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黄凤显博士关于小说《布洛陀》的讲话 [打印本页]

作者: 西域都护    时间: 2007-11-7 16:00
标题: 黄凤显博士关于小说《布洛陀》的讲话

中央民族大学壮族教授、民族出版社副总编辑黄凤显博士关于长篇小说《布洛陀》的发言(根据录音整理)

 

 

长篇小说《布洛陀》怎么能出版,我觉得是咄咄怪事。这是一部艺术上糟糕,思想上反动的小说。说它艺术上糟糕,是不争的事实,不用细加分析,也没必要分析,不值得分析,稍微翻一翻该书就可得出这个结论。它的人物形象是虚假的,它描写的生活是失真的,作者压根儿不懂得壮族的历史文化和壮族人民的生活;它在叙事上胡编乱造,它的语言更是令人读了浑身起鸡皮疙瘩。说它思想内容上反动,这不是我给它贴什么标签,不是这样。主要是它篡改历史事实,逆历史潮流而动,实际上是与历史为敌;它仇视壮族人民和壮族文化,与壮族人民为敌,所以说它反动。问题在哪里?可以说有很多方面,但要害的是两点。

首先,它刻意歪曲历史事实,挑拨壮汉民族的关系,这是最要害的。为什么说他歪曲了历史事实?因为你的《布洛陀》写的不是我们壮族人文始祖布洛陀,你小说里的主人公不能叫布洛陀。当然,我们知道小说是艺术创作,是可以虚构的,但哪怕是时下的新历史主义小说,你也不能完全不顾历史事实和历史逻辑。我看《亮剑》就有新历史主义的特点嘛,它尽管着力刻画了李云龙的人性特点,甚至表现了其人性弱点,但它主要是写了我们八路军将士的民族大义和英勇顽强。如果《亮剑》歌颂的是八路军团长勾结日本鬼子,那就是歪曲历史事实。小说要做到历史真实、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统一。同样,氏族社会,包括父系氏族、母系氏族社会,它是历史长河当中的一个阶段,它有合乎历史逻辑的历史真实和文化事实,这是不能违背的原则。《布洛陀》却对壮族始祖布洛陀生活时代的历史进行了严重歪曲。这是无知,是歪曲,更是刻意篡改。举个例子说,父系氏族、母系氏族,是我们后来研究历史给出的概念,但小说里布洛陀却声称“我们父系氏族,你们母系氏族”,这个像什么话!这是人话吗?我们布洛陀是壮族的智慧神,低能到了这个地步吗?唐太宗、康熙皇帝、乾隆皇帝他们不会自称“我们封建社会”,这真是荒唐透顶。小说里还说布洛陀那时桂林就有郡王府,这是无知到了极点!桂林作为一个郡,是秦朝才有的;桂林有郡王府还是明朝才有的。作者连这个常识都没有。由于对历史的无知和歪曲,小说所描写的壮汉民族关系必然也是歪曲的。小说中有关汉族、壮族的概念在氏族社会是不存在的,有关要用汉人来改良百越民族(包括壮族)种群的内容,歪曲和篡改了古代民族融合的关系和事实,尤其是把我们壮民族视为低劣种群,更令人发指。壮民族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在南方生存、繁衍了几千年的勤劳、智慧、勇敢的民族,这个民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一样,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而且数千年绵延不断。我们低在何处?劣在何方?一直到近现代以至当代,壮族人民都在为祖国的统一富强,为中国革命和建设英勇奋斗,贡献力量。我们作为近2000万人口的民族,为中华民族的团结进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决不能容忍该小说及其作者为我们脸上抹黑。前一段时间我看过一本写壮族文学发展史的书稿,著者都是广西学者,其中有些内容和观点明显错误,比如说壮族“缺少进取心”,壮族是缺少进取心的民族吗?缺少进取心还有今天的繁荣兴旺的壮族么?所以书稿我们先退回再修改。还有前段时间公演的壮剧《瓦氏夫人》,包括我看过的一些作品,每每有矮化、丑化壮民族的情况。现在这本《布洛陀》可谓达到登峰造极了。这既是关系到尊重历史真实的问题,更是事关壮民族尊严的问题。包括我们的一些壮族同胞,往往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实壮民族和汉民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是团结融合的关系。当然,我们作一个少数民族曾经饱受封建统治者的歧视、欺凌和压迫,但是更多的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历史,这是不能抹杀的。在座的各位,大都是壮族,但是身上可能就带有汉族的血统。比如我自己,是百分百壮族没有问题,但家谱记载,我这个黄姓家族是明朝中叶从广东迁过来的,而黄姓在到广东之前,其郡望为江夏,在河南湖北一带,这说明有一部分黄姓汉人迁徙到岭南、岭西,与壮族人共同生活,互通婚姻,然后壮汉民族融合和同化了,是这么一个过程。也可以这么说,今天在两广一带的汉族有不少人是带有壮族血统的。所以,挑拨壮汉民族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其用心是险毒的,居心是叵测的。壮汉民族相处融洽,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一个象征。《布洛陀》的作者写这么一本反动小说,把民族融合关系视为种群改良,他到底想干什么?

