被狠心的哥嫂不公平地分了家,与一头老牛(金牛星所变)相依为命。织女是王母娘娘的外孙女,她与六个姐姐都是织棉高手。一天,这七位仙女下凡到湖里洗澡。牛郎在老牛的帮助下,藏起了最小的仙女放在湖边的衣服,仙女无法飞回天宫,便做了牛郎的妻子。他们婚后生活幸福美满,还生了一双儿女,不料玉皇大帝发现了此事,派王母娘娘押解织女回天庭受审,牛郎上天无路,急得要死。老牛说,它死后,用它的皮做成鞋,穿上便可腾云上天。老牛当天便死了,牛郎穿上老牛皮制成的鞋,挑着一双儿女腾云去追织女。在快追上的时候,王母用头上金簪,划出了一条波浪滔天的银河,牛郎与织女只好隔河对泣。他们的忠贞爱情感动了喜鹊,千万只喜鹊飞来,搭成鹊桥,让牛郎织女相会了。王母无奈,只好允许两人每年七月七日相会于鹊桥上,由此形成了七夕节。
    

另外,还有两个脍炙人口的传说:织女和牛郎都是天上的仙人,一个在天河东面织云锦天衣,一个在天河西面看牛。玉帝爱怜他们,让他们结为夫妻。婚后两人贪图逸乐,荒弃劳作,玉帝一怒之下把他们分开,并限定他们每年只许见面一次,那就是在七月初七这一天。另一个传说是:织女是玉帝的第七个女儿,在天上织云彩,牛郎是人间的放牛郎。一天织女下凡遇见牛郎,一见钟情,两人后来结为夫妇。这事让王母娘娘知道了,一道令下,派天神把织女捉回天宫,后来王母娘娘被这对夫妻的坚贞爱情所感动,于是允许他们每年相会一次。故每年七月初七这天,所有的喜鹊都群集天河上,筑成鹊桥,让牛郎织女在鹊桥上相会。

不管出于哪种传说,“过七夕”倒是各地共同的摆瓜果于庭院祭拜双星的习俗。

祭拜时,供品包括茶、酒、新鲜水果、五子(桂圆、红枣、榛子、花生、瓜子)、鲜花等,为的是要让织女欣赏、品尝瓜果,以求她保佑来年瓜果丰收。有的地方还摆上妇女化妆用的花粉以及香炉。摆好供品后,大家轮流在供桌前焚香祭拜,默祷心愿。女人们不仅乞巧,还有乞子、乞寿、乞美和乞爱情的。但一年只能祈求一个心愿,如果“太贪心”,乞求将会全部无效。祭拜后,要把一半供品投到屋上给织女享用,余下的留为已用。她们相信与织女分享化妆品,可与织女同美。而后,大家一边吃水果,饮茶聊天,一边玩乞巧游戏。
    

乞巧有两种:一种是“卜巧”,即卜问自己是巧是笨。另一种是赛巧,即谁穿针引线快,谁就得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2 23:18:17编辑过]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13 23:0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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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藏散记

入藏难,难于上青天


   
“噫吁嘘,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仅仅到过蜀地,没有进入青藏高原,无论如何都难以体验李太白当年“噫吁嘘,危乎高哉”那种惊叹的情感。当然,一千二百多年之前与之后的交通状况,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以“蜀道”比之“臧道”,确实是小巫见大巫了。


   
有人说,“进西藏比出国还难”,这指的是“旅行之难”。西藏海拔高, 四方为耸山峻岭所环护,高寒缺氧,风沙雪雹,路程遥远,别说徒步通过藏北万里无人区,就是坐军车,据说从成都到拉萨还要好多天!公元641年文成公主嫁到西藏(吐蕃),一路上足足走了两个年头!1956年陈毅元帅率中央代表团,一行800多人,汽车200多辆, 从拉萨到日喀则,260公里的行程也走了两天。如此这般,才真正“噫吁嘘”哩!


   
接到入藏通知,便委托四川同行帮买成都到拉萨的机票。登机那天,成都气温32℃,深秋这样高温的天气并不多见。晨雾特大,三步之外看不清人,真是好事多磨,飞机起飞不了,验了票,还是要等。可是,大家不着急了,等了好几天,现在总算“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而且大家心中有底:“早晨雾大雾浓,中午万里长空”,今日晴天无疑,不愁飞机飞不了。


   
五个钟头在百无聊赖中度过,终于迎来雾散云开, 十把分钟之后,飞机便把我们送到青臧高原上面的万米高空。此刻,心里好兴奋,好欢心,已把这几天的不快抛出机舱外,大家争先恐后俯首观赏莽莽高原的壮观。“噫吁嘘!” 大家赞叹不已。但见雪山皑皑,连绵起伏,无边无际;山势或立或卧,耸立的如鬼斧神刀所削,奇形怪状,巍峨险峻,静卧的如能工巧匠所塑,似缓似急,豪放磅礴;深谷幽幽,盘亘逶迤,如图如画;谷有广有狭,广柔的申展开去,无穷源无尽头,气势欲吞星斗,狭长的深沉下去目不可测, 令人心惊肉跳......“危乎高哉!”在一片惊叹声中,机舱里一位藏胞给大家娓娓道出一个美丽的传说:


   
很早很早以前,这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海,海涛卷起狂浪,发出哗哗的响声,海里突然来了一头巨大的五头毒龙,把海岸上安定祥和的森林世界捣得乱七八糟,摧毁了飞禽走兽的美好生活。这时,大海上空飘来了五朵彩云,变成五部慧空行母。她们来到海边,施展无边法力,降服了五头毒龙,飞禽走兽又过上了太平之日。为了让众生永远平宁,五位仙女变成了喜马拉雅山脉的五个主峰,屹立在西南部边缘之上,守卫着这幸福的乐园......


   
啊,一座座巍峨险峻的山峰原来是“除暴安良”的化身! 神话是虚构的,大自然却是正直的。只要人类敢于生活,善于生活,再恶劣的环境也可以改变成为欢乐的世界。入藏难吗?难。然而,相信总有那么一天,定会实现“天堑变通途”的宏图的!

空气异常新鲜,但是缺氧

   飞机在建于一爿狭长谷地上的飞机场上降落。从机舱里走出,一阵阵冷风扑面而来,寒意袭人但是异常新鲜, 仿佛还闻到一股股红柳花、紫色喇叭花那淡淡的甜香。机场播出天气报告“气温13℃”。刚刚在成都还是32℃,不到俩钟头啊,就从夏天走到冬天,换了两个季!


   
还在家时,朋友听说我要去西藏, 便警告我“高原缺氧”的厉害:“有人一下飞机便昏倒哩!” 我听了,虽不由此而“谈藏色变”,但却对西藏更添了几分好奇, 不由生出“新婚之夜的丑媳妇---- 又想又怕”的喜忧交集的心理。


   
果不其然,一下飞机,西藏方面的接待女士一开口就说:“请大家别大声说话啊,别开怀大笑啊,走路慢点儿啊!”吓得大伙一个个如丑媳妇初见公婆,话不敢大声,笑不敢露齿, 脚步轻起轻落仿佛害怕踩死了蚂蚁,乖乖地跟着接待人员的屁股,大气不敢喘一口。


   
接待女士的提醒也是比较实事求是的。要是稍为走快一点,或以中速度踏上十几级楼梯,都会上气不接下气,呼吸突然变得急迫, 非要停下来作几下深呼吸不可。当天夜里,部分同志高原反应加剧,呼吸吃力,头脑胀疼,几乎整夜不能入眠。翠晨, 大家聚在一起,第一件事少不了要谈“缺氧”的感受。反应少的就拿反应大的同志开玩笑:“睡不好, 怕是想老婆了吧?”被玩笑的同志也风趣地还以玩笑:“想老婆?换上你老婆来, 恐怕也是痛得周身葱软动弹不得哩!”


   
只是奇怪得很,一般来说,年轻的要比年老的反应较严重。大家分析说,年轻人身壮体旺,需氧量相对较多,因为空气含氧量偏低,对新陈代谢旺盛的人“供不应求”,所以“缺氧反应”就比较明显了。这话不无道理。


   
其实,适应能力强的人,没有多少特别难受的感觉,一般好好休息二三天,逐渐适应了环境,基本上也就“平安无事”了。因此,来藏前谈到“高原缺氧”,有人便劝告年老长者“别把生命拿到世界屋脊开玩笑”,想来这话过于大惊小怪了。


   
在后来的日子,除了个别人因患重感冒住了医院外,大家已渐渐适应,同样可以开怀大笑,同样可以爬山越岭,只是不能象在内地那样健步如飞,因为气力消耗得快,动作稍为猛烈一些,免不了仍要大喘不止。令我们羡慕的是, 在工地上夯土的藏胞,一边抽动着沉沉的夯砣,一边欢乐地高唱着夯歌,看到我们,还轻松地点头微笑,仿佛不是在干重体力劳动,而是在玩“小孩耍家家”,看不到他们身上有一丝一毫的“缺氧”痕迹!


   
拉萨的秋日,天气特好。入夜,常常飘起毛毛细雨,让人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意境中入睡;清晨,却又云开雾散,雨过天晴, 万里蓝天迎来冉冉升起的红日,洁净如洗的大地鲜花似锦,异香沁人心脾,禁不住令人脱口而出:好新鲜好新鲜的空气啊!如果没有初来乍到那种“高原反应”,谁也不会相信如此清新的空气会是“缺氧”!


   
金顶,居高临下

   西藏的山形地貌,要说奇特也并不特别奇特,在贵州、云南、广西同样也有大同小异而且多几分清秀的山山岭岭,只是比不上西藏的山那样挺拔那样雄伟。


   
西藏的阳光特别灿烂,气温虽低,但阳光却给人一种灼热感。也许这是地势高,空气稀薄,紫外线强度大的缘故。内地来的人往往有点害怕这里的阳光,因为如果不注意遮阳,要不了多少天你准会变成“非洲人”。西藏人的肤色多半都显示一种健黑的美。


   
那天,我们去买东西,看摊的是个小姑娘。听到问价, 她嘻嘻笑个不止。原来她听不懂汉话。我正要走开,她忽然指我手上的相机,咭咕而语,声似铜铃。我明白她的意思,是叫我给她照相哩。说实在话,看她黑黝黝的皮肤,我可惜胶卷呢。但我不忍让失望留给一颗天真的童心,终于按了快门。后来相片印出来, 哦,好漂亮的小姑娘啊!大家看了,无不惊讶:别看藏族姑娘肤色欠“水分儿”,可上了镜头却显示出逗人喜欢的艺术美!


   
于是,我也喜欢上这里的阳光,巴望能在这美丽的高原宝地撷取几分在内地不容易寻觅得到的健色的美。


   
阳光给人以金色的想象。在西藏,不用去想象,走在任何地方, 你眼前处处都闪耀着金光那是一座座寺庙辉煌壮丽的金顶。无论是庙是寺, 多半建在小山或大山半腰间, 抬头仰望给人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史载,在佛教尚未统治西藏之前, 建于一千三百年前的布达拉宫,只是作为王的宫殿依山而筑,显示出高高在上的威严。到了政教合一的社会,布达拉宫不仅是地方政权机关的所在地,而且是西藏佛教最大的活佛所在地。可想而知,高高在上和居高临下
   
正是象征着不可一世的统治权威。


   
中国历代大大小小的统治者惯以豪富、奢华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地位, 作为精神统治象征的佛和活佛的所在地(大大小小的寺)也不例外。仅举一例就足以令人咋舌: 三百年前在布达拉宫修建的五世达赖灵塔,仅包裹这座灵塔即耗费黄金一十一万余两,镶嵌珠玉玛瑙数十万颗......


   
历史已翻过新的一页,金顶辉煌的殿宇再也代表不了权势,但无论是高居红山之上的布达拉宫还是深居闹市之中的大昭寺, 无论是雄伟壮观的扎什布伦寺还是西藏群塔之首的十万佛塔,数不清的殿宇道不完的古刹, 都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都是各族人民共同在我国建筑史上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


   
金顶辉煌的殿宇高高在上, 分布在其周围的民居(城镇新建楼房除外)都是清一色火柴盒式的泥墙泥顶。屋顶用当地风化了的“垩嘎”土打实抹平,不怕雨淋。西藏高原气候干燥,降雨量偏少,但是气温低,风沙大,因而“火柴盒”尤其适宜这里的居住环境。屋面低矮而宽敞,抗风沙刚度好自不必说,墙面泥厚且密封(窗口少且小),保暖效果优也在常理之中。外观平常并不打眼,但幢幢屋顶上却是经幡林立,经旗招展,五颜六色,迎风哗哗飘舞, 别具一番风情画意。据说,蓝、红、白、黄、绿的经旗按顺序排列,分别代表着天、日、云、地、水, 表示主人诚求吉祥、敬神、祝福、驱鬼、镇魔等愿望。


   
神、佛与人

   在大昭寺, 一位刚刚从中国佛学院毕业出来名叫尼玛次仁的年轻喇嘛给我们饶有风趣地介绍了许多颇具哲理的佛学知识。他说, 佛教,或者说佛殿,必须具备三大因素:佛象,表示佛的行为;佛经,表示佛的语言;佛塔, 表示佛的心灵。三者不可或缺,无非是主张人们“诸法无我”、“崇善修好”、“积善修德”,最终成为“完美”的人。可不可以说,佛教早在二千多年前已经宣扬“三美”(行为美、语言美、心灵美)了呢?


   
他把问题抛给我们思考,含蓄地笑笑,便带我们去参观金碧辉煌的佛殿。


   
无意中,我们发现在正殿金佛的侧面,一红漆巨柱的旁边,悬挂着毛泽东主席的画像;画像前面,同样点着酥油灯,燃着香火。我们问:毛泽东也是佛吗?尼玛次仁真诚地解释, 在信民心中,佛是给人们带来福份的形象;毛主席给藏族人民带来幸福生活,他是当之无愧啊!
 

   
说话间,一位古稀老人走过来,又往毛主席像前的酥油灯里添了油、燃了香。


   
尼玛次仁知识广博,口才流利,一边引导一边娓娓而谈,毫无倦色。


   
“喇嘛毕竟也是人啊!” 他越说越兴奋, 但又不忘“职守”, 掉转话题又侃起他的“佛经”来:大藏经名闻中外,无所不包,诸如艺术、星象、医药......今天,在藏医院里留医的病人,除遵医吃药外,每天坚持定时拜佛、诵经......


   
我听了大惑不解:难道佛能治病?一边信医,一边崇佛,不矛盾吗?若收到“回春”之效,功归于谁?若不幸病入膏盲,又该系谁之过?我正想问个究竟,游人又拥着他往前走了。


   
后来在街上散步,同一位藏族青年聊天, 知道他巧是刚从藏医院留医出来的,于是我便向他请教,以解我心中的困惑。


   
对于每天必拜佛、诵经,他肯定地点点头;对于“评说功过”之疑,他从容地笑笑,反问我:“您说呢?”我一语塞。因为我不知晓他的想法,顾虑“出言不逊”惹起他的生气。然而他极通情达理,见我不语,便主动向我谈了他的体会:当初入院,我也不愿拜佛、诵经, 终日担忧我的病能不能治好,越担忧越不见好。后来,母亲叫我诚心“请佛”,我听了她的话。每日诵经,虔诚若愚,把身上的病丢到九天云外,笃信佛能救我。说来也奇,我的病竟渐渐好了,真所谓信
   
则灵啊!


   
原来如此!我于是恍然大悟:这不就是现代医学所指的“心理治疗”么!

走出禁固,步入欢庆

   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藏族也有许多富有民族特色的节日。我们在西藏短短的日子里,恰逢晒佛节、雪顿节、逛林卡、沐浴周,主人都热情地安排我们参加了这些活动。


   
听主人介绍,这些节日多半由纯宗教活动演变而来。在过去的旧西藏,对于广大农奴来说,是忍着痛苦强颜为乐的。实际上节日都给他们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农奴主、官吏、僧人们的节日花费,全都加在他们身上。如今不同了,宗教活动依然在, 但人们已不囿于“求神得福”心愿,而是把宗教活动结合到欢庆幸福生活的娱乐中去了。


   
那天凌晨五时,我们匆匆洗漱便坐车赶去参观晒佛活动。来到更培乌孜山下, 天才朦朦亮。然后弃车步行,踏上石级依稀的山道,但是,“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 曲曲折折的山道上已经人影幢幢,脚步杂沓了。


   
这里是道狭长的山谷,晒佛台建在半山腰上,除了台前有一爿篮球场大的土坪外, 遍山漫谷都是乱石和草木。天有不测风云。天上乌云涌动,地上浓雾缭绕。忽然间, 冷风飕飕,细雨绵绵。但是,乱石上,杂草中,凡是能站人的地方都站满了人(由于坡陡, 着实找不到可以安坐的地方)。举目望去,人山人海。


   
上午九时,在肃穆的法号声中,半个足球场大的毯质佛像徐徐展开, 无数洁白的哈达从人群中抛起,纷纷投落在佛像上。此时,有人欢呼,有人诵经,有人虔诚地躬拜, 节日的场面达到了高潮。


   
雨越下越大。一位藏族青年站到我的伞下避雨,其实他的头发、衣服全都淋湿了。 “您看, 多美!”没待我开口,他往对面山上一指,雨幕中笼罩着殿宇重叠、巍峨耸峙的哲蚌寺。


   
“知道吗?”他忽而自问自答,“文革中,这里一片废墟,家家户户的佛像也一扫而光!”


   
看他二十五岁光景,文革中的事他未必就懂,多半也是从老人口中得知。我猜想,他一定是个虔诚的崇佛者,便问:“冒雨上山,就为朝拜佛像?”他忸妮一笑:“图热闹,值得!”

  青年人有意思。这位如此,那位亦然。第二天在罗布林卡遇到一位同样健谈的青年,他让我叫他“布次”,乍听以为“不是”,叫我骂他呢。今天是雪顿节,自治区政府在这里举行欢庆活动。诺大的林卡里幔帐鳞次栉比,阳光下光彩夺目。除了中心会场, 还有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活动点,我就在舞场前面认识布次的。舞场是一座小礼堂般的大帐篷,入口处和售票点人头攒动,挤得水泄不通。我挤过去想看看里面跳些什么舞,却被布次无意搡了一把。


   
他歉意地对我笑笑,我便问他会跳舞吗?他腼腆地摇摇头,接着说:热闹,好玩!我于是请他同我坐到草地上“玩”。他欣然同意,并兴致勃勃地拉开他的话匣子,给我大长见识。罗布林卡,人称“宝贝花园”,以前是达赖消夏避暑的行宫,平民百姓是不可近前的。


   
“林卡”是园林、花园之意。雪顿节意思是“吃酸奶子的节日”,在藏语中,“雪”是酸奶子, “顿”是宴。以前,夏天禁止出家比丘出门,直到开禁的日子,他们才纷纷出寺下山,百姓都要准备酸奶子进行施舍,“雪顿”就是从这里来的。你知道“拉萨”是什么意思吗?


   
拉萨起初译作“惹萨”,藏语“惹”是山羊,“萨”是土,“惹萨”便是山羊背土填湖的意思。传说,文成公主来到西藏,她根据星相学和五行之说,认为卧塘乃女妖罗刹女的心脏,湖水象妖魔之血液,应在此建佛塔以镇之,填土以塞其血路。于是,成群结对的山羊背土填湖,浩浩荡荡修建佛塔的工程开始了,完工了,这就是今天的大昭寺……

  我们将离开西藏的最后几天,正是藏族的沐浴周。西藏春天雪水冰人肌骨,夏天山洪暴发,河水浑浊,冬天寒风刺骨,皮袍裹身,只有入秋时节,水温较高,水质洁净,最适于洗冷水澡。并说秋水有八大优点:一甘二凉,三软四轻,五清六不臭,七饮时不损喉,八喝下不伤腹。真可佛与天赐。

  那些天,人们以家庭为单位,纷纷涌到河旁湖边,先拉起围幔,一家家围坐在草地上喝奶茶,吃点心,然后把从家里带来的被褥衣物拿到水中细细洗净,晾晒,休息时玩起各种游乐,待到太阳西斜,不论男女老少,便旁若无人地脱去衣服,纷纷跳进水里,一时水波荡漾,浪潮哗哗,平静的河面顿时热闹起来。水浪里沉浮着男男女女赤裸裸的胴体。年轻的姑娘同样只穿条裤衩,赤裸着上身,活泼地游泳嬉戏,乌黑的长发在碧水里飘漾,别有一番风情画意。据说,平时里妇女是不容下河洗澡的,认为那是“伤风败俗”之事;沐浴节里大开“禁戒”,可以痛痛快快地在河里滚打笑闹,怎么不叫她们欢喜若狂呢!

青稞酒酿出的性格

  我对青稞酒早已慕名,直到这次在西藏才能享了口福,一品为快。青稞酒是一种低度酒,色淡味酸甜,到藏族家作客,主人的亲热情全注在这杯酒里,饮后令人回味无穷。然而,尤其耐人寻味的是拉萨人带有青稞酒味的温厚和热情。

  明天就要离开西藏了,大伙都要买点“藏货”回去留作日后留念。但因为在内地上奸商的当上怕了,在出去走街窜巷之前,大家都互相提醒说:别让个体户“斩价”呀,别买了那些“宾阳货”(假货)哟……

  我们逛到首饰大楼商场。这里大多是个体户摊点,一排排橱柜整齐划一,摊位与摊位之间立起木板墙,构成一间间小商店。货柜里的商品千种百样,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整个楼面仿佛一方微型的繁华街市,街巷纵横交错,行人熙熙攘攘。身处其中,心境怡然,即使不想买什么,也领略到一种艺术享受的快意。

  前面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在认真地和女老板“讨价还价”。难道这么小的孩子也要买首饰?出于好奇,我们不由自主趋上前去。哦,我们错了!原来,女老板刚刚出手一批紧俏首饰,丢下半纸箱精美的包装盒,小孩想要来当玩具,老板阿姨逗他:“不给!”看到我们来到,女老板为了招呼生意,便对男孩说:“自己拿吧!”却见那男孩单单取一个,还把余下的摆得整整齐齐,端到女老板面前,然后向女老板做个“拜拜”的手势,满意地走了。啊,还是学龄前的儿童呀,就如此乖巧懂事!

  我们看到一种“玛瑙”耳环,问价才十元,个个喜出望外,都自信地议论:这么物美价廉的“玛瑙”,一定来自尼泊尔或印度的。正当我们纷纷掏钱时,女老板说话了:“你们把货看错了,这是内地进来的货,塑料制品。”哗,差点买了“宾阳货”!但是,我们非但没有“失落感”,倒反滋生一种甜甜的慰安。因为,在女老板身上,我们又看到了宽厚的胸怀里有一颗真诚的“童心”。

  转到另一摊点,我们又不约而同地喜欢上一种“镀金”项链,标价十五元。这回,我们“吃一堑,长一智”,赶紧先弄清产地,不要来到西藏,千里迢迢把内地产品运回内地,惹人笑话。当老板听到我们问及“不会是内地产品吧”时,便肯定地点点头。于是,大家欢欣鼓舞,都说:“这回买到如意的东西了。”不料,当老板弄清我们是南方人时,连连摆手:“不可!这项链虽然漂亮,但经不住潮湿。你们南方湿气重,这东西会生锈的!”我们长吁了一口气,是失望,也是为没有买上“假货”而自感欣慰。

  那天,我们在商场里从上午九点悠转到下午三点,连午饭也忘了吃,但一点也不感到饿和累。终于,我们都选购到满意的东西,一个个拎着沉沉的手提袋,满载而归。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3 23:11:04编辑过]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15 22:38

1-8水碓声声


     

野性的山,野性的水,野性的人,造就了野性的水碓。

壮乡的野山,没有大山脉那样连绵不断、广柔壮阔的性格,也没有小独峰那种冷眼广漠、孤芳自赏的脾气。就说地处桂中的岜昃山吧,它拔地而起,昂然于世,犹如一只报晓的雄鸡挺立在山中,捍护着四面八方成百上千的小山岭、世世代代劳作生息的乡土。

岜昃山,西依云贵高原,南接十万大山,北望越城诸岭,东联中原。在往来中原的通衢上,雄伟的昆仑关兀立其中。昆仑关,翠峦四绕,风光如画,山势险要,易守难攻,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九百多年前,壮族农民起义首领侬智高就曾与宋将狄青激战于此。从此传世流芳,抗日战争初期,抗日将士亦于此地与日本侵略军血战十余天,歼敌一个旅团,从敌人手中夺回了昆仑关。至今,昆仑关战役阵亡将士纪念塔上还赫然大书着:血花飞舞,苦战兼旬,攻克昆仑寒敌胆……

这是历史,这是血的历史、残酷的历史。然而,历史丝毫不能改变亘古长存的现实:野性的山,野性的水,野性的人,野性的水碓。

这水碓,《天工开物》亦有介绍,可知它的古老。但多少年来,它依然“老骥伏枥”,不甘“退休”。嘭!嘭!嘭!老半天才舂出三五升玉米来,着实也原始得可爱,原始得朴实,原始得廉洁,不耗煤不耗电,不用人去招呼看管,从而也不用买通关节送人情,终日不知疲倦地工作着。无怪乎在岜昃山下但凡近河溪的地方,几乎家家户户都置有一架水碓,舂米、打粉、拌料、捣泥,以至碎石、揉糍粑,都由它一手包办,无异一个机器人。

别看这水碓其貌不扬,可有着坚韧的生命力。“狄青平南”时,它为侬智高准备过军粮。在炮声隆隆的昆仑关血战中,山头蹋了,山路毁了,山溪染红了,水碓却奇迹般毫无损伤,依然年年岁岁无休止地劳动着。民以食为天。民要食,水碓就要转!就是在“家家米缸空”的那些年月里,它也和民众一道,艰难地“啃”那些芭蕉芯、黄蕨头、龙眼核……水碓不停歇,肚里喜洋洋(1),水碓声声,人们求生的希望。野性的山,野性的水,野性的水碓,就这样顽强地养育着野性的民族。

后来,有了电,山上办起了加工厂,机器的轰鸣声与水碓声和谐的响在一起。最能挑逗人的是那台打米机,花上两三个鸡蛋钱,一担稻谷喂进嘴巴,只消几分钟,“屁股眼”便拉出白花花的米,“尿尿洞”流出粉匀匀的糠。若是打粉,要粗得粗,想细来细,简直是摸透了人的心思。“这才是机器人呢!”后生说。“恩房内神来!”老人说。老人说的是壮话,意思是:“这鬼东西太神了!”自此,每当打米机“唱起歌”,看热闹的便挤满了机房。比赶歌圩还过瘾。

水碓被冷落了。但水碓野性不改,尽管舂臼里空荡荡的,它依然恨恨地舂。因为没有料子的缓冲,那水碓声就格外的清脆,
   
“梆!梆!梆!”拼命喊出它心中的不平。

天上造物,焉得无用?正当打米机春风得意、水碓备受冷落之时,一种壮乡传统食品一度消沉后又东山再起。

这东西壮话叫“必”,形同米粉,但质地各异。米粉是用大米制作,粉质粗,煮的时间长了就糊,煮不到火候又硬。“必”则是用糯玉米精制而成,柔而不韧,嫩而不烂,滑而不粘,脆而不硬,入口时轻轻一吮,发出细细的声音“必——”,舒舒服服便流下肚去,叫人百吃不厌。

“必”的规格繁多:有扁有圆、有干有湿、有细有粗……葱花白菜,各人所爱,能满足各方需要。那湿“必”,滚水一烫,配上葱末、酥豆、辣酱、香油,叫你看着闻着口水就冒出来;那干
   
“必”,可以收藏一年半载不变味,逢年过节或是来个近亲远戚,泡一泡,煮一煮,调上肉丝、酸片、蒜泥、辣末,叫你吃了一碗想两碗。如此价廉味美,谁家不争着买上八斤十斤呢?

