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瑜资料图 中新社发 武仲林 摄
中新社南宁十月九日电 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严重违纪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当地官方媒体报道说,日前,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孙瑜在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报项目等手段,骗取巨额财政资金,部分用于挥霍,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和贵重物品,生活腐化。
孙瑜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经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孙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是一九九九年以来,第四位“落马”的广西自治区政府主席或副主席。前三位“落马”高官分别为:广西自治区政府原主席成克杰、原副主席徐炳松、刘知炳。成克杰被判处死刑,徐炳松、刘知炳分别在一九九九年和二〇〇二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五年徒刑。
孙是广西南宁市邕宁人,壮族,出生于一九五七年四月,一九七六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文化大革命”后期孙曾下乡插队,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他还是一名镇党委书记。从一九九一年开始,孙的仕途稳步高升,先后担任广西贵港市(县级)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和市委书记,一九九六年到革命老区百色任职,先后担任百色地区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七年,孙曾在中央党校第十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一九九八年,年仅四十一岁的孙瑜开始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据了解,孙瑜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是在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日。当时,他以广西代表团团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的身份,率团出席在广州举行的第八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此后一段时间,孙的名字在广西当地的报纸和电视上消失,当地坊间和网络上则盛传孙瑜“出事了”、“被中纪委‘双规’”。同年十一月三十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孙瑜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被免职前,孙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八名副主席中排在第四位,分管农业、水利、林业、气象、民政等工作。
谁都有问题,这个大家都知道.
政治清洗-----.
诶!我是打酱油的.
试问我们的民族是因贪而穷还是因穷而贪?!
我认为这句话有问题,“贪”不是“穷人"的专利;"穷人”也不是贪”的专利,回忆解放以来,有多少是因为缺吃少穿而贪,没有!在回忆是不是因为“穷”而贪,这有,但少数,因为”穷”很少有贪的机会!
结论,有权有势的人有机会贪,而有权有势的人一般不是穷人!!!
我想如果他是汉族,我估计他就没什么“问题”了。有那个那么高职位的汉人官员被发现有“问题”的?
我想如果他是汉族,我估计他就没什么“问题”了。有那个那么高职位的汉人官员被发现有“问题”的?
如果是汉族就枪毙了 少民可以留条命 这是私下都知道的事
人性本贪,这是脚趾头也明白的道理。
制度——关键是制度。
有这么严重啊?
缺少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
想想如果天天狗仔队蹲你家门,廉政公置查你户头,敢贪的人还有吗?
卢总统怎么样,一样清算你,阿扁又如何,照抓你不误。
这样一来,第二人要做的时候就得掂量了。
这和民族没关系。孙瑜不是因为是壮族人的缘故才贪污,壮族人无需为他承担耻辱。
贴主这个题目很有煽动性呵。很城府。很意味深长。
“广西原副主席孙瑜被双开,试问我们的民族是因贪而穷还是因穷而贪?!”
==========如果你真的是壮人,用这样的标题,只能说明你幼稚!
==========某集团就是靠一些小恩小惠维持统治,就看谁倒霉“站错位置”!成克杰就是鲜明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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