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流官――汉文化的倡导
改土归流后壮族地区的主要官员多由流官担任,这些流官均来自内地汉文化较发达的地区。如清代广南知府89人,他们的籍贯如附表I。这些流官在多正式接受过儒学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清代广南知府接受教育的状况如附表II。这批流官以儒家思想为指导思想,本着引导壮族子弟"学为忠臣,学为孝子,学为正人君子义夫烈妇"的宗旨,把培养一批明了儒家言、行、忠、信、仁、义、礼、智等行为规范的人才为目标,所以,在壮族地区"兴学校,渐风化"成为他们为政的当务之急。如茹仪凤?quot;宛平人,监生,康熙四十三年任府事。因时制宜,请开学校,捐建黉宫,设义学。" 王显绪,"山东福山县进士,乾隆二十七年任……课农桑,建青连书院,亲为课读,分俸以资膏火,每夜巡行门巷,闻读书声即叩扉入,奖励训诲,贫者给末油,有荒情者委曲开悟,并谕文勉令力学,请诸大史以名进士朱公阳为县令,蔡公馨为教授,同心培养,由是文教渐开,四民乐业。"傅应奎,"号清渠,河南汝宁人,举人。乾隆五十九年署府事……初莅任即捐俸修大成殿,新建仓圣名宦节孝三祠与莲峰书院,延师教读,时为之讲,贯孜孜不倦。"通过流官们的倡导,儒学教育机构的设立,有更多的壮族子弟接受教育。因此,清代中叶以后,壮族人民的思想观念和社会面貌发生较大变化。
二、汉族移民――壮汉文化交流的主体
(一)汉族移民
自明末清初起,汉放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大量移居云南壮族地区,并在壮族地区繁衍生息,人数为之大增。
明代以前,汉族进入壮区多系被动的原因,汉军前来屯戍,犯人放逐"极边",难民流落壮乡。这些被动进入壮区的汉族人口较少,加上或因战事而亡,或因不服水土而丧生,幸存者亦少得安生,甚至连娶妻育子也成为难事,因而生齿不繁、人物不旺。清代以后的情况则大不相同,除了屯军汉民、流犯而外,更有大量的汉族农民、商人、手工业工匠进入壮区,而且成为移民的主体部分。
农民 清初,云南靠内地地区平坝、河谷,甚至山区之土地均已被开垦,土著及外来人口已遍布。乾、嘉、道时期,汉族称民纷纷流入云南东南部、南部和西南边疆,滇东南的开化府和广南府是汉族移民较多的地区。清代,云南壮族聚居区,还有大征土地尚待开发,汉放地区人多地少,人满为患,故而壮区是汉族农民向外垦殖的理想之地。道光《威远厅志》卷三附引云贵总督奏疏说:"云南地方辽阔,深山密箐未经开垦之区,多有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穷民往搭寮棚居住。此等流民于开化、广南、普洱三府为最多。"这些移民大多从事开荒种地,"其凭山结屋,依寨架房,开挖荒土或租佃耕种"。汉族移民的数量是可观的,据开化府知府魏襄、广南知府施道生禀称,"开化府辖安平、文山,广南所辖宝宁等属,因多旷地,川、楚、黔、粤男妇流民迁居垦种,以资生计,其来已久。……开化所属安平、文山等处现计客户流民共二万四千余户,广南所属宝宁、土富州等处,现计客户流民共二万四千余户。"近以上所述,每户以4人计,开化、广南两府之移民在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已达22.4万人。远道进入云南壮区的汉族和农民以湖南、湖北、四川、贵州、广东人最多,也有江西、福建等地的汉人。道光《广南府志》卷二说:"广南向止夷户不过蛮们沙侬耳,今国家承平日久,直省生齿尤繁,楚、蜀、黔、粤之民携挈妻孥,风餐露宿而来,视瘴乡如乐土……"最后进一区的汉放称民当数贵州人。由于平坝与河谷地区已被壮人及早期移入的汉人开垦,移居的贵州人多居山头。民国《广南县南稿本》经五册说:"迨至嘉道以降,黔省农民大量流入,于时垦殖之山地,数已渐增。黔省农民无安身之所,分向干瘠之山,辟草莱以立村落,斩荆棘以新地,自成系统,不相错居。至于今日,贵州人之占蹼一般人常道。"
