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部大开发”是历史的必然
“西部大开发”的决策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了举国上下的一致拥护,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但对西部大开发的认识和理解却千差万别。此类理解和认识上的分歧虽然不足为怪,但却足以扰乱西部大开发指导思想的贯彻,减缓西部大开发的进度,降低西部大开发的成效。为此,立足于国内国际形势,凭借当代民族学的理论与方法,澄清西部大开发的实质与性质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在我国历史上,“开拓西域”、“经营南中”、“移民实边”一类的西部经略举措总是屡兴屡废,时起时伏,历经数千年后,西部经济依然滞后于东部。若究其原因,则必须看到,历史上的西部经略从来不是在西部开展纯经济建设,往往是在服务于政治、军事目标的同时,连带看展开有限的经济活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我国曾从事过以“三线”建设为名称的西部经济建设,但“三线”建设的着眼点是备战,凭借的是计划经济手段,在广大西部地区实施的是工矿企业移置和与之匹配的社会生活设施“克隆”。西部大开发则迥异于一切历史上的西部经营,它只能是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将社会主义的综合经济建设向我国西部地区作有效的延伸,目的在于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全国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辽阔的西部地区是众多民族的传统家园,是多元文化协调并存的典范。西部大开发意味着多元文化的共同繁荣,而不仅仅是某一种民族文化的空间展拓,或机械移置。因而西部大开发的过程必然是多元文化的相互制衡、相互推动,在市场经济的层次上建构新的多元一体化经济体制。西部大开发的实质,不是别的,只能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西部各民族中完成族际文化调适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最终建成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大市场。
二、国内外形势决定了“西部大开发”的性质
提出西部大开发之前,我国已经历过二十多年的经济体制转型。在我国的东部发达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具规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相关法律己基本健全,更关键的还在于市场观念已深入人心。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西部大开发,显然不可能沿袭任何一种历史上的西部经营模式。西部大开发必须另起炉灶,遵循市场规律,启动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的正常运作过程,去实现西部大开发的各项建设目标。就这个意义上说,西部大开发不管是指导思想、运作方式,还是预期的目标,都只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内去建构与规划。西部大开发只能是一次在我国西部各民族地区建构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过程。
“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已经成了当今世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共识。随着我国“入世”的最终完成,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来说,就不光是一种观念,而是一种关系到我国各族人民切身利益的现实。面对经济全球化开展的西部大开发,当然不能搞闭关锁国的温饱建设和福利建设,而必须把西部大开发的具体建设目标与国际大市场接轨,务使这些建设项目能在全球大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分享一定的市场份额。这样一来,建设项目虽然在西部的各民族地区施行,但从投资、规划、实施到投入生产,一切环节都得密切关注全球大市场的波动,随时得考虑与全球大市场相调适。西部大开发的一切建设项目都应当是世界大市场的有效组成部分,偏离国际大市场运作的西部建设肯定会以失败而告终。
