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初期,林彪在东北四平被白崇禧大败,非常痛恨,决心要复仇。
白崇禧也非常不爽,得胜后欲乘胜追击,被老蒋召回任国防部长,老蒋害怕苏联红军参战,让杜聿明搞,结果被迁灭。
解放战争后期,红军已今非昔比,林彪很快就攻破桂军。
这几条原因大多似是而非,没有经过严谨的论证。
流放到广西的文人和罪犯如何使广西人变得更勇猛?历史上的记载只有柳宗元在广西兴学办教,令当地风俗变得更加温良。
广东和越南给广西带来什么样的军事理念?在资金上又有哪些支持?如果说地处广东的黄埔军校培养了一批桂系军官,这倒是还说得过去。实在不知道越南提供了什么先进的“海外理念”,又有哪些资金用在支持广西军队上。
如果民族团结能加强战斗力,那么成分为单一民族的内地省份,岂不是战斗力更强才对?
其实桂系军队的战斗力较强的深层原因,远者可以追溯到越人好相攻伐的习性,近者与土司统治下的土兵制度有关,在当时则是由于民团制度的实行。后两种制度的共同点是“寓兵于民”,保持有效的组织动员机制,以及长期广泛开展的军事训练。
以下转贴关于广西民团制度的一些资料:
1931年,广西军政会议正式决定大办民团,在南宁设立民团总指挥部,白崇禧任总指挥,梁瀚嵩任副总指挥,蒋如荃为参谋长,在各县设立民团司令部,县长兼民团司令,增设副县长兼民团副司令,根据县之大小设立民团常备队一至四个。不久,又在行政区设立区民团指挥部,作为省与县之间的中层机构。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以10户为甲,10甲为村,10村为乡。村有村长,兼任民团后备队长,统领壮丁100人,乡有乡长,兼任民团大队长,区有区长,兼任民团联队长。按照民团条例的规定,18岁至44岁的壮丁,都要编队,在不脱产的情况下,每年接受180小时的军事训练。
民团的建设,实行“寓兵于团、寓将于学、寓征于募”的三寓政策。所谓寓兵于团,即以民团作为后备军。民团建立后,起初只办常备队,很快便改为办后备队,对适龄壮丁实行轮训,每期三个月,训练结束后编为后备队,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应征入伍。正如白崇禧所言:“这种组织,大意是与管仲作内政以寄军令一样,故三代寓兵于农,广西现在是寓兵于团。”所谓寓将于学,是在大中学校普遍进行军事训练,以学校作为军官后备机构。凡初中、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实施为期半年的军训,军训不合格者不得毕业,以普通学校毕业生充任后备军官。所谓寓征于募,即以募兵方式实行征兵制度。“对应征者,优先就自愿的挑选,有剩或不足额时,才抽签定之。所以是以募兵的手段,以达征兵的目的。”
民团的建设,使广西实现了全民军事化,时人有“斯巴达化的广西”之称。“到处都可听到喊口令,看到军事操演,进了广西就像进入一所大兵营。”但是,民团不仅仅是军事组织,而是军政合一、军民合一、政教合一的一揽子组织。桂系通过民团,推行其“三自政策”,即自卫、自治、自给。桂系把三自政策与三民主义紧密结合起来,强调三民主义是三自政策的理想,而三自政策是三民主义的实践。欲实现民族主义,必须先能自卫;欲实现民权主义,必须先能自治;欲实现民生主义,必须先能自给。白崇禧称:“民团就是一种民众组织的力量,就是用来推行三自政策的集团的力量”。“我们主张运用民团组织,来推行三自政策,由三自政策的推行,以实现总理的三民主义”。在三自政策下,民团与基层政权相结合,推行保甲制度,在团兵训练中灌输民权主义,使其懂得行使创制权、选举权、复决权、罢免权四权,利用民团从事筑路、造林、公耕及其他公共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因此,有人称:“广西民团完全有别于其他省份单纯军事性的民众武装组织,而是一种具有军事、政治、经济多种功能的基层民众组织,一支‘生产化’的准军事部队。”以民团制度为基本内容的广西建设,使广西取得了“模范省”的称誉。
桂系最大的理想就是进军全国,取代蒋毛,这是桂系跟其他满足于当土皇帝的地方军阀的最大区别;所以桂系全力建设广西模范省,目的在于日后建立模范之中国。……
非常抱歉不能不说您的说法缺陷太多,事实上直皖奉军阀以及西北军都有席卷全国的志向。另外毛当时还没有“进军全国”所以说“进军全国,取代蒋毛”的说法并不合适。
提醒楼上,你引用的并非季人的原话,也不是楼主贝侬的话。楼主的帖子是转来的,季人对楼主转来的帖子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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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是如此!
提醒您,我哪里说过那些话是“季人的原话”?我的话是针对原作者(虽然他可能听不到)更是针对广大网友说的。我在提醒大家注意文章的一些明显错误。
小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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