商人和手工业工匠 清代移居壮区的汉人中,商人和手工工匠是仅次于农民的又一主力军。壮区工桃蹈骼绰浜螅燎宕趁裎飞獭⒓獭⒉痪骋帐羌毡橹窒蟆:悍派倘撕褪止すそ晨醋蓟觯胱城ど桃狄郧蠓⒄埂R瞪陶呋蛱舻4嘞喙海窭囊祝换蚵浼钦蜊壮。蹲士辏窭岷瘛R倒そ痴撸蜃叽宕蚵浼终颍拷稹⒛尽⑹⒛嗟燃家沼晒】瞪睢9愣⒑稀⒔鳌⒄憬群鹤骞ど桃嫡叻追捉磺岫献城驯椴妓堑淖慵!C窆堵砉叵刂尽肪矶兀?quot;清康熙改土归流时,内省商贩源源而至,客久成家,乐不思蜀,汉族渐盛。"民国《新编麻栗坡特别区地志资料》说:"麻栗坡汉人占全区十分之四上,江浙两湖籍者,喜住平原地带,其职业不一,土农工商均有之。"1919-1940年,广南县城从事各行业商业活动的店计35家,其中广东人3家,四川人7家,江西人4家,开化人1家,广南人20家。这些外来商人,为了相互关照,谋求生活,联系同乡情谊,自乾隆以后,先后在广南府城建起广东会馆、江西会馆、三楚会馆、川黔会馆、湖南会馆等。在开化府城从事商业活动的外省人有经营花纱百货的四川人、经营烟丝的广东人、从事屠宰的湖南人,在相互竞争中形成了川帮、广帮与湖南帮。滇桂交界的小镇剥隘,是外省商人云集之地,聚集着来自广东、广西、江西、江苏、河南、山东等13省之人,先后建起了粤东、广西、江西3个会馆。
此外,客居壮族地区的外省人还经营矿厂。乾隆年间,江西安福县人彭莲蓬与其侄彭发松、彭发柏跋涉千里而来,在麻姑(今马关县境)开办了矿工达两千多人的金厂。马产的都安铜矿是壮族地区开采较早的矿藏之一,约始于明末,持续数百年。铜矿的兴衰凝聚着外省人的汗水。清初,大兴"文字狱",部分汉族知识分子和有较高名望的大臣,不堪迫害伙同百姓中逃捐抗税、逃荒抗暴者陆续来到都安,以致从事铜矿开采或贸易者多达万余人,包括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等地之人。
难民、游勇、流犯 明代广南府为安置有罪官员的地方,《明英宗实录》卷八十五说:"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调江西饶州府知府黄通理于云南广南府。先是,通理坐杖人致死,为冤家所诉,逮治,至是遇赦,当还职,上曰:'知府是牧民官,当以勤恤为心,今通理杖人致死,勤恤之心安在,虽遇原例,仍处于边郡,庶暴虐者知所警。'"正统九年(公元1444年)河南按察司检事孔谔也因用刑过暴,贬为广南通判。明末清初,各省农民起义蜂起,加之清兵入关,南明政权南逃入壮族地区以图复明。由于中原鼎沸,内地居民为避乱不远千里迁到滇东南一带定居。李自成军进占北京,崇祯帝自缢于煤山,朱由榔坚复明,在广东肇庆称帝,定国?quot;永历",号封"明桂恭王"。清军进逼肇庆,永历帝西逃,共妹安化郡主年方十六,不愿留降,随兄西奔。清顺治九年(公元1625年)三月途经广南病殁于马蹄井,由壮族人民移尸安葬于太平寨(原名革农寨),立皇姑庙。之后,每年农历四月第一个寅日,全村群众抬着一乘空轿,前呼后拥往马蹄井,由壮族人民移尸安葬于太平寨(原名革农寨),立皇姑庙。之后,每年农历四月第一个寅日,全村群众抬着一乘空轿,前呼后拥往马蹄井迎接皇姑灵魂,谓之接皇姑。邀请附近壮族歌手,当天和夜晚在庙内纵情对歌,直到通宵。无须考证安化郡主是否经过广南,明末一部分明王朝的忠臣顺民逃难到广南是真切存在之事。这些汉人只有隐藏到壮族之中去,才不致被清朝所戮,今太平寨大多数为壮族。清代以后,进入壮区的汉人有一部分是迫于种种社会原因而来的难民、散兵游勇、流犯。道光《威远厅志》卷三说?quot;……前因开化边外,越南土目内讧,沿边各寨即以保甲互联土著,流民绝无处匪混匿,惟流民之在开化府等处既多,则平时查难容懈,忽而续来之人,尤须查志节,经臣等饬令留心驭束,并防无业游匪毋许潜入,客留在案。