“政治多极化”对我国的西部大开发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政治多极化必然派生出众多的区域经济联盟,这样的经济联盟区有不少直接与我国西部的边界毗连,有的经济联盟区为了自身的利益,尽管距离我国西部各民族地区较远,但也会主动积极地向我国西部各民族地区渗入。我国的国际环境决定了一切向我国西部渗入的境外经济联盟,都会按照市场规律介入我国西部各民族的经济生活,这就注定了我国的西部大开发不可能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可能忽略境外市场对西部大开发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既然西部大开发必须按市场规律办事是形势所使然,那么西部大开发的性质就必然打上市场与形势的双重烙印。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此次西部大开发必然是一次东部与西部协调互惠的经济建设总成。决不能像“三线”建设那样,是无偿的投资,也不明确计算经济效益。由于此次西部大开发意在构建健全的社会主义全国大市场,因而,此次西部大开发既不应当,也不可能将西部各民族搁置在一边,而必须千方百计地诱导、促成西部各民族参与市场活动,按市场规律分享建设效益;更由于西部大开发是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不可分割部分,因而西部大开发的各项任务,还必须与东部现有的建设成果相互补充,而不能简单地重复和移置东部发达地区已有的项目。
在市场经济体制内,产品必须多样化,规格化,品牌化。这些市场运作的基本要求,决不能靠技术设备和人员的移置去完成,而只能是带有创新意识的产品开拓和升级换代。换句话说,西部开发的成效,不取决于投资的规模和方式,而是取决于市场化产品的创新水平。
从市场运作的规律看,此次西部大开发同样不能沿袭“三线”建设时代的老模式。过去那种产品形成于西部,价值兑现于东部的作法,使西部各民族地区的建设成了服务于东部发达地区的派生经济环节。而今的西部建设项目必须是一个个可以独立运作的经济实体。在这样的经济实体中,投资建设、生产运作和商品价值实现,都必须在各民族地区融为一体。这样的西部建设项目才可能与东部发达地区互补,而又不是在生产环节上互补,只能在市场运作中达成互补。
随着我国西部国境开放的深入和扩大,我国西部各民族地区不仅要和我国的东部发达地区做生意,还得与境外各国做生意。为此,西部开发的建设项目还必须特色化、地方化、针对化。特色化要求西部大开发的建设项目有利于发挥西部各民族的优势。地方化则要求,这样的建设项目具有其他地区难以仿效的特长。所谓针对化,则要求这样的建设项目具有稳定的国际国内市场空间,既能服务于当地乃至全国,也能服务于境外相关的国家和民族地区。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西部大开发显然得认识和遵循国际市场运作惯例,以便凭借市场手段占领必须的市场生存空间。
三、“西部大开发”是多元一体格局的升级重构
费孝通教授对我国的民族关系结构及特征提出了一个总结性的命题,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对这一命题的争议固然很多,但我们认为表述性的争议意义不大,真正有意义的争议应当更多地关注,“多元一体格局”也有层次上的差异。历史上形成并定型下来的“多元一体格局”,既可能通过政治手段、军事手段,也可能通过伦理道德手段,甚至是宗教手段,去逐步建构并定型下来。但决不会是通过市场经济手段去建构。此次西部大开发,情况则大不一样,它决不可能墨守成规,只看到已有的多元一体格局事实,而应当对这种格局赋予新意,在市场经济范畴内建构起高层次的多元一体新格局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成为这种新格局的维系纽带,务使我国各民族在共同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凝结成更加牢固的多元文化并存互补的国家经济共同体。
完成这一新格局的构建,从表面上看,是一个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过程;从实质看,则是一个各民族传统文化定向调适于市场经济的过程,也是各民族从传统经济生活方式过渡到市场必然伴随的传统文化有序重构的过程。我国西部各民族传统文化要调适于社会主义市场的需要,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时下紧迫的调适任务就有如下两个方面:一、将适应于非市场经济的各族传统文化,调适于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二、长期执行计划经济已经导致各民族传统文化运作阻滞,应及时加以调控、引导,务使其尽快恢复其活力。
直到建国前夕,我国广大西部地区生息繁衍着的五十多个民族中,三分之二的民族处于自然经济或社区集市经济等不同发展阶段。在以往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界不适当地强调经济的基础性作用,误认为只要生产方式改变了,一切不相协调的社会现象都会很快消失。经历了半个世纪的观察和反思后,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经济固然是基础,但基础决不能替代上层建筑。从长远来看,传统的上层建筑完全有能力动摇,甚至改造已构建起来的新经济基础。长期适应于非市场经济的各族传统文化,不会简单地孕育出市场经济来,即使动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各族的传统文化也不可能轻而易举地市场经济化。因为传统文化不仅是一个无比丰富的社会规范网络,而又是一个具有自我修复能力的网络,单凭借外力改变网络中的某一些要素,并不会导致传统文化失效,相反地传统文化会把这些新起的要素加以消化和吸收,纳入旧体制中去运作。