“必”一走俏,水碓就被“累”坏了,但人们仍然不满足。

于是,终于有一天,“必”告别了水碓进了工厂。制“必”由祖传的方法改为机器生产,高效率生产出的“必”是水碓料想不及的。

不久,在古老的岜昃山下,隆隆机器声联成一片,“必”永远告别了水碓。水碓哑然停歇了。古老的山溪旁亘古以来第一次消失了古老的水碓声,刚开始人们还有些别扭,但没过多久,古老的山溪旁响起了节奏明快的音乐,野性的山民后生跳起了迪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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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洋洋:壮话,即玉米糊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5 22:39:10编辑过]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16 22:54


    
1-9
壮族的鬼节


    

每年农历七月十四,是人们熟知的中元节。但在壮族地区,壮人却称为“鬼节”,也叫“七月半”、“七月节”。

顾名思义,“鬼节”因节日活动内容有关而得名。壮族民间传说:人死后都变成鬼,并都到天上去,由“天上”管着;只有到七月初七至十五,才能“放假”回到人间“探亲”。于是,每年到了七月初七,姑娘们过完“乞巧节”之后,家家都在忙于筹办给祖宗(家鬼)祭拜的活动。至于无家无亲的“野鬼”,只能在荒野上游荡,所以在这个时段里,就听说谁谁在荒山上听到“鬼哭”,谁谁被“野鬼”推下河去做“替身托生”……

祭拜“家鬼”,这是人们对祖宗寄托思念的活动,情深义重,理所当然。至于“野鬼”之说,那便是无稽之谈了。但是,究其因由,也是事出有因的:壮族地区地处亚热带,每年农历七月正是雨季,常常继发山洪,因而也经常有人跌山、跌河而死;“野鬼”之说,便是告戒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别乱到山溪、河流附近去游玩。

各地过“鬼节”的节日安排各有不同,最具普遍性的是:

十三之前,家家户户都搞大扫除,特别是祭拜的用具,如桌、椅、板凳、餐具以至香炉、灯盏等,都要一一清洗;平时言行中注意礼节,切忌骂人、闹架(给祖宗回家有个家庭幸福祥和的好印象,让祖宗能够乘兴回来,放心回去);把供品备好,如喂肥鸭子(因每家必杀鸭,故又称“鸭儿节”)、备足猪肉、酿好醇酒、选好糖饼水果等,这样做,一是表达对祖宗的敬重,二是展现子孙能干的治家本事。此外,还要用纸做的房子、衣服、元宝等供与厅堂。七月初八开始“接祖”,十二以前要把祖宗接回家,一日三餐点香供祭。

十四、十五两天(有的地方是十三至十六),全家停止一切农事(相当于放假),集中力量搞祭拜活动,包括置办丰盛的祭品,举行肃穆的祭拜仪式,进行热闹的聚餐,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十四第一次祭拜特别看重,往往是半夜起床,天亮之前便举行祭拜,天蒙蒙亮全家就聚餐了。理由是防“野鬼”跟随祖宗进家,传说天亮之前“野鬼”最安静。不过以卫生的视角来看,也许这与天气有关,七月气温最高,蚊蝇活动猖獗,所以人们就乘清早天气清爽、蚊蝇尚未出来活动之机完成祭拜和聚餐活动。十五晚上为“送祖”日,把所有的纸供品烧化,以示送给祖先带回去享用。

十六是走亲戚,嫁出去的女儿,这天都要回娘家看望父母、兄弟,已经有了儿女的通常都要统统带回来看望外公、外婆、舅舅以及各位表亲。如果有几位姐妹已嫁出去,这天可谓是“不约而同”聚到一起了,而众“表”们(各兄弟姐妹的儿女们)也难得在此一聚,自然洋溢着热烈而和睦的祥和气氛。因此,有的民俗学家便给壮族“鬼节”的这一天称作壮族“团聚节”、也称“姐妹节”。

壮族视“鬼节”为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正如过年一样,即使家境如何贫苦,这几天还是要割肉宰鸭、隆重祭拜祖宗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6 22:55:11编辑过]

作者: 称最    时间: 2009-11-16 23:34
现在的七月十四好象越来越淡了。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17 23:04

1-10 朋友

八月十五,村头的大榕树下好热闹。我们一帮小伙伴正和从城里回外婆家度假的勒林玩耍。

勒林家住城里,自从上了初中,年年暑假都回外婆家过几天,他不像城里的白生生的“哥们”个子高高,其实才12岁;黑黑亮亮的一双大眼看去很精神,加上一幅大刀般的眉毛,让人羡慕他一股男子汉的气质。

勒林不会讲壮话,我们故意用壮话问他:“兰萌幼底勒?”(壮话即你家住在哪里?)

勒林摇摇头,却用一句很标准的普通话回答:“不知道。”

我们“轰”地大笑起来,笑得勒林脸红像关公。

我们村里的孩子王内勒又用普通话问他:“你真圣大名是什么?”内勒土生土长,说的普通话总是夹生生的,把“尊姓”说成了“真圣”。

勒林不明白,为什么叫他做“真圣”?只是傻笑着说:“我们交个朋友吧!”

“好!交朋友就交朋友。”内勒说着,猛地握紧勒林的右手掌往后一扭,痛得勒林“哟哟”喊死连天。

内勒高兴地笑着放了他的手,说:“壮族人交朋友就得扭手当见面礼。”

勒林的父亲是汉族,母亲是壮族,他生在城里,长在城里,除了名字带点壮味,对壮族的一切风俗一窍不通。

接着,内勒又附着勒林的耳朵悄悄地说:“今晚我们去做一件好事。”

“什么好事?”勒林问道。

“今晚才告诉你!”

勒林只好耐着性子等到太阳下了山,等到月亮升起来。

内勒拉着勒林的手飞出了村外……

月色像柠檬,晚风似流水。野地里的蟋蟀叫得真欢。

他俩踏着月光,跃过一丛丛盛开的野菊,跨过一道道古朴的篱笆。

“去干什么的?”勒林问道。

“去‘偷青’。”内勒答

“什么?去做小偷?我不去!”勒林站住了。

“不是做小偷!等一会你就知道了,我们是去做好事!”

勒林听这么说,只得又跟了去。

两人潜进一家葱葱郁郁的菜园子。

内勒动作迅速地拔了几条芹菜、葱苗和大蒜,又从衣袋里掏出什么丢在菜畦边。然后,拉着勒林便逃离“作案现场”。

勒林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心里好不恼火!好你个内勒,明明带我来行窃,还强词夺理!我不告你才怪!

那晚上,勒林一夜睡不着。虽然他没有亲手去偷人家的东西,但是,是他的好朋友内勒偷了,自己不也有一份责任么?他感到内疚。

第二天一早,勒林就把昨晚上的事告诉了内勒的爸爸妈妈。心想,让他的爸爸妈妈好好教训教训他,不能把内勒宠坏了。

谁知,内勒的爸爸妈妈听了勒林告的“状”,非但不生气,还点头夸起他俩昨晚的事来。说:“不碍事!‘偷青’是壮族的一种风俗,其实不算偷,只图个吉利而已。这只是谐音的比喻:芹是勤劳,葱是聪明,蒜是能写会算。偷了这些,孩子就变乖了。况且,偷时还给主人留下几个钱呢!主人知道有人来买他(她)的勤劳和聪明,高兴还来不及呢!”

勒林一听,恍然大悟,后悔起自己的莽撞来。于是,便跑去找内勒道歉去。他想,只有这样大胆承认错误,才是真正对得起朋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7 23:09:11编辑过]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18 22:46

2-1玻璃瓶里的花生米


     

在婚恋中,不管男方、女方,都十分看重能获取对方的心,于是“心”便成了爱情意义上的重中之重。怎样才能获取爱人之心,这里面颇有点讲究。

有个科学实验十分有趣:科学家把一颗花生米放在玻璃瓶里,交给猴子,猴子为了得到花生米,将瓶子拼命地摇晃,结果一无所得;交给猩猩,猩猩为了得到花生米,用手去摸了摸,无奈之中摔烂了瓶子,花生米是得到了,但却是裹满污泥的烂米;交给狒狒,狒狒为了得到花生米,小心地将瓶子慢慢倾倒,于是花生米乖乖地滚到它的手上。

猴子因性急又不肯动脑筋,辛苦而一无所得;猩猩因性暴且急于达到目标,虽有所得却毫无价值;狒狒肯动脑又具耐心,结果是心满意足。

在婚恋的生活中,心之得失不外也是这三种情况。

有句话说,欲速则不达。要获取爱人之心,心急是不行的。人的心是多元的,背景、环境、性格、习惯、情绪、观念等等无不影响到“心”的变数,它要比在玻璃瓶里的花生米难以捉摸得多。所以,我们要学狒狒那样,要肯动脑筋,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什么地方该做什么事,都要有所讲究,并小心地慢慢注意对方的反响,细心地慢慢揣摩对方的心理变化,通过潜移默化,从而做到彼此“知心”。一旦双方做到“知心”了,也就互相获取了对方的心了。

总而言之,美满爱心之获得,既不能急于去“摇晃”,这样反而容易把对方的心“晃乱”,从而使人更难以捉摸;也不能暴躁地去“摔击”,这样反而容易让对方的心“破碎”,即使在强力下给对方“心服”,那已经是一颗不真实的“心”了。只有像狒狒那样,“用心”、“小心”加上“耐心”,才能获得“乖乖心”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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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19 23:21

2-2养了小孩才知痛

丈夫是山里长大的独苗,自小就受到父母关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的“熏陶”,传宗接代的意识十分浓重。谈恋爱时就跟我声言:“我是非要小孩的哟!”作为女人,不但早就有了“为人母”的心理准备,更是有着一份“做人母”的殷切向往。所以,我给他的回答很干脆:“随你。”临去登记结婚时,他又郑重其事对我“提醒”:结了婚就要孩子!

也是天遂人愿,结婚不到一年,我真就生了个胖小子,两小口自然非常高兴。之后,丈夫就有着使不完的劲,煮、烧、洗、刷,所有家务无所不包。一天干下来,不累是假。但丈夫仍然沉浸在幸福中,一点也不感到烦。我也美美地品尝了“为人母”甜蜜和幸福。

然而,产假过后,由于丈夫的工作需要时常外出,单位不可能老让他“厮守”着我,这样“坐月子”时丈夫的“无所不包”便给我个“无所不推”。开始时,我还能一面哼着歌一面干着我力所能及的家务事,继续体验着“为人母”的自豪和快乐。

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生活观:对待同一件事,不同的生活观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应;不同的心理效应,让人生发出不同的情绪;不同的情绪影响着人的发劲(力量)。常言道:有钱难买一个“愿”字。人只要愿,再苦再累的事他也不在乎,而且为能干到这事而感到幸运。不过,人的认识程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任何不变的东西是不存在的。生活观也一样,生活本身总在不断地改变人的生活观。
    

这样的生活没有持续多久,“幸福感”和“新鲜感”便渐渐消失了。宝宝还没有满三月,既繁杂又枯燥的家务事把我拖得又累又烦。两边父母家都抽不出人来帮忙,不得已我请来小保姆。小保姆毕竟“小”,没有理家的观念,更没有带小孩的经验,到底帮不上多少忙。换!然而,谁个小女孩又能是天生的能干?一连换了三个,再不愿换了,就凑合着吧。既然凑合,自然就难如愿,于是好多事情还是自己劳驾自己。正常的家务还不打紧,干惯了也就顺其自然了。要命的是小孩老是经常给我出“难题”:发烧呀、拉肚呀、咳嗽呀、奶不够吃呀、半夜哭闹呀,数也数不完的啰唆,真是马事未去牛事又来……这样一折腾,家里的事应付不过来,单位的事多少受到影响,领导就时不时对我关怀中婉转地批评。走到了这一步,当初美我的同伴后来便反过来笑我“窝囊”。

面对着同伴善意的玩笑,我无奈地摊摊手,深有感触地说:“养育一个小孩,无异于判
   
了五年徒刑,连小小的自由都被剥夺了!真是没养过小孩不知痛啊!”

话说得严重些,但感触却是真实的。老同事老谢听了我的话,同情又不失幽默地安慰我:“每个人都是父母养的,如果每个人都不愿当父母,以后还有人么?是人,总应该享受到天伦之乐,特别像我们这样的老人……”
   
其实,老谢两老已度过金婚,一生有生养,却过得相当自在、潇洒。改革开放以前,人们既眼红他们的宽绰,又小看他们的寡独,背地里嘲笑他们在生育上是“废物”
   
。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观念逐渐改变,把他们的“寡独”视为“优势”,是技术上出成就的坚实条件。有人甚至认定,老谢夫妇不是废物,而是有先见之明,早就看到不要孩子的好处,所以……然而,出于人们意外的是,老谢夫妇刚刚退休就领养了一个小孩!

听了老谢的“安慰”,我似乎明白了原来还不大明白的道理。我想,生养小孩是辛苦的,没有奉献精神,也许不舍这份辛苦呢。这么一想,我就变得心安理得起来,原来感受的那份累和烦就不那么煎熬人了,心情的渐渐轻松又慢慢唤起了我“为人母”的幸福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9 23:21:40编辑过]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20 22:59

2-4爱,凝固在这里  

——一位女教师的日记

今天是星期日。

阴天,太阳不露脸,好像也在过“休息日”。习习的山风从树林里鉆出来,仿佛要把树的翠绿荡进屋里来,让人有一种清爽舒服的感觉。南方的夏,这样的天气是最宜人的了。

同学们没来学校,正好,我正愁没时间写总结呢。昨天学区表扬我,说我任教一年,把原来学期考试及格率仅16%的后进班,一下子提高到100%,而且是全县同年级期考及格率达到100%的惟一的一个班。乖乖,想不到我也能创造出“奇迹”!学区领导说话也风趣:“大家别小看潘凤是个黄毛丫头,可她却是山窝窝里一只金凤凰哩!”

还黄毛丫头呀,我已经度过了二十个生日了。俗话说,“小小金刚鸟,矮妹难见老。”领导看见我个子小,就把我当小孩罢了。

领导叫我写总结,介绍经验。真要命,平时里只知道拼命地教学,何曾注意到什么叫做经验?

光顾得高兴,差点忘了米缸里的米已经见底了,可身上也只有几毛钱了。村里的姑娘们笑话我:“别人当老师吃白米,你当老师却是吃谷子。”(意思是,城里的老师领工资,可直接买到白米,但我这里离城远,只能向老乡买谷子,再打成白米。)谷子就谷子呗,俗话说得好,没有谷子黄灿灿,那来大米白鲜鲜,挑去碾就是了。

不过,今天好难办。虽说到碾米场才七公里,可上山下山犹如爬天梯,背上三四十斤谷子,一来一往便要花上一天时间,这样还如何有工夫写总结?算了,安下心来写总结吧,米缸里的米还是够熬一星期要吃的粥的。粥者,舟也。生活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啊!

铺开稿纸,又不知道写点什么。我怀疑,学区领导在跟我开玩笑。我们这里是省里最穷苦、最落后的山旮旯,人们形容是“山头多过人头”,一个村就横跨几十里地!不错,我这里是开门见山:出得门来,满目的山峦重叠,山林苍茫,山溪叮咚,山路回旋,山鸟啁啾,山花烂漫,这山景山色,倒也令人依恋。然而,世界总是充满着矛盾,大自然的“富有”恰恰造成了文化的“贫乏”。所以,我这个小学也“小”得名副其实,全校只有两个年级,一个年级一个班。两个老师没有“任命”,也就没有谁是校长,对孩子们来说,我们不愧是“既当爹又当娘”了。

正苦于无从下笔,我的老同学上山看我来了。说来怪不好意思,年纪轻轻的,他就把爱往我身上泼,难怪有人说我俩早熟。他敞开着前胸,晶莹的汗珠挂满那隆起的胸肌,结实得让人喜爱。老远跑来看我,我怎能不感激他?他见到了我,乐乎乎的,说话也很贴心:“我到了你家,爸妈叫我捎米来……”

我很高兴,真想扑进他的怀里……猛然,我发现他两手空空,不禁问他:“米在哪里呢?”他依然笑眯眯的,定定地看着我:“没带来,我是特定来接你,回城里吃现成的米呢!”

哦,原来他在县城做生意,这次来是想叫我出山,回去给他做助手呢,说一天赚到的钱比我当老师一个月的工资还多!他真不理解我,更不会关心我,我怎么能够离开孩子们呀!如果我为了钱,为了图享受,伯父叫我去省城工作,我早就去了,这事他不是不知道的。

于是,我对他说:“你要是真心对我,别的我都会听你的,但就不能离开我的学生!”他听了沉下脸来,毫不留情地说:“你真不懂得爱!你可以依恋那些孩子,但你不可能嫁给他们的呀!”

啊,亏得他能说得出口,真不要脸!这哪里是爱呀,分明是对我的侮辱!我失望了,我气坏了,禁不止大哭起来……

“你是什么人?竟敢欺侮我们的老师!”

我抬起头来,睁开泪眼:咦,是我的学生,我的孩子们!

他们把他团团围住,不留情面地叱问不止。他沮丧地看了我一眼,灰溜溜地走了。

我扑向孩子们,紧紧地拥住他们,泪雨如泼……啊,母亲,孩子!孩子,母亲!尽管我还是个姑娘,但此时此地,我已经亲身体会到亲亲切切的母子情!……

“潘老师,给您!”一双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我,一双双小手棒着香喷喷的山果,山梨、板栗、山葡萄、牛奶果……啊,这不正是爱么!

爱的力量是无法衡量的!孩子们天真的笑脸,真挚的感情,顿时拂去了我心中的不快,激励着我对事业的追求。我把大家招拢过来,传达了学区对我校的表扬。当同学们知道我们的期考成绩是全县第一时,又蹦又跳,又唱又笑,那高兴的劲儿没法能形容。荣誉,对孩子们来说,也是多么的宝贵啊!

“哎哟,老师,太阳快下山了,你还没有吃午饭吧?”一个细心的女同学揭开了我的饭锅,也同时揭开了我生活紧巴的“秘密”。我抬头看看天,日头已经接近山顶了,“山高日头短”,这一天过得真快!

于是,我想借故支走他们,说:“大家回去吧,老师还有要事要办呢。”几个大一点的同学,背着我悄悄地说着什么,然后互相眨眨眼,就像一群快乐的小鸟飞走了。

我一点都不感到饿,于是静下心来,苦苦思考着怎样写那个总结。我再次铺开稿纸,将笔胆的墨汁吸得满满的……

“潘老师!”“凤妹子!”……

忽然间,大娘、大婶、大嫂——孩子们的家长一个跟着一个走进了我的房门,手里分别提着腊肉、粽巴、干鱼,还有青翠欲滴的葱叶、红亮剔透的辣椒……我全明白了,这一定是孩子们“请”来的……

“看你,都熬瘦了!”“有事别瞒着,都是一家人嘛!”“对呀,明天你就到家吃饭去,啊!”……好话心头暖,我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热泪沙沙地往下掉……这不是又一种亲亲切切的母子情么?

我忽然感悟到,我的总结不难写,仅仅用一个字就足够了,这就是:爱!

对的,让我的爱就凝结在这里吧!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21 23:20

2-5眼睛 

小亮一大早就从二十多里外的山村赶到城里来。

这几天他老是睡不安觉,总算盼到今天星期日。

城里的早晨也真诱人,街树虽和山里园边的果树一样鲜绿,但街边的鲜花却更逗人喜爱,用奶奶的话说,城里的鲜花有“教养”,整整齐齐地“站”在街边,哪像山里的花儿老爱钻刺蓬?可是,小亮这次进城不是赶玩的,他没有心思观赏城里的鲜花,前几天看电视,一位见义勇为的叔叔的墨镜老在脑海中闪现。他恨自己不是警察,要不他一定给那个伤害叔叔的坏蛋狠狠一枪!可他现在不能,因为他刚刚九岁,到能当警察的年龄起码还要乘2

可小亮的脑袋好活络,他很快就转出点子来——

他记得几年前,他患了鸡盲眼,爸爸是捉麻雀蒸鸡肝给他治好的。昨天夜晚,他便邀上小明扛着长木梯,爬上屋檐,掏鸟窝捉了一对肥鲁鲁的麻雀。这不,现在他手上正用细麻线綑着哪!

小明是个窝囊废!小亮想。昨晚早就约好一起进城的,今早小明却给他爸爸捉了“俘虏”,叫看牛去了。见义勇为的叔叔跟坏蛋搏斗时生命都不顾,小明却临阵退缩,真不中用!小亮感到忿忿然!没有点勇气、骨气和机灵,还算个男人么?

小亮噔噔地迈起正步,仿佛他现在就是一名执行任务的战士。

前面是十字街口,红灯绿灯,人来车往,秩序井然。可不是吗,汽车有两对“眼睛”,还要绿灯来指路呢,见义勇为的叔叔怎么能够没有眼睛啊!

眼下,小亮的心情是不轻松的。他知道那位见义勇为的叔叔丢了眼珠子,麻雀不一定能治好。当然,小亮还制定了第二套“作战方案”——给叔叔捐献眼睛(报纸上说过,能行)!

小亮又抱怨起小明来,当初勾过手的,说定了一人献一只,都留右眼,以后长大了还要拿枪和坏蛋干仗呢。可小明当了逃兵,如果需要,我就献上一双,然后让小明赔我一只,就这么办!

小亮下意识地掏出随身带来的小圆镜,站在街边审视自己的眼睛来。黑溜溜的,闪亮亮的,比小明那双经常挂眼屎的要漂亮得多!小亮心里说,我这一对,包英雄叔叔满意!

正在小亮聚精会神观察自己眼睛的时候,那两只麻雀见到有机可乘,突然扑哧一声飞了出去!因为它们被捆着连环绑,飞出不多远便跌落在十字街口中。说时迟,那时快,小亮将身一跃,跨越过人行道拦栅,奋不顾身地扑向那对麻雀……

“喀——”一辆公共汽车紧急刹车,刚好把可怜的麻雀碾在了车轮下。

“啊——”车上的乘客齐声惊呼。

四个方向的红灯同时闪亮,四周传来各种各样的怪叫。

司机跳下车来,面对小亮怒气冲冲地吆喝起来:“你没带眼睛吗!”

“眼睛!”小亮惊恐地大叫一声,双手慌乱地在脸上摸索,他坚决不信:我的眼睛刚才还好好的,怎么问我不带眼睛呢,我还等着献给英雄叔叔哇!

“镜子,我的镜子!”小亮发疯了似的叫喊着。

一位交警叔叔跑过来,他看到在车轮下闪闪发亮的碎玻璃片,惊疑地问小亮:“小朋友,你怎么啦?”

“叔叔,你帮我看看,眼睛,我的眼睛,还在么?”小亮睁亮着大眼,望着交警叔叔。

“兴许是给吓疯了。”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悄悄地说。

交警叔叔不可理解地摇摇头。

“哇——”小亮放声大哭起来,猛扑到交警叔叔怀里,呼天抢地地哭喊:“眼睛,叔叔,你帮我找啊,眼睛——”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22 23:22

3-2顽皮+顽皮的效应

初学电脑的人常说,电脑像个顽皮的小孩,听话的时候叫干啥就干啥,不听话的时候耍得你没有了脾气。一个顽皮的电脑加上一个顽皮的小孩,又会是什么呢?

邻居五岁的聪聪,经常在我家里玩。聪聪很顽皮,见到什么都要拿来玩,大家都说他有“多动症”。为防不测,家里容易出险的东西,如电器开关之类,对他我们都加以特级保护。

电脑对他是个新玩儿,自然少不了他的“份儿”。只要他在,你的“电脑活”再紧,经他一缠,你不得不“让位”,给他过一把“瘾”。为了不让他“迷”了,我从不让他在电脑上玩游戏,而是教他学些容易生厌的玩艺儿,比如线条作画。

一天,我刚录好一份重要文件,聪聪又来缠着要“上电脑”,于是我退出来让了他,便到书房查资料去了。我这一查就过了个多钟头,回头时,小家伙不见了,因已到用饭时间,便关机吃饭去了。

饭后,他见到我,问见到他的画画没有。我没见过他的画,但为逗他高兴,我连连点头“见了,见了”。他又问,画得好不好?见他爸在一旁,我连忙“表扬”他说:“太棒了!你是个天才画家!”逗得他和他爸乐得抱了起来。

第二天,快下班时单位催我要那份重要文件,我说早搞好了,这马上回家拷过来。回到家,开机,找到文件名,点击,糟糕!调出来的一个字也没有,却是一团乱糟糟的线条!坏了,一定是聪聪搞的鬼,我还瞎表扬他哩!他是怎样删除我的稿又画上他的“天才画”的,我来不及细想,因为得马上赶我的稿。那天,我饭也顾不了吃,一直“加班”重写到凌晨二点多钟,才算完成任务。为这,我白白挨了领导一顿批评!

