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有情妇,但其情妇并未被点名;同样,成克杰也有情妇,其情妇却被点名了。区别在哪里呢?
人民网网友“知不足”认为:就在于一个违反了道德,一个违反了法律。
据称,陈良宇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其中两名成为了他的长期情妇,更有一人曾3次堕胎。就是说,陈良宇搞的是“权色交易”,但由于缺乏法理依据,陈良宇权色交易并未被起诉;而成克杰和其情妇则命运则不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之后,该院以受贿和走私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成克杰情妇李平无期徒刑。因为成克杰及其情妇搞得是“权钱交易”,而这是涉及到法律的问题。
情妇与官员之间,“往前一步是法律”,即权色交易造成的财产损失,而“退后一步是生活作风”,即纯属道德调整。
我国刑法则将“贿赂”的内容直接限定为“财物”,把财物之外的利益排除在贿赂内容之外。用法律术语来说,也就是性贿赂入罪“缺乏法理依据”!而违反道德违反纪律是不能算做犯罪的。
在现实的情况下,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道德是宽容的,法律是无情的,贪官与情妇就像一个双头怪,不是受到道德的遣责就是受到法律的约束。
好,贪官都是女人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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