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西一个土生土长的壮族人,壮语是我的母语。我可以说一口比较接近标准语的壮话,而普通话或者其它在广西较为通行的汉语方言,则说得不是太好。
我想问的是,如果因为某种原因(非因公,纯私事),需要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话,我能用壮话跟自治区(或者桂西的市县)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吗?能要求他们也用壮话跟我说吗?既然是壮族自治区,我这样的要求不算太高吧。如果人家听不懂或者不愿说,那我可以投诉吗?投诉他们工作不称职或者行政不作为,有法律依据吗?
曾看到有个报道,陕西有个地方,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是可以讲方言的。如果在我们的自治区,普通的壮族人家不能用壮语跟政府工作人员交涉,我会觉得很悲哀的。
自治区必须用壮语来作为公共语言.否则就不是自治区了.沦陷为省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
第六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根据需要可以同时使用当地的少数民族语言或者方言。
根据这个规定,可以使用壮语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交谈。但对方如果听不懂或不使用壮语,恐怕不能就此进行投诉。
非汉语言或汉语方言,在执行公务时,是“可以”使用,而不是必须使用。
你去办事,开口先说方言土语是可以的,但他可以听不懂。
他上街执行公务,开口先说普通话是应该的,但你可以用方言土语答他。
他下乡执行公务,按我的理解,他应该尽量使用当地方言土语,遇到不会普通话或不用普通话答他的人,他不可以发火。
他可以不用,但你可以用,在你求他办事的时候你可以将就他,在他找你的时候,你可以用母语,不管他能不能听懂,听不懂就让他找翻译,因为使用母语是宪法给你的自由。
他可以不用,但你可以用,在你求他办事的时候你可以将就他,在他找你的时候,你可以用母语,不管他能不能听懂,听不懂就让他找翻译,因为使用母语是宪法给你的自由。
你不用理他,照着说母语。他不懂他自己找翻译好了,那是国家公共管理者的义务。
当然了,如果是平等沟通才行,自己是下行的姿态去面对,还是采用人家的语言更有效率,为效率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事情。。比如很多人就以能够说很多种语言为骄傲了
这个政府是要我们尽早同化于主体民族耶,你们怎么能够老唱反调嗫!
我认为应该行,但现在不行.现在有多少人会标准壮语呢?现在的大气候都迫使很多壮族家长甚至连农村的很多壮族家长都让自己小孩放弃祖先留下的语言,这样的情况怎能要求人人都会,不会就投诉呢?有点天真.要做到楼主以上所说,也不是不可能.
首先要通过立法确保壮语文在区内的地位,再单项立法确保壮语文的推广和在各领域的广泛使用.这得需要一个过程一段时间,首先要求权力部门,特别是壮族的上层要壮汉兼通,并以此作为竟聘和提升的基本条件(科技部门和科技人才例外).有了这个开头有了这个榜样,其他什么都好办.再制订一定的时间,往下推广.我想以上几点做到了,其实不用费多大劲推广,就会全部自动争着效仿了.哪时你还告什么告?
谢谢大家的回复。
其实主贴中的“我”并不表示就是具体的我自己。文中我想表达的只是,在我们的自治区里,壮语应不应该和能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在别的省份,如云南,贵州等,人家少数民族兄弟用什么语言,我都觉得不足为奇。问题是,我们是自治区,既然自治,如果老百姓需要讲壮语,而政府工作人员又是为老百姓服务的,那么,壮语作为官方的工作语言,我觉得并不过分。当然,这样的要求在实际中恐怕很难实现,至于投诉之类的,更不现实。
他可以不用,但你可以用,在你求他办事的时候你可以将就他,在他找你的时候,你可以用母语,不管他能不能听懂,听不懂就让他找翻译,因为使用母语是宪法给你的自由。
说得对!
16楼说错了,本人并不赞同如下观点:
‘大家本来就同属华夏一脉,划分出了很多的民族,邓小平时代的优惠政策是更多,高考加分,计划生育等等等,这样已经很好的拉。’
大家为中国人不假,但并不是一脉的,反过来说,如果叫你和我们一起认同布洛陀为祖先,你愿意吗?但也有的少数民族被分割了。并且如果实壮语教学,然后高考给汉族加分的话你愿意吗?壮族语言习惯和汉族并不同,但考试也得用汉语。。。一个用母语考试一个得用非母语考试,你觉得很公平了吗?
你觉得很好了吗?
以上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还有异议可以回驳。
欢迎光临 僚人家园 (http://bbs.rauz.net.cn/)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