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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壮医学 [打印本页]

作者: 经常犯错    时间: 2002-5-10 12:28
标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壮医学
晋代的《南方草木状》,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植物学专著,其中就记载了许多壮医用药:如“吉利草,其茎如金钗股,形类石斛,根类芍药,交广俚俗多蓄蛊毒,惟此草能解之,极验。吴黄武中,江夏李侯以罪涉合浦,始入境,遇毒,其奴吉利者,偶得是草,与候服,遂解。”清代谢启昆的《广西通志》中尚有吉利草产于壮族聚居的上林县的记载。
  “蕹,叶如落葵而小,性冷味甘……南方之奇蔬也。治葛有大毒,以蕹汁滴其亩,当时萎死,世传魏武能噉治葛至一尺,云先食此菜。”壮族民间至今仍流传这一治疗经验。
  “豆蔻花……旧说此花食之破气消痰,进酒增倍。泰康二年,交州贡一篚,上试之有验,以赐近臣。”交州当时辖有广西部分地区。
  葛洪曾经来过广西,在北流县勾漏洞炼丹,对广西壮族先民的医药情况多有了解,因此在所著《肘后备急方》中有关岭南壮医壮药的记载不少。如书中记载了岭南地区治疗脚气病、防治沙虱毒(羌虫病)的经验。该书对岭南土人、俚人(壮族的先称)的用毒、解毒方法尤为重视,多次提及。在论述毒箭时曰:“凡箭毒有三种,交广夷俚用焦铜作镞,……才伤皮便洪肿沸烂而死。……中若有中之,即便餐类,或绞滤取汁饮之,并以涂疮上,须臾即定。”并指出,广西盛产的蓝青、藕、生葛根、干姜、雄黄、竹沥等皆可解之。广西盛产的鬼针草、生蓼、干姜、荆叶等,内服或外敷,可治毒蛇咬伤,对岭南地区毒药,记载更详:“岭南俚人毒药,皆因食得之,多不即觉,渐不能食,或更心中渐胀,并背急闷,先寒似瘴。”说明当时的岭南毒药中,缓发者危害亦不小。“若中毒微觉,即急取一片白银含一宿,银变色,即是药也。银色青是蓝药,银色黄赤是菌药。久久毒入眼,眼或青或黄赤,若青是蓝药,若黄赤是菌药。俚人有解治法,畏人得法,在外预合,或言三百头牛药,或言三百两银药。余住久,与首领亲狎,知其药并是常用。”并言所用的方药如生姜、常山、土常山、黄藤、都淋藤、干蓝实、白花藤、甘草、甘蔗、巴蕉等“岭南皆有”。
  岭南地方病水毒、沙虱,射工、蛊毒、脚气病等,在《诸病源侯论》中也有专篇论述。
  岭南越人是壮族先民,秦汉至隋,广西地区的大部分居民是越人,他们所掌握的药物知识和医疗技术,对壮族医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壮族医学是在秦至隋时期岭南越人创立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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