聪聪毕竟不是自己家的孩子,为了邻里关系,我一直没有跟别人提到这件“窝囊事”。聪聪依旧过来玩,我也一直让着他。顽皮的孩子都比较聪明,学什么会什么。

一次,我从单位借来扫描器,选出我多年来“精彩”的留影扫描、存盘到电脑里。这样好玩的操作自然少不了有聪聪的介入,其间,为了提高他的兴致,我又教会他如何将画面放大、缩小、变形、剪切、粘贴等等。数百张照片,几乎有一半是他独立帮我扫描、存盘的。

后来,某报的女编辑约我写一篇文章。写好后,我存盘等候发出。这天,我和同事在客厅闲聊,聪聪在房间里玩电脑。一个多小时后,接那女编辑的电话,叫我马上把稿子发过去。我于是叫聪聪让位,连接上网。这时,聪聪闹着代我“发信”(我曾教会他给他姑姑发过伊妹儿),为了不冷落客厅里的同事,我告诉聪聪要发的文件名和对方的电子信箱,便和同事聊天去了。

当天深夜,电话铃声把我吵醒。尖厉的女声骂得我狗血淋头,细细辨认,原来是女编辑的声音。我好话说尽了,她才说,看看你发来的稿件吧。我慌忙爬起床,开机、调出文件,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天哪,在稿件的附件上,赫然画上一幅“淫秽漫画”,漫画的“主角”竟是用我的单人照变形的!不用说,这一定是聪聪当的“黑客”!从这画,我不由想起我们宿舍旁边那座公厕的“黄色壁画”。这小子,哪不学学这个……

事后,我向女编辑多次解释,但仍得不到她的谅解,而且在同事中留下不光彩的笑柄。

聪聪毕竟太小,还不能分辩是非,也怪我从来没有给他做过什么引导。后来,我还是个别给他一次严厉的批评。然后,我有意识地引导他学画漫画,并找来很多参考书刊。

不久,市里一家少儿报刊举办少儿电脑漫画征稿,我让他试试“手艺”。他很高兴,一口气画了十几幅,我们从中选了三幅投给那家报刊,竟全部刊用了。

此后,聪聪喧宾夺主,竟霸了我的电脑。他爸爸过意不去,咬咬牙给他买了一台专用电脑……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24 11:39

3-3古

  

在壮乡,无村不有榕,无榕不成村。榕树也怪,硬是与人家有着难解难分的缘份,喜欢傍村倚寨,偏偏荒山野岭不占。

  听老人说,榕树吃“人气”而长,因而颇懂人性。这则故事里,古榕与人的缘份也真教人说不清道不明。

  古榕就长在村口的三叉路上。树阴下星罗棋布散置好多石凳,张张灵形巧样,给人的屁股磨蹭得光光溜溜,好似抹上一层光油,仿佛陈列着的艺术品一般,撩拨你非坐上一下不可。

 不过,坐归坐,却不能吐口水、擤鼻涕、甩下任何污秽的东西;聊归聊,却不能谈女人、话性交、泼出什么龌龊的话题。为何?因为靠着树蔸立有社王庙。说是庙,其实只有鸡舍那般大,里面竖有孤零零的一块朽石,披着红纱,这便是社王的化身了。父佬们说,社王是管人丁的,谁家该旺,谁家该衰,全由社王说了算数。因此,谁个不敬畏?谁个敢冒犯?

  说来也奇,道来也怪。忒乌八岁那年,忒乌早上在社王庙前打了个响屁,下午爬树摘榕果时就给摔了个昏迷不醒,要不是他弟弟多喝了一碗稀粥,灌了他一泡尿,兴许回不了神。

忒乌十三岁那年,日本兵从昆仑关败退,路过这山旮旯,乡亲们全躲到山林里去。转回时,全村被烧了个光,唯独社王庙只损了一块瓦,却在社王庙前横躺着一具日本兵腐尸。大家见了连连惊呼:“报应!报应!”于是,社王“显灵”的说法不迳而走,而且越说越神,越神越慑服人了。害得孩子们每走过社王庙前总是悬心提胆,紧张得不敢喘一口大气。

  忒乌十七岁,修完了高小学业,颇有点新思想。他宣传说,打屁与跌树伤人纯粹是偶然巧合,根本不存在因果关系;日本兵的陈尸无疑是必然的,因为村里房子烧光了,只可在榕下歇息,一二天尸体就腐臭,说明那死鬼一定是重伤不治而死……这下惹恼了屯长老笃,依“社规”把忒乌捆了五花大绑,押在社王庙前长跪了一天一夜。

  解放那年,老笃跑进山里做了土匪头,忒乌当了民兵。“冤家路窄”,忒乌在深山老林里毙了老笃。为了表功和解恨,忒乌连皮带肉割了老笃富有特征的山羊胡,带回来正对社王庙钉在古榕树干上示众。起初,乡亲们害怕得不得了,生怕大祸临头,大门都不敢出。殊不知,几个月后,土改工作队进了村,忒乌不但不被“报应”,倒反当了农会主席,并且热热闹闹高高兴兴给大家分到了胜利果实。这一来,关于社王的“显灵”就不攻自破了。社王庙 也从此自衰自灭了。第二年,忒乌和年轻的妇女主任居然还倚在古榕树上亲嘴、拥抱,后来结了婚就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小子。于是,人们又有了新话题:“社王本来是骑在人头上的,如今人民当了家作了主,它还敢乱说乱动么!”

  大办钢铁那阵子,忒乌正在春风得意,巴不得出尽一身汗,图个风光体面。那天,忒乌召来几个热血青年,围着古榕转圈子,计算着烧取火炭的产量。古榕好粗,七八个人也合抱不过,无论刀斧锯凿也难以平根放倒。唯一的办法只有“蚂蚁啃骨头”,自上而下一枝一桠地劈。这样,噼哩叭啦地一闹腾,古榕被剃了个半光头,着实的可怜难看。后来,因为“转战”挖矿,古榕才有幸留住了半条命。

  别人三十而立,忒乌却三十而倒。“大办”的失误给忒乌浇了一头冷水,终于有点清醒了。于是便踏踏实实地要干几样实事,竟想不到为这事被撤职为民了。四年之后,忒乌阴差阳错地给挂了牌,剃个半光的阴阳头,游街示众。

  如此一来,“显灵”之说又卷土重来:“社王先不说,那古榕可是修炼了上千年哪!那年砍树,淌了白惨惨一地血(人血红,神血白呢),明眼的就知道要闯祸了。这不,半光头还不是落回自己头上?”于是,社王庙名声扫地之后,想不到树神取而代之。

  忒乌从此不再语言,不再反驳,不再宣传,默默地活着,默默地做工吃饭睡觉。树阴下,人们于是又坐归坐,聊归聊,开口闭口“今天天气真好”,重言覆语“狼来了”。小孩害怕打响屁,青年不敢邀姑娘拥抱、亲嘴……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然而,三十年太久,多雨必晴。正当古榕那半边“光头”新长青枝叶茂又亭亭如盖时,忒乌换了个人,大燃其炮,来个“纸船明烛照天烧”,把身上的霉气洗刷一通。这时,忒乌已是“五十而知天命”的人了,自然不像小孩挨打之后,哄了一块糖便破涕为笑、蹦蹦地乐了。

  一天,榕阴下,特乌默默地搬来砖瓦,默默地运来木料,默默地握起水泥刀……快嘴的人传开了小道消息:“忒乌消灾图报,在重建社王庙哩!”于是,种种热言冷语便议论开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在党的人也信‘报应’?”……

  不几日,“社王庙”落成了,六尺来高,四五米见方,新砖新瓦,亮亮堂堂,好不逗眼。过路人不住地啧啧称羡:“好气派啊,这社王庙!”

  又几日,“社王庙”摇身一变,挂出了大招牌:“榕阴为民店”!

  此时,人们才真正清醒,才眼界大开:“啧啧!忒乌心里装着乡亲哩!”“啧啧!忒乌致富有门哩!”……

  从此,榕阴下挤满了人。人们不只坐坐、聊聊,缝衣补疤丁、整箕修犁耙、买烟办针线、售鸭毛换零铜碎铁……争斤论两,计角算分,一字排开一行摊子,闹哄哄成了一条街!一眼望去,忒乌“为民站”鹤立鸡群,成为“街”的中心,人称村里的“百货大楼”。

  忒乌赚了大把的钱,可是他却快活不起来。眼看榕阴下的 “街”越赶越旺,摊子却摆到树阴外头去了,忒乌就煎心般地苦痛、内疚。他花去大笔大笔的钱,一回回买买了碳铵、尿 素、钙美磷、氯化钾、叶面宝、催长剂……能买到的全都买上了,三天五天轮着换样地给古榕催肥。但是,古榕不解人意,新叶长了不少,只是那半边“光头”老是长不壮,伸长二米三米的便软塌塌地往下垂,太阳一歪,树阴便可怜兮兮地只能遮了忒乌的“为民站”。

  忒乌贴出广告,重金重奖能使古榕速长的人。隔天,一位老人语重心长地点化忒乌说:“上千年的古榕才长了这么个,你到底能活多少年?”

  忒乌无话可说。晚上,他关起门来数数他的钱,计算计算能建几个他那样的“为民站”,又计算计算榕树下有几个货摊。算罢,他长叹一口气,整夜地睡不安觉。

  忽一天,忒乌的“为民站”关门闭户,人们悄悄地传说:忒乌带了大笔的钱,到外面去求购进口的什么良种速长树……


作者: maniachhz    时间: 2009-11-24 22:11
只可惜我对文学一窍不通,成了文盲,唉。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25 22:58

3-4我回到了童年

五十多岁的人了,星期天无处可去,闷得特别无聊。于是,我便养起兔来。

离家不远有一片绿茸茸的大草坪,周围还长满芭芒野藤,于是我便到那里去给兔子采食。每次采一大抱回来,绿叶儿青翠欲滴,花朵儿色香醉人,不仅大吊小兔的胃口,而且给家庭生活带来勃勃生气。

一天,草坪上来了一群孩子,嘁嘁喳喳摆开阵势踢起球来,好几处绿嫩嫩的草叶儿很快就踏平了。“多可惜啊!”我心里好不生疼。但是,我不好说什么,这地方毕竟不是我的自留地。话虽这么说,心里总是有点不快。

突然,耳边“呼”的一声,我回头一望,只见一团东西朝我飞来。说时迟,那时快,我举起双臂一抱,竟是一只球!

“好!”“妙!”“中国队必胜!”霎时欢呼四起,几个孩子飞也似地冲过来,把我抛向空中!原来,孩子们在演习亚运会足球赛,我刚好身在“中国队”的球门旁,无意中接了一个球!

孩子们兴趣正浓,便不由我分说,硬拉我当了“守门员”。在孩子们当中,我有空中优势,当然是最佳的选择。

一回生,二回熟,我神差鬼使地成了一名不可或缺的“国脚”;二回熟,三回迷,有时顾不上吃饭就赶去“采兔草”,而且往往迷到太阳落山才回家。这样却苦了我的小兔,常常是饱一顿,饿一天。不知孩子们怎么知道的,一收球便相争着帮我采草。于是,孩子们的欢笑声便滚进我家来了。

说来也怪,我好像回到了童年。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26 23:15

3-5劲草

自从晋升了工程师,搬进宽敞的住房以后,我就有点懒散起来。究其因,是有了“到顶”的想法。在一个几百人的小厂,自己算是屋檐底下养麻雀——大不起来了!

今天,百无聊赖,便信步于花径之间,无意中发现乱石中开着一朵鲜艳的小草花。“疾风知劲草”,昨夜一场大风雨,高耸的玉兰树尚且折枝倒叶,然而这棵小草竟然安然无恙,巍然于阳光之下,焕发着勃勃生气。一种好奇心驱使我上前“研究”一番:啊,如此狭窄的石缝,那么曲折的通道,它竟能破缝而出!难道这不是植物可贵的向阳性吗?

那么,人呢?

触景生情,见物思亲。我不禁想起我的老同学黎欣。

五十年代末,我俩同时高中毕业。我考上大学,他却“名落孙山”弃笔从“工”。为这,我曾经替他惋惜过。

想不到,二十年之后,我突然在劳模光荣榜里发现了他的名字!他是如何“发迹”的呢?当时我没有想过。今天,倒是这棵小草使我产生了要见到他的强烈愿望。

因而,我坐上了车,路上,我想象着他的劳模“形象”:粗壮的臂膀、红黑的脸庞、粗糙的大手……谁知,一见面,我才知道他还是老样子,高挑的个子(只是消瘦了),白皙的脸(但缀上了皱纹),文质彬彬的举止(比以前喜欢笑了),……

“夫人呢?”故友重逢,这是首当其中的问题。

“农姑。”他腼腆地一笑,作了简介。

原来,毕业不久就遇上国家的“困难时期”,因家中缺劳力,生活所迫,他结婚了。那时候还不提倡计划生育,才几年,他就添了三朵“金花”。

“你怎么也戴上眼镜了呢?”在我的印象中,以为工人是不应患近视眼的。

“老啦!”他狡黠地一笑,似乎给我藏了什么谜。

“十年动乱,‘白专’意味着什么!”旁边有位同志揭了谜:“难得我们老黎,别人十年面寒窗,他是十年躲‘热帐’;古人有凿壁偷光,他是隔窗‘借光’啊。”

啊,在这些年月里,学技术被视为歪门邪道。为了知识,黎欣只得等到夜深人静,躲进蚊帐里攻读。宿舍里黑了灯,还好,他的床位靠窗,窗外有一盏路灯,借着昏黄的灯光,他默默地度过了无数个黑夜。

当有位同志知道我晋升了工程师,便大为赞赏:“真了不起,你们是师对师啊!”我这才知道黎欣晋升了技师。

“升‘官’不发财!”另一位同志似是愤愤不平,“辛辛苦苦二十年,寒寒酸酸四级薪!”

“别老那么说了,牢骚又值多少钱呢?”黎欣笑眯眯地,还是过去一样无时不乐观。

“来,见面礼!”黎欣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图纸递给我,“劳驾!”

这是一份高压容器的设计图,他的意思是叫我帮他验算容器的机械强度。这类容器万一强度出问题,爆炸起来无异于一颗巨型炸弹。尽管我攻过五年专业,又实践了十多年,真要负担这项验算任务,必须狠下一番功夫。要在谈谈笑笑中解决它的强度问题,未免是作儿戏了。所以,我推辞说:“这东西人命攸关,你们送设计院嘛。你何必……”

“我们把设计方案、计算资料准备好,送设计院审核,不是更快吗?”黎欣打断我的话,“要是十以内的加减乘除也塞给电子计算机计算……”

“你误会了,我是说,关键部件不要粗制滥造……”

“哈哈!我们想到一块了!”他笑得那么执着,“所以,我见到你,才非得把你拽住不可,工程师同志!”

我忽地又想起那棵小草,为了生命的延续,它朝着阳光,坚贞不渝地作出必胜的追求。这种追求不是海市蜃楼的神话,不是文人墨客的诗意,而是扎扎实实的一种力量,永远向前的一种力量!

我相信人也是有所追求的。然而,追求什么,怎样追求,各人是大不相同的。

两个老朋友,同样晋升为“师”,可是我却像农民得到了三十亩地一头牛,心满意足,停步不前了;而黎欣,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永远进取。

为什么呢?因为他有一种追求,一种石缝小草似的追求!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27 23:25

3-6人狗有缘

宠物,解放初期属于姓“资”,恰在扫荡之列。然而,人总是有自己心爱之物,虽“宠物”二字在口头上荡然无存了,但生活中好多人依然有自己心爱的宠物。我便是其中之一。

我的宠物是一只狗,一只不起眼的被民间称为“馋嘴狗”的农家本地狗。

说起我买的这只狗,还有一段小故事呢。

那时候,土匪暴乱刚刚平息,深山老林里的野兽被剿匪枪声一吓,纷纷出山为害百姓庄稼。因此,政府就号召打猎,几乎每个村寨都由打猎队。当时,养狗训猎就极时兴,但不是每只狗都可以成为猎狗,所以猎狗就成为人们梦寐以求的宠物。那时我才十来岁,读小学。我的同学花了二万元(旧币,下同)买来一只纯种虎斑猎狗仔。我好羡慕。可家里不给我钱,单凭零用钱我不够“万元户”,只好到狗市搏上三千元买了一只狗仔。小孩不会相狗,哪只肥买那只,结果买得的这只狗是别人不愿要的、黄身黑嘴的“馋嘴狗”!

这狗回到村里一“亮相”,惹了好多人来看我的笑话,连穿开裆裤的小弟小妹们也朝我扮鬼脸“羞猫猫”,大伙都说我是“睁着眼睛喝坑水,自己给自己脏汤(上当)”。按民间说法,黑嘴狗最馋,这是造物主将黑带箍住它的嘴,俗称“箍嘴狗”。我好悔,仿佛讨了个丑媳妇,见人都不敢抬头,曾经动念头“休”了,另择“新欢”。可谁愿要名声不好的“馋嘴狗”呢?当初是自作多情“讨”上门,现在却悔不当初“休”出去,未免太绝情绝义,于是动了怜悯之心,权且“厮守”。

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主贫。现在我是主不嫌狗丑,狗不嫌主贫。我的“箍嘴”(起初我唤它“小黄”,但村里人都众口一词叫它“箍嘴”,终于喧宾夺主给叫倒了)倒很善解人意,家里穷,主人尚且瓜菜代,它也就不计较残汤剩粥,而且,家里天天熬一锅粥置在矮灶上,从来没发现它偷吃过。于是,我开始怀疑“黑嘴”与“馋嘴”有必然联系。不久,我便证实这民间说法确系无稽之谈。那天,我带“箍嘴”去同“虎斑”玩。“虎斑”出身于“名门”纯种,我那同学视之如掌上明珠,吃的是当时农村里最好的美餐:鸡蛋粥、鲜鱼粥、骨头粥等等。“虎斑”正在进食,我那同学很大方,要“箍嘴”共享“虎斑”的美食。不想“箍嘴”好自尊,对“嗟之来食”竟目不斜视。同学猜想我给“箍嘴”的膳食一定比“虎斑”的好,否则就不会这样,而且长得又壮又肥。我怎么解释同学都不信。不过,还是他先发现“新大陆”:“箍嘴”会捕鼠以养其身。

这一发现,使我兴奋,也使同学兴奋。用现在足球流行的说法,我们着手“从娃娃抓起”,将二三月龄的狗仔推上“实战训练”,带着它们跟大人去打猎。每逢猎起野物,大狗勇猛追逐,大人奋力跟上,“虎斑”和“箍嘴”猛叫却跑不动,我和同学便一人抱一只拼命追赶。猎物捕到时,我们便远远地放开它们,让它们自己去追寻。“虎斑”不愧为“将门之子”,独具行猎“天资”,很快就能寻着目标;“箍嘴”却天生的笨头笨脑,走前几步,不是打圈圈就是跑岔道,硬是不得要领。

我恨铁不成钢,于是想法子给它“开小灶”,让它“笨鸟先飞”。我学同学的样,向大人要了一副狸猫的“雄囊”,将之风干,拿到山野里无规则地擦地拖过去,遗下一线狸猫的“气路”,在“气路”上每隔数米不等,摆上一小块烤香的腊肉,之后,让“箍嘴”去寻“气路”。因为有烤肉做引子,“箍嘴”兴趣极浓。一次二次,十次百次,“箍嘴”居然练出一副灵鼻,任你把“雄囊”匿藏得如何巧妙,它总能很快找到。

那时候学校不布置家庭作业。家长对学生也放任自流。每天一放学,我甩下书包便带“箍嘴”去演练;星期天、假日就跟打猎队上山“见习”。家里平时没肉吃,过节才能开荤,就那几块肉我都舍不得吃,偷偷地留下(怕大人知道而迁怒“箍嘴”),充当“气路”引子;平时为了找肉引子,或跑肉行捡碎骨零筋,或下水摸鱼捉蛙,或上山擒鼠捕鸟……有时捞头多,除了做引子,还给“箍嘴”加“菜”。“箍嘴”吃多了“山珍海味”,居然长得又高又壮,连“虎斑”也惧它三分。

“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一年的“演练”和“见习”,“箍嘴”果然练出一身本领,能随打猎队“跟班上岗”了。渐渐,“箍嘴”的勇猛加上“虎斑”的精灵,缄默配合,屡建奇功,硬把老猎狗给淘汰了!

有一次,大山里猎起一只犄角雄麂,这家伙奔跑能力特强,一气奔驰几个山头猎狗终未能近身。持枪猎人更是“望尘莫及”,只能远远地看电影似的干瞪眼。终于,一面断崖挡住了雄麂的去路,只见它“麂急跳墙”弓起身子一跃,前蹄登上了崖头,说时迟,那时快,“箍嘴”一狗当先赶到,同样是一弓一跃,一口咬住雄麂后腿往下一拖,双双摔下崖来。雄麂奋力顽抗,犄角狠狠一甩,在“箍嘴”颈脖上划开一道五寸来长的血口子,但“箍嘴”依然死死咬住不松口,直待“虎斑”赶来助战,才制服了雄麂的余威……当我们赶到时,“箍嘴”已经满身是血,看了这一惨烈场面,大伙无不惊叹不已!

“箍嘴”负伤后,我强使它在家“留医”,但每当打猎队出猎,它就兴奋,就要往外冲;我关紧大门,它置伤痛于不顾,拼命冲撞门板“啪啪”作响,让旁观者感动得心跳。为此,我特意向老师请了三天假,在家给它当“护士”……

“箍嘴”伤愈后,我也考上了初中。我不能随猎了,但“箍嘴”仍是打猎队的主力,而且每次猎归,打猎队总是给它留“份子”送到我家来,我家于是常常有“山鲜”吃……

我要住校读书,既要交学杂费、伙食费,又要添置铺盖等生活用品,家里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好不着急。有人开价二百万元要买“箍嘴”,父亲为解燃眉之急便同意了。那天,买主来交钱牵狗,我才知道这事。当时我又急又气又伤心,紧紧抱住“箍嘴”不让牵,并声言“宁可不读书也不卖狗”!父亲无奈,只得把钱退给买主。买主深受感动,随手抽出十五万元递给父亲,说是借给我上学……

后来,我就自己挑谷子当学杂费、伙食费交给学校。为了帮补费用,“箍嘴”出猎得的“份子”,父亲再不舍得吃,总是拿到街上去换钱……说起来,我能读上大学,其中有“箍嘴”一份“血汗钱”哩!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29 23:11

3-7生活本来多味  

在山里长大的小谢是独苗,自小就受到父母关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教育”,传宗接代的意识十分浓重。谈恋爱时就跟对象小黄声言:“我是非要小孩的哟!”小黄虽然生长在大城市,但为人极随和,回答很干脆:“随你。”临去登记结婚时,小谢郑重其事和小黄“签约”:结了婚就要孩子!

也是天遂人愿,不久小黄真就生了个胖千金,两小口非常高兴。小谢有着使不完的劲,煮、烧、洗、刷,所有家务无所不包。一天干下来,不累是假。但小谢仍然沉浸在幸福中,一点也不感到烦。

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生活观:对待同一件事,不同的生活观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应;不同的心理效应,让人生发出不同的情绪;不同的情绪影响着人的发劲(力量)。常言道:有钱难买一个“愿”字。人只要愿,再苦再累的事他也不在乎,而且为能干到这事而感到幸运。不过,人的认识程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任何不变的东西是不存在的。生活观也一样,生活本身总在不断地改变人的生活观。

生活是一盘多味的杂烩菜,不同口味爱好的人可以任由挑选自己的适口,吃不得辣不必妒忌人家吃辣或者反对人家吃辣。

又说小谢吧。宝宝还没有满月,既繁杂又枯燥的家务事把他拖得又累又烦。两边父母家都抽不出人来帮忙,不得已请来小保姆。保姆毕竟“小”,没有理家的观念,更没有带小孩的经验,到底帮不上多少忙。换!然而,谁个小女孩又能是天生的能干?一连换了三个,再不愿换了,就凑合着吧。既然凑合,自然就难如愿,于是好多事情还是自己劳驾自己。正常的家务还不打紧,干贯了也就顺其自然了。要命的是小孩和老婆经常给他出“难题”:小孩发烧呀、拉肚呀、咳嗽呀、奶不够吃呀、半夜哭闹呀,母子俩数也数不完的啰唆,真是马事未去牛事又来……这样一折腾,家里的事应付不过来,厂里的事多少受到耽搁,比如出差、加班、集体活动,等等。走到了这一步,当年美他的同伴后来便反过来笑他“窝囊”。

面对着同伴,小谢无奈地摊摊手,深有感触地说:“养育一个小孩,无异于判了五年徒刑!”

话说得严重些,但感触却是真实的。他好不羡慕老谢师傅。老谢是厂里的高级技师,老伴也是高级技工,两人的平均收入,相当小谢和小黄总收入的两倍,老早就超“小康”了。两老已度过金婚,一生没有生养,却过得相当自在、潇洒。改革开放以前,人们既眼红他们的宽绰,又小看他们的寡独,背地里嘲笑他们在生育上是“废物”,这其中也包括小谢的看法。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观念逐渐改变,把他们的“寡独”视为“优势”,是技术上出成就的坚实条件。小谢甚至认定,老谢夫妇不是废物,而是有先见之明,早就看到不要孩子的好处,所以……

然而,出于小谢意外的是,老谢夫妇刚刚退休就领养了一个小孩!

这一天,小谢特意去拜访老谢。老谢的养子还不满岁,可能还是认生,闹腾得两位老人手忙脚乱!稍闲之后,小谢同老谢聊起孩子的话题来。老谢认真且幽默地说:“每个人都是父母养的,如果每个人都不愿当父母,那以后还有人么?是人,总应该享受到天伦之乐,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老人……”

小谢有点迷惘了,但似乎也明白了原来还不大明白的道理。他想,生养小孩是辛苦的,没有奉献精神,也许不舍这份辛苦呢。这么一想,小谢变得心安理得起来,原来感受的那份累和烦就不那么煎熬人了,心情的渐渐轻松又慢慢唤起了他的幸福感。

看来,要还是不要,不好一概而论。道理只有一条:多要小孩是不好的,也是不对的。至于只要一个和一个不要,排除家庭生活条件不说,那应该是“萝卜白菜,各人所爱”,谁也不该说谁的不是,就像对待时装一样,流行的不一定是十全十美的,何必强求别人一定跟你一起“流行”呢?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1-30 22:58

3-8投宿

  广西素有歌海之称,又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景,上海有位叫阿虎的,特定慕名而去,权当作一次旅游。

  阿虎的目的地选取人称“广西的西伯利亚”的壮族聚居地——傍寨。在火车上,有好心旅客提醒他,听说那里的深山老林还有老虎哩,小心才好。阿虎就有点心里怯怯的。

  下了火车,上了班车,终于来到离傍寨不远的一个停车站。司机叫他下车,他下得车来,举目一看,云浓星稀,看看手表已是凌晨时光了。

  阿虎心慌慌地提着行李,仿佛也是提着一颗心,只见不远处有一间孤零零的小屋,亮着灯,晃了晃,“噗”地又熄了。四周黑压压的一座座山峰,天上下着细雨,地面刮着冷风,脚下的山路坑坑洼洼的,阿虎心里自问:到哪里投宿好呢?