倘入山搭棚垦荒之民,任其纷纷杂处,稽查不严,即难免无奸匪混迹之事。"中法战争结束后,朝廷下令遣散对法作战的士卒。于是桂军、滇军、黑旗军等广大官兵瞬时间断绝粮饷,沦为散兵游勇,流落滇东南地区。继而朝廷施以围剿,有幸生存者便在壮区落籍,娶妻育儿,成家立业。民国罗养儒《云南掌故》卷十四载:"在光绪二十五六年间(公元1899-1900年)以宝宁(今广南县城)、富州(今富宁县)、剥隘、皈朝一带游勇最盛。因其老巢在八角山中,既而人势分散, 光绪二十七八年间(公元1901-1902年)竟有不少游匪窜入开化方面。于是安平、文山两属,又遭游匪之祸,而且邱北县治内,亦多游匪出没?quot;这里所讲的游匪大部分是参加抗法作战的士卒。
(二)壮族接受汉族习俗
明清时期,这些来自中原的汉族移民进入壮族地区,为壮汉民族文化的频繁交流、相互吸收提供了便利条件。一方面,在壮、汉民族的共同努力下,壮族地区的许多荒地被开垦,水利设施不断新修,新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广泛使用,手工业、矿冶业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另一, 汉文化的影响下,壮族的生活习俗也有了变化。如今壮族一д煤笄街醒攵脊┯?quot;祖先牌位",其字面内容,右边是"本堂供奉司命灶君福德土地之神位",左边是"某氏堂上历代宗祖考妣之香位",中间为"天地国亲师位"。横批有:"受天之佑""福禄满堂""降尔遐福""自天申之""神光普照""满堂吉庆""金玉满堂"等等。两边还有"意烛能通三界圣,心香可达九重天""香烟飞白鹤,烛影篆金龙""香烟飘渺通玉阙,烛焰辉煌透碧霄""瓶中龙戏水,炉内凤腾香"等等对联。中国自明代以后才有写祖先牌位之习俗,传入壮放地区当在汉族大规模进入壮族地区以后。迄今,更新祖先牌位成为部人壮族人家春节的一个重要内容。
随着汉族人口增多,汉人之年俗礼节也传入壮族地区。民国时的马关县"除夕祭先祖,酒馔必丰,是晚男妇老稚均可共席,谓之团年。卑幼拜尊长谓之辞年,尊长以银钱赐卑幼谓之坟岁钱,一岁之中每逢佳节,远亲近戚以物相馈,谓之节礼。新年元旦,庭堂门户换贴新桃符,张灯结彩,陈时鲜果品于案为清供,铺松叶于地为菌席。……除夕夜午即往井取水以敬祖先神祗,谁先取以为最净必护神享,故争先恐后,屏息急走谓之抢头水。晨鸡既明,满城爆竹声续断不绝,清茶素斋叩拜迎神谓之接天地。是日卑幼拜尊长亲友,街邻往来互贺,并往各庙拈香,百行休业,共赏春光。初二日以牲醴献神谓之打牙?quot; 。
汉族的娱乐方式亦传入壮族地区。"自初三日起,即百戏杂工,游人拥挤,火树银花,鼓乐前导,此龙灯也。抹粉缠头,忸怩情歌,此花灯也。或则飘扬断送,或则旋转翻飞,此中种秋千也。往事重提,忠奸再演此高台戏也。灯火连宵,锣鼓喧阗,金吾不禁,游赏有余……"此等热闹场面一直持续到正月十六日,"十六日燃爆竹拜神谓之送年,新年既完,百行开业。"总之,至清末,壮族的"风俗衣食,悉仿齐民"。
(三)汉人壮化
明清时期滇东南地区,壮放无论在人口数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政治势力等方面均占主导地位,因以人在这个地区自然受到壮文化的熏染,甚至融合于壮人中。民国《广南县南稿本》载:"夷农少,各有分布境域,其与汉民杂居者,而有少数与汉民同俗,多数夷农始终保持其习惯。数百年来,未尝稍变,则汉民反被夷民同化。汉少夷多,而变于夷者亦不免。"改土归流以前进一区的绝大部分汉人已融合于壮族社会中,改土归流后入居的汉人亦有一部分壮化。汉人融合于壮人之中首先从交通要首商业城镇开始。较典型的有广南县 板蚌。板蚌在广南东74公里,是滇桂水路交通道口。明清时商贾去集,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省商人来往频繁。清末滇桂交通水运冷落,外籍人有的迁出,有的在此定居。今板蚌有75户人家,有黄、陆、李等28个姓氏,绝大部分是外籍人后裔,今均为壮族。富宁剥隘镇的沈、廖、吴、邓关、韦、胡等姨氏是元代以后从广东、广西、浙江、江西、贵州等地行来的商人之后,今均为壮族。
