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应该由谁来统治的问题,换成现代术语,就是指政权的合法性。按照儒家学说,一个好政府应该实行仁政。这话讲得不错,可是,想当统治者的人成千上万,个个都声称自己上台后一定行仁政,让人民过上好日子,那么,到底应该由谁上台执政才合适呢?很可惜,古人在这个问题上没有给出自己的原则。在现实中,这就很容易导致各派政治力量你打我杀,不择手段地争夺最高权力,成则为王败则为寇。
众所周知,在中国,连“君权神授”的观念都很淡薄。诚然,每朝每代的统治者无不宣称自己的权力来自天意,因此神圣不可侵犯;可是,“天意从来高难问”,任何造反者都可以打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一类旗号实行武力夺权。只要成功了,就是“天命所归”了。的确,古人很讲忠诚,讲气节。所谓“忠诚”,当它落实为一种形式化的规定时,就是“不仕二姓”——和女人的贞节就是“从一而终”相对应。然而,对于一个有过多达二十四史,也就是改朝换代不绝于书的国家来说,“不仕二姓”的原则虽然在口头上一直备受尊崇,但在现实中却屡遭捉弄,早就被视为迂腐,并没有多少人把它还当真。久而久之,这就使得不少中国人在政治上变得缺少原则,缺少操守,更有甚者,有奶便是娘,人尽可夫。
例如明清之际,头几年国人还同仇敌忾,浴血抗争,没多久大家便齐呼万岁,开口“我朝”闭口“大清”了。就连那个当初靠着“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血腥手段强加给汉人头上的大辫子,时间长了,竟被汉人视为自家国粹。至于当初那些出于忠诚,出于自尊,出于高傲,或者仅仅是出于美感而拒绝剃头的人,他们滚滚落地的人头,如果死后有知,真不知会作何感想?
心理学家早就发现,在许多被压迫者那里会有一种和压迫者认同的心理倾向。压迫令人深感屈辱,摆脱屈辱感的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忘记屈辱,把屈辱不再当做屈辱。这并不象乍一看去的那么困难。被强奸当然是痛苦的,但如果你把它当成做爱,那感觉不就好得多了吗?既然强奸和做爱在生理上很接近,唯一的差异是在心理上,在意愿上,如果你自觉地调整了心态,变抵抗为顺从,甚至变厌恶为迎合,两者不就差不多了吗?于是,强奸一次是强奸,强奸两次就成了夫妻。只要人们普遍地缺乏合法性的观念,他们就不难从屈服于高压转而认同于强权。鲁迅感叹国人缺少韧性的抵抗,这至少是部份原因。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一个专制政权治理得还不错(真是不错吗?),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抵抗呢?问题是,治道的问题不能取代政道的问题,政绩不能取代合法性。如果你当初是被强暴成亲,尔后发现对方还真的不错,那么,你就更应该向对方索回自主的权利:我可以自主地选择你,但前提是,我必须要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我必须要拥有我自己。
所谓自由,就是坚持个人基本权利,它涉及的是“政府应该统治到什么程度”。所谓民主,它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应该由谁来统治”。政府必须建立在民意之上,只有通过选举得到人民同意的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本来大家都是具有自由民主理念的,但这种理念在不少人那里还很不明确,很不坚定,因此在持续的高压下容易动摇,容易放弃。只有进一步强化权利意识,坚定民主理念,自由民主才可能获得再出发的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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