  前面移动着一个人影,好,到底有个伴儿,阿虎正想快步赶上那人,突然一支光柱射过来,就听见那人喝问:“什么人!哪里去?”

  借着电筒光线反射,阿虎朦胧看出那人身着灰色西服,没结领带,脚踏皮鞋,头戴油竹帽,裤脚上花花点点尽是泥浆——这样不土不洋的打扮,让阿虎忽儿生出“不测之徒”的形象来。

  “嘘——”阿虎警惕地轻轻吁叹,敏捷地隐蔽到一棵树干后面。

  “前面三里地,街上有客栈,我陪你走走?”那人竟走近来,热情地摘下头上的油竹帽……

  “啊,光鲁头!”阿虎暗暗惊呼,下意识地蹲下来。

  但“光鲁头”并不在乎阿虎的异常行动,把竹帽搭在阿虎的行李包上,笑道:“嚯,这么多行李呀!”说着指指竹帽,“雨点很厚,先用这个挡挡雨。”

  阿虎本能地点点头。

  “你等等!”光鲁头也点点头,便转身到那间孤零零的小屋去了。

  阿虎翘头四顾,他真想马上溜走,可看看陌生的四野,除了自己和自己的行李,一切对他是那么生疏!

  光鲁头走到小屋,扣扣门,不知和小屋里的人说了什么,便在屋边抓起一根手臂粗的木棍,转身往回走来……

  “歹徒!”阿虎心里暗叫,神经质地跳将起来,大喝一声:“你,你想干什么?”

  光鲁头猛地站住,顿了顿,突然放声大笑,缓缓地说:“你别慌嘛,我这是要帮你挑行李呀。”

阿虎毕竟不放心,连连摆头:“不,我不要你帮,你走你的!”

  光鲁头不再理他,转身把木棍丢过一旁,上去“呯呯”拍响小屋的门。

  阿虎心里一沉,难道这小屋是个“黑店”,里面还有他的同伙?……

  这时,小屋的门开了,一个老头披衣而出。光鲁头急急说道:“陈阿公,这位客人怕我,让他今晚同你混一夜吧。”

  老人亮起风灯,打了个长长的呵欠,然后向阿虎招招手,悠悠地说:“进屋来吧!”

  阿虎仍然心有余悸,心中自语:“假如他俩是坏人,我这一进去不就是自投罗网了?”

  这时,阿虎忽然想起在什么书上,看到关于壮族以歌会友的民俗,说壮家人喜欢对歌,只要听到有人唱山歌,便会成群结队的有很多人拥来,这样一来,这两人是好是坏不就可以“验明正身”了么!

  于是,阿虎有意后退几步,有模有样地学着壮家人放声高唱起来:“呜喂——,你有山歌放过来,他有好茶摆上台;三更听到歌声起,你一唱歌我就来!”

  “好,够味!好,真爽!”光鲁头拍掌开怀大笑。

  不料,老人却跨上前来,不客气地说道:“这位客人,你别耍心计儿了,我这里只是一间孤零零的小屋,四周三里地没有人家,你的山歌不会招得人来的!”老人说着,敞开胸口,擎起风灯,叫阿虎仔细看清他身上的壮锦衣饰,接着说,“信得过我们壮家人么?”

  “这……”阿虎不知如何回答好。

  老人指着光鲁头,解释说:“他是我们山里客栈的老板,每晚都要到这里来迎接外地来的客人,如看见行李多的,就先寄放在我的小屋,或者用木棍帮客人挑到客栈去……”

  “那……”阿虎迟疑地想说什么。

  “是呀,没见过你这样的客人!”光鲁头打断了阿虎说下去。

  阿虎走近老人,把自己如何来到这里,到何处去,一一二二说了个大概。

  “欢迎!欢迎!”老人拍拍阿虎的肩头,兴冲冲说,“来来,这就进屋干两杯!”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2-1 22:30

3-9矿山之歌

群山赛着长绿,那绿仿佛在流油;山风荡来阵阵香,那香简直把人醉透。哪里有什么“天女撒花”?分明是:花爱山中美,人往“热”处奔!啊,春来了,春的矿山,矿山的春!

喷薄的炉火燃着春的色彩:那焰,比花瓣还美;那红,比杜鹃花还帅!翻腾的铁水,熔进一腔热情,一池诗画,一切为了迎来繁花般的和谐!飞舞的刚花,飘散着春的温馨——包含汗花的咸辛。孕育着心花的欢欣。折射花朵般的笑脸盈盈!

啊,春从何处来?花自何方开?忘不了,忘不了啊,闪亮亮的乌金,汗涔涔的采掘工人!


作者: 英树    时间: 2009-12-1 23:33

看她黑黑的皮肤,我可惜胶卷呢”,呵呵,路老师好可爱。我喜欢路老师的西藏行记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2-2 23:00

4-1涓涓的小溪哟

山边的小溪,清水叮咚。一角裙裾飘拂于流水中,被嶙岩怪石溅起的水珠,在一双白生生的腿上滚动,晶莹剔透,一双凉鞋散落在水边……

她,嫩红的嘴唇咬着一根牛筋草,凋零的草花摩挲着她微瘦的脸蛋,双眼迷惘地对着潺潺流去的溪水。

人生,犹如涓涓的小溪,喧闹的时候,叮叮咚咚;沉思的时候,曲曲折折。

她,十八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来到了这莽莽山野。说是林场,山头却是癞子的头;说是当工人 ,偏偏手里捏着锄头……

姑娘,该向往着什么?是幸福的理想还是理想的幸福?是追求的爱还是爱的追求?……

她苦恼?她彷徨?!她沉思!

有人说,漂亮,是姑娘的身价。是的,她美。要是穿上可身的春装,那诱人的曲线叫人倾倒。她那双大眼,小伙子见了会情不自禁惊呼:“哗,好靓!”她的目光有一种莫测的神韵,自卑的小伙子说它是两把剑,多情的小伙子说它是一双动情的小手,无时不在招呼你。

可是,她没有想到这些。她喜欢这句名言:美是到处都有的。唇边的牛筋草被咬断了,那草花随波逐流而去。她捡起凉鞋,穿上,笃笃地走了,重重的脚步在沙滩上印下深深的坑,宛如一行省略号,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绪。

“樱桃好吃树难栽。秃岭就是秃岭了,还巴望它长出辫子么?”“那不嘛!要能长果,我们的祖先是忌嘴的?”……

议论,不是闲言碎语;关切,不是断肠牢骚。她仿佛看到那溪边的闲草,彩色的落叶。

当今,秃头尚能长出头发来,秃岭就不可救药呀?“不哩!”她说,“这里只是缺乏灌溉!”

于是,她挽起衣袖,卷起裤筒……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有人见到她沤牛粪,轻叹、惋惜。

姑娘,谁没有自尊?她动摇了,害怕今后有个“他”对她误会。牛粪,多难听的字眼。

她来到溪边散心,无意踏落了一块岩石,恰好滚进小溪的中流。溪水顿然被挡住,打着转转,涨起来,很快又淌过岩面,依然流去。而且,那落水声淙淙如琴,更加清脆,更加锐耳。她忽然悟到:顾虑多的人是不勇敢的。

春来了,花终究是要开的。不怕没有春天的花,就怕没有花的春天。不可置疑,从花到果,需要经历痛苦的孕育。

但是,人生,是小溪;小溪,总有到达大海的时候。

于是,她的汗水,汩汩地浇在秃岭上;她的心血,一滴滴地注入土壤里。

终于,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一棵柔弱的树苗破土而出了。凡事起头难。紧接着又长出了第二棵、第三棵……光溜溜的秃岭上,历来罕见的绿色星星点点地出现了。晃眼望去,俨如初学写作的小学生在绉巴巴的稿纸上,第一次写下的歪歪斜斜的习作。

是的,这尽管不是什么惊世巨著,但毕竟是她用汗水滴写成的“处女作”。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2-3 22:23

4-3老师,您好!

老师,您好!

不知在您众多的学生中,我能不能排上号?谁对您的印象最深,我不知道。但在我的心底里,我众多的老师中您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位。

我这个人,嘴特笨,与人交谈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拉开话题;但提起笔来,心里却有涓涓清泉,静静地涌,幽幽地淌,不急不火,不猛不烈,始终长流不息,完全不像一个爱发脾气的犟女孩。总之,开口说话,我拘谨寡言;展纸而书,我舒展自如。这,也许是我在这封信里能对您倾吐心里话的缘故吧!说实在的,把一个平平常常的熟人忘记尚且难以做到,何况对于一个曾对 我们有过真情的好老师!毕业离校之前,在我整理书箱的时候,所有的作业、笔记我都处理掉了,惟独有您批语的作文、周记,我全部都留下来了。我觉得您的批语最耐读,我打算把它们装订起来,留着以后细细地读,慢慢地品。

这次我路过母校,我明知我没有勇气给您打电话,但还是把您的电话号码带在身上。每次经过电话亭,或陪同同学去打电话,我都想拨您的那个号码,但一想起去年夏天您批评我的那个干巴巴的声音,便无奈地作罢了。

是的,临别的时候,我给您的那封“信”,确实是“骂”您,而且我是故意这么做的。我想,我这样一“激”您,您肯定会狠狠地批评我一顿,然后我就顺势向您检讨、道歉,找个台阶下。哪里知道,我非但找不到台阶,就连个生虫的竹梯您也没有给我。

我知道我“骂”您不对。我骂您不为我想想,其实我做事从来就不为别人考虑过……通过这事,我深感到:您挨骂,是您的不幸;我该挨骂(批评),是我的万幸!因为,通过您的批评,我得以剖析自己,重新感受您母爱般的师情、师恩!

原谅我吧,老师!记得您对我开玩笑时说过:等到您退休时,我该是为人之母了;那时,您要帮我带小孩……我一直把这话珍藏在心里,并且暗暗下决心:我一定闯出个好明天,让母亲般的您能分享到我将来胜利或成功的喜悦! 祝您 快乐!

您的学生

97

老师,您好!

昨天把给的您信寄出去后,我的心情一直难以平静,很多深藏着的记忆久久激动着我,令我难以入眠。还是让我们共同回忆去年夏天那件事吧——

那天下午,您正专注地给我们讲课,您的女儿急急忙忙冲进教室里来。“妈妈,爸爸他……病倒了!”您女儿一声尖叫,刹时干扰了课堂的气氛。您突然一愣,但您很快就镇定下来。您看了看手表,然后平和地仿佛没事一样对女儿说:“你先回去,等一会儿妈就回。” 我看看教室墙上的挂钟,离下课的时间还有十多分钟。

您为了不耽误我们的课,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我们继续上课。”俗话说,治病如救火,怎么能“等一会儿”呢?我按捺不住,不由自主地举起手来,撒了个谎:“老师,我肚子疼,我要……”

“哦,那你到医务室去看看。”您深情地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的同桌和好友似乎看出了我的意图,不约而同地过来扶住我, 并对您说:“老师,我们送她去。”我看见您眉头一皱,很不高兴地同意了。

我听到了教室里的嘈杂声,也听到您在说:“同学们,请安静, 我们继续上课吧……”但是,由于我的“带头”,同学们的目光被我的“行动”吸出了窗外,于是又有几个同学不“听话”了,跟着跑出了教室……

后来,听留在教室的同学说,您面对好几个空空的座位呆住了,但您仍坚持把课讲下去,直到听见下课铃声。您合起备课本,急忙冲出教室,直奔您家而去。接下来,就是我挨您狠狠批评的镜头了——

那时,我和我的同学已把您的爱人送到医务室,留在那里打针观察,我们又匆匆赶回您家,正在忙碌着洗刷、打扫、整理您平时顾不来的这个家……

您站在家门口,看着我们愣了一下,有同学看见您双眼闪着泪花。但是,您很快擦去泪水,温和地把同学们“赶”出您家,独独把我留下来,狠狠批评我,作为班长不带头听好课,却带头破坏纪律……当时我觉得很亏:好心不得好报,好柴烧烂灶!这便是我后来“骂”您的原因。

平时我留意过,学校里几十个老师,数您走路最急最快,急急而来,匆匆而去。开始,我以为是您的性格使然,后来了解到您的家境,我才知道这是生活逼着您这样快节奏地奔波……写到这里,我又想到一件使我抑不住感情的往事,啊,我流泪了,笔也不听使唤了……老师,再谈吧! 祝您

快乐!

您的学生

98

老师,您好!

那件令我抑不住感情的往事,昨晚让我的眼泪奔突而出,湿透了我的枕头。中考前夕,学校刚刚考完毕业考试,县、地区又接三连二地进行中考摸题考、模拟考……,当学生不怕考试,就是害怕要交这费那费的,您也知道,我们这些农村学生,连吃饭都是从家里带米来,分分钱都是来之不易。

就在那晚自习课,我们正在教室里静悄悄地复习功课,您默默地走进来,极不情愿地打破了教室里的宁静,告诉我们要收取一些费用。一听说收费,我心里就发紧,听力就无端地朦胧起来。我只模模糊糊地听到您照本宣科般念了好几种,补课费、资料费、模拟试卷费、中考说明书费、中考报名费、体检费,还有什么毕业相费……

下了自习课,我回到宿舍,彻底清查了我所有的“存款”,抓紧时间去找您交费。因为我知道,交不了费我就不能参加中考,参加不了中考我就……

已是半夜11点多钟,我在办公室里找到了您,您还在伏案批改我们的作业。

我站在您身后,不敢打扰您,但是,您还是发现了我。我掏出10元钱,轻轻地放在您办公桌上。您微微一笑,温和地问我:“交哪一样费呢?”我郑重地回答:“交所有的费。”

“交所有的费该是多少呢?”您仍然温和地问我。我确实不知道总共应该交多少钱,于是无力地摇摇头。您便耐心地告诉我:试卷费每科3元,共21元;报名费1.5元;补课费……您一样一样地数出来,虽然只是二位数以内的加法,我竟算不清总数,我在身上摸索了好久,掏出了个塑料袋,把我平时的全部“零存整取”倒出来,分分角角的零票撒满了您的办公桌。我含着眼泪一分分地捡着、数着……

这时,您突然把我抱进怀里,替我擦去眼泪,温柔地说:“够了,就10元够了。”然后,您帮我一分分地把我的零票捡起来,全部放回我的口袋里,亲自把我送回宿舍,催我赶快休息。我倚在门边,目送您远去。那晚,您办公室里的灯一直亮着,我也用目光一直伴着您……

后来,我才知道,是您替我交足了全部费用,而我那10元还不到全部费用的十分之一!

老师,我的好老师!没有您的栽培和关怀,就没有我今天成才的机会,我将永远记住您——我的好老师!

今天是教师节,学生还是消费者,不能送您像样的礼物,就以我的心里话权当一份礼物吧! 祝您

节日快乐!

您的学生

910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2-4 22:31

4-5母亲的竹篓

“妈,收破烂的来了吗?”儿子瞥一眼堆满碎布的竹篓说。

“来……哦,没来……”母亲不知揣着什么心事,吞吞吐吐。

“收破烂的要是来了,就把竹篓连同碎布一起卖掉,不呢,就干脆丢了。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电视机摆放起来也打眼一些。”儿子十分认真地说。

可不,这个家好似越来越窄了。母亲默默地摇摇头。当初,才一间房,就这么一点点地方,倒不觉得窄。如今,三间大房搬进来,却感到住不下了。衣车、单车、电风扇、电视机、大立柜,什么什么的,唉,都快给塞满了。

母亲在竹篓边坐下,怔怔地看着竹篓。这竹篓是金竹编织的。虽然已经颇有年月了,但看上去依然金光熠熠,篓耳上雕出的画眉鸟还清晰如新。竹篓里堆满着许许多多碎布,这些都是母亲自己剪裁衣裳时所用剩的零边碎角。

丢?卖?母亲不住地抚抚翻翻这些碎布,看得出她心中很不安宁。儿媳给她缝衣剩下的灰色的布料放在最上层,有的巴掌大,有的尺把长。儿媳跟她说过,这种布料是呢料,厚实且柔软,穿上好暖和哩。这两年都说要给母亲买成衣,可她总推说成衣不合身,穿上不自在。母亲总是执拗地要自缝自裁,说剩下的边角儿归自家,将来衣服穿破了就能用上。母亲逐片逐片地翻捡着,她要把碎布好好地分门别类,说不定哪时缝补衣服时派上用场。

竹篓里的碎布多种多样,五颜六色,倒是十分逗目。孙女快会走路了,这些碎布能做几双布鞋,给孙女穿着学步,一定又暖和又稳便。过去,母亲总是用碎布自己做鞋子,看着丈夫和儿女们穿上,心里就会泛起丝丝甜意。可是,如今大伙不高兴穿布鞋了,这么多碎布又如何处理才好呢?

忽地,一块黄布映入母亲的眼帘,黄布上已经蒙上一层尘灰,那是母亲好多年前特意留下的。母亲缓缓地把它捧起,两手虔诚地托着,看似不是一块碎布,而是一张黄瘦的脸。母亲轻轻抚摸着抚摸着……“好久好久没有看到他了!”那时候,一天的工分才值两角钱,他带着黄瘦的脸去了,要养育几个儿女,没钱买新衣,衣服穿破了只好补了又补。

篓底里还有几色碎布,大大小小,长长短短,有的还挺新的。那时,父亲走了,母亲就更劳碌了。在散如乱麻的碎布里,母亲一眼就能看出,哪一块可以派上什么用场。经过她灵巧的双手,一条条杂色新衣或是一双双拼花新鞋就做出来了。母亲总是想尽办法把所有的碎布用得一片不剩。

……

“都什么年代了,谁还时兴穿布鞋呢?”儿子在一旁说。

母亲笑笑,说:“儿呀,妈这辈子离不开碎布,忘不了布鞋。过去,你不是也说过,娘做的布鞋好穿耐穿么?”

儿子摇摇头,沉默不语。

不久,收破烂的来了。母亲倚着门框,朝他笑笑,却什么也没有卖。

儿子又买来几套家俱,电视机总算摆放了个好地方。可母亲的竹篓还依然放在原处,竹篓里又添了几色新样的碎布……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2-5 22:40

4-6女孩的烦恼

傍晚,天边的彩霞悠闲地挂在空中,金灿灿的犹如一幅彩画。看着男孩们在绿茵场上潇洒奔驰,心中油然生发一种压抑不住的快感,好不眼红。

“嗖——”地一声,皮球如飞弹擦柱而过。

“让女孩走开!”场内一声大吼,我心里一阵颤抖,想到“它是不属于我们的”,不免无限伤感和惆怅。

那黑白相间的尤物啊,你是太阳,光芒四射,给大地带来勃勃生机。你并不吓人,干嘛要“女孩走开”?我好想奔上前去,拥抱你,摸抚你,亲吻你。但我不能!可我又不能不想。泪眼中,我看到你那么柔和,那么娇媚,仿佛柔情万种的绣球,多么使人向往。可是你却不属于我!

绿茵的情韵多么含蓄,绿茵的诱惑多么神奇,绿茵的呐喊多么诱人,可是我却没有好好感受过。青春的岁月来去匆匆。我疲倦地走着。路边的野花开得正旺,树上的鸟儿鸣得正欢。我无心去欣赏。遗憾啊,我神往的绿茵场上的一切,如今只能从足球报上去感受。霞光中,被斜阳拉得长长的影子,我怎么赶,怎么追,也还是走不出那段阴影。我叹息,我愤怒,我呼喊。呼喊世道的不公,为什么本来属于我的东西,偏偏无法拥有!为什么本该是谱写光辉灿烂的一页,却是一片苍茫与无奈,记下的仅仅是本该不属于我的烦恼,留给我久久嚼不尽的苦味。球场上本该留下我欢畅的身影,但我只能望而生畏,太多的偏见,使我过早地衰老了。

还给我——朝阳般的足球!刚刚起航的船,我多么想让那洁白的帆也鼓起我一份风。请让我去寻回绿茵场上的快乐,寻回属于我的美丽的愿望!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2-7 23:18

4-7球迷惊语

这是个难忘的夜晚。整个宿舍楼灯光明亮,人声鼎沸,侃大山的、赌东道的,有作演讲状的,陈词激昂,争执不休。其间,频频传出的是“中国”、“伊拉克”这两个最为刺激的词儿。

时针指向凌晨一点半,忽然间,整楼鸦雀无声,只听到电视机里讲解员抑扬顿挫的解说,还有隐隐约约的鼓声、掌声、喝彩声……无论男女老少,无不睁着大眼,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专注着电视屏幕。

时针指向凌晨三点二十分,随着一阵阵沉重的叹息声,屏幕上显出了“再见”。全楼死一般寂静,唯一变化的是,一盏盏电灯连锁般地熄灭,天空顿时变得黑沉沉的,叫人喘不过气来。

如此难耐的气氛不知持续了多少时间, 天未亮之前,断断续续发生惊动全楼的“事件”——

A君为准备庆祝胜利,赛前买了十万头鞭炮,渴望发泄一番。殊不知事与愿违,按捺不住无名气,竟将鞭炮挂在赤身裸体上对自身“火烧”发泄。幸好有人“抢救”才不致摧残身子。众人宽言相慰,他出言语惊四座:“别管我!我恨我自己,只会迷球,不会踢球,不能为球献身,要此身何用!”

B君的妻子关了电视机便睡去了。好久不见B君上床,便出来看个究竟,只见丈夫呆呆地坐在沙发上,身上叮了好几只蚊子也不当回事。妻子帮他驱了蚊子,把他拖上床去,不想他像植物人一般睁着双眼毫无反应。妻子一慌,拨电话呼叫救护车。医生来到床前,他忽地坐起,一语惊人:“瞎闹什么!我正在反思:为什么我们屡战屡败?谁叫你们来干扰!”

C君同B君一样,比赛一罢,人就冷,痴痴地一动不动,连电视基业忘了关,任由屏幕上“雪花飘忽”。妻子催他关了电视好好休息。他忽然拍案而起,吐出字字郑地有声:“我要到成都去!就不信,我们会踢不赢!”

最潇洒也最感人的是D君。他站在阳台上,也不管妨碍不妨碍别人休息,竟引吭高歌,唱出改了词的《潇洒走一回》:“……绿茵呀滚滚,痴痴呀情神,出线终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岁月不知球迷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迷一辈……”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2-10 23:27

4-8新娘粽

进了城读书,样样新奇。就说城里的粽子吧,小小巧巧,起棱起角,怎么放哪样摆,都是端端正正三棱锥体。受看是受看了,只是太小气儿,充其量一只二两的货。碰着胃口大的,恐怕十来只还填不饱哩。

家乡的粽子却是别具一格。中间鼓两头扁,活脱脱一只长船形。一经蒸熟,糯米鼓胀起来,粽子便勒出一道道深深的沟,似有一股一触即爆的闷劲。每只都在两斤上下。特别是新娘粽,没有七八斤不算派头。

在壮乡,娶了新娘,来年初一初二,一定要做好一对大粽子,给新娘带上走娘家,这就是新娘粽。新娘粽含意颇深。一是报答父母养育之恩,亲家辛辛苦苦把姑娘养大,嫁给你当媳妇,能不感谢么。二是表明夫妻情深,一对粽子一双情,粽有多沉情有多重。毫无疑问,制作新娘粽是马虎不得的,是必须郑重其事的。即使家境再贫再苦,也要想方设法把新娘粽做到有脸有面。

新娘粽以糯米为主,以众多的美味食品为馅。糯米要筛去碎粒,精选洁白完整的米粒;粽叶要仔细漂洗,择取翠绿无瑕的大叶张。制作粽子还要寻熟手,心细手巧,做出有模有样,大方醒目。七八斤米一只粽,通常要烧上三四天的灶火才能把粽子炖熟局嫩。如果家人不多,往往从大年初一到十五元宵一只粽还吃不完呢。

去年腊月,二哥娶了媳妇。年夜,我回到家,年粽已经做好。十几对十分逗目的年粽摆在八仙桌上,其中一对好似鹤立鸡群一般好不打眼,油光闪亮,恰似一对置于供桌上的油炸香猪。母亲、大嫂、二嫂,还有邻居的婶子,围在桌边说说笑笑,乐趣盎然。阵阵粽香飘溢,教人食欲大增,口水涌突。

我走上前去,好奇地提起粽绳,想掂掂新娘粽有多重,不想粽子太沉,险些脱了手,赶忙挺起肚皮去托住,裹了满身的油。

“哎哟!真沉,里面都裹些什么呀,这多油?”我失声惊呼。

“鸡肉哩,猪肉哩,白豆绿豆哩,都有都有。”母亲扳起指头一边数说给我听,一边笑得泪花闪闪,看她那个高兴样。

我吐吐舌头,转过来对二嫂说:“二嫂,这回回到娘家够你风光的了!”

二嫂满意地笑了。是的,在我们壮乡,当媳妇的最看重新娘粽了。谁家富谁家穷,日子好或坏,夫妻甜或酸,一家人的欢愁苦乐,看一看新娘粽便看出个八九不离十。正月里新娘粽伴着姑娘回门,全寨的人奔走相告,比送嫁还热闹。里三层外三层围着新娘粽转,不仅观看,还要评说。这场合,做母亲的听到声声句句赞语,心里多欢多甜:“看呀,过来看呀,我女儿嫁着了好婆家!”

“咳!还是她二嫂有福气哟……”大嫂在一旁长长叹了口气,眼神中有几分羡慕有几分嫉妒。

母亲的神态有点不自然,是大嫂的话触动了她。娶大嫂那年份,正是靠工分吃饭的日子,一天苦干累干才值毛把钱,口粮还欠一大截呢,哪里去寻糯米来包粽子呢?但是,饿肚不要紧,面子终究还是要顾。母亲求东家拜西邻借来一筒糯米,拌上一份籼米,又掺进一份红薯,总算包好一对新娘粽。尽管干枯枯没有一点油气,瘦溜溜没有一点糯味,大嫂还是一手提着红薯粽一手抹着眼泪回娘家去。为这事,母亲一直内疚于心。

为转移母亲的心绪,我对大嫂开玩笑说:“大嫂,如果你眼馋呢,我求母亲再给你做一对新娘粽……”

大嫂不让我说下去,吓唬我:“再说呀,等你把老婆带回来,我给做一对粽,教你两公婆抬都抬不起!”