汉人同化于壮族的数量,史籍缺少具体的记载,而在壮放保存的家谱、族谱中,不少发生氏在追述其最早的太祖时,多言来自黄河、长江流域和珠江下游各地。我们剔除其中如韦姓"为韩信的后裔"、农姓"随狄青征蛮而南来"等攀附伪造的成分外,应该承认,确有部分家谱所记为事实。
三、土司朝贡――壮汉文化交流的特殊方式
壮族土司被朝委以官职,对朝廷有了担朝贡的义务,这种朝贡是一种特殊文化交流方式。据《明实录》记载统计,明代,富州土 氏曾4次到京朝贡。富州向明朝入贡之物品以马匹为主,明朝皇帝以钞币等作为赏赐。《明实录》卷二十一载:"宣德元年(公元1426年)九月……已亥,云南广南府通判侬郎举等来朝,贡马。壬子,赐云南广南府土官通家郎举等二十苯人…… 钞、彩由表裹、毡帽、靴有并。"土司在遥远的朝贡往返途中,能耳闻目睹所经之地的衣冠文物、民间同风情,能感受到中原文化。土司在京师逗留期间,皇帝要赐宴招待。宴中,土司能亲身沐化在国家的礼仪规制中,受益匪浅。宴后,土司还可能获得中原地区的钞币等赏赐物品,有时还能参加一些观光应酬活动,这一切使土司受到内地文化的影响,这种影响也随土司带到边疆地区。乾隆《开化府志》卷九记载?quot;明土司龙者宁,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入贡京师,钦赐丝钞锭等物,适五月五日上幸东苑,诸王郡臣以次击射,皇太孙连发皆中,上大喜,曰:'今华夷四集,朕有一言,尔当思对之,曰,万方玉帛风云会。'皇太孙叩头对曰:'一统山河日月明。'上大喜,大宴群臣,命儒臣赋诗尽欢而罢,时经者宁亦在观焉。后者宁回阿雅(今马关八寨),感激圣恩,每年以五月端千日令目把等骑射以南不忘之意,后世子孙习以为常。"土司每次赴京都要带许多贡品,这些贡品是当地土特产,属物态文化。这些特产传到中原,受内地人民喜爱,壮族风情也逐渐为内地人所了解。
一、民国时期壮族地区的设治
辛亥革命后,结束了清王朝的统治,翻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云南壮族地区的行政区划发生了变化。
广南于1913年废府,改宝宁县为广南县。富州为富州县,1937年(民国26年)改为富宁县。邱北县仍为县级行政区,未变动。
辛亥革命后,曾设立了一些县佐,为县知事的佐理。县佐亦称分县,设于县内要地。云南壮放地区也有助佐的设置,如江那县佐、小维摩县佐、五曹县佐、剥隘县佐等,于30年代被撤销。1933年江发地、小维摩两县合并成立砚山设治局,1935年升为正县。
除县佐以外,民国初期在边远地区还有行政委员的设置。行政委员和设治局长,相当于县一级的行政长官。1912年划文山县换上南区为靖边行政区,设行政委员一员驻大窝子。1914年将安平厅改为马关县,东安里改为普兰行政委员,1920年将普兰行政委员正式设置西畴县。
此外,在边疆地区,还有一种特殊行政组织,即对讯督办,其任务是总理本地区行政、司法、国防、外交等事宜。1886年(光绪十二年)清政府与法国勘定中越边界,建立国界碑,次年将麻栗直以改设省直辖之交涉副督办,民国3年(1914年)改为直辖特别区对讯督办,1933年,改名为麻栗坡对讯特别工。对讯督办的设置,直到1949年后才宣告结束。
二、民国政府对壮族文化的改良
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旧礼教受到鞭挞和挑战。民国初期,全国各地纷纷掀起了风俗改良运动,云南概莫能外。民国12年(1923年)11月,昆明市政公所督办张继翰倡议改良风俗,建议组织云南风俗改良会,拟定简章、宣言。民国19年(1930年),中国国民党云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发起组织改良风俗会,拟定章程。这次改良风俗的范围包括禁止营业舞场、革除奢靡习尚、婚丧寿归提倡节俭、禁止妇女缠足、取缔寺庙祠堂等等。
