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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如此政府喉舌之做派,“红河”现象岂可杜绝? [打印本页]

作者: 鉴河娃    时间: 2008-9-5 18:30
标题: [转帖]如此政府喉舌之做派,“红河”现象岂可杜绝?

如此政府喉舌之做派,“红河”现象岂可杜绝?

冷雨随风 2008.09.05  13:36:14

    前些日子,德保靖西两地的两大铝厂所排出的废泥水污染了当地的各大水源,一时间两地“红水”遍野,鱼虾绝迹,草木面目前非,可谓前几天当地的一大人造奇观。

     闻曰今日河水变清,且不论此所谓之“变清”是何种的处置方法所衍生的“功德”,然而某些政府喉舌却大有聚身网上大掀兴师问罪之势,且大有悻悻然过后一身轻松问罪之态。将众人捶足顿首之忧国忧民之心讽为“惟恐天下不乱”,将百色人民面对污染所体现出的忧虑与恐惧与“四川DD震”类比,得出“网民无聊”“德靖两地人民环境污染心理承受能力弱”之评语。岂不知“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利益即得者与政府喉舌此在面对环境污染之后的如此嚣张转嫁之作派实在是不能不叫人齿寒。

     造成污染事故之后,肇事者首先所想到的不是检讨自身,整顿作业,首先想到的是————尽量言语弱化污染形式,肆意转嫁肇事责任,面对人民的忧虑与质疑采取了一种鄙视且对抗弹压的态度。

      企业的目标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化原本无可厚非,可是必要的环境投入与环境检测更是必要的,这是对人民赖以生存的环境负责,更是对当地人民的生存之大事负责。靖西原本就没什么大江大河,“包容”污水的“气量”原本就不是很强,看到满眼的红色河水,大多数靖西人不能不急。企业主与政府喉岂能以轻松一句“惟恐天下不"带过?又岂能以一句“叼民”给人加罪?

   拿来几台采矿机器,挖了运出就是,其他的配套设施他们是能省就省。对于企业来说,此诚然乃一私营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最有效的投资方式,可是在此同时企业也更得承担起大企业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该投的环保资金一分钱也不应该少,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与地方共同健康和谐发展,减少冲突,保障环境与民生!

   总之,相对于前几日的满屏幕的“红河之水”现象而言,河水暂时变清了固然是好事,然问题过后某些政府喉舌与企业即得利益者的某些“问罪”言辞却不得不叫人灰心,如此治理工作总结,如此“反思”之态,以何保障污染事件不再复发?凭何保证“红河”之水不会再流?

转载自红豆社区百色论坛(原文个别错别字本文已经修改):http://hongdou2.gxnews.com.cn/forumview.asp?td=0&topic_id=3623047&pagenum=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5 18:39:04编辑过]

作者: 度莫    时间: 2008-9-6 09:00

“惟恐天下不乱”。呵呵。

如果河水不红,又何必“惟恐天下乱”?


作者: 土著虎尾    时间: 2008-9-6 12:25
有个叫客栈客某的人就有这种观点
作者: yeheyu12    时间: 2008-9-8 11:05

谁造出来的?老百姓?

谁得利了?老百姓???你喝红水河的水了吗?你干麻那么怕那么恨老百姓?你是真心为老百姓做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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