大家听了哄堂大笑。

我红着脸说:“给我做粽?真有那天,你就给做那种二三两米的城里粽就行了。”

母亲伸出指头戳我,说:“二三两的粽,喂小猫呀!当做新娘粽,不给别人笑歪嘴才怪哩!如今日子好过了,有米有钱,新娘粽更不可当儿戏儿的!”

我把城里的三角粽给大家比说比说,然后建议:“我们也该学学城里样,三角粽好,省工省柴,食用方便,携带轻巧。”

大家听我说得有理,也不再说什么。后来母亲才说:“老三说的也对,十把二十斤的新娘粽,要是天气转暖呢,赶不及吃就变臭变酸哩,丢了真可惜。如今虽说糯米有了,鱼肉有了,要是不学学过日子,金山银山也会掏空的。”

沉默,异常的沉默。也许大家心动了:如今改革年代,新娘粽是否也当改改……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2-13 23:16

4-9我需要有个梦

梦像一只气球,在广漠无垠的空白中飘悠;梦像一支细流,在繁花似锦的色彩间穿行;梦像一个顽童,在温柔的母怀里闹腾;梦像雾,梦像云,梦像黑洞,梦像宇航器,梦像劣质电视连续剧里的胡编乱造……这一切,我都是道听途说,可惜,我还没有自己的梦。

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多么想编织属于自己的可以藏在书包旮旯里的梦。我不仅有所思,而且思得要命,思得脑子生疼。像乱麻一般的数学题,像散沙一般的英语单词,像远星一般的自拟题作文,都让我思得精疲力倦,但是换来的却是死猪似的沉睡,毕竟,我还没有自我的梦。

问爸爸,爸爸有过梦;问妈妈,妈妈有过梦;问老师,老师有过梦。只是,没有问过伟人,没有问道我心中的明星,也许,他们都由过梦,美好的梦,险恶的梦,朦朦胧胧的梦。于是,我怀疑自己不是个做梦的材料,仅仅是个只会无忧无虑实实在在生活着的我。

我多么多么需要有个梦。梦自己、梦同学、梦今天、梦未来,梦世界上的一切。听生理学家说,每个人都做过梦,有的梦记得,有的梦记不得。或许,我是个做了梦记不得的人。于是,我就学习着白日做“梦”,用自己的笔在白纸上编拟我梦的课题。幸福、欢乐、美好、光明、振奋、拼搏……真的,我需要有个梦。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9-12-14 23:07

4-10曼妙如梦游天涯  

依稀梦里,飘忽着那首歌“请到天涯海角来,这里四季春常在,海南岛上花常开……”怀揣那份神秘的喜悦与憧憬,我登上“紫荆七号”方舟,向那座美丽、神奇的岛屿驶去。

在万家灯火阑珊中,海口像一位雍容典雅的贵妇人,热情而优雅地张开双臂欢迎自远方而来的我们。初次踏上这座城市,一种清新爽畅的都市之风拂面而来。同样拥有耸入云端的摩天大楼,海口却不似深圳、广州那般拥挤以致喧嚣不堪。宽敞平整的路面,巧夺天工的立交桥,娉婷俏立的椰树……海口无一不展示她那南国佳人曼妙之至的风采。

翌晨,在习习清风中,我们的旅游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那种风行疾驶的感觉特别爽快,像鸟儿在云海里疾飞。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们的旅游车出了毛病,可意外的的车子故障不仅没有破坏我们昂然的游兴,倒是让我们出其不意地发现了一片未被人们侵扰、污染的海滩。初次面对仰慕已久的大海,雀跃的喜悦与激动在片刻的惊羡之后瞬间喷涌。我狂奔向大海,宛如久违的孩童投入母亲的怀抱狂喜。跳跃的海潮像调皮的小狗,在你猝不及防时,一阵阵扑上你的身上,亲吻你的肌肤,煽动起大家的阵阵欢笑。远眺海天一色处海鸟飞忽的星点,有种梨花翔集、锦鳞游闪的美妙意境。聆听汹涌澎湃的海潮声,轻踩细腻柔软的沙滩,撷取五彩缤纷的贝壳,仿佛身置海市蜃楼之间不能自巳。

傍晚时分,我们如约而至美丽的三亚。在老人的传说中,世间最遥远的地方就是天涯海角。如今,真真切切地步入了这洋溢浪漫气氛的天之涯,海之角,一种如梦般的美好感觉笼罩全身。

在蓝丝绒般美丽的夜幕里,我们驱车来到“鹿回头”山顶。传说中,勇敢英俊的猎手追捕一只鹿,追逐了九百九十九天,跑了九百九十九个山头,那只鹿蓦然回眸,含情脉脉地刹那间变成一美丽绝伦的少女,之后她便与猎手相爱了。听着导游小姐娓娓动听的解说,游客们无不为之动容。我心中顿生无限感慨:能拥有一个爱自己到海枯石烂、追随自己到天涯海角的人,人生此愿足矣!

悄悄地我们走了,正如我们轻轻地来。轻轻地招手,作别海南岛斑斓的云彩。那路旁嫣然娇娥的椰树,宛如夕阳中的新娘,永远投影于我的波心。清爽怡人的海风,在往每一个思念的方向吹……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3-8 22:19
1-4壮族二次葬习俗
        ——广西上林一带习俗
人死后,第一次葬是将遗体安放在木制的棺材里,“躺”着埋在土里,堆成长形坟,叫“长墓”,也叫“新墓”,表示人还“睡”着,并没有“死”;也表示人的灵魂还没有到“阴府”,还是“新鬼”,没有投胎转世,所以在家堂上另给他设灵位,祭祖时他是没有份的,所以另在他的灵位设祭。第二次葬是第一次葬三年之后,也就是腐尸“化净”之后,将“净骨”捡出,安放在陶罐(壮话叫做“金罐”,也叫“金钟”)中,选取“坟山宝地”重葬,堆成圆形坟,叫“圆墓”,也叫“祖墓”。顾名思义,“祖墓”的死者是应该有后代的(含旁系亲属),故年轻人死后一般不作二次葬。解放前,按习俗不满36岁的人(还有带身孕死[壮语叫“湿身死”]的妇女)是不进行二次葬的。但在解放后,人们思想解放了,没那么迷信了,成年人(16岁以上)及“湿身死”妇女也行二次葬了。
一次葬的墓地,一般比较随便,地头田边、茅山荒坡均可,并不讲究“风水”,不过还是要请“地理师(风水先生)”来定“坟向”,定下葬时辰,除了葬礼十分看重之外,入葬却非常从简。但在旧社会,或追溯到民国以前,有个别“富贵”的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仿照帝皇的做法,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不过,在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大都嗤之以鼻,并不看重;甚至对一些荒芜的“长墓”讥之为“无主”或“无后”,有时还以此来咒骂自己厌恶的人“以后死了埋长墓”,意为未成年即死(早死)。
二次葬的墓地则很讲究“风水”,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墓地,宁可把“金坛”(捡骨后安放净骨的陶罐)寄葬在临时选定的地点,一般寻找向阳、干爽的土坡劈崖,挖个可以容得“金坛”的拱门形的洞穴,“金坛”安放好之后,通常敞开着,过路的人可以看到,也有用草皮土块封住的。对这种寄葬,清明扫墓也很简单,砍去杂草,烧几柱香即可。但寄葬时间不能太长,通常是一年,最多三年,当然也有因经济问题或其他原因而长年寄葬的。
二次葬墓地的“风水”通常由“地理师”来寻找,或自己寻得后由“地理师”来确认。人们普遍认为,墓地的“风水”会给子孙后代带来好运,否则就要倒运。稍懂“地理”的人都知道,墓地应该靠山临水或枕山面水或背靠山峰、面临平原,就像活人所住的村庄一样。

上林李姓巨族(据族谱记载,宗传三十余代,现今人口二十余万人)祖传的族谱上有个故事,足以说明人们对墓地风水的看重。故事原文是:  
     《千子万孙史略》
传说五百年前,有个风水先生,寄宿于吾太始祖讳景晟公的家居住,其人之名乃是江西黄胜东也。此人有博通古今之学,尤属风水特长,终日游山玩水,到处命山为名,所谓金鸡展翅,丹凤朝阳,白鹤饮水,九龙戏珠,每一山都因其形而得其名。……
景晟公官任凤化(今上林)知县,娶妻黄氏。黄氏为人宽达,四海来客,视同一家。前述黄胜东先生游旅凤化,客居景晟公家,黄氏待之如亲兄弟,黄先生感动得世所罕见,因而有心送一风水宝地与她。送地之前,特再三试黄氏之心:一说,先生每天出游,返家时将带满污泥的双脚浸入水缸涤洗,黄氏不但不恼,反而慰问先生,并毫无怨言地清洗水缸,再充满水,次次如此;二说,先生每逢雨天必出游,并向黄氏取伞,返家时,黄氏总在门口等其归来,在门口,先生就当黄氏之面,故意将雨伞在门框上碰破,黄氏非但不怪,还为先生顶风冒雨而赞赏有嘉,如此不知损坏了几多雨伞;三说,有一次,先生要去邀约故人,因而借景晟公官衣一用,黄氏慷慨与之并多予银两,先生酒宴之后,将所剩猪肉以官衣包回,弄得官衣龌龊不堪,黄氏亦不怪之;……先生既受黄氏之招待,于是送给黄氏一坟地坐落于天堂山之岭西燕云徐村背,并称,所谓天堂山三台落脉,土角流金蚂蚁窝地也,此吉地有三种葬法:一曰九代状元,二曰代代富足,三曰千子万孙。景晟公愿以九代状元而葬,而黄氏则因景晟之前五代、代代独子,因而阻止道:九代状元虽贵但不长而衰,而千子万孙世代绵长,蕃而不绝。先生满口称赞黄氏之见胜于须眉,正是福人葬福地,结果黄氏百年之后而葬之,先生亲自主持葬事,后来应验,于是留下千子万孙«澄江巨族»之传说……
二次葬,先是捡骨(也叫“捡金”),一般是一次葬三年后。所以定三年,一是等遗体腐化干净,二是按“五服”应“斩哀三年”。捡骨也要选好时辰,“五服”内的直系亲人都到场,先烧香祭拜,然后掘土、开棺,开棺时用蓬布或雨伞遮阳,见骨时亲属痛哭流涕,之后才围成一圈,逐一将遗骨取出,揩净,如果遗骨潮湿,还要用炭火烘干。最后按从脚到头的顺序安放到“金坛”中,取“坐”着的姿势,表示他自然从容地坐着,面对人间和他的子孙,祭拜时就像与后人亲密无间地“见面”一样,盖好罐盖。下葬又另选时辰,在墓地事先挖好一个容得“金坛”的圆筒形井穴,到时辰才将“金坛”放进去,“井穴”上严盖一块圆形石板,再堆土成墓。然后举行隆重的祭拜仪式,二次葬礼仪结束。
二次葬后,一至三年之间,还要“探金”一至两次。所谓“探金”,就是掘开坟土,打开石板,探看“金坛”里的遗骨好不好:干爽的、金黄色的为好,泡水的、灰黑色的就不好。好的,就放心“定葬”了;不好的,要取出“金坛”寄葬,再找“风水地”重行二次葬;不好不坏的(遗骨虽不泡水但很潮湿、颜色灰白),可暂时复土留坟,第二年再“探金”一次,看看转好或转坏以决定该墓地的取舍。“探金”也由“地理师”定时辰和主持,前后均要祭拜,但仪式都较简单。“定葬”后,此墓就是“祖墓”了,一般不再迁动了。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3-19 10:19
旅藏偶记
“沉默的朋友”好灵性
进藏之前,广西的晚报上正在展开“城市该不该养狗”的讨论。我支持反对派的论点,对历数养狗之患曾拍手称快。不曾料想,一踏上拉萨,便看到狗群自由自在地在小巷里大街上漫步,着实使我大为惊讶。
孩提時,我馴養過獵狗,對狗還有不曾磨滅的感情。反对城市养狗,是受宣传的感染所使然,倒不是有什么切骨之恨。因此,惊讶之后,我对狗不但无恶意,倒反勾起我对孩提时我那“沉默的朋友”的怀旧,于是不禁对眼前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沉默的朋友”留意起来。
拉萨的狗,不同于壮乡的“弄狗”,对生人龇牙咧嘴、狂吠乱叫,习惯于狗仗主势;拉萨的狗,都有点像现时今处处可见的玩赏狗,无所谓主也无所谓客,犹如街人一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一次,        在大街上我不小心撞了一只狗,心一慌赶紧往后跳开。可是,那狗没有“生气”,却友好地看看我,然后忽地掉头就走;行到街边墙脚,转过身来坐下,朝我摇摇尾巴,似乎在向我道歉:我不该阻了您走路。啊,好富有灵性的狗呀!
经打听,据说西藏人对狗极其友善,从来不与伤害,更没有两广人嗜狗肉如命的“爱好”。听说,西藏的狗一般没有主家,谁见谁喂,真正是吃“百家饭”的。我们就亲眼看到在路边的岩洞里,一只母狗做窝奶仔,肥嫩嫩的幼狗美美地允着母亲的奶汁,母子亲切相处,嘤嘤和唱,好不温馨。子曰:“里仁为美”。西藏,地利,人和,狗才是那么温情,那么宁静啊!
哦,施舍
一天,        我们在街头饭店里吃饭。正吃到味道上,忽然有人从我身后伸出手来。我抬头一看,只见有一个衣着不整的中年男子朝我点点头。我不由一愕,有点失态地站起来。没待我弄清怎么一回事,店主走过来了,对那男子客气地说:“请出去,这里不是讨饭的地方。”那男子反应极灵敏,接口道:“我不是讨饭的!”“我知道。”店主含蓄地笑笑,“你不是讨饭,是讨钱。”那男子从容地笑笑,退出去了。
“请别见怪!”店主连连对我们道歉,“乞讨的,多着呢。”
“啊?”我暗暗惊呼,但却将信将疑。
吃罢饭,我们信步走上大街。在街边的空地上,几个小孩在演什么游戏,闹得正欢。我们走近前去,想看个闹热,冷不防孩子们呼啦围上来,纷纷向我们伸出一只只小手。我想起饭店里那个男子,猜想也是“讨钱”的,于是不高兴地抢先走了。可是,我的同伴却一个个给他们“发钱”,我不得已回过头来,掏钱出来递给一个最小的小孩。但是,那小孩连连后退,举起拿钱的小手,紧急声明:“我得过钱了!”
我暗暗称奇:哪有讨钱怕多要钱的呢?
走不多远,又有一个妇女上来“讨钱”,我们照样给了。
转到八廓街,看到三个喇嘛在街边一字排开,端坐如钟,口不停歇地诵经面前铺开一块布,布面上零零散散地堆放了好多纸币。我正觉稀奇,忽然看到刚才向我们“讨钱”的妇女走上前去,把钱投放在布面上,口中似在念念有词。
我忽生好奇心,待那妇女走过来,便请问她为何“讨钱”又将钱给了他人。她笑笑,没有正面回答我,却讲述了一个简短而有趣的故事:
遍救王子很富有,但他热衷于乞讨,同时也毫不吝惜地施舍,连自己的妻子,亲生的儿子也施舍给人了。后来他成为美名传四方的大菩萨。
哦,这是施舍!无论男女老少,都倾心于修性行善呀。既有施舍的,就一定要有接受施舍的,难怪小孩也“学”会“讨钱”。但一想到那个小孩谢绝我的“施舍”时那天真无邪、一脸稚气的神态,我便感叹童心的不可侮!
这里满目真诚
来到西藏,免不了要买点“藏货”回去留作日后留念。但因为在内地上奸商的当上怕了,在出去走街窜巷之前,大家都互相提醒说:别让个体户“斩价”呀,别买了“宾阳货”(假货)哟……
我们逛到首饰大楼商场,这里大多是个体户摊点,一排排橱柜整齐划一,摊位与摊位之间立起木板墙,构成一间间小商店。货柜里的商品千种百样,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整个楼面仿佛一方微型的繁华街市,街巷纵横交错,行人熙熙攘攘。身处其中,心境怡然,即使不想买什么,也领略到一种艺术享受的快意。
前面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在认真地和女老板“讨价还价”。难道这么小的孩子也要买首饰?出于好奇,我们不由自主地趋上前去。哦,我们错了!原来,女老板刚刚出手一批紧俏首饰,丢下半纸箱精美的包装盒,小孩想要来当玩具,老板阿姨逗他:“不给!”看到我们来到,女老板为了招呼生意,便对男孩说:“自己拿去吧!”却见那男孩单单取一只,还把余下的摆得整整齐齐,端到女老板面前,然后向女老板做个“拜拜”的手势,满意地走了。啊,还是学龄的儿童呀,就如此乖巧懂事!
我们看到一种“玛瑙”耳环,问价才10元,个个喜出望外,都自信地议论:这么物美价廉的“玛瑙”,一定来自尼泊尔或印度的。正当我们纷纷掏钱时,女老板说话了:“你们把货看错了,这是内地进来的货,塑料制品。”哗,差点买了“宾阳货”!但是,我们非但没有“失落感”,倒反滋生一种甜甜的慰安。因为,在女老板身上,我们又看到了宽厚的胸怀里有一颗真诚的“童心”。
转到另一摊点,我们又不约而同地喜欢上一种“镀金”项链,标价15元。这回,我们“吃一堑,长一智”,赶紧先弄清产地,不要来到西藏,千里迢迢把内地产品运回内地,惹人笑话。当老板听到我们问及“不会是内地产品吧”时,便肯定地点点头。于是,大家欢欣鼓舞,都说:“这回买到如意的东西了。”不料,当老板弄清我们是南方人时,连连摆手:“不可!这项链虽然漂亮,但经不住潮湿。你们南方潮气重,这东西会生锈的!”我们长吁了一口气,是失望,也是为没有买上“假货”而自感欣慰。
那天,我们在商场里从上午9点悠转到下午3点,连午饭也忘了吃,但一点也不感到饿和累。终于,我们都选购到满意地东西,一个个拎着沉沉的手提袋,满载而归。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3-27 16:33
西藏,阳光灿烂
西藏的气温虽低,但灿烂的阳光却给人一种灼热感。也许这里地势高,空气稀薄,紫外线强度大的缘故。内地来的人往往有点害怕这里的阳光,因为如果不注意遮阳,要不了多少天你准会变成“非洲人”,西藏人的肤色多半都显示一种健黑的美。
阳光给人以金色的想象。在西藏,不用去想象,走在任何地方,你眼前处处都闪耀着金色,那是一座座寺庙辉煌壮丽的金顶。无论是寺是庙,多半建在小山或大山半腰间,抬头仰望给人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史载:在佛教尚未统治西藏之前,建于一千三百年前的布达拉宫,只是作为王的宫殿依山而建,显示出高高在上的威严。到了政教合一的社会,布达拉宫不仅是地方政权机关的所在地,而且是西藏佛教最大的活佛所在地。可想而知,高高在上和居高临下正是象征着不可一世的统治权威。
中国过去大大小小的统治者惯以豪富、奢华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地位,作为精神统治象征的佛和活佛的所在地(大大小小的寺)也不例外。仅举一例就足以令人咋舌:三百年前在布达拉宫修建的五世达赖灵塔,仅包裹这座灵塔即耗费黄金11万余两,镶嵌珠玉玛瑙数十万颗……
历史已经翻过新的一页,金顶辉煌的殿宇再也代表不了权势,但无论是高居红山之上的布达拉宫,还是深居闹市之中的大昭寺,无论是雄伟壮观的扎什布伦寺,还是西藏群塔之首的十万佛塔,数不清的殿宇,道不完的古刹,都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都是各族人民共同在我国建筑史上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
金顶辉煌的殿宇高高在上,分布在其周围的居民(城镇新建楼房除外)都是清一色火柴盒式泥墙泥顶。屋顶用当地风化了的“垩嘎”土打实抹平,不怕雨淋。西藏高原气候干燥,降雨量偏少,但是气温低,风沙大,因而“火柴盒”尤其适宜这里的居住环境。屋面低矮而宽敞,抗风沙刚度好自不必说,墙面泥厚且密封(窗口少且小),保暖效果优也在情理之中。外观平时并不打眼,但幢幢屋顶上却是经幡林立,经旗招展,五颜六色,迎风哗哗飘舞,别具一番风情画意。据说,蓝、红、白、黄、绿的经旗按顺序排列,分别代表着天、日、云、地、水,表示主人祈求吉祥、敬神、祝福、驱鬼、镇魔等愿望。
在大昭寺,一位刚刚从中国佛学院毕业名叫尼玛次仁的年轻喇嘛给我们饶有风趣地介绍了好多颇具哲理的知识。他说,佛教,或者说佛殿,必须具备三大因素:佛像,表示佛的行为;佛经,表示佛的语言;佛塔,表示佛的心灵。三者不可或缺,无非是主张人们“诸法无我”、“崇善修好”、“积善修德”、最终成为“完美”的人。可不可以说,佛教早在二千多年前已经宣扬“三美”(行为美、语言美、心灵美)了呢?
他带我们去参观金顶辉煌的佛殿。无意中,我们发现在正殿金佛的侧面,一红漆巨柱的旁边,悬挂着毛泽东主席的画像;画像前面,同样点着酥油灯,燃着香火。我们问:毛泽东也是佛吗?尼玛次仁真诚地解释说,在信民心中,佛是给人们带来福分的形象;毛主席给藏族人民带来幸福生活,他是当之无愧啊!
有人开玩笑问他,大学毕业出来当喇嘛,划得来吗?他大笑:“当喇嘛,也是为人民服务呀!如今政府提倡信教自由,每个寺院的喇嘛都定有人员编制,我们这里就定编七百多人,全西藏可有几千上万人呢。同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员一样,喇嘛也要评技术职称,有基本工资,不再凭施舍度日。近年来,改革开放了,发展经济的意识增强了,寺院除了做好佛事,办好宗教事业,管理好国家文物,还陆续开办商店、公司、工厂、农场等,喇嘛也致富有门哩!”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4-12 10:07
2-3追逐影子

秋风徐徐而至,微微吹动着走廊上被霞光染成绯色已晾干了的衣服,摇曳出一串不成形的影子,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像是一幅幅活动的皮影,构成一个决绝离去的女孩的影子。
满屋子全是她的影子在飘荡,摇摇曳曳,任他怎么赶也赶不去,任他怎么抹也抹不掉。
那带着几分“你奈我何”的神气的影子,栩栩如生、悠悠瓢然,越来越咄咄逼近他。他想紧闭眼睛忘掉一切,可是闭得越紧越看得清楚。
他害怕,他不要看见那个影子,他不要,不要……像一只落在陷阱里的猛兽,他努力要摆脱那个扰乱着他心灵的影子,
可还是被那不可名状的影子所压迫。他被折腾得好累好累,只剩着一丝余力狼狈地喘着气,僵卧在床上,两行清泪从他变得滞晦的双目中慢慢地溢出来,可怜巴巴地滑下脸颊,落在她留给他的信上。 天蓝色的信纸渗着他七尺男子汉的泪水,那潇洒而掩不住女孩秀气的笔迹明白无误地表明她确实执意要回那贫穷的山村工作。
“我先走一步,请你赶上来,倘若赶不上,那我就不等候了。”
没想到天翻地覆地好了两年多,留给他的却是让他痴痴傻傻地去承受那巨大的爱的重荷。
早上,她怀上她的梦,扬着孤单的风帆,沿着一条坎坷不平的山路去到一个山村报到,被任命为“校长兼教工,另外还打钟”的官儿,把像是成熟又像是幼稚的心坎中饱贮着朝露的青春,在山村不大不小的天地里消融,把妙龄少女的情怀如珍珠一般抛向山村的大地,再也不想收拢起来,更没有过高的企望。
嗬!一片落叶,从窗前的树枝上无声地飘下来,飘呀飘,慢慢地、默默地落在地上不动了。在黄昏暮色的空间,清晰地点划了一道自己的轨迹。他为这一发现吃了一惊。又一片落叶飘下来,也是那样慢慢地、默默地落到地上,也划出自己的轨迹,却比前一片的轨迹美妙得多!他忽然眼睛一湿,突然感悟:同样的两片叶子,虽然同生同落,同样的命运,却给人的印象迥然不同!
他于是佩服她早上的举动。这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做到的,有人在权贵面前变得卑劣,有人则受宠若惊而抛弃自己的信念。但她不易被压倒,不甘生活的赠馈,奋力寻求一条与“命运”抗衡的、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这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子来说是多么的难得啊!
一丝惭愧,从他内心深处摇曳而上,渐渐充满了他的脑膜……
他软瘫在床上,忍受悲痛的啃啮,一种凄怜悒悒的滋味在消散中带着几分纳闷:是受了委屈?还是期待着什么东西?
“到底还期待着什么呢?她不是让我赶上去吗?”他闷想。
他的心一下被洞开了。天边的明月早已升起,月光从窗口泄进来,四壁蒙上一层淡淡的白光,那影子更清晰了,聚成一个亮点。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4-18 23:29
3-1窗口
记忆中表哥的家又矮又窄,大概是为了节省材料的缘故吧,那个朝南的窗口开得又扁又长,乍一看像农村挂在墙上的四齿木耙。
那年,我去看望表哥,走到屋前,透过那木耙式窗口,我看到,表哥正佝偻着腰背一步拖一步在扫地,刷——刷——,那声音迟缓而有力,仿佛一支低沉的哀歌。
“哀歌”停止时,隔着木耙式窗口,我又看到表哥光着上身,哗哗地搓洗衣服,一排排凸现的肋骨和那块洗衣板没有什么两样!我冲进屋里劝他:“表嫂呢,让她洗不行吗?”表哥淡淡一笑,回答说:“我行,这好过做体操哩!”
我知道他在安慰我,也是安慰自己。只能这样了,那样的年月,那样的生活哟!
今天,我又来看望表哥了。远远望去,表哥那座矮房陡然长高了!那个木耙式窗口换上了一对醒目的扇形窗,像姑娘眉开眼笑的一双美丽的大眼,心满意足地欣赏着今天美好生活的画面。
我高兴地进了屋,见到表哥表嫂肩并肩坐着,靠得那样近,贴得那样亲。我不由想起他俩的结婚照。啊,时光给人留下了皱纹,爱情却永远年轻!我急急奔过去,急急来到他们身后。表哥和表嫂正在抒发感情,正在提炼诗句:
     一支支粉笔是一棵棵春芽,
    校园里的爱情在这儿萌发;
    一张张笑脸是一朵朵春花,
    未来的希望就从这里描画!
“哟,真棒!”我惊讶又兴奋地喊起来。
表哥有点不好意思,笑着举手搔搔头。这时,我不仅发现表哥变了:脸色变得红润,身体变得结实。就连家里也变得“丰满”:彩电、冰箱、洗衣机……
晚风徐来,表嫂拉亮了电灯,表哥也随手拉上了窗帘。窗口上嫩绿色的帘布仿佛电视屏幕上的一抹春色,那么鲜丽,那么醒目。我忽然想起有位诗人写的诗句来:
     撒开闪光的喜悦,
    播下绿色的希冀。
    校里屋里人心里,
    全充满永不消逝的春意。
    ……
难道,这仅仅是诗么?
我凝视那新绿盎然的窗口。窗口仿佛是明亮的眼睛。人们都说,眼睛是会说话的——是的,我听到了她的回答……