云南壮族地区的风俗改良始于本世纪20年代初期。民国建立后,马关后寨壮族卢绍声与堂歌卢熊首先提出对笔侬支系妇女的服装进行改良。卢绍声,生于1876年,卒于1920年,曾任云南省开化府安厅禁烟委员,见识较广,在地方上有一定威望。他们认为壮 族(侬)妇女的服装上衣短、腰身窄,袖筒小,纽扣密,紧箍住上身,下半身之裙子又长又重,尤其是臀后结一个翘,显得更加笨重。这样的衣着,不论在家做家务或下田生产都不方便。主张将侬人妇女的服装改为节俭、轻松秀丽的良装。他们还联络西畴县的卢申荣、马关王再华等地方知名人士二十余人,组织一个风俗改良会。改良的范围除改良服装,还有破除迷信、改良婚丧风俗等。
卢绍声等从制造舆论入手,编顺口溜教儿童唱,以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在具体做法上从内到外,先自己后他人。改良会的成员们首先教育自己的妻女缝好装穿上,然后在街天到街上游行,故意惹人议论。这次改良的步子比较缓慢。
民国10年(1921年)2月间,马关大马洒寨王世珍再次主经改良侬人服装。他主张将侬人服装坚决彻底改为汉装。王世珍(公元1898-1932年),字丽材,马关县大马洒人。云南讲武堂毕业后入范石生部,历任排长、连长、营长,由于屡立战功,晋升为上校团长,1923年解甲回乡。王世珍采取了教育与行政命令相结合的措施,无晓之以理,如若不依,必将惩治。利用人群集取的各种机会,如农村中的讨亲嫁女、祝寿、祝米、贺新房以及节日聚会等,进行宣传。对勇于改革的人以鼓励,对经过宣传限期不改的,则分别给以劝告、剪帕,以致毁裙等强行手段。
王世珍演组织了"蛮装阳会",自任会长,成员有11人,下设有宣传、执行、后勤等办事机构。参加组织的人,有较高文化,能书善讲,会说敢做。各侬人村寨的改良组织与"太阳会"配合,掀起了改革运动,历时近一年,范围从城区附近扩展到边远山区,妇女也由原来的抵触、谩骂转到高唱赞歌来歌颂倡导者与改革者。
王世珍还对壮族婚后不坐家的习俗进行强制改革。规定:婚后男方不去接的,处以男方30元罚款,男方去接女方不来的,处女方60元罚款,限期不交者,加倍惩罚。这些措施是有过行动,但因时间短,只在小范围内进行,没有像改装那样轰轰烈烈。
在马关风俗改良运动的影响下,西畴和麻栗坡也成立了"西麻侬族风俗改良会"。它是以西畴兴街者保民族学校为中心,联合西畴县及麻栗坡南油等地的壮族开明人士组成的改良团体。民国4年(1915年),西畴县兴街者保的壮族士绅陆德培等,提出办自己的民族学校,得到赞成和支持,附近村寨积极出钱出力,开始建校。学校设在者保寨。初设一个班,从畴阳一带各壮族村寨中招收学生。学校经费最初由各村寨筹集,后靠收取文昌会会费、会产费等来办学。学校规模逐渐扩大后,麻栗坡八布等地亦有学生前来就学,逐步办成一所完小。民国28年(公元1939年),者保学校还开办了一期以壮族学生为 主的短师范班,学员二十余人,为西畴等地区的民族教育培养了一批教师。建校至民国38年(1949年),该校培养出学生一千余人,为壮民族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民国19年(1930年)以者保民族学校为据点,由学校的教师、各地来的学生以健壮族村寨的绅士发起,联合麻栗坡南油等地的开明人士,酝酿组织了一个壮民族自身的改良团体――"西、麻侬族风俗改良会",着手民族风俗习惯的改革。"改良会"是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各一个,董事若干,会员三十余人,下设者保分会和南油分会。提出改良的宗旨在于提高壮民族思想意识,开启民智,力图民族强盛。改革的内容:一是提倡青少年要读书识文,接受文化教育,严禁沉溺于歌场情场,过早嫁娶等。二是改进,废除长裙,改穿长衣长裤,避免装戴过于繁琐珍贵的金银首饰。三是改革婚丧嫁娶中的一些不良习俗,提倡婚丧礼仪从简,提倡女子婚后即坐家等?quot;改良会"定有具体的改革条例,如有违反,无论绅民,一律强行处罚,罚款多少,队依据规定外,还视其影响和本户的认识态度而定。"改良会"于民国19年(1930年)7月在者保开成立大会,正式宣告成立。
