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壮族姑娘海燕——走出去就不愿再回来 [打印本页]

作者: 使君子    时间: 2009-8-18 12:41
标题: 壮族姑娘海燕——走出去就不愿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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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台节目《大山的忧伤:走访百色山区》片段——壮族姑娘海燕 走出去就不愿再回来

作者: 使君子    时间: 2009-8-18 12:56
标题: 黑衣壮跳舞迎游客 廿二个演员三个观众

黑衣壮跳舞迎游客 廿二个演员三个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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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大学生    时间: 2009-8-18 13: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蓝小婷    时间: 2009-8-18 13:13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好想去那边看看
作者: 度莫    时间: 2009-8-18 13:44

走出去,就不再想回来的壮族人多了,何只海燕一个?

呵呵,而且在俺印象中,壮族老人一贯是鼓励子女走出去,并以子女能走出大山为荣的。所以在靖西近60万人口中,有5万多(官方的统计数字)的中、青年长期在山外谋生。


作者: Mfm1992    时间: 2009-8-18 15:34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大学生在2009-8-18 13:11:17的发言:
人家想去哪是人家自由,只要不违反法律我们都应该允许。那种以热爱民族文化,保持传统为借口企图禁锢自己族人接受新事物,融入新生活,接受新观念的人,其实是自私的……

这位大学生应该放弃教育下一代的义务。因为所有“教育”都可能是错误的,应该让小孩自己决定接受什么不接受什么,尤其不能误导小孩接受什么“传统文化教育”。


作者: 我是大学生    时间: 2009-8-18 16: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fm1992    时间: 2009-8-18 16:55

那么谁是所有壮族人的监护人呢?壮族需要监护人吗?


作者: Mfm1992    时间: 2009-8-18 17:01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大学生在2009-6-12 23:19:54的发言:

关键问题是保护来做什么用?

你说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这些都是有很大用处的,未成年人以后可以当接班人,妇女是半边天。更重要的是人民群众有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强烈愿望,有群众基础,有几个不想保护自己的孩子,自己的老婆,自己的母亲的?

但是楼主提到的这些东西,似乎让人觉得是“为了保护而保护”,是不是有悖社会发展规律?

什么是好东西?就不讨论物质利益方面了,因为很多群众会被眼前利益迷惑,很多时候没有远见,但是就文化这种东西,本来就没有大是大非的事情,本质上就是一种精神生活,精神生活最终还是来源于物质生活,你想,如果连戏服这种基本物质条件都没有,你说你就凭空想想“壮剧”难道就能享受了吗?古人那么贫乏的精神生活也都要借助物质呢,不然连头牛都没有,想做祭祀都寒碜……大家说精神生活是不是就是物质生活的衍生呢?你想,就算给你吃饱喝足了,你干坐着空想也不能快乐吧,你就算跳个舞也得找点柴火来搞个篝火才有情调吧……

文化这种精神领域的东西是不是更多的以群众喜不喜欢为对其实行保护的标准呢?群众喜欢的积极引导,不要被破坏分子利用,群众不喜欢,或者说市场不大的,就任其发展,自生自灭。这样是否更科学?

你说“壮剧、彩调、邕剧、壮族三声部民歌、侗族大歌、苗族系列坡会、平果嘹歌、田阳布洛陀和舞狮技艺、壮族织锦技艺、那坡壮族民歌、刘三姐歌谣、毛南族肥套和花竹帽编织工艺、贺州瑶族服饰、钦州坭兴陶艺等1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壮族医药、广西八音、壮族嘹啰山歌”中有几个在人民群众中受欢迎程度赛过NBA,赛过刘德华、梁朝伟的?

更重要的是年轻人是国家的未来,年轻人的文化喜好应该成为我们保护工作的指导,现在村里搞个戏台,我都没发现有几个年轻人去,要去的也是那些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孩子,还有那些上了年纪对文化有感情的老年人。中年人都不怎么爱看呢。大家身边是不是这种情况?

这是在 『Hen Mbanjraeuz 环境与遗产』 →[转帖]广西特色民族文化保护行动走在全国前列 里的一个跟帖。
作者: 芒果树下    时间: 2009-8-18 20:20

人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我也不会回广西工作生活,但是并不表示我不爱壮族不爱壮族文化,是壮族人到哪里生活都是壮族人。

每个人都想离开穷的地方,壮族人这样,汉族贫困地区的人们也是这样,这和民族没有什么关系,人类的共性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18 20:21:29编辑过]

作者: Gymbaus    时间: 2009-8-18 21:57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大学生在2009-8-18 13:11:17的发言:
人家想去哪是人家自由,只要不违反法律我们都应该允许。那种以热爱民族文化,保持传统为借口企图禁锢自己族人接受新事物,融入新生活,接受新观念的人,其实是自私的……

对于任何一个个人追求幸福,都不应该反对、批评,既是合乎法律,我觉得也合乎现在的道德。不过对于走到哪里,心里都装着壮族,爱壮人就像其他所有人一样,我们就该表扬表扬


作者: 一知半解    时间: 2009-8-18 23:57

在哪都行,只要别忘了自己是谁就行.

能去国外更好,这样可能不那么容易忘掉自己.

走就走,还那么宣扬?上电视瘾啦?

还"就不愿再回来先",连祭祖也不回啦?

别说那么绝嘛,山不转水转嘛.

说不定哪天在外捞不到饮,正好那坡你居住的后山发现金矿,你得连也爬回.


作者: 毛毛虫    时间: 2009-8-19 03:53
对啊,你到美国看看,保证60%不想回中国。(不敢说100%,免得有人又要跳出来说教一番)。
作者: 不算笨    时间: 2009-8-20 18:02
年轻人谁不是这样的?我20出头的时候也出去了,不要与民族之类的挂钩了,和那个无聊的傣族佬一样。
作者: 靖西的孩子    时间: 2009-9-12 07:47
QUOTE:
以下是引用芒果树下在2009-8-18 20:20:01的发言:

人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我也不会回广西工作生活,但是并不表示我不爱壮族不爱壮族文化,是壮族人到哪里生活都是壮族人。

每个人都想离开穷的地方,壮族人这样,汉族贫困地区的人们也是这样,这和民族没有什么关系,人类的共性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18 20:21:29编辑过]

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那坡与靖西一衣带水,生活没什么区别,看了真让人心酸酸的。


作者: 红水河    时间: 2009-9-12 23:10
出去好呀.只要别忘了自己是壮族的女儿就行.
作者: 红河渔夫    时间: 2009-9-13 00:19
出去了,虽然说不忘,但怕对自己的民族的感情也淡了。
作者: maniachhz    时间: 2009-9-13 15:59
看了视频。
作者: 布跳布农    时间: 2009-9-19 16:49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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