      短小精灵、文情并茂
               读散文«窗口»有感
                       黄坚
    散文«窗口»写的是表哥家窗口的前后变化,反映了开放改革十年,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的精神面貌,歌颂党的方针政策的无比正确。是值得一读的文章。
    «窗口»一文的特点是短而精。全文不足八百字。作者能撷取生活长河中的一朵在浪花去反应生活的一个侧面;抒发了作者的感情。文中围绕窗口这一特定景物,描写了洗衣、提炼诗句等场面来表现主题,体现了形散文不散的创作原则。
    作品第一自然段描写以往的窗口是“那朝南的窗口开得又扁又长,乍一看像农村挂在墙上的四齿耙”,这写得既深刻又形象。如今的窗口是“那个木耙式窗口换上了一对醒目扇形窗,像姑娘眉开眼笑的一双美丽的大眼,心满意足地欣赏着今天美好的画面”。这一对比的描写是多么形象精炼,同时又表达了丰富的感情。还有那“窗口上嫩绿色的帘布仿佛电视屏       幕上的一抹春色,那么鲜丽那么醒目”。这使人读后,不禁赞美叫绝余味无穷。
    文章结尾是比较令人满意。作者以“窗口仿佛是明亮的眼睛。人们都说,眼睛是会说话的——是的,我听到了它的 回答……”作为结尾,这样的结尾耐人寻味、令人思考。是的,       透过作者描写窗口这对眼睛,回答了人们:改革开放后人民生活水平确实提高了,人们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5-5 22:42
眼睛 
  
    小亮一大早就从二十多里外的山村赶到城里来。
    这几天他老是睡不安觉,总算盼到今天星期日。
    城里的早晨也真诱人,街树虽和山里园边的果树一样鲜绿,但街边的鲜花却更逗人喜爱,用奶奶的话说,城里的鲜花有“教养”,整整齐齐地“站”在街边,哪像山里的花儿老爱钻刺蓬?可是,小亮这次进城不是赶玩的,他没有心思观赏城里的鲜花,前几天看电视,一位见义勇为的叔叔的墨镜老在脑海中闪现。他恨自己不是警察,要不他一定给那个伤害叔叔的坏蛋狠狠一枪!可他现在不能,因为他刚刚九岁,到能当警察的年龄起码还要乘2!
    可小亮的脑袋好活络,他很快就转出点子来——
    他记得几年前,他患了鸡盲眼,爸爸是捉麻雀蒸鸡肝给他治好的。昨天夜晚,他便邀上小明扛着长木梯,爬上屋檐,掏鸟窝捉了一对肥鲁鲁的麻雀。这不,现在他手上正用细麻线綑着哪!
    小明是个窝囊废!小亮想。昨晚早就约好一起进城的,今早小明却给他爸爸捉了“俘虏”,叫看牛去了。见义勇为的叔叔跟坏蛋搏斗时生命都不顾,小明却临阵退缩,真不中用!小亮感到忿忿然!没有点勇气、骨气和机灵,还算个男人么?
    小亮噔噔地迈起正步,仿佛他现在就是一名执行任务的战士。
    前面是十字街口,红灯绿灯,人来车往,秩序井然。可不是吗,汽车有两对“眼睛”,还要绿灯来指路呢,见义勇为的叔叔怎么能够没有眼睛啊!
    眼下,小亮的心情是不轻松的。他知道那位见义勇为的叔叔丢了眼珠子,麻雀不一定能治好。当然,小亮还制定了第二套“作战方案”——给叔叔捐献眼睛(报纸上说过,能行)!
    小亮又抱怨起小明来,当初勾过手的,说定了一人献一只,都留右眼,以后长大了还要拿枪和坏蛋干仗呢。可小明当了逃兵,如果需要,我就献上一双,然后让小明赔我一只,就这么办!
    小亮下意识地掏出随身带来的小圆镜,站在街边审视自己的眼睛来。黑溜溜的,闪亮亮的,比小明那双经常挂眼屎的要漂亮得多!小亮心里说,我这一对,包英雄叔叔满意!
    正在小亮聚精会神观察自己眼睛的时候,那两只麻雀见到有机可乘,突然扑哧一声飞了出去!因为它们被捆着连环绑,飞出不多远便跌落在十字街口中。说时迟,那时快,小亮将身一跃,跨越过人行道拦栅,奋不顾身地扑向那对麻雀……
    “喀——”一辆公共汽车紧急刹车,刚好把可怜的麻雀碾在了车轮下。
    “啊——”车上的乘客齐声惊呼。
    四个方向的红灯同时闪亮,四周传来各种各样的怪叫。
    司机跳下车来,面对小亮怒气冲冲地吆喝起来:“你没带眼睛吗!”
    “眼睛!”小亮惊恐地大叫一声,双手慌乱地在脸上摸索,他坚决不信:我的眼睛刚才还好好的,怎么问我不带眼睛呢,我还等着献给英雄叔叔哇!
    “镜子,我的镜子!”小亮发疯了似的叫喊着。
    一位交警叔叔跑过来,他看到在车轮下闪闪发亮的碎玻璃片,惊疑地问小亮:“小朋友,你怎么啦?”
    “叔叔,你帮我看看,眼睛,我的眼睛,还在么?”小亮睁亮着大眼,望着交警叔叔。
    “兴许是给吓疯了。”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悄悄地说。
    交警叔叔不可理解地摇摇头。
    “哇——”小亮放声大哭起来,猛扑到交警叔叔怀里,呼天抢地地哭喊:“眼睛,叔叔,你帮我找啊,眼睛——”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5-19 23:06
玻璃瓶里的花生米

在婚恋中,不管男方、女方,都十分看重能获取对方的心,于是“心”便成了爱情意义上的重中之重。怎样才能获取爱人之心,这里面颇有点讲究。
有个科学实验十分有趣:科学家把一颗花生米放在玻璃瓶里,交给猴子,猴子为了得到花生米,将瓶子拼命地摇晃,结果一无所得;交给猩猩,猩猩为了得到花生米,用手去摸了摸,无奈之中摔烂了瓶子,花生米是得到了,但却是裹满污泥的烂米;交给狒狒,狒狒为了得到花生米,小心地将瓶子慢慢倾倒,于是花生米乖乖地滚到它的手上。
猴子因性急又不肯动脑筋,辛苦而一无所得;猩猩因性暴且急于达到目标,虽有所得却毫无价值;狒狒肯动脑又具耐心,结果是心满意足。
在婚恋的生活中,心之得失不外也是这三种情况。
有句话说,欲速则不达。要获取爱人之心,心急是不行的。人的心是多元的,背景、环境、性格、习惯、情绪、观念等等无不影响到“心”的变数,它要比在玻璃瓶里的花生米难以捉摸得多。所以,我们要学狒狒那样,要肯动脑筋,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什么地方该做什么事,都要有所讲究,并小心地慢慢注意对方的反响,细心地慢慢揣摩对方的心理变化,通过潜移默化,从而做到彼此“知心”。一旦双方做到“知心”了,也就互相获取了对方的心了。
总而言之,美满爱心之获得,既不能急于去“摇晃”,这样反而容易把对方的心“晃乱”,从而使人更难以捉摸;也不能暴躁地去“摔击”,这样反而容易让对方的心“破碎”,即使在强力下给对方“心服”,那已经是一颗不真实的“心”了。只有像狒狒那样,“用心”、“小心”加上“耐心”,才能获得“乖乖心”的成果。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5-31 09:48
顽皮+顽皮的效应

初学电脑的人常说,电脑像个顽皮的小孩,听话的时候叫干啥就干啥,不听话的时候耍得你没有了脾气。一个顽皮的电脑加上一个顽皮的小孩,又会是什么呢?
邻居五岁的聪聪,经常在我家里玩。聪聪很顽皮,见到什么都要拿来玩,大家都说他有“多动症”。为防不测,家里容易出险的东西,如电器开关之类,对他我们都加以特级保护。
电脑对他是个新玩儿,自然少不了他的“份儿”。只要他在,你的“电脑活”再紧,经他一缠,你不得不“让位”,给他过一把“瘾”。为了不让他“迷”了,我从不让他在电脑上玩游戏,而是教他学些容易生厌的玩艺儿,比如线条作画。
一天,我刚录好一份重要文件,聪聪又来缠着要“上电脑”,于是我退出来让了他,便到书房查资料去了。我这一查就过了个多钟头,回头时,小家伙不见了,因已到用饭时间,便关机吃饭去了。
饭后,他见到我,问见到他的画画没有。我没见过他的画,但为逗他高兴,我连连点头“见了,见了”。他又问,画得好不好?见他爸在一旁,我连忙“表扬”他说:“太棒了!你是个天才画家!”逗得他和他爸乐得抱了起来。
第二天,快下班时单位催我要那份重要文件,我说早搞好了,这马上回家拷过来。回到家,开机,找到文件名,点击,糟糕!调出来的一个字也没有,却是一团乱糟糟的线条!坏了,一定是聪聪搞的鬼,我还瞎表扬他哩!他是怎样删除我的稿又画上他的“天才画”的,我来不及细想,因为得马上赶我的稿。那天,我饭也顾不了吃,一直“加班”重写到凌晨二点多钟,才算完成任务。为这,我白白挨了领导一顿批评!
聪聪毕竟不是自己家的孩子,为了邻里关系,我一直没有跟别人提到这件“窝囊事”。聪聪依旧过来玩,我也一直让着他。顽皮的孩子都比较聪明,学什么会什么。
一次,我从单位借来扫描器,选出我多年来“精彩”的留影扫描、存盘到电脑里。这样好玩的操作自然少不了有聪聪的介入,其间,为了提高他的兴致,我又教会他如何将画面放大、缩小、变形、剪切、粘贴等等。数百张照片,几乎有一半是他独立帮我扫描、存盘的。
后来,某报的女编辑约我写一篇文章。写好后,我存盘等候发出。这天,我和同事在客厅闲聊,聪聪在房间里玩电脑。一个多小时后,接那女编辑的电话,叫我马上把稿子发过去。我于是叫聪聪让位,连接上网。这时,聪聪闹着代我“发信”(我曾教会他给他姑姑发过伊妹儿),为了不冷落客厅里的同事,我告诉聪聪要发的文件名和对方的电子信箱,便和同事聊天去了。
当天深夜,电话铃声把我吵醒。尖厉的女声骂得我狗血淋头,细细辨认,原来是女编辑的声音。我好话说尽了,她才说,看看你发来的稿件吧。我慌忙爬起床,开机、调出文件,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天哪,在稿件的附件上,赫然画上一幅“淫秽漫画”,漫画的“主角”竟是用我的单人照变形的!不用说,这一定是聪聪当的“黑客”!从这画,我不由想起我们宿舍旁边那座公厕的“黄色壁画”。这小子,哪不学学这个……
事后,我向女编辑多次解释,但仍得不到她的谅解,而且在同事中留下不光彩的笑柄。
聪聪毕竟太小,还不能分辩是非,也怪我从来没有给他做过什么引导。后来,我还是个别给他一次严厉的批评。然后,我有意识地引导他学画漫画,并找来很多参考书刊。
不久,市里一家少儿报刊举办少儿电脑漫画征稿,我让他试试“手艺”。他很高兴,一口气画了十几幅,我们从中选了三幅投给那家报刊,竟全部刊用了。
此后,聪聪喧宾夺主,竟霸了我的电脑。他爸爸过意不去,咬咬牙给他买了一台专用电脑……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6-10 23:06
古 榕 纪 事
  
在壮乡,无村不有榕,无榕不成村。榕树也怪,硬是与人家有着难解难分的缘份,喜欢傍村倚寨,偏偏荒山野岭不占。
  听老人说,榕树吃“人气”而长,因而颇懂人性。这则故事里,古榕与人的缘份也真教人说不清道不明。
  古榕就长在村口的三叉路上。树阴下星罗棋布散置好多石凳,张张灵形巧样,给人的屁股磨蹭得光光溜溜,好似抹上一层光油,仿佛陈列着的艺术品一般,撩拨你非坐上一下不可。
 不过,坐归坐,却不能吐口水、擤鼻涕、甩下任何污秽的东西;聊归聊,却不能谈女人、话性交、泼出什么龌龊的话题。为何?因为靠着树蔸立有社王庙。说是庙,其实只有鸡舍那般大,里面竖有孤零零的一块朽石,披着红纱,这便是社王的化身了。父佬们说,社王是管人丁的,谁家该旺,谁家该衰,全由社王说了算数。因此,谁个不敬畏?谁个敢冒犯?
  说来也奇,道来也怪。忒乌八岁那年,忒乌早上在社王庙前打了个响屁,下午爬树摘榕果时就给摔了个昏迷不醒,要不是他弟弟多喝了一碗稀粥,灌了他一泡尿,兴许回不了神。
  忒乌十三岁那年,日本兵从昆仑关败退,路过这山旮旯,乡亲们全躲到山林里去。转回时,全村被烧了个光,唯独社王庙只损了一块瓦,却在社王庙前横躺着一具日本兵腐尸。大家见了连连惊呼:“报应!报应!”于是,社王“显灵”的说法不迳而走,而且越说越神,越神越慑服人了。害得孩子们每走过社王庙前总是悬心提胆,紧张得不敢喘一口大气。
  忒乌十七岁,修完了高小学业,颇有点新思想。他宣传说,打屁与跌树伤人纯粹是偶然巧合,根本不存在因果关系;日本兵的陈尸无疑是必然的,因为村里房子烧光了,只可在榕下歇息,一二天尸体就腐臭,说明那死鬼一定是重伤不治而死……这下惹恼了屯长老笃,依“社规”把忒乌捆了五花大绑,押在社王庙前长跪了一天一夜。
  解放那年,老笃跑进山里做了土匪头,忒乌当了民兵。“冤家路窄”,忒乌在深山老林里毙了老笃。为了表功和解恨,忒乌连皮带肉割了老笃富有特征的山羊胡,带回来正对社王庙钉在古榕树干上示众。起初,乡亲们害怕得不得了,生怕大祸临头,大门都不敢出。殊不知,几个月后,土改工作队进了村,忒乌不但不被“报应”,倒反当了农会主席,并且热热闹闹高高兴兴给大家分到了胜利果实。这一来,关于社王的“显灵”就不攻自破了。社王庙  也从此自衰自灭了。第二年,忒乌和年轻的妇女主任居然还倚在古榕树上亲嘴、拥抱,后来结了婚就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小子。于是,人们又有了新话题:“社王本来是骑在人头上的,如今人民当了家作了主,它还敢乱说乱动么!”
  大办钢铁那阵子,忒乌正在春风得意,巴不得出尽一身汗,图个风光体面。那天,忒乌召来几个热血青年,围着古榕转圈子,计算着烧取火炭的产量。古榕好粗,七八个人也合抱不过,无论刀斧锯凿也难以平根放倒。唯一的办法只有“蚂蚁啃骨头”,自上而下一枝一桠地劈。这样,噼哩叭啦地一闹腾,古榕被剃了个半光头,着实的可怜难看。后来,因为“转战”挖矿,古榕才有幸留住了半条命。
  别人三十而立,忒乌却三十而倒。“大办”的失误给忒乌浇了一头冷水,终于有点清醒了。于是便踏踏实实地要干几样实事,竟想不到为这事被撤职为民了。四年之后,忒乌阴差阳错地给挂了牌,剃个半光的阴阳头,游街示众。
  如此一来,“显灵”之说又卷土重来:“社王先不说,那古榕可是修炼了上千年哪!那年砍树,淌了白惨惨一地血(人血红,神血白呢),明眼的就知道要闯祸了。这不,半光头还不是落回自己头上?”于是,社王庙名声扫地之后,想不到树神取而代之。
  忒乌从此不再语言,不再反驳,不再宣传,默默地活着,默默地做工吃饭睡觉。树阴下,人们于是又坐归坐,聊归聊,开口闭口“今天天气真好”,重言覆语“狼来了”。小孩害怕打响屁,青年不敢邀姑娘拥抱、亲嘴……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然而,三十年太久,多雨必晴。正当古榕那半边“光头”新长青枝叶茂又亭亭如盖时,忒乌换了个人,大燃其炮,来个“纸船明烛照天烧”,把身上的霉气洗刷一通。这时,忒乌已是“五十而知天命”的人了,自然不像小孩挨打之后,哄了一块糖便破涕为笑、蹦蹦地乐了。
  一天,榕阴下,特乌默默地搬来砖瓦,默默地运来木料,默默地握起水泥刀……快嘴的人传开了小道消息:“忒乌消灾图报,在重建社王庙哩!”于是,种种热言冷语便议论开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在党的人也信‘报应’?”……
  不几日,“社王庙”落成了,六尺来高,四五米见方,新砖新瓦,亮亮堂堂,好不逗眼。过路人不住地啧啧称羡:“好气派啊,这社王庙!”
  又几日,“社王庙”摇身一变,挂出了大招牌:“榕阴为民店”!
  此时,人们才真正清醒,才眼界大开:“啧啧!忒乌心里装着乡亲哩!”“啧啧!忒乌致富有门哩!”……
  从此,榕阴下挤满了人。人们不只坐坐、聊聊,缝衣补疤丁、整箕修犁耙、买烟办针线、售鸭毛换零铜碎铁……争斤论两,计角算分,一字排开一行摊子,闹哄哄成了一条街!一眼望去,忒乌“为民站”鹤立鸡群,成为“街”的中心,人称村里的“百货大楼”。
  忒乌赚了大把的钱,可是他却快活不起来。眼看榕阴下的 “街”越赶越旺,摊子却摆到树阴外头去了,忒乌就煎心般地苦痛、内疚。他花去大笔大笔的钱,一回回买买了碳铵、尿素、钙美磷、氯化钾、叶面宝、催长剂……能买到的全都买上了,三天五天轮着换样地给古榕催肥。但是,古榕不解人意,新叶长了不少,只是那半边“光头”老是长不壮,伸长二米三米的便软塌塌地往下垂,太阳一歪,树阴便可怜兮兮地只能遮了忒乌的“为民站”。
  忒乌贴出广告,重金重奖能使古榕速长的人。隔天,一位老人语重心长地点化忒乌说:“上千年的古榕才长了这么个,你到底能活多少年?”
  忒乌无话可说。晚上,他关起门来数数他的钱,计算计算能建几个他那样的“为民站”,又计算计算榕树下有几个货摊。算罢,他长叹一口气,整夜地睡不安觉。
  忽一天,忒乌的“为民站”关门闭户,人们悄悄地传说:忒乌带了大笔的钱,到外面去求购进口的什么良种速长树……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6-22 10:32
我回到了童年

五十多岁的人了,星期天无处可去,闷得特别无聊。于是,我便养起兔来。
离家不远有一片绿茸茸的大草坪,周围还长满芭芒野藤,于是我便到那里去给兔子采食。每次采一大抱回来,绿叶儿青翠欲滴,花朵儿色香醉人,不仅大吊小兔的胃口,而且给家庭生活带来勃勃生气。
一天,草坪上来了一群孩子,嘁嘁喳喳摆开阵势踢起球来,好几处绿嫩嫩的草叶儿很快就踏平了。“多可惜啊!”我心里好不生疼。但是,我不好说什么,这地方毕竟不是我的自留地。话虽这么说,心里总是有点不快。
突然,耳边“呼”的一声,我回头一望,只见一团东西朝我飞来。说时迟,那时快,我举起双臂一抱,竟是一只球!
“好!”“妙!”“中国队必胜!”霎时欢呼四起,几个孩子飞也似地冲过来,把我抛向空中!原来,孩子们在演习亚运会足球赛,我刚好身在“中国队”的球门旁,无意中接了一个球!
孩子们兴趣正浓,便不由我分说,硬拉我当了“守门员”。在孩子们当中,我有空中优势,当然是最佳的选择。
一回生,二回熟,我神差鬼使地成了一名不可或缺的“国脚”;二回熟,三回迷,有时顾不上吃饭就赶去“采兔草”,而且往往迷到太阳落山才回家。这样却苦了我的小兔,常常是饱一顿,饿一天。不知孩子们怎么知道的,一收球便相争着帮我采草。于是,孩子们的欢笑声便滚进我家来了。
说来也怪,我好像回到了童年。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7-2 23:41
劲草

自从晋升了工程师,搬进宽敞的住房以后,我就有点懒散起来。究其因,是有了“到顶”的想法。在一个几百人的小厂,自己算是屋檐底下养麻雀——大不起来了!
今天,百无聊赖,便信步于花径之间,无意中发现乱石中开着一朵鲜艳的小草花。“疾风知劲草”,昨夜一场大风雨,高耸的玉兰树尚且折枝倒叶,然而这棵小草竟然安然无恙,巍然于阳光之下,焕发着勃勃生气。一种好奇心驱使我上前“研究”一番:啊,如此狭窄的石缝,那么曲折的通道,它竟能破缝而出!难道这不是植物可贵的向阳性吗?
那么,人呢?
触景生情,见物思亲。我不禁想起我的老同学黎欣。
五十年代末,我俩同时高中毕业。我考上大学,他却“名落孙山”弃笔从“工”。为这,我曾经替他惋惜过。
想不到,二十年之后,我突然在劳模光荣榜里发现了他的名字!他是如何“发迹”的呢?当时我没有想过。今天,倒是这棵小草使我产生了要见到他的强烈愿望。
因而,我坐上了车,路上,我想象着他的劳模“形象”:粗壮的臂膀、红黑的脸庞、粗糙的大手……谁知,一见面,我才知道他还是老样子,高挑的个子(只是消瘦了),白皙的脸(但缀上了皱纹),文质彬彬的举止(比以前喜欢笑了),……
“夫人呢?”故友重逢,这是首当其中的问题。
“农姑。”他腼腆地一笑,作了简介。
原来,毕业不久就遇上国家的“困难时期”,因家中缺劳力,生活所迫,他结婚了。那时候还不提倡计划生育,才几年,他就添了三朵“金花”。
“你怎么也戴上眼镜了呢?”在我的印象中,以为工人是不应患近视眼的。
“老啦!”他狡黠地一笑,似乎给我藏了什么谜。
“十年动乱,‘白专’意味着什么!”旁边有位同志揭了谜:“难得我们老黎,别人十年面寒窗,他是十年躲‘热帐’;古人有凿壁偷光,他是隔窗‘借光’啊。”
啊,在这些年月里,学技术被视为歪门邪道。为了知识,黎欣只得等到夜深人静,躲进蚊帐里攻读。宿舍里黑了灯,还好,他的床位靠窗,窗外有一盏路灯,借着昏黄的灯光,他默默地度过了无数个黑夜。
当有位同志知道我晋升了工程师,便大为赞赏:“真了不起,你们是师对师啊!”我这才知道黎欣晋升了技师。
“升‘官’不发财!”另一位同志似是愤愤不平,“辛辛苦苦二十年,寒寒酸酸四级薪!”
“别老那么说了,牢骚又值多少钱呢?”黎欣笑眯眯地,还是过去一样无时不乐观。
“来,见面礼!”黎欣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图纸递给我,“劳驾!”
这是一份高压容器的设计图,他的意思是叫我帮他验算容器的机械强度。这类容器万一强度出问题,爆炸起来无异于一颗巨型炸弹。尽管我攻过五年专业,又实践了十多年,真要负担这项验算任务,必须狠下一番功夫。要在谈谈笑笑中解决它的强度问题,未免是作儿戏了。所以,我推辞说:“这东西人命攸关,你们送设计院嘛。你何必……”
“我们把设计方案、计算资料准备好,送设计院审核,不是更快吗?”黎欣打断我的话,“要是十以内的加减乘除也塞给电子计算机计算……”
“你误会了,我是说,关键部件不要粗制滥造……”
“哈哈!我们想到一块了!”他笑得那么执着,“所以,我见到你,才非得把你拽住不可,工程师同志!”
我忽地又想起那棵小草,为了生命的延续,它朝着阳光,坚贞不渝地作出必胜的追求。这种追求不是海市蜃楼的神话,不是文人墨客的诗意,而是扎扎实实的一种力量,永远向前的一种力量!
我相信人也是有所追求的。然而,追求什么,怎样追求,各人是大不相同的。
两个老朋友,同样晋升为“师”,可是我却像农民得到了三十亩地一头牛,心满意足,停步不前了;而黎欣,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永远进取。
为什么呢?因为他有一种追求,一种石缝小草似的追求!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7-11 17:02
人狗有缘