"改良会"分片区进行活动。以宣传为主,定有专门的宣传员,发有民族改良宣传证书,凭证在西畴和麻栗坡县各地区的集市、村镇进行宣传。同时也出现过于偏激的强制性行为,如强行干涉他人的婚丧礼仪,动辄罚款,组织人马冲散街头巷尾成群结队的青年对歌者等等。这些行为常导致武力冲突,团伙械斗,不同区域、不同村寨的人们的隔阂等不良影响。"改良会"的活动持续十余年,波及西畴、麻栗坡许多壮族地区及相邻的马关、砚山一些壮族地区,各地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一些改革,特别是畴阳一带的改革有较大成效。
民国17年(1938年),邱北县小学教师何季华(壮族,沙人支系)向县政府提出改良沙族(沙人)风俗习惯的建议,受到县长徐亚雄的支持,同意成立改良沙族风俗会。何季华拟定《邱北县沙族风俗改良规约》和《县政府布告》呈报省政府龙云批示后,1938年3月20日在邱北县马头山小学召开全体会员会,正式成立改良沙族风俗委员会。"改良会"设会长1人,由县长兼任,总干事1人,由何季华担任,主任干事3人,干事若干,在我乡镇设分会。
按照《邱北县沙族风俗改良规约》,沙人风俗改良的内容除对服饰、婚丧嫁娶提出改革外,还对部分节日习俗和日常习俗提出禁止。如第六章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新年祭祀鬼神禁忌工作是迷信恶习,一律破除,若违,处30元罚金。第二款规定:新年放假一天、中元节放假一天后即照常工作,不得籍无稽事故狂饮浪游,若违者处20元之罚金。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凡是正式结婚或已订婚之男女,不得与其他男女聚会唱耍或作种种妨害风化的野蛮行动,若违,男女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金。从1938年4月1日起,为了使《规约》和《布告》行之有效,凡邱北锦屏镇街天都派警察、乡丁在四在城门设卡,和人妇女穿筒裙来赶街就强令脱出,内未穿裤子的剪裁半截拿去烧,如有违抗,就照规约论处。以上种种强制粗暴行为,使改良难以执行,不久,县长徐亚雄命令风俗改良委员会组织停止活动,指令何季华在县城创办以沙人为主体的"正俗小学",吸收城附近 沙人子女入学,提高文化素质,为今后自觉改良打基础。
民国时期的壮族风俗改革涉及马尖、西畴、麻栗坡、砚山、邱北等县壮族侬、沙两个支系,改革均在较短的时间内被迫中止。这些强迫性的改良对壮族之影响是巨大深远的,其正面影响在于对促进壮族的近代化起到一定的作用。其负责影响不可忽视?quot;极大地损害了壮族的自尊心,扰乱和破坏壮族精神文化的原有结构和正常运转,导致文化冲突。这就给我们一个启迪,即社会风俗的变勒应该是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发展的基础上,由民众自觉自愿进行,行政机构应以宣传、引导为主要手段,而不能采取大民族主义和民族歧视态度,更不能搞武力压制和强迫,否则便会引起或激发民族矛盾和文化冲突,影响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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