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从三月三看广西人思想
2008年清明节,中国首次把它作为节日放假了。这体现了中国政府对民生的关注,更体现了中国政府在谋划国家形象方面的创新思维,因为这等于向世界宣布:中国人,把“孝”提升到“节”。但是,此时,许多广西人,准确的说是壮族人却感到悲哀、迷惘:国家给放假去扫墓了,而我却还不到扫墓的时候;三月三,是壮族祖宗流传下来的扫墓节,而那时却不能放假去扫墓。
这悲哀、迷惘由来已久了,只是没有人去思考、去解决。其实,为了照顾民族的独立性,中央早就给包括广西在内的民族地区以“自治”的制度去安排。这解决的办法也由来已久了,只是广西人,更准确的说是壮族人懦弱、苟且偷生。从这,就有必要追溯广西人特别是壮族人的思想了。
在我看来,广西人特别是壮族人性格懦弱,得过且安,苟且偷生。历来,中央有什么样的安排,照搬照套,维诺是从,不敢越雷池半步,生怕落下“不与中央步调一致"(对官来说)或者“不与领导保持一致”(对民来说)的嫌疑而丢了乌纱帽(对官来说)或者生计(对民来说)。殊不知,中央的安排是面向全国的或者说是全国主要矛盾的,特别的地区得有你自己去思考、去安排、去争取,中央才可看到你的特殊性,你才可能按照你的自身规律、意愿去发展。相反,什么都听中央的,表面上与中央、与领导保持一致了,保住乌纱帽、生计了,但那是委屈自己、苟且偷生,没有了自己的创新,也就没有辉煌发展可言,这才是实质上的与中央不保持一致。看看我们官场的会议、看看我们的媒体吧,大多拿来中央的、别省的东西照搬照套,大话、空话连篇,那些是自己原创的?
就拿三月三来说吧,三月三是壮族扫墓节、歌圩节,利用好它、开发好它,对广西的知名度,对广西的旅游等经济发展是很有重要价值的。可以说,这是广西的特色,广西发向世界的名片。甚至于五色糯饭都有成为世界快餐的潜力。须知,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
更进一步,利用好、开发好三月三,对壮民族的自尊心、凝聚力的作用是很重要的。虽然,经过多年与汉族的交融,壮族很大程度上被同化了,但是壮族毕竟还是壮族,民族的规律性不能不遵循。现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现实社会,到处全是汉族语言文字,而大多数壮族人不通或者不便,媒体上演的每一草、每一木、每一块石头都是一个故事,但那些是我们的?我们被边缘化,我们没有自己的东西,我们没有历史,我们找不到祖宗,我们失去了自我,我们的自尊、自爱、自信从哪儿来?我们的创造力从哪儿来?我们为谁创造?所以,从三月三开始,发展我们的文化,这是壮族,这是广西从源头、从原动力发展的创新工程,是壮族、是广西持续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
回过头来说,中央给我们的自治制度,我们利用了多少?这种自治制度不足以安排三月三放假、不足以安排三月三文化吗?