宠物,解放初期属于姓“资”,恰在扫荡之列。然而,人总是有自己心爱之物,虽“宠物”二字在口头上荡然无存了,但生活中好多人依然有自己心爱的宠物。我便是其中之一。
我的宠物是一只狗,一只不起眼的被民间称为“馋嘴狗”的农家本地狗。
说起我买的这只狗,还有一段小故事呢。
那时候,土匪暴乱刚刚平息,深山老林里的野兽被剿匪枪声一吓,纷纷出山为害百姓庄稼。因此,政府就号召打猎,几乎每个村寨都由打猎队。当时,养狗训猎就极时兴,但不是每只狗都可以成为猎狗,所以猎狗就成为人们梦寐以求的宠物。那时我才十来岁,读小学。我的同学花了二万元(旧币,下同)买来一只纯种虎斑猎狗仔。我好羡慕。可家里不给我钱,单凭零用钱我不够“万元户”,只好到狗市搏上三千元买了一只狗仔。小孩不会相狗,哪只肥买那只,结果买得的这只狗是别人不愿要的、黄身黑嘴的“馋嘴狗”!
这狗回到村里一“亮相”,惹了好多人来看我的笑话,连穿开裆裤的小弟小妹们也朝我扮鬼脸“羞猫猫”,大伙都说我是“睁着眼睛喝坑水,自己给自己脏汤(上当)”。按民间说法,黑嘴狗最馋,这是造物主将黑带箍住它的嘴,俗称“箍嘴狗”。我好悔,仿佛讨了个丑媳妇,见人都不敢抬头,曾经动念头“休”了,另择“新欢”。可谁愿要名声不好的“馋嘴狗”呢?当初是自作多情“讨”上门,现在却悔不当初“休”出去,未免太绝情绝义,于是动了怜悯之心,权且“厮守”。
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主贫。现在我是主不嫌狗丑,狗不嫌主贫。我的“箍嘴”(起初我唤它“小黄”,但村里人都众口一词叫它“箍嘴”,终于喧宾夺主给叫倒了)倒很善解人意,家里穷,主人尚且瓜菜代,它也就不计较残汤剩粥,而且,家里天天熬一锅粥置在矮灶上,从来没发现它偷吃过。于是,我开始怀疑“黑嘴”与“馋嘴”有必然联系。不久,我便证实这民间说法确系无稽之谈。那天,我带“箍嘴”去同“虎斑”玩。“虎斑”出身于“名门”纯种,我那同学视之如掌上明珠,吃的是当时农村里最好的美餐:鸡蛋粥、鲜鱼粥、骨头粥等等。“虎斑”正在进食,我那同学很大方,要“箍嘴”共享“虎斑”的美食。不想“箍嘴”好自尊,对“嗟之来食”竟目不斜视。同学猜想我给“箍嘴”的膳食一定比“虎斑”的好,否则就不会这样,而且长得又壮又肥。我怎么解释同学都不信。不过,还是他先发现“新大陆”:“箍嘴”会捕鼠以养其身。
这一发现,使我兴奋,也使同学兴奋。用现在足球流行的说法,我们着手“从娃娃抓起”,将二三月龄的狗仔推上“实战训练”,带着它们跟大人去打猎。每逢猎起野物,大狗勇猛追逐,大人奋力跟上,“虎斑”和“箍嘴”猛叫却跑不动,我和同学便一人抱一只拼命追赶。猎物捕到时,我们便远远地放开它们,让它们自己去追寻。“虎斑”不愧为“将门之子”,独具行猎“天资”,很快就能寻着目标;“箍嘴”却天生的笨头笨脑,走前几步,不是打圈圈就是跑岔道,硬是不得要领。
我恨铁不成钢,于是想法子给它“开小灶”,让它“笨鸟先飞”。我学同学的样,向大人要了一副狸猫的“雄囊”,将之风干,拿到山野里无规则地擦地拖过去,遗下一线狸猫的“气路”,在“气路”上每隔数米不等,摆上一小块烤香的腊肉,之后,让“箍嘴”去寻“气路”。因为有烤肉做引子,“箍嘴”兴趣极浓。一次二次,十次百次,“箍嘴”居然练出一副灵鼻,任你把“雄囊”匿藏得如何巧妙,它总能很快找到。
那时候学校不布置家庭作业。家长对学生也放任自流。每天一放学,我甩下书包便带“箍嘴”去演练;星期天、假日就跟打猎队上山“见习”。家里平时没肉吃,过节才能开荤,就那几块肉我都舍不得吃,偷偷地留下(怕大人知道而迁怒“箍嘴”),充当“气路”引子;平时为了找肉引子,或跑肉行捡碎骨零筋,或下水摸鱼捉蛙,或上山擒鼠捕鸟……有时捞头多,除了做引子,还给“箍嘴”加“菜”。“箍嘴”吃多了“山珍海味”,居然长得又高又壮,连“虎斑”也惧它三分。
“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一年的“演练”和“见习”,“箍嘴”果然练出一身本领,能随打猎队“跟班上岗”了。渐渐,“箍嘴”的勇猛加上“虎斑”的精灵,缄默配合,屡建奇功,硬把老猎狗给淘汰了!
有一次,大山里猎起一只犄角雄麂,这家伙奔跑能力特强,一气奔驰几个山头猎狗终未能近身。持枪猎人更是“望尘莫及”,只能远远地看电影似的干瞪眼。终于,一面断崖挡住了雄麂的去路,只见它“麂急跳墙”弓起身子一跃,前蹄登上了崖头,说时迟,那时快,“箍嘴”一狗当先赶到,同样是一弓一跃,一口咬住雄麂后腿往下一拖,双双摔下崖来。雄麂奋力顽抗,犄角狠狠一甩,在“箍嘴”颈脖上划开一道五寸来长的血口子,但“箍嘴”依然死死咬住不松口,直待“虎斑”赶来助战,才制服了雄麂的余威……当我们赶到时,“箍嘴”已经满身是血,看了这一惨烈场面,大伙无不惊叹不已!
“箍嘴”负伤后,我强使它在家“留医”,但每当打猎队出猎,它就兴奋,就要往外冲;我关紧大门,它置伤痛于不顾,拼命冲撞门板“啪啪”作响,让旁观者感动得心跳。为此,我特意向老师请了三天假,在家给它当“护士”……
“箍嘴”伤愈后,我也考上了初中。我不能随猎了,但“箍嘴”仍是打猎队的主力,而且每次猎归,打猎队总是给它留“份子”送到我家来,我家于是常常有“山鲜”吃……
我要住校读书,既要交学杂费、伙食费,又要添置铺盖等生活用品,家里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好不着急。有人开价二百万元要买“箍嘴”,父亲为解燃眉之急便同意了。那天,买主来交钱牵狗,我才知道这事。当时我又急又气又伤心,紧紧抱住“箍嘴”不让牵,并声言“宁可不读书也不卖狗”!父亲无奈,只得把钱退给买主。买主深受感动,随手抽出十五万元递给父亲,说是借给我上学……
后来,我就自己挑谷子当学杂费、伙食费交给学校。为了帮补费用,“箍嘴”出猎得的“份子”,父亲再不舍得吃,总是拿到街上去换钱……说起来,我能读上大学,其中有“箍嘴”一份“血汗钱”哩!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7-25 22:23
生活本来多味  
  
    在山里长大的小谢是独苗,自小就受到父母关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教育”,传宗接代的意识十分浓重。谈恋爱时就跟对象小黄声言:“我是非要小孩的哟!”小黄虽然生长在大城市,但为人极随和,回答很干脆:“随你。”临去登记结婚时,小谢郑重其事和小黄“签约”:结了婚就要孩子!
    也是天遂人愿,不久小黄真就生了个胖千金,两小口非常高兴。小谢有着使不完的劲,煮、烧、洗、刷,所有家务无所不包。一天干下来,不累是假。但小谢仍然沉浸在幸福中,一点也不感到烦。
    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生活观:对待同一件事,不同的生活观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应;不同的心理效应,让人生发出不同的情绪;不同的情绪影响着人的发劲(力量)。常言道:有钱难买一个“愿”字。人只要愿,再苦再累的事他也不在乎,而且为能干到这事而感到幸运。不过,人的认识程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任何不变的东西是不存在的。生活观也一样,生活本身总在不断地改变人的生活观。
    生活是一盘多味的杂烩菜,不同口味爱好的人可以任由挑选自己的适口,吃不得辣不必妒忌人家吃辣或者反对人家吃辣。
    又说小谢吧。宝宝还没有满月,既繁杂又枯燥的家务事把他拖得又累又烦。两边父母家都抽不出人来帮忙,不得已请来小保姆。保姆毕竟“小”,没有理家的观念,更没有带小孩的经验,到底帮不上多少忙。换!然而,谁个小女孩又能是天生的能干?一连换了三个,再不愿换了,就凑合着吧。既然凑合,自然就难如愿,于是好多事情还是自己劳驾自己。正常的家务还不打紧,干贯了也就顺其自然了。要命的是小孩和老婆经常给他出“难题”:小孩发烧呀、拉肚呀、咳嗽呀、奶不够吃呀、半夜哭闹呀,母子俩数也数不完的啰唆,真是马事未去牛事又来……这样一折腾,家里的事应付不过来,厂里的事多少受到耽搁,比如出差、加班、集体活动,等等。走到了这一步,当年美他的同伴后来便反过来笑他“窝囊”。
    面对着同伴,小谢无奈地摊摊手,深有感触地说:“养育一个小孩,无异于判了五年徒刑!”
    话说得严重些,但感触却是真实的。他好不羡慕老谢师傅。老谢是厂里的高级技师,老伴也是高级技工,两人的平均收入,相当小谢和小黄总收入的两倍,老早就超“小康”了。两老已度过金婚,一生没有生养,却过得相当自在、潇洒。改革开放以前,人们既眼红他们的宽绰,又小看他们的寡独,背地里嘲笑他们在生育上是“废物”,这其中也包括小谢的看法。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观念逐渐改变,把他们的“寡独”视为“优势”,是技术上出成就的坚实条件。小谢甚至认定,老谢夫妇不是废物,而是有先见之明,早就看到不要孩子的好处,所以……
    然而,出于小谢意外的是,老谢夫妇刚刚退休就领养了一个小孩!
    这一天,小谢特意去拜访老谢。老谢的养子还不满岁,可能还是认生,闹腾得两位老人手忙脚乱!稍闲之后,小谢同老谢聊起孩子的话题来。老谢认真且幽默地说:“每个人都是父母养的,如果每个人都不愿当父母,那以后还有人么?是人,总应该享受到天伦之乐,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老人……”
    小谢有点迷惘了,但似乎也明白了原来还不大明白的道理。他想,生养小孩是辛苦的,没有奉献精神,也许不舍这份辛苦呢。这么一想,小谢变得心安理得起来,原来感受的那份累和烦就不那么煎熬人了,心情的渐渐轻松又慢慢唤起了他的幸福感。
    看来,要还是不要,不好一概而论。道理只有一条:多要小孩是不好的,也是不对的。至于只要一个和一个不要,排除家庭生活条件不说,那应该是“萝卜白菜,各人所爱”,谁也不该说谁的不是,就像对待时装一样,流行的不一定是十全十美的,何必强求别人一定跟你一起“流行”呢?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8-7 22:17
投宿

  广西素有歌海之称,又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景,上海有位叫阿虎的,特定慕名而去,权当作一次旅游。
  阿虎的目的地选取人称“广西的西伯利亚”的壮族聚居地——傍寨。在火车上,有好心旅客提醒他,听说那里的深山老林还有老虎哩,小心才好。阿虎就有点心里怯怯的。
  下了火车,上了班车,终于来到离傍寨不远的一个停车站。司机叫他下车,他下得车来,举目一看,云浓星稀,看看手表已是凌晨时光了。
  阿虎心慌慌地提着行李,仿佛也是提着一颗心,只见不远处有一间孤零零的小屋,亮着灯,晃了晃,“噗”地又熄了。四周黑压压的一座座山峰,天上下着细雨,地面刮着冷风,脚下的山路坑坑洼洼的,阿虎心里自问:到哪里投宿好呢?
  前面移动着一个人影,好,到底有个伴儿,阿虎正想快步赶上那人,突然一支光柱射过来,就听见那人喝问:“什么人!哪里去?”
  借着电筒光线反射,阿虎朦胧看出那人身着灰色西服,没结领带,脚踏皮鞋,头戴油竹帽,裤脚上花花点点尽是泥浆——这样不土不洋的打扮,让阿虎忽儿生出“不测之徒”的形象来。
  “嘘——”阿虎警惕地轻轻吁叹,敏捷地隐蔽到一棵树干后面。
  “前面三里地,街上有客栈,我陪你走走?”那人竟走近来,热情地摘下头上的油竹帽……
  “啊,光鲁头!”阿虎暗暗惊呼,下意识地蹲下来。
  但“光鲁头”并不在乎阿虎的异常行动,把竹帽搭在阿虎的行李包上,笑道:“嚯,这么多行李呀!”说着指指竹帽,“雨点很厚,先用这个挡挡雨。”
  阿虎本能地点点头。
  “你等等!”光鲁头也点点头,便转身到那间孤零零的小屋去了。
  阿虎翘头四顾,他真想马上溜走,可看看陌生的四野,除了自己和自己的行李,一切对他是那么生疏!
  光鲁头走到小屋,扣扣门,不知和小屋里的人说了什么,便在屋边抓起一根手臂粗的木棍,转身往回走来……
  “歹徒!”阿虎心里暗叫,神经质地跳将起来,大喝一声:“你,你想干什么?”
  光鲁头猛地站住,顿了顿,突然放声大笑,缓缓地说:“你别慌嘛,我这是要帮你挑行李呀。”
阿虎毕竟不放心,连连摆头:“不,我不要你帮,你走你的!”
  光鲁头不再理他,转身把木棍丢过一旁,上去“呯呯”拍响小屋的门。
  阿虎心里一沉,难道这小屋是个“黑店”,里面还有他的同伙?……
  这时,小屋的门开了,一个老头披衣而出。光鲁头急急说道:“陈阿公,这位客人怕我,让他今晚同你混一夜吧。”
  老人亮起风灯,打了个长长的呵欠,然后向阿虎招招手,悠悠地说:“进屋来吧!”
  阿虎仍然心有余悸,心中自语:“假如他俩是坏人,我这一进去不就是自投罗网了?”
  这时,阿虎忽然想起在什么书上,看到关于壮族以歌会友的民俗,说壮家人喜欢对歌,只要听到有人唱山歌,便会成群结队的有很多人拥来,这样一来,这两人是好是坏不就可以“验明正身”了么!
  于是,阿虎有意后退几步,有模有样地学着壮家人放声高唱起来:“呜喂——,你有山歌放过来,他有好茶摆上台;三更听到歌声起,你一唱歌我就来!”
  “好,够味!好,真爽!”光鲁头拍掌开怀大笑。
  不料,老人却跨上前来,不客气地说道:“这位客人,你别耍心计儿了,我这里只是一间孤零零的小屋,四周三里地没有人家,你的山歌不会招得人来的!”老人说着,敞开胸口,擎起风灯,叫阿虎仔细看清他身上的壮锦衣饰,接着说,“信得过我们壮家人么?”
  “这……”阿虎不知如何回答好。
  老人指着光鲁头,解释说:“他是我们山里客栈的老板,每晚都要到这里来迎接外地来的客人,如看见行李多的,就先寄放在我的小屋,或者用木棍帮客人挑到客栈去……”
  “那……”阿虎迟疑地想说什么。
  “是呀,没见过你这样的客人!”光鲁头打断了阿虎说下去。
  阿虎走近老人,把自己如何来到这里,到何处去,一一二二说了个大概。
  “欢迎!欢迎!”老人拍拍阿虎的肩头,兴冲冲说,“来来,这就进屋干两杯!”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8-23 22:25
矿山之歌
群山赛着长绿,那绿仿佛在流油;山风荡来阵阵香,那香简直把人醉透。哪里有什么“天女撒花”?分明是:花爱山中美,人往“热”处奔!啊,春来了,春的矿山,矿山的春!
喷薄的炉火燃着春的色彩:那焰,比花瓣还美;那红,比杜鹃花还帅!翻腾的铁水,熔进一腔热情,一池诗画,一切为了迎来繁花般的和谐!飞舞的刚花,飘散着春的温馨——包含汗花的咸辛。孕育着心花的欢欣。折射花朵般的笑脸盈盈!
啊,春从何处来?花自何方开?忘不了,忘不了啊,闪亮亮的乌金,汗涔涔的采掘工人!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9-3 17:30
养“狼”的女孩
壮乡有没有狼,一直没有留心过,反正这辈子还没有见过狼。
有一篇来稿,写“我养了一窝狼”。为这篇文稿的真实性,编辑部着实争论了一番。有人论证说,狼的壮名叫“麻尼”,既然有其名,必然有其物,壮乡有狼无疑,但更多的人持否定态度,因为谁都没有见过狼,至少说近代壮乡已没有狼。因此,大家认为这篇稿失实。
借出差之便,我决意去看看作者。
下了车,一路问去一路走,一路的石级山道。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却不知壮乡处处是山水。然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司空见惯了的,也就见奇不奇,见异不异,一新赶路,只想快点见到作者。
站在一片幽静的山林边,正不知往何处去,一个小姑娘穿着滚边壮锦裙像一只轻盈的彩蝶从林子深处飘然而来。我心中一喜,上前向她打听作者的住处。
“您,报社来的?”她误把凡可以寄稿的地方都叫报社。
我不想为这费口舌,顺水推舟点点头。
哦,她正是我要找的作者!刚刚上的小学三年级。
她不叫我进家喝口水,却带我径直去看她养的狼。
一路上,她滔滔不绝,仿佛有好多好多心里话无处可诉,如今遇了知己,便巴不得一吐为快。
她说,她养的狼是偷来的,从父亲那里偷来的。父亲一心要发财,疯了似的搞山里珍禽异兽到城里赚钱。一次,父亲捉回一只狼,母亲见了说狼快要生仔了,放生了吧。父亲不依,便要把狼折磨死,卖不了活的就卖肉。于是,她偷偷把狼救了出来。
“要么一刀杀死,那样半活不死的,谁受得了!”她愤愤然,难得的正直的童心。
“你不知道,狼是吃人的吗?”我真为她的冒险行动担心。
“才几天,狼生了小狼。” 她好兴奋,根本听不进我问什么,兴致勃勃地说下去,“我天天偷果园里的果子喂它吃。”
“狼吃果子?”我好生奇怪。
“有时它饿急了,我便到地里摘玉米、挖红薯……”
“别人的东西不可乱拿……”
“您真怪!”她老成地“挖”我一眼,“拿了,人家才高兴,那是看上他的东西长得好,懂么?”
原来如此!真是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呀。
穿过山林,来到山脚,她指指前面一个小岩洞,说:“到了!”
“就藏在儿?你不怕别人打野兽找到它吗?”
“野物都躲到深山了,谁还到这旮旯来,找鬼?”
我点点头,称赞她聪明,找到这么好的地方给狼“避难”。
“等到我有了小弟弟,要是父亲也叫我死活不成,我就来同狼做伴!”
我大吃一惊!看来这地方重男轻女的现象还顶怕人呢。她可能还没有兄弟,于是我问:“你几姐妹?”
“不,我就我一个。我很想要个小弟弟,可母亲没有时间。”欢快的笑容顿然在她脸上消失了,“我父亲整天到处去做买卖,地里的活全由母亲包了。父亲说,等他发了大财,才叫母亲生小弟弟。”
“小弟弟,小弟弟!”说话间,我们来到洞口前,欢乐又回到她心间,只见她扑上去,一下抱出一只肥鲁鲁的小野物。
母狼见到生人,惊慌地团团转,忽然欲从她身边逃走。她左手抱着小狼仔,右手伸出去轻轻抚摩母狼的头,母狼于是顺从地伏在她身边。茸茸的毛,圆圆的头,短短的耳,这是……我不由生疑,上前仔细打量,天哪,哪是什么狼哟,分明是果子狸,当地禁猎的一种稀有动物。
“你为什么骗人?”我为上了一个小孩的当而悻悻然,“你见过狼吗?”
她笑笑,摇摇头,很坦然的样子:“我不说狼,您会来吗?”
我顿然哑然。在一个小孩面前输理。想想,好不服气,于是报复地说:“你的文章失实,我们不能用!”
“我的稿子能把您叫来,不是有用了吗?”她忽闪漂亮的大眼,露出几分惊奇,“难道,像我父亲那样,乱打乱杀,你们报纸就不管?”
我无言以对。可畏啊,这小小女孩!
我不由自主地走进她,接过她怀中的小野物,爱怜地亲了亲它茸茸的前额。这故作表现,无非是讨她的信任。“走吧,见你父亲去。”
“别!”她忽然地把小野物夺去,放回它母亲身边,“别让它们离开它们的家!”
她扬起小手,向果子狸母子做个“拜拜”的手势,然后拉上我的手去见她父亲。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9-10 21:52
涓涓的小溪哟

山边的小溪,清水叮咚。一角裙裾飘拂于流水中,被嶙岩怪石溅起的水珠,在一双白生生的腿上滚动,晶莹剔透,一双凉鞋散落在水边……
她,嫩红的嘴唇咬着一根牛筋草,凋零的草花摩挲着她微瘦的脸蛋,双眼迷惘地对着潺潺流去的溪水。
人生,犹如涓涓的小溪,喧闹的时候,叮叮咚咚;沉思的时候,曲曲折折。
她,十八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来到了这莽莽山野。说是林场,山头却是癞子的头;说是当工人 ,偏偏手里捏着锄头……
姑娘,该向往着什么?是幸福的理想还是理想的幸福?是追求的爱还是爱的追求?……
她苦恼?她彷徨?!她沉思!
有人说,漂亮,是姑娘的身价。是的,她美。要是穿上可身的春装,那诱人的曲线叫人倾倒。她那双大眼,小伙子见了会情不自禁惊呼:“哗,好靓!”她的目光有一种莫测的神韵,自卑的小伙子说它是两把剑,多情的小伙子说它是一双动情的小手,无时不在招呼你。
可是,她没有想到这些。她喜欢这句名言:美是到处都有的。唇边的牛筋草被咬断了,那草花随波逐流而去。她捡起凉鞋,穿上,笃笃地走了,重重的脚步在沙滩上印下深深的坑,宛如一行省略号,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绪。
“樱桃好吃树难栽。秃岭就是秃岭了,还巴望它长出辫子么?”“那不嘛!要能长果,我们的祖先是忌嘴的?”……
议论,不是闲言碎语;关切,不是断肠牢骚。她仿佛看到那溪边的闲草,彩色的落叶。
当今,秃头尚能长出头发来,秃岭就不可救药呀?“不哩!”她说,“这里只是缺乏灌溉!”
于是,她挽起衣袖,卷起裤筒……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有人见到她沤牛粪,轻叹、惋惜。
姑娘,谁没有自尊?她动摇了,害怕今后有个“他”对她误会。牛粪,多难听的字眼。
她来到溪边散心,无意踏落了一块岩石,恰好滚进小溪的中流。溪水顿然被挡住,打着转转,涨起来,很快又淌过岩面,依然流去。而且,那落水声淙淙如琴,更加清脆,更加锐耳。她忽然悟到:顾虑多的人是不勇敢的。
春来了,花终究是要开的。不怕没有春天的花,就怕没有花的春天。不可置疑,从花到果,需要经历痛苦的孕育。
但是,人生,是小溪;小溪,总有到达大海的时候。
于是,她的汗水,汩汩地浇在秃岭上;她的心血,一滴滴地注入土壤里。
终于,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一棵柔弱的树苗破土而出了。凡事起头难。紧接着又长出了第二棵、第三棵……光溜溜的秃岭上,历来罕见的绿色星星点点地出现了。晃眼望去,俨如初学写作的小学生在绉巴巴的稿纸上,第一次写下的歪歪斜斜的习作。
是的,这尽管不是什么惊世巨著,但毕竟是她用汗水滴写成的“处女作”。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9-18 10:27
谅解使得全家乐
我家四口人。我长妻子8岁,儿子比女儿大5岁。从年龄结构来说,是一个老中青少。“四结合”的家庭。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自有不同的追求、爱好和习性。因此,我家在业余生活中自然而然会出现些不可调和的矛盾。
“每逢星期日,全家不和谐;爸爸读又写,妈妈要走街;哥哥迷电视,妹妹乐‘过节’。你朝东来我往西,从早到晚闹咧咧。”这是我家过去星期日的写照。
由于职业习惯,我把娱乐享受寓于对文学的探索之中,常常是“躲过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妻子则不然,星期天对她是难得的,既需要散心,有需要操心;诸如肥皂牙膏之类的“易耗品”,衣帽鞋袜等等的“季节货”,只有这天才有时间去物色、采买。当然,走商店逛商场,既可以办实事获实惠,又能打开眼界,她也就乐在其中了。
儿子在读高中,经过一周的紧张学习,机需要舒一口气。因而看电视、玩象棋,似乎成为他星期天的第一需要。女儿还在读小学,童心正盛,每每把假日当节日过,总想往热闹处凑。
如今,生活节凑快了,时间十分的宝贵。平日里,大人白天赶工作,晚上忙家务;小孩白天忙上课,晚上赶作业。唯有星期天,大家才有时间聚在一起,同享天伦之乐。
但是,要是大家都“天马行空,独来独往”,妻子就会因买不到合心的商品,老埋怨我不陪去当“参谋”;女儿就会因没人领她去看演出,搞活动什么的而整天哭鼻子;如果搞“一刀切”,全家统一行动,我和儿子常常就因违心作陪而闷闷不乐。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和协商,最后我们采取了“互相谅解,照顾全体,预先安排,可分可合”的星期天生活“准则”。也就是说,星期天里谁有什么打算,预先报出来,大家共同讨论,对全部活动的时间、路线、地点、人员进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尽量满足各人的要求。
一旦在某方面有矛盾,不能兼顾,就要大家互相谅解,牺牲自己,照顾全体。在不影响大家情绪的前提下,有时也可以“一分为二”,或允许某人的独来独往。
为了取得平衡,首先要求大家摒弃“以我为中心”的念头,先别人之乐而乐。
我作为一家之主,就不得不作出较多的牺牲改变了“躲进小楼”的生活方式,尽量陪妻女外出,而在等车或妻子选购商品,或女儿迷入活动之中时,我便见缝插针地拿出书来,或分秒必争地进行创作构思。另外,我又逐步培养儿子多方面的爱好,改变他单一的“电视迷”兴趣投向,使他的兴趣“同化”于全家。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大家逐渐习惯了“互相谅解,成全他人”的原则。讨论星期天安排时再没有吵吵嚷嚷,很快作出为大家接受的又比较满意的“决议”。同时,由于全家经常在一起活动,兴趣发生了交叉“感染”,互相适应性增强了,活动的内容更加丰富了,感情的交流更加融洽了,家庭关系更加密切了。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9-26 21:50
老 马

雨沙沙地下得无休无止。举眼望去,看到的都是雨。
透过雨帘,我终于看到了一匹枣红色的老马。
豆大的雨点打在那经历过烈日炙烤的皮毛上,立即腾起丝丝热气。马不跳不叫,低着头,耷拉着脖子,静静地站立。
雨越下越大,马全身湿透,它的皮毛颜色更加醒目,好鲜好漂亮的枣红色!它纹丝不动,蒙蒙的远景衬托着,仿佛一幅静物油画。
马的主人就站在我的身旁,大家都在草棚里躲雨。棚子里还有一堆马的主人从马车上卸下的货物。主人撑着一把花伞遮挡着。
我好同情老马,心中暗叫:马,进来避雨吧,棚子里有的是地方。
可是,它一动不动地立在雨中,俨然一位纪律严明的战士。
我想,车上的货物已经卸下,马现在完全自由了,它可以奋起四蹄,奔驰而去。然而,它宁愿立在雨中,任凭雨点飘洒,表现一种任劳任怨的不屈的性格。
马的脖子下有一个塑料桶,里面装着米糠。那是主人看见雨渐渐停了,给它提过去的。可是,没待它把米糠尝出味儿,雨点又刷刷地打下来。一会儿,一桶米糠渐渐变成了一桶浑浊的水。马想甩掉头鬃上湿漉漉的水珠,将长脸一刁,无意间把糠桶碰倒,潲水般溶着米糠的雨水泼了一地。于是,望着一顿算是不错的吃食忽然间鸡飞蛋打,马无可奈何地长嘶一声。
雨停了,主人吆喝一声,马重新上路。
货物没有减少,道路却变得泥泞了,而马强忍着饥饿,依然像刚上路一样,不停蹄地奔驰……
望着负重而去的马消失在视线的尽头,我心中涌起无限的感慨,并滋生了一份牵挂:马还要走多长的路?它能顶得住吗?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若让马知道,它定会笑话我的。它自会过自己的生活,不管风风雨雨。
我忽然想起曹操的名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是呀,刚才我目睹老马的一幕,不正是很好的诠释么!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10-1 16:43
老师,您好!
                                                     
