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原创]草拟上林壮促会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08-10-24 20:16
标题: [原创]草拟上林壮促会简章

                   草拟上林壮促会简章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民族语言文化和促进民族语言在社会上良性的应用和发展,所以拟成立“上林壮语言文化传承促进会”(简称壮促会),壮促会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将挂靠在广西壮学会下。

本会宗旨:以民间力量宣扬热爱母语,矗立民族自尊,促进壮语言文化等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入会条件:本会欢迎尊重壮民族、壮语言文化和其它各民族文化,有志为传承发展上林各少数民族文化出力的各界人士加入。

会员职责:本会属于沙龙式团体,没有严格的条例和规章,会员入退自由,但在会期间有责任帮忙本会举办的活动。

本会主要活动:1,收集一些少数民族(特别是壮族)的民族文化知识,不定期在上林散发给群众,让群众了解相关民族文化。

          2,收集上林各民族的民间故事或类似古壮字类的经书、抄本等留存后代。

          3,鼓励甚至资助用民族语言制作或翻唱的歌曲、山歌(欢)、小品、影视等。

          4,在有能力的时候将创造上林口音的壮文(包括古壮文创新),以利于在上林甚至周边相似上林口音的壮语区使用。

本会的合作网站拟有:上林网(上林论坛),壮族在线(僚人家园)。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08-10-24 20:18
欢迎各贝侬给出更合理的建议的意见。也希望家园和广西壮学会给指导意见,并给一个可行性的操作方式。比如要成立这么个组织该什么申请和操作步骤等。
作者: 季人    时间: 2008-10-24 21:43

为什么不简单点叫“上林壮学会”?

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恐怕是不能作为社会团体在民政部门登记的。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08-10-24 21:51

我们只能先是散团,呵,当条件允许时才会申请成立真正的组织。如果叫“上林壮学会”那么必定是直接受广西壮学会管理,我们挂靠只接受他们监督。所以情不同,当然不能叫上林壮学会啦。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08-10-24 23:09

支持!这样的学会越多越好。


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08-10-25 00:26
QUOTE:
以下是引用wenliqan在2008-10-24 21:51:33的发言:

我们只能先是散团,呵,当条件允许时才会申请成立真正的组织。如果叫“上林壮学会”那么必定是直接受广西壮学会管理,我们挂靠只接受他们监督。所以情不同,当然不能叫上林壮学会啦。

广西壮学学会是广西民委之下的一个社会团体,并不是官方机构,各地成立壮学会并不是就得接受广西壮学会管理。如靖西壮学会就不受广西壮学会的管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5 0:26:30编辑过]

作者: 盘古裔民    时间: 2008-10-25 03:51

4,在有能力的时候将创造上林口音的壮文(包括古壮文创新),以利于在上林甚至周边相似上林口音的壮语区使用。

上面这条我什么时候都反对,你再搞一个上林壮文,我们的文字就永远没有一统的时候,红水河方言就有八九个县,难道要再搞八九种出来?我认为现在的壮文应该不要再分南北壮的了,应该统一!也就是说文字统一,可以有方言读法,标准壮语要推广!不能再搞了,再搞就把我们分解得支离破碎的了!


作者: 奶昔哥哥    时间: 2008-10-25 13:37
壮学会有个PHEE用!还是散的好,接授**管理的没有一个能真正做成事的!
作者: luomaren    时间: 2008-10-27 03:34
梁大岭这一回应该有用武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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