委员呼吁把“三月三”设为广西法定节假日
□ 本报记者 韦荣财
今年以来,有关法定节假日的调整就一直备受国人关注。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法定节假日调整初步方案已确定,虽然最后的方案将在年底公布,但在新的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变化,即把清明、端午和中秋三个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在全国调整法定节假日的同时,我区也有把广西的传统节日“三月三”设为地方法定节假日的呼声。记者为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委员呼吁设立广西法定节假日
今年4月19日上午,韦女士来到武鸣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驾驶证,却发现该车管所办公室大门紧锁。当时,该单位门口站着不少前来办理业务的人。附近居民告诉她,今天是壮族的传统节日“三月三”,很多单位都去参加歌圩,车管所民警们也都去维持交通秩序了。韦女士认为,既然“三月三”是壮族的传统节日,深受群众欢迎,各单位都要参加庆祝活动,为何不统一放假,免得很多人以为上班,白跑一趟。
近年来,随着政府部门的重视,广西的一些传统节日又焕发生机,特别是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各地壮族聚居地都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活动。然而多数人却因为上班没有时间而错过了观看或参加的机会。在南宁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年都能从媒体上得知广西各地的“歌圩”如何的热闹,但因为要上班,因此没有时间去看。如果“三月三”能够放假的话,也许就能领略广西各民族的风采。
在今年初的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罗志发就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把“三月三”当作我区法定节假日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把“三月三”列为广西的法定节假日,以增进各民族团结。
“‘三月三’这一传统节日是广西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表达和传承,对增强民族精神凝聚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三月三’及其活动至今基本上属于民间性质,这使它的正面功能受到削弱。”罗志发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认为,通过进一步做好“三月三”这一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将对拉动广西旅游经济发展,增强民族精神凝聚力起到积极的作用,广西应该在时机成熟时,把“三月三”通过法律程序确定为传统的节假日。
“三月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壮族素以“善歌”著称,壮乡素有“歌海”盛誉。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是广西壮、侗、苗等民族的传统节日,每到这一天,各族群众都不约而同地举行扫墓祭祖、对歌、抢花炮等活动,而对歌是“三月三”的一项主要活动,因此当天被称为“歌圩”或“歌节”。“歌节”是广西壮族一种群众性的唱歌活动,也是酷爱唱歌的壮族人民比歌赛智的传统节日。据史料文献的记载,歌圩早在宋代就已经流行。南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载,壮人“迭相歌和,含情凄婉,……皆临机自撰,不肯蹈袭,其间乃有绝佳者。”到了明代歌圩又有了发展,并定期在固定地点举行。经过千百年的流传,歌圩上,除对歌外,还举行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有精采的抛绣球,有趣的碰红蛋,热闹的放花炮,以及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壮戏等。
为了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满足广大壮族群众的热切愿望,198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为壮族歌节。传统节日从此焕发了青春,更受到壮族人民的喜爱。如今,每年的“三月三”,广西各地几乎都举行各种各样的传统活动。在壮乡武鸣,千人竹杠阵、对山歌、抢花炮等精彩节目令人留连忘返;在靖西县旧州,大街小巷家家户户都挂上喜庆的大红灯笼,彩旗迎风招展。人们穿上节日的盛装,呼朋唤友、扶老携幼从四面八方来赶歌圩,欢度节日;在宜州壮族歌仙的故乡,更是歌声如潮……
专家认为设法定节假日切实可行
那么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三月三”是否能设为地方法定节假日呢?国务院令第270号《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广西师范学院教授、广西民俗学会会长王光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广西作为以壮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域,把“三月三”设为法定假日是有法律依据的,这也是充分利用自治权来体现民族特色的体现。
据记者调查,把本民族传统节日列为地方法定节假日广西并非首开先河,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诸如藏族、回族等都有本民族的法定节假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早就规定,每年藏历新年和“雪顿节”各放假三天,西藏干部职工和广大农牧民在欢度自己的民族节日时,同样享受法定的假期;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也作出决定,“古尔邦节” 这一天,全区干部、职工都放假一天;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中规定:“肉孜节”和“古尔邦节”是新疆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过“古尔邦节”这一传统节日时维吾尔族干部职工放假三天,其他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一天。
王光荣认为,把“三月三”设为广西法定节假日,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力有利于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有利于增强民族内部的凝聚力和民族之间的团结,有利于各族群众在庆祝自己的节日时合理地安排时间,这对我区的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也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广西政协报报道)
部分自治区政协委员已经提交了相关提案。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发出更大的呼声,去支持这个提案。
主要是某写官员,凭借着壮族的身份爬上去后,就完全忘记自己民族。
从古代到现代,这一传统一直为壮族上层所继承。所以伪造一个体面的“家谱”自然有必要了。呵呵……
主要是某写官员,凭借着壮族的身份爬上去后,就完全忘记自己民族。
从古代到现代,这一传统一直为壮族上层所继承。所以伪造一个体面的“家谱”自然有必要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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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
即使不能整个广西三月三放假,那可以规定三月三壮族人可以放假也好呀,毕竟这是我们的重大节日.现在的政策根本不能体现出对我们壮族的一点的尊重.
赞同!
把责任加到他人身上固然容易,但主动去承担起自己应付的责任才真正难能可贵。
在这样下去,真的会死人的.
还得靠委员继续呼吁
最讨厌每次过三月三都有得请假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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