其次,丑化我们民族始祖,丑化我们壮民族。丑化的问题,我就不必多说了。小说花了相当的篇幅渲染布洛陀淫乱、群交、滥交,把所谓的兽行描写到淋漓尽致的地步。好像我们的布洛陀没有一点神性,没有一点人性,展示的全是兽性,极大地伤害了我们的民族感情。这又让我联想到壮剧《瓦氏夫人》,它一开场,就出现了漫山遍野高喊“留种”的场面,壮族是这样的吗?我在壮族地区生活了那么多年,我们壮民族对男女之事是非常讲道德讲规矩的。尽管我们唱山歌、谈恋爱,很自由,但是你要是在村里有一点越轨,过去那是要“沉潭”的。漫山遍野喊“留种”,人类哪个民族这么干过的?野人也没这么干的,狮子也没这么干过,动物种群都有很强的亲属性。那天我去看演出出来,我都觉得很丢脸。写瓦氏夫人58岁了还有情人,瓦氏夫人59岁去世,还给她硬配了一个情人,这像什么话?丑化我们民族的事,既有《布洛陀》作者之流,也有我们个别壮族同胞。

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第一,要表达我们的义愤,表示我们强烈的谴责,表达舆论上的正义之声。不管它在哪里出版,搞了什么研讨会,我始终相信邪恶终究是邪恶的,正义始终是正义的。我们壮族的有识之士发现了这个问题,现在正在群起而攻之。他是见不得阳光的。他现在敢回应吗?他不敢!为什么到现在我们听不到《布洛陀》作者之流回应的声音呢?因为你是龌龊的、肮脏的、丑恶的,所以你是软弱的,你是没有力量的。第二,要依靠组织,依法办事。我们要逐级向上反映,充分相信上级有关部门会重视这个问题,处理这个问题。如果这个事情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我们将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因为从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到其他法律都明确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发出了“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号召。长篇小说《布洛陀》,不仅伤害壮民族的感情,而且严重违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是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里的不和谐因素,毋庸置疑,我们坚决反对!

同时,我们也要深思。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批判这部小说和伸张正义上,重要的是我们要深思。深思什么?第一点,作者写这本小说到底要干什么?利益驱动是一方面。最直接的是图名图利。但他的贪图名利是以把我们的始祖不当人,以出卖我们的祖宗为基础的。你有本事你在南宁卖菠萝去!你现在竟然这样来糟蹋我们的布洛陀!怎么能这样寡廉鲜耻、丧尽天良呢!我不认识小说《布洛陀》的作者,与之毫无恩怨。他作为一个作家,写什么阿猫阿狗我不理会,但这样糟蹋我们壮族的始祖我就有气,我们都气愤。再一方面是作者从骨子里歧视我们少数民族,歧视壮民族。壮族地区的水米养活了你,不指望你感恩,但决不容许你侮辱这个民族。从这部小说中,我们不难看出它的作者简直就是一个无德无行、无耻无赖、无知无聊的人。第二点,这本小说出笼不是偶然的。这样的作品为什么能在广西出笼,为什么还有一些老乡给他吹捧、奔走?这个问题我们要拷问一下。刚才有一个大新的同学说了一句实话,我为你的坦诚感到欣慰,当然也感到不安,这种情况不仅是你,在壮族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漠视自己的民族以及自己的民族文化,这表明我们民族文化的失忆失语,长此以往有可能导致这个民族文化失态、甚至失控。在这个文化状态下,广西部分人为这本小说奔走吹捧,那是很正常的,也是这种文化状态下导致的一种必然的结果。我们有些人靠民族得了照顾就忘了自己的民族,有些人靠民族读了书就忘了自己的民族,很多情况是这样。对自己的民族不了解,你就不能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你就不能正确认识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文化,中华民族是一体,壮族文化是其中的重要一元。弘扬中华文化,也就包括壮族文化在内,这是不言而喻的。第三点,我们注意到,现在有一些人,打着开发民族文化产业的旗号,其实是在干着贩卖民族文化资源、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勾当。只要来钱,什么都敢卖,什么都敢干。连我们的老祖宗布洛陀都有人拿来卖了。听说,现在有些商品也用布洛陀来做招牌,什么布洛陀大米、米酒之类的,恐怕今后连布洛陀厨卫都有可能出现。真不敢想象!这种胡作非为实际上是破坏民族文化,是民族文化的罪人。对于壮族的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首先应该要保护,其次要科学利用,切不可胡来。