半个世纪来,虽然经历了土地改革(或民主改革)、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重大的政治经济运动,甚至经历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无序冲击后,我国广大西部地区的很多民族,其传统文化至今仍然没有完成与计划经济的适应,当然更谈不上与市场经济相调适。举例说,我国西南的苗族、瑶族在其传统文化中,土地资源无价的观念至今仍然根深蒂固,他们可以抛弃已建的房舍和耕地轻易搬迁。这种观念显然与市场经济是正面冲突的。我国的蒙古族和哈萨克族牧民尽管我们努力希望他们定居,并为此付出重大的代价。但在他们的自然观中,依然把季节性的游动放牧视为正当的生计手段,依然把牧场视为只需选择利用,无需维护的天赐资源。我国的佤族、拉祜族的社会组织,表面上与全国其他地区的乡村建置并无二致,但其实质却依然是协调个体生产和组织消费的社群。它既包容不进商品交换,更无法组织商品生产。此外,生活习惯、传统技术技能、宗教、社会教育、甚至语言都具有非常顽强的持续能力,它们有很多要素至今与市场经济不相兼容。要在西部建构市场经济体制,决非朝夕之功,而是一个超长期的战略目标。
计划经济虽说已成了历史,但长期执行计划经济给西部各民族传统文化造成的不利影响却不容忽视,因为这些不利影响乃是障碍这些民族向市场转型的重大制约因素。计划经济时期倡导并大力推广“以粮为纲”的经济模式,迫使我国众多的西部民族在最适宜农耕的地带,抛弃了行之有效的畜牧经济、人工林经济、狩猎采集经济,片面追求粮食生产。改革开放以后,这种经济模式的惯性延续并未消退。如在黄河中上游极度干旱地区,推行的“提黄灌溉农业”,在西南贫困地区推行的“温饱工程”,都对这些地区的各民族切入市场制造障碍。至今这一有害的惯性延续势头尚未引起世人的反思。这一状况对西部大开发极其有害。
“以粮为纲”模式的危害有五:其一是,只能形成“一刀切”的产品,这就违反了市场经济商品必须多样化、规模化、定型化的基本要求。其二是,这样形成的产品是靠降低效益的手段,去求得产品单一化以便于管理,它直接与市场经济必须依生产效益为转移的准则相对抗;其三是,这一模式必须导致西部各族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争资源、争市场、争优惠的无序竞争局面。时下黄河下游与黄河上游水资源分享问题已经成了严峻的社会经济事端,就是一个正在鸣响的警钟;其四是,这一作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短期的政治经济效益。时下长江上游大面积水土流失,长江中下游水底填高,已经和还将继续动摇东部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其五是,这种按汉族观念构建起来的温饱观念,直接与市场经济必备的价值现、生活观、资源观正面冲突,会引导西部各族居民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我们必须看到,计划经济所造成的隐性危害,即观念形态上的危害,比显性危害更加可怕,若不认真对待,不仅西部大开发会被葬送,甚至连东部发达地区生产基础都会因之而动摇。
计划经济的长期执行还导致了严重的工矿企业崇拜,支到今天一提起“西部大开发”,上至领导,下到群众,无一不把眼睛盯在大型的工矿企业建设上。我们为什么看不到如下一些事实呢?即使是在西欧工业最发达的国家里,手工生产的特种产品、以家族、社区为单元生产的传统产品,以少数民族为单元的第三产业服务,不仅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占有显著比重,而且能与市场经济合拍运作。
以发达国家的事实为借鉴,我国西部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及其派生的经济生活,完全可以为市场经济所兼容。因而传统文化的调适决不是替代或消除各民族传统产品,而仅是要将传统产品导入市场。像法国的葡萄酒、奶酪、意大利的橄榄油、瑞士的精密仪器、荷兰的花卉、保加利亚的玫瑰油那样,我国西部各民族中本来就具备类似的传统产品,有的在建国前早就已经进入了国际市场。如我国西南彝族地区产出的猪鬃,河西走廊产出二滩羔裘,藏区的牦牛绒,伊犁的马匹,侗区的速生杉树,壮族布依族地区的桐油,滇西的生漆,滇东南的木棉都是如此。仅仅因为长期执行计划经济,这些有竞争力的产品反而被窒息,在国际国内市场中所占的份额被排挤掉。恢复这些传统产品的生产和争取相应的市场份额,比另建西部地区各民族都不熟悉的工矿企业,既省投资,效益又大,又少担市场风险。可是,计划经济所造成的观念偏颇,使很多人只看重工矿企业,而轻视传统产品,若按这样的思路去指导西部大开发,将会有百害无一利。因而,西部大开发中的大型基建项目必须认真论证、严格控制,根置于并符合西部地区社会文化与资源状况的实际。
计划经济长期执行的另一个弊端是重复建设,机械照搬,同一层次同一类型的项目遍地开花。而这一弊端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害。时下世界范围内原油价格正在攀升,环保呼声日益高涨,产品升级换代频繁,回归传统正在成为潮流,在这样的国际市场环境下,再搞多头建设,重复建设,无异于自掘坟墓。
总而言之,西部大开发决不是纯粹经济意义上的建设口号,执行西部大开发,必然牵动西部各民族传统文化,使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提下,升级重构,最终建构起多元一体化的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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