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强烈要求“人民教师”这个ID改名! [打印本页]

作者: 茂    时间: 2009-4-7 21:40
标题: 强烈要求“人民教师”这个ID改名!

强烈要求此人用回原来注册的马甲ID或者注册新ID,“人民教师”这个神圣职业他不配,并且此人的言论大多是虚无缥缈的谬论,用此ID易让贝侬对“教师”这个职业产生不良误解情绪。


作者: 土著虎尾    时间: 2009-4-7 22:04

确实不宜以某些职业做网名


作者: lonelytree    时间: 2009-4-7 22:33
管天管地,还管起人家的ID了!
作者: 布楼    时间: 2009-4-7 22:36

现在的人民教师都在人民眼中已经不是神圣,哎,不说了,我老婆就是教师


作者: 大西瓜    时间: 2009-4-7 23:15
可能小时侯被老师体罚过,留下心理阴影,用这个网名来抹黑人民教师的。
作者: yeheyu12    时间: 2009-4-8 08:43
记得小时读书,孩子被老师体罚是家常便饭,可我们这伙人成家立业了,不乏有出头者,但没听到有人恨我们的老师骂老师的,反而回故乡时都去拜访教过自己给予知识的我们的年迈师长.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09-4-8 10:14

一样米养百样人


作者: 蝶姬    时间: 2009-4-8 12:50

“确实不宜以某些职业做网名”,同意这个建议,对于教师这个职业,从来都是很向往和热爱的……


作者: bill    时间: 2009-4-8 13:57
支持这个建议,以职业为ID确实不妥,建议注册新ID,然后家园短信给我,我把资料给导入到新ID里。
作者: 侬本佳人    时间: 2009-4-8 18:12
QUOTE:
以下是引用在2009-4-7 21:40:15的发言:

强烈要求此人用回原来注册的马甲ID或者注册新ID,“人民教师”这个神圣职业他不配,并且此人的言论大多是虚无缥缈的谬论,用此ID易让贝侬对“教师”这个职业产生不良误解情绪。

同意,支持楼主!


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09-4-9 10:15
同意楼主和其他贝侬的要求。请“人民教师”两天内重新注册ID,否则会将你这个ID数据导入原ID“lwgnyez”。
作者: 使君子    时间: 2009-4-10 12:25
QUOTE: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09-4-8 10:14:30的发言:

一样米养百样人

条友“食枉广西米”?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09-4-10 13:59
标题: 回复:(使君子)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09-4-8 10:14...
食sai广西米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9-4-11 00:42
应部分贝侬的强烈要求和部分版主的建议,已经将“人民教师”数据合并到其原来的ID“lwgnyez”上,“人民教师”ID已被删除处理,并列入注册过滤字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1 0:49:04编辑过]

作者: 芭达    时间: 2009-4-11 02:14

      搜了一下人民老师的帖子,归纳一下,主要特点有两个, 一个是比较倾向于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和国家利益,可能属于偏向爱国爱党的一类,二个是对民族语言文字有一定兴趣,自创了一套有利于民族交流的壮语文字.不知部分网友是否对此有意见?

      但主事者应有自己原则,不必人云亦云.

       我看过僚人家园箴言:宁为“小社会”,不做“大党派”,此种做法是否与该理念不甚相符.同时也有违"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捍卫你表达意见的权利!"的理念.一般的ID在所谓的评议后也成了管束内容,如此那网站过滤词看来多矣,希望不是因成见变偏见.意见是否合适,还请众贝侬思考.


作者: 茂    时间: 2009-4-11 11:04
QUOTE:
以下是引用芭达在2009-4-11 2:14:23的发言:

搜了一下人民老师的帖子,归纳一下,主要特点有两个, 一个是比较倾向于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和国家利益,可能属于偏向爱国爱党的一类,二个是对民族语言文字有一定兴趣,自创了一套有利于民族交流的壮语文字.不知部分网友是否对此有意见?

但主事者应有自己原则,不必人云亦云.

我看过僚人家园箴言:宁为“小社会”,不做“大党派”,此种做法是否与该理念不甚相符.同时也有违"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捍卫你表达意见的权利!"的理念.一般的ID在所谓的评议后也成了管束内容,如此那网站过滤词看来多矣,希望不是因成见变偏见.意见是否合适,还请众贝侬思考.

新来的吧,可能还不完全了解此ID的由来和言论倾向,此人还曾注册了马甲力挺自己的言论,并且一些楼上说的所谓此ID“倾向于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和国家利益,可能属于偏向爱国爱党的一类”的某些言论已经严重伤害到了贝侬们的民族感情,管理员采纳贝侬们的投诉意见并非“人云亦云”,而“因成见变偏见”也只是您未完全了解真实的情况所持的看法!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9-4-11 13:59
QUOTE:
以下是引用芭达在2009-4-11 2:14:23的发言:

      搜了一下人民老师的帖子,归纳一下,主要特点有两个, 一个是比较倾向于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和国家利益,可能属于偏向爱国爱党的一类,二个是对民族语言文字有一定兴趣,自创了一套有利于民族交流的壮语文字.不知部分网友是否对此有意见?

      但主事者应有自己原则,不必人云亦云.