最后我想再说的是,我们该做什么?批判这部小说不是我们的全部目的。建设、重铸我们的民族文化才是目的。这本小说出笼也是件好事,可以当反面教材,可以让我们警醒,可以擦亮我们的眼睛。通过对这部小说的批判,更加凝聚了我们的民族感情,使我们大家有一种关心我们的民族文化、建设我们的民族文化、重铸我们的民族文化的信心和责任。这才是最重要的。我们要对整个事情思考和吸取教训。我们在不同的学习工作岗位上,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我们的民族文化。也只有弘扬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我们才能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伟大事业中尽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今天就讲这么多,讲错了请大家批评指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7 16:02:45编辑过]

作者: luomaren    时间: 2007-11-7 17:12

通过对这部小说的批判,更加凝聚了我们的民族感情,使我们大家有一种关心我们的民族文化、建设我们的民族文化、重铸我们的民族文化的信心和责任。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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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个!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07-11-7 18:09
顶!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07-11-7 18:25

我们该做什么?批判这部小说不是我们的全部目的。建设、重铸我们的民族文化才是目的。这本小说出笼也是件好事,可以当反面教材,以让我们警醒,可以擦亮我们的眼睛。通过对这部小说的批判,更加凝聚了我们的民族感情,使我们大家有一种关心我们的民族文化、建设我们的民族文化、重铸我们的民族文化的信心和责任。这才是最重要的。我们要对整个事情思考和吸取教训。我们在不同的学习工作岗位上,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我们的民族文化。也只有弘扬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我们才能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伟大事业中尽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黄老师说的非常好!说出了我们的心声。

但我们要做什么?我认为在声讨、向中央反映的同时,可否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起诉那些无耻之徒,让他们知道无耻与违法的代价。


作者: 贝俏    时间: 2007-11-7 18:57

黄老师的话掷地有声。全力支持!


作者: 大刀阔斧1    时间: 2007-11-7 20:53

支持。大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一定要打好这一仗。


作者: 恐龙爵爷    时间: 2007-11-7 21:52
签个名
作者: hs1ckness    时间: 2007-11-7 22:07

愤怒!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07-11-8 13:55

也签到,顶!


作者: 阿乱    时间: 2007-11-8 16:20

支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建议大家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战斗团体,为维护民族尊严而奋斗!


作者: ak47    时间: 2007-11-8 18:12
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作者: 狼兵后裔    时间: 2007-11-8 20:40
支持黄老师~~~~~~~~~~~~~~~~~~~~~~~~~~~~~
作者: 土著虎尾    时间: 2007-11-12 10:50
要表达我们的义愤,表示我们强烈的谴责,表达舆论上的正义之声,关键在于看专家学者和公务员如何行动。
作者: takara    时间: 2007-11-12 11:09

支持黄博士。

追究作者的法律责任。


作者: zupu    时间: 2007-11-13 19:47
QUOTE:
以下是引用shanshe在2007-11-13 18:58:00的发言:

民族觉醒的时刻即将来到!


作者: 冰寒    时间: 2007-11-14 01:55
呵呵,管理员动作够快的了。我自己都还没有欣赏,就被打入冷宫了。不过从家园生存发展的角度来看也应该如此。我就是觉得《布》事件都那么长时间了,陈修龄们都没有个交代,实在气愤难忍,QQ上到处有ps的图片,甚至有拿某国家领导来取乐的。偶那几张照片会通过其他网站贴出来的,到时与我们家园无关。
作者: 亚南    时间: 2007-11-14 11:40
QUOTE:
以下是引用冰寒在2007-11-14 1:55:00的发言:
呵呵,管理员动作够快的了。……偶那几张照片会通过其他网站贴出来的,到时与我们家园无关。

   同意楼上的意见。理解《僚人家园》的处境。

   《僚人家园》论坛的管理够严格的了,已经屏蔽了那么多跟贴,但还是常常断线上不了网;例如昨天就很长时间上不了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作者: 亚南    时间: 2007-11-14 11:47
QUOTE:
以下是引用冰寒在2007-11-14 1:55:00的发言:
偶那几张照片会通过其他网站贴出来的,到时与我们家园无关。