老师,您好!
不知在您众多的学生中,我能不能排上号?谁对您的印象最深,我不知道。但在我的心底里,我众多的老师中您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位。
我这个人,嘴特笨,与人交谈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拉开话题;但提起笔来,心里却有涓涓清泉,静静地涌,幽幽地淌,不急不火,不猛不烈,始终长流不息,完全不像一个爱发脾气的犟女孩。总之,开口说话,我拘谨寡言;展纸而书,我舒展自如。这,也许是我在这封信里能对您倾吐心里话的缘故吧!说实在的,把一个平平常常的熟人忘记尚且难以做到,何况对于一个曾对 我们有过真情的好老师!毕业离校之前,在我整理书箱的时候,所有的作业、笔记我都处理掉了,惟独有您批语的作文、周记,我全部都留下来了。我觉得您的批语最耐读,我打算把它们装订起来,留着以后细细地读,慢慢地品。
这次我路过母校,我明知我没有勇气给您打电话,但还是把您的电话号码带在身上。每次经过电话亭,或陪同同学去打电话,我都想拨您的那个号码,但一想起去年夏天您批评我的那个干巴巴的声音,便无奈地作罢了。
是的,临别的时候,我给您的那封“信”,确实是“骂”您,而且我是故意这么做的。我想,我这样一“激”您,您肯定会狠狠地批评我一顿,然后我就顺势向您检讨、道歉,找个台阶下。哪里知道,我非但找不到台阶,就连个生虫的竹梯您也没有给我。
我知道我“骂”您不对。我骂您不为我想想,其实我做事从来就不为别人考虑过……通过这事,我深感到:您挨骂,是您的不幸;我该挨骂(批评),是我的万幸!因为,通过您的批评,我得以剖析自己,重新感受您母爱般的师情、师恩!
原谅我吧,老师!记得您对我开玩笑时说过:等到您退休时,我该是为人之母了;那时,您要帮我带小孩……我一直把这话珍藏在心里,并且暗暗下决心:我一定闯出个好明天,让母亲般的您能分享到我将来胜利或成功的喜悦!                                  祝您                                                 快乐!                          
                                您的学生
                                     9月7日
                                                     
老师,您好!
昨天把给的您信寄出去后,我的心情一直难以平静,很多深藏着的记忆久久激动着我,令我难以入眠。还是让我们共同回忆去年夏天那件事吧——
那天下午,您正专注地给我们讲课,您的女儿急急忙忙冲进教室里来。“妈妈,爸爸他……病倒了!”您女儿一声尖叫,刹时干扰了课堂的气氛。您突然一愣,但您很快就镇定下来。您看了看手表,然后平和地仿佛没事一样对女儿说:“你先回去,等一会儿妈就回。” 我看看教室墙上的挂钟,离下课的时间还有十多分钟。
您为了不耽误我们的课,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我们继续上课。”俗话说,治病如救火,怎么能“等一会儿”呢?我按捺不住,不由自主地举起手来,撒了个谎:“老师,我肚子疼,我要……”
“哦,那你到医务室去看看。”您深情地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的同桌和好友似乎看出了我的意图,不约而同地过来扶住我, 并对您说:“老师,我们送她去。”我看见您眉头一皱,很不高兴地同意了。
我听到了教室里的嘈杂声,也听到您在说:“同学们,请安静, 我们继续上课吧……”但是,由于我的“带头”,同学们的目光被我的“行动”吸出了窗外,于是又有几个同学不“听话”了,跟着跑出了教室……
后来,听留在教室的同学说,您面对好几个空空的座位呆住了,但您仍坚持把课讲下去,直到听见下课铃声。您合起备课本,急忙冲出教室,直奔您家而去。接下来,就是我挨您狠狠批评的镜头了——
那时,我和我的同学已把您的爱人送到医务室,留在那里打针观察,我们又匆匆赶回您家,正在忙碌着洗刷、打扫、整理您平时顾不来的这个家……
您站在家门口,看着我们愣了一下,有同学看见您双眼闪着泪花。但是,您很快擦去泪水,温和地把同学们“赶”出您家,独独把我留下来,狠狠批评我,作为班长不带头听好课,却带头破坏纪律……当时我觉得很亏:好心不得好报,好柴烧烂灶!这便是我后来“骂”您的原因。
平时我留意过,学校里几十个老师,数您走路最急最快,急急而来,匆匆而去。开始,我以为是您的性格使然,后来了解到您的家境,我才知道这是生活逼着您这样快节奏地奔波……写到这里,我又想到一件使我抑不住感情的往事,啊,我流泪了,笔也不听使唤了……老师,再谈吧!                                    祝您
快乐!
                         您的学生
                                   9月8日
                                                     
老师,您好!
那件令我抑不住感情的往事,昨晚让我的眼泪奔突而出,湿透了我的枕头。中考前夕,学校刚刚考完毕业考试,县、地区又接三连二地进行中考摸题考、模拟考……,当学生不怕考试,就是害怕要交这费那费的,您也知道,我们这些农村学生,连吃饭都是从家里带米来,分分钱都是来之不易。
就在那晚自习课,我们正在教室里静悄悄地复习功课,您默默地走进来,极不情愿地打破了教室里的宁静,告诉我们要收取一些费用。一听说收费,我心里就发紧,听力就无端地朦胧起来。我只模模糊糊地听到您照本宣科般念了好几种,补课费、资料费、模拟试卷费、中考说明书费、中考报名费、体检费,还有什么毕业相费……
下了自习课,我回到宿舍,彻底清查了我所有的“存款”,抓紧时间去找您交费。因为我知道,交不了费我就不能参加中考,参加不了中考我就……
已是半夜11点多钟,我在办公室里找到了您,您还在伏案批改我们的作业。
我站在您身后,不敢打扰您,但是,您还是发现了我。我掏出10元钱,轻轻地放在您办公桌上。您微微一笑,温和地问我:“交哪一样费呢?”我郑重地回答:“交所有的费。”
“交所有的费该是多少呢?”您仍然温和地问我。我确实不知道总共应该交多少钱,于是无力地摇摇头。您便耐心地告诉我:试卷费每科3元,共21元;报名费1.5元;补课费……您一样一样地数出来,虽然只是二位数以内的加法,我竟算不清总数,我在身上摸索了好久,掏出了个塑料袋,把我平时的全部“零存整取”倒出来,分分角角的零票撒满了您的办公桌。我含着眼泪一分分地捡着、数着……
这时,您突然把我抱进怀里,替我擦去眼泪,温柔地说:“够了,就10元够了。”然后,您帮我一分分地把我的零票捡起来,全部放回我的口袋里,亲自把我送回宿舍,催我赶快休息。我倚在门边,目送您远去。那晚,您办公室里的灯一直亮着,我也用目光一直伴着您……
后来,我才知道,是您替我交足了全部费用,而我那10元还不到全部费用的十分之一!
老师,我的好老师!没有您的栽培和关怀,就没有我今天成才的机会,我将永远记住您——我的好老师!
今天是教师节,学生还是消费者,不能送您像样的礼物,就以我的心里话权当一份礼物吧!                               祝您
节日快乐!
                                    您的学生
                                           9月10日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10-6 21:43
路和车

  日子像磨盘般悠悠地转,围着一个圆心不厌其烦地重复那支单调的歌。太阳、月亮都是规规矩矩地东升西落。人呢,几乎也都是吃饭—上班—睡觉,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离不开这生活的“大规矩”。烦么?也许各人有各人的答案,无可非议。
  一天,我坐在飞驰的班车上,一阵阵清凉的风从窗口猛灌进来,头脑很清醒。我机械地望着路旁急急向后推移的景物,听着班车行驶时发出的“嘎嘎”声,我忽然注意到这辆车。它不算新了,坐椅的皮垫裂着或隐或现的口子,窗框锈迹斑斑,窗上的玻璃已经相当松动,随着车身的颠簸而嘎嘎作响。我想,它肯定跑过宽阔平坦的柏油路,也跑过坑坑洼洼的泥沙路。它天天跑啊跑啊,想跑到路的终点,想把路征服。但路依然故我,弯的地方依然弯,陡的地方依然陡,窄的地方依然窄。路无穷无尽,交错纵横,而且有的路班车根本不能通行。因此,班车无法跑到路的终点,无法把路征服。但是,路为班车提供了一个又一个起点。班车因此毫不气馁,毫不灰心,出发又出发,奔驰又奔驰。虽然看不到终点,但多一个出发点,就不虚此行。
  由于社会的需要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一辆班车一般只能在某条固定线路上奔跑。在那条固定线路上,它从这头跑到那头,又 从那头跑到这头, 就像日月围绕轨道运行一般。班车忍受了路线单一的枯燥,忍受了重复往返的乏味。它无怨无悔,踏露履霜,披灰挂尘,风雨无阻。它乐此不疲,因为,虽然征服不了路,但在征服的过程中,它实现了自身的价值。
  坐在这辆奔驰的班车上的我,直视前方,一种彻悟的感觉自心中升腾而起。
  生活是日子的推移、叠印,难免会单调、枯燥。但只要善于去寻求,就会寻到一个又一个出发点。站到了新的出发点上,人才会燃起一种激情,做什么事就会有一股冲劲。那么,在平凡的工作中,就会有所作为,至少也会活得更为充实一些的。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10-11 16:41
母亲的竹篓

“妈,收破烂的来了吗?”儿子瞥一眼堆满碎布的竹篓说。
“来……哦,没来……”母亲不知揣着什么心事,吞吞吐吐。
“收破烂的要是来了,就把竹篓连同碎布一起卖掉,不呢,就干脆丢了。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电视机摆放起来也打眼一些。”儿子十分认真地说。
可不,这个家好似越来越窄了。母亲默默地摇摇头。当初,才一间房,就这么一点点地方,倒不觉得窄。如今,三间大房搬进来,却感到住不下了。衣车、单车、电风扇、电视机、大立柜,什么什么的,唉,都快给塞满了。
母亲在竹篓边坐下,怔怔地看着竹篓。这竹篓是金竹编织的。虽然已经颇有年月了,但看上去依然金光熠熠,篓耳上雕出的画眉鸟还清晰如新。竹篓里堆满着许许多多碎布,这些都是母亲自己剪裁衣裳时所用剩的零边碎角。
丢?卖?母亲不住地抚抚翻翻这些碎布,看得出她心中很不安宁。儿媳给她缝衣剩下的灰色的布料放在最上层,有的巴掌大,有的尺把长。儿媳跟她说过,这种布料是呢料,厚实且柔软,穿上好暖和哩。这两年都说要给母亲买成衣,可她总推说成衣不合身,穿上不自在。母亲总是执拗地要自缝自裁,说剩下的边角儿归自家,将来衣服穿破了就能用上。母亲逐片逐片地翻捡着,她要把碎布好好地分门别类,说不定哪时缝补衣服时派上用场。
竹篓里的碎布多种多样,五颜六色,倒是十分逗目。孙女快会走路了,这些碎布能做几双布鞋,给孙女穿着学步,一定又暖和又稳便。过去,母亲总是用碎布自己做鞋子,看着丈夫和儿女们穿上,心里就会泛起丝丝甜意。可是,如今大伙不高兴穿布鞋了,这么多碎布又如何处理才好呢?
忽地,一块黄布映入母亲的眼帘,黄布上已经蒙上一层尘灰,那是母亲好多年前特意留下的。母亲缓缓地把它捧起,两手虔诚地托着,看似不是一块碎布,而是一张黄瘦的脸。母亲轻轻抚摸着抚摸着……“好久好久没有看到他了!”那时候,一天的工分才值两角钱,他带着黄瘦的脸去了,要养育几个儿女,没钱买新衣,衣服穿破了只好补了又补。
篓底里还有几色碎布,大大小小,长长短短,有的还挺新的。那时,父亲走了,母亲就更劳碌了。在散如乱麻的碎布里,母亲一眼就能看出,哪一块可以派上什么用场。经过她灵巧的双手,一条条杂色新衣或是一双双拼花新鞋就做出来了。母亲总是想尽办法把所有的碎布用得一片不剩。
……
“都什么年代了,谁还时兴穿布鞋呢?”儿子在一旁说。
母亲笑笑,说:“儿呀,妈这辈子离不开碎布,忘不了布鞋。过去,你不是也说过,娘做的布鞋好穿耐穿么?”
儿子摇摇头,沉默不语。
不久,收破烂的来了。母亲倚着门框,朝他笑笑,却什么也没有卖。
儿子又买来几套家俱,电视机总算摆放了个好地方。可母亲的竹篓还依然放在原处,竹篓里又添了几色新样的碎布……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10-25 21:57
女孩的烦恼

傍晚,天边的彩霞悠闲地挂在空中,金灿灿的犹如一幅彩画。看着男孩们在绿茵场上潇洒奔驰,心中油然生发一种压抑不住的快感,好不眼红。
“嗖——”地一声,皮球如飞弹擦柱而过。
“让女孩走开!”场内一声大吼,我心里一阵颤抖,想到“它是不属于我们的”,不免无限伤感和惆怅。
那黑白相间的尤物啊,你是太阳,光芒四射,给大地带来勃勃生机。你并不吓人,干嘛要“女孩走开”?我好想奔上前去,拥抱你,摸抚你,亲吻你。但我不能!可我又不能不想。泪眼中,我看到你那么柔和,那么娇媚,仿佛柔情万种的绣球,多么使人向往。可是你却不属于我!
绿茵的情韵多么含蓄,绿茵的诱惑多么神奇,绿茵的呐喊多么诱人,可是我却没有好好感受过。青春的岁月来去匆匆。我疲倦地走着。路边的野花开得正旺,树上的鸟儿鸣得正欢。我无心去欣赏。遗憾啊,我神往的绿茵场上的一切,如今只能从足球报上去感受。霞光中,被斜阳拉得长长的影子,我怎么赶,怎么追,也还是走不出那段阴影。我叹息,我愤怒,我呼喊。呼喊世道的不公,为什么本来属于我的东西,偏偏无法拥有!为什么本该是谱写光辉灿烂的一页,却是一片苍茫与无奈,记下的仅仅是本该不属于我的烦恼,留给我久久嚼不尽的苦味。球场上本该留下我欢畅的身影,但我只能望而生畏,太多的偏见,使我过早地衰老了。
还给我——朝阳般的足球!刚刚起航的船,我多么想让那洁白的帆也鼓起我一份风。请让我去寻回绿茵场上的快乐,寻回属于我的美丽的愿望!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10-27 20:36
球迷惊语
                     
这是个难忘的夜晚。整个宿舍楼灯光明亮,人声鼎沸,侃大山的、赌东道的,有作演讲状的,陈词激昂,争执不休。其间,频频传出的是“中国”、“伊拉克”这两个最为刺激的词儿。
时针指向凌晨一点半,忽然间,整楼鸦雀无声,只听到电视机里讲解员抑扬顿挫的解说,还有隐隐约约的鼓声、掌声、喝彩声……无论男女老少,无不睁着大眼,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专注着电视屏幕。
时针指向凌晨三点二十分,随着一阵阵沉重的叹息声,屏幕上显出了“再见”。全楼死一般寂静,唯一变化的是,一盏盏电灯连锁般地熄灭,天空顿时变得黑沉沉的,叫人喘不过气来。
如此难耐的气氛不知持续了多少时间, 天未亮之前,断断续续发生惊动全楼的“事件”——
A君为准备庆祝胜利,赛前买了十万头鞭炮,渴望发泄一番。殊不知事与愿违,按捺不住无名气,竟将鞭炮挂在赤身裸体上对自身“火烧”发泄。幸好有人“抢救”才不致摧残身子。众人宽言相慰,他出言语惊四座:“别管我!我恨我自己,只会迷球,不会踢球,不能为球献身,要此身何用!”
B君的妻子关了电视机便睡去了。好久不见B君上床,便出来看个究竟,只见丈夫呆呆地坐在沙发上,身上叮了好几只蚊子也不当回事。妻子帮他驱了蚊子,把他拖上床去,不想他像植物人一般睁着双眼毫无反应。妻子一慌,拨电话呼叫救护车。医生来到床前,他忽地坐起,一语惊人:“瞎闹什么!我正在反思:为什么我们屡战屡败?谁叫你们来干扰!”
C君同B君一样,比赛一罢,人就冷,痴痴地一动不动,连电视基业忘了关,任由屏幕上“雪花飘忽”。妻子催他关了电视好好休息。他忽然拍案而起,吐出字字郑地有声:“我要到成都去!就不信,我们会踢不赢!”
最潇洒也最感人的是D君。他站在阳台上,也不管妨碍不妨碍别人休息,竟引吭高歌,唱出改了词的《潇洒走一回》:“……绿茵呀滚滚,痴痴呀情神,出线终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岁月不知球迷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迷一辈……”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10-30 16:15
新娘粽

进了城读书,样样新奇。就说城里的粽子吧,小小巧巧,起棱起角,怎么放哪样摆,都是端端正正三棱锥体。受看是受看了,只是太小气儿,充其量一只二两的货。碰着胃口大的,恐怕十来只还填不饱哩。
家乡的粽子却是别具一格。中间鼓两头扁,活脱脱一只长船形。一经蒸熟,糯米鼓胀起来,粽子便勒出一道道深深的沟,似有一股一触即爆的闷劲。每只都在两斤上下。特别是新娘粽,没有七八斤不算派头。
在壮乡,娶了新娘,来年初一初二,一定要做好一对大粽子,给新娘带上走娘家,这就是新娘粽。新娘粽含意颇深。一是报答父母养育之恩,亲家辛辛苦苦把姑娘养大,嫁给你当媳妇,能不感谢么。二是表明夫妻情深,一对粽子一双情,粽有多沉情有多重。毫无疑问,制作新娘粽是马虎不得的,是必须郑重其事的。即使家境再贫再苦,也要想方设法把新娘粽做到有脸有面。
新娘粽以糯米为主,以众多的美味食品为馅。糯米要筛去碎粒,精选洁白完整的米粒;粽叶要仔细漂洗,择取翠绿无瑕的大叶张。制作粽子还要寻熟手,心细手巧,做出有模有样,大方醒目。七八斤米一只粽,通常要烧上三四天的灶火才能把粽子炖熟局嫩。如果家人不多,往往从大年初一到十五元宵一只粽还吃不完呢。
去年腊月,二哥娶了媳妇。年夜,我回到家,年粽已经做好。十几对十分逗目的年粽摆在八仙桌上,其中一对好似鹤立鸡群一般好不打眼,油光闪亮,恰似一对置于供桌上的油炸香猪。母亲、大嫂、二嫂,还有邻居的婶子,围在桌边说说笑笑,乐趣盎然。阵阵粽香飘溢,教人食欲大增,口水涌突。
我走上前去,好奇地提起粽绳,想掂掂新娘粽有多重,不想粽子太沉,险些脱了手,赶忙挺起肚皮去托住,裹了满身的油。
“哎哟!真沉,里面都裹些什么呀,这多油?”我失声惊呼。
“鸡肉哩,猪肉哩,白豆绿豆哩,都有都有。”母亲扳起指头一边数说给我听,一边笑得泪花闪闪,看她那个高兴样。
我吐吐舌头,转过来对二嫂说:“二嫂,这回回到娘家够你风光的了!”
二嫂满意地笑了。是的,在我们壮乡,当媳妇的最看重新娘粽了。谁家富谁家穷,日子好或坏,夫妻甜或酸,一家人的欢愁苦乐,看一看新娘粽便看出个八九不离十。正月里新娘粽伴着姑娘回门,全寨的人奔走相告,比送嫁还热闹。里三层外三层围着新娘粽转,不仅观看,还要评说。这场合,做母亲的听到声声句句赞语,心里多欢多甜:“看呀,过来看呀,我女儿嫁着了好婆家!”
“咳!还是她二嫂有福气哟……”大嫂在一旁长长叹了口气,眼神中有几分羡慕有几分嫉妒。
母亲的神态有点不自然,是大嫂的话触动了她。娶大嫂那年份,正是靠工分吃饭的日子,一天苦干累干才值毛把钱,口粮还欠一大截呢,哪里去寻糯米来包粽子呢?但是,饿肚不要紧,面子终究还是要顾。母亲求东家拜西邻借来一筒糯米,拌上一份籼米,又掺进一份红薯,总算包好一对新娘粽。尽管干枯枯没有一点油气,瘦溜溜没有一点糯味,大嫂还是一手提着红薯粽一手抹着眼泪回娘家去。为这事,母亲一直内疚于心。
为转移母亲的心绪,我对大嫂开玩笑说:“大嫂,如果你眼馋呢,我求母亲再给你做一对新娘粽……”
大嫂不让我说下去,吓唬我:“再说呀,等你把老婆带回来,我给做一对粽,教你两公婆抬都抬不起!”
大家听了哄堂大笑。
我红着脸说:“给我做粽?真有那天,你就给做那种二三两米的城里粽就行了。”
母亲伸出指头戳我,说:“二三两的粽,喂小猫呀!当做新娘粽,不给别人笑歪嘴才怪哩!如今日子好过了,有米有钱,新娘粽更不可当儿戏儿的!”
我把城里的三角粽给大家比说比说,然后建议:“我们也该学学城里样,三角粽好,省工省柴,食用方便,携带轻巧。”
大家听我说得有理,也不再说什么。后来母亲才说:“老三说的也对,十把二十斤的新娘粽,要是天气转暖呢,赶不及吃就变臭变酸哩,丢了真可惜。如今虽说糯米有了,鱼肉有了,要是不学学过日子,金山银山也会掏空的。”
沉默,异常的沉默。也许大家心动了:如今改革年代,新娘粽是否也当改改……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11-1 15:58
我需要有个梦

梦像一只气球,在广漠无垠的空白中飘悠;梦像一支细流,在繁花似锦的色彩间穿行;梦像一个顽童,在温柔的母怀里闹腾;梦像雾,梦像云,梦像黑洞,梦像宇航器,梦像劣质电视连续剧里的胡编乱造……这一切,我都是道听途说,可惜,我还没有自己的梦。
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多么想编织属于自己的可以藏在书包旮旯里的梦。我不仅有所思,而且思得要命,思得脑子生疼。像乱麻一般的数学题,像散沙一般的英语单词,像远星一般的自拟题作文,都让我思得精疲力倦,但是换来的却是死猪似的沉睡,毕竟,我还没有自我的梦。
问爸爸,爸爸有过梦;问妈妈,妈妈有过梦;问老师,老师有过梦。只是,没有问过伟人,没有问道我心中的明星,也许,他们都由过梦,美好的梦,险恶的梦,朦朦胧胧的梦。于是,我怀疑自己不是个做梦的材料,仅仅是个只会无忧无虑实实在在生活着的我。
我多么多么需要有个梦。梦自己、梦同学、梦今天、梦未来,梦世界上的一切。听生理学家说,每个人都做过梦,有的梦记得,有的梦记不得。或许,我是个做了梦记不得的人。于是,我就学习着白日做“梦”,用自己的笔在白纸上编拟我梦的课题。幸福、欢乐、美好、光明、振奋、拼搏……真的,我需要有个梦。


作者: 路漫    时间: 2013-11-3 16:51
曼妙如梦游天涯  
  
    依稀梦里,飘忽着那首歌“请到天涯海角来,这里四季春常在,海南岛上花常开……”怀揣那份神秘的喜悦与憧憬,我登上“紫荆七号”方舟,向那座美丽、神奇的岛屿驶去。
    在万家灯火阑珊中,海口像一位雍容典雅的贵妇人,热情而优雅地张开双臂欢迎自远方而来的我们。初次踏上这座城市,一种清新爽畅的都市之风拂面而来。同样拥有耸入云端的摩天大楼,海口却不似深圳、广州那般拥挤以致喧嚣不堪。宽敞平整的路面,巧夺天工的立交桥,娉婷俏立的椰树……海口无一不展示她那南国佳人曼妙之至的风采。
    翌晨,在习习清风中,我们的旅游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那种风行疾驶的感觉特别爽快,像鸟儿在云海里疾飞。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们的旅游车出了毛病,可意外的的车子故障不仅没有破坏我们昂然的游兴,倒是让我们出其不意地发现了一片未被人们侵扰、污染的海滩。初次面对仰慕已久的大海,雀跃的喜悦与激动在片刻的惊羡之后瞬间喷涌。我狂奔向大海,宛如久违的孩童投入母亲的怀抱狂喜。跳跃的海潮像调皮的小狗,在你猝不及防时,一阵阵扑上你的身上,亲吻你的肌肤,煽动起大家的阵阵欢笑。远眺海天一色处海鸟飞忽的星点,有种梨花翔集、锦鳞游闪的美妙意境。聆听汹涌澎湃的海潮声,轻踩细腻柔软的沙滩,撷取五彩缤纷的贝壳,仿佛身置海市蜃楼之间不能自巳。
    傍晚时分,我们如约而至美丽的三亚。在老人的传说中,世间最遥远的地方就是天涯海角。如今,真真切切地步入了这洋溢浪漫气氛的天之涯,海之角,一种如梦般的美好感觉笼罩全身。
    在蓝丝绒般美丽的夜幕里,我们驱车来到“鹿回头”山顶。传说中,勇敢英俊的猎手追捕一只鹿,追逐了九百九十九天,跑了九百九十九个山头,那只鹿蓦然回眸,含情脉脉地刹那间变成一美丽绝伦的少女,之后她便与猎手相爱了。听着导游小姐娓娓动听的解说,游客们无不为之动容。我心中顿生无限感慨:能拥有一个爱自己到海枯石烂、追随自己到天涯海角的人,人生此愿足矣!
    悄悄地我们走了,正如我们轻轻地来。轻轻地招手,作别海南岛斑斓的云彩。那路旁嫣然娇娥的椰树,宛如夕阳中的新娘,永远投影于我的波心。清爽怡人的海风,在往每一个思念的方向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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