       我看过僚人家园箴言:宁为“小社会”,不做“大党派”,此种做法是否与该理念不甚相符.同时也有违"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捍卫你表达意见的权利!"的理念.一般的ID在所谓的评议后也成了管束内容,如此那网站过滤词看来多矣,希望不是因成见变偏见.意见是否合适,还请众贝侬思考.

你对言论和ID的理解和我们管理者的理解有出入。

我们并不限制任何除了“违禁”之外的言论,就算是“违规”也会按照规定来记录,直到违规达到上限才会取消发言权限。但对于网友注册的ID,却有部分是不允许的,如“壮族”“中国”“老师”之类的专有名词或者某些人群、职业的专有名称,注册这些ID的人并不能代表整个人群或者职业,为避免误导才会劝其重新注册ID,将原有数据导入其注册的其他ID,这种做法在本论坛不是第一次了,也不是针对这位用户。该用户以前有注册过“bouxcuengh”,近段时间又注册了“人民教师”,这些不巧都是不应该允许注册的专有名称,因此都被删除了,但这些被删除的ID的数据都已经导入他的另外一个ID——“lwgnyez”的数据库里,一个都没删除,也就是说虽然大多数贝侬和很多版主都不赞同lwgnyez用户的观点和看法,但我们还是要捍卫他的表达意见的权利的,只是他不能代表“人民教师”这样一个头衔去表达这些观点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1 14:00:31编辑过]

作者: 芭达    时间: 2009-4-13 01:59

如果人民教师的ID早有问题,那应当早就建议其更改或删除,而不是过了相当长时间,才借所谓网友反对的理由强行更改。在人民教师的一些有争议的帖子中,我看到了帖子里几个意见强烈网友的回复,都是人民教师言论的反对派。如果从辩论的角度来说,他们代表了人民教师言论的反方,但并不表示人民教师的言论受到所有壮族网友的反对,以几个强硬反对派的言论做为“大多数贝侬和许多版主”持反对意见的证据是不合理。

我还看到中国壮人一类的ID也是可以存在的(就事论事,对此ID无恶意),只是因为该ID没有发表争议性言论就无需更改?因争议而强烈要求改ID,如果无争议就无谓,这也给人感觉到党同伐异的阴影!

人民教师的言论可能令许多持个性观点或者极端观点的贝侬不舒服,但其言论并无实际性违规(否则早就被删贴了,反而有不少极端民族言论并未及时删除,比如前面的覃雄彬,如此极端言论,几天后才由季人版主删除)。对于人民教师的言论,其实从思维多元化和逆向思维缎炼的角度理解,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东西。

唐太宗都可以视敢于以下犯上的魏征为律已明镜,难道我们还不如古时的封建君王(注:如果套用一些极端言论的做法,可改为“汉族”的封建君王)。


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09-4-13 02:13
由于人手原因,本论坛对违规言论的管理经常是投诉之后才处理,因为没有一个超级版主(只有超级版主以上才有记录权限)整天盯着论坛言论。对于不适合注册的ID,也同样如此,没有人投诉是不会轻易处理的。
作者: 后牛    时间: 2009-4-13 14:19
我对别人的名称不是很在乎,我倒觉得贴的内容和性质更重要,对我们民族不利的人和DI就应该折腾一下有何不可。凡事应该建立在民族有利益的前提,并不用考虑是否有谁反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3 18:33:25编辑过]

作者: 芭达    时间: 2009-4-15 01:43
       如果对国家不利,对民族不利,每个族人都可以声讨,但标准何在?由谁执行?论坛本来就是一个开放式的论坛,只要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基本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果论坛自己也有自己的规定,可以执行,但一定是在国家法律框架内的,同时要遵循平等一致的原则,不能因亲疏远近、观点与自己不同或者与自己有学术、利益上冲突就欲除之而后快。如此,就真把论坛当作个人或某些相近观点人的私产了。
      因为观点不同就要不断将声讨升级甚至变着法子让别人不舒服或者不出声,和文革时期的分派斗争有何异,将来只会是军阀混战,武力为王,要文斗不要武斗之类最终就是空话。
      最终就是弱肉强食,相信此非族人之福!

作者: 午夜爵色魅影    时间: 2009-4-15 07:39
QUOTE:
以下是引用芭达在2009-4-15 1:43:36的发言:
如果对国家不利,对民族不利,每个族人都可以声讨,但标准何在?由谁执行?论坛本来就是一个开放式的论坛,只要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基本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果论坛自己也有自己的规定,可以执行,但一定是在国家法律框架内的,同时要遵循平等一致的原则,不能因亲疏远近、观点与自己不同或者与自己有学术、利益上冲突就欲除之而后快。如此,就真把论坛当作个人或某些相近观点人的私产了。
因为观点不同就要不断将声讨升级甚至变着法子让别人不舒服或者不出声,和文革时期的分派斗争有何异,将来只会是军阀混战,武力为王,要文斗不要武斗之类最终就是空话。
最终就是弱肉强食,相信此非族人之福!

我觉得阁下倒是空话连篇。论坛除谁而后快?众网友又怎么要除掉谁了?如果有哪位网友口出正常人不能理喻的话,他/她是有说话的自由,但别人也有表达对“不可理喻”者的反对态度,就像阁下可以流露出对“不可理喻”者的fans情绪一样。上纲上线到“文革恶斗”、“军阀混战”更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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