   在什么地方贴出,请别忘记告知网页地址,偶也想欣赏欣赏那几张照片。


作者: 土著虎尾    时间: 2007-11-14 17:07

这个帖子在百度快照里也有啊

http://cache.baidu.com/c?word=%D6%D0%B9%FA%3B%CE%C4%C1%AA%3B%B3%F6%B0%E6%3B%C9%E7%3B%D4%DA%3B%CD%F8%C9%CF%3B%B9%AB%BF%AA%3B%C9%EA%C3%F7%3B%C1%CB%3B%D0%A1%CB%B5%3B%A1%B6%3B%B2%BC%C2%E5%3B%CD%D3%3B%A1%B7%3B%CA%C7%3B%B7%C7%B7%A8%3B%B3%F6%B0%E6&url=http%3A//bbs%2Exinpg%2Ecom/archiver/%3Ftid%2D56548%2Ehtml&p=98759a46dd8b5bfc57eecb6f4851&user=baidu


作者: 僚僚无己    时间: 2007-11-15 13:24
这件事发生那么久了,会用方方正正的国语汉字拼凑成那种龌龊语句辱我壮族人文始祖的陈修龄老先生,怎么还没有一点点态度呢?!真的一定要对他写这本小说的险恶用心怀有更加强烈的恨意了,用汉语来表达对作者用心的恨意,会有很多词,用哪些词都不为过了!还有,如果有人认为我们在僚人家园表达我们的态度的发贴和回贴是“煽动民族仇恨”,那就太可笑了,小说作者都如此了,难道我们在自己民间网站表达我们的愤怒,不是很正常吗?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让全世界敬畏的犹太民族身上,不用想便可知后果。如果有神,陈修龄先生信仰的神也一样会唾弃他,因为他的用心和行为太恶劣了,他已经往中华民族大团结之身捅了歹毒一刀,往中国和谐社会事业纵了一把阴火!
作者: 壮家词客    时间: 2007-11-15 16:28

小议陈修龄现象

                   广西武宣思灵中学
  
覃世传

 

 

前日,有朋友谭茂同到来宾市搞非物质文化工作,他给我打来电话,向我痛诉广西某作家写了诋毁我们壮族人的长篇小说,友人在电话里骂了一个钟头,还说有人要拿刀去杀了他,我说,不行,文人要静观其变,论事莫论人,于是写了下面的文字——

   陈修龄《布洛陀》所折射的文化现象,是我们中国在发展中,对于文艺创作缺少指导思想,缺少方向的严重后果,该作者和诋毁历史名人诸葛亮,将诸葛亮贬低丑化的作者是虎狼一类,和诋毁英雄董存瑞的人也是臭趣相投,和所有歪曲历史真相,将历史丑化、撰改历史,将正确的历史人物或事实,放上创作者本身心灵里丑恶的灵魂,使历史人物和事件变得面目全非的贱人一样,用出卖历史文化来达到他们的名利目的。陈修龄尤为更甚,将壮族诋毁得一文不值,他和所有的壮族为敌,如果中国再允许这样的的伪善文人存在,以后优秀民族文化被人攻击,到了被埋没的地步,子孙后代的人文素质低下,亡乱二字必然是这些伪文人挑起的。因此,国家要依靠正义的、正确的文化人,占领优秀的文化阵地,让邪恶的文化现象永远消亡,国家才能和谐,人口素质才会提高。我们在网上议论多了也只是议论,没有行动是不行的。我们要让这些人永远的消失,当然,不是伤害他的生命,而是要让他们永远的封了笔,闭了嘴巴,这样他们会反省,他们活着也会比死要难受。

   我放声大呼,所有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优秀民族文化的文人们,大家行动起来,捍卫我们的优秀民族文化,将不良的文化现象从我们的国土上消灭掉!无论从文学、电视剧、音乐作品、绘画上,我们要以壮族为发起,开展一个全国性的文化洗牌,让所有不丑陋的、不正确的、伪善的东西,比如描写低级趣味的小说、比如不知所云,只会用明星表演一些低级动作的电视剧、比如用墨水乱涂的绘画作品、比如在街上到处流行的粗口歌和低级庸俗的流行歌曲,都他妈的消失!由于义愤填膺,不得不用上国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5 16:50:11编辑过]

作者: 萧萧瑟瑟    时间: 2007-11-15 16:59

也许要像回民那样的才有效果。


作者: 僚僚人    时间: 2007-11-16 08:30

壮族人民应该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提出如下诉求:

    1、成立壮语电视台或在广西电视台专设壮语频道,覆盖全壮区,或上卫星覆盖全国〈全国壮族同胞不少〉。由于有电视这一普及最广泛的工具,壮语普通话的推广即可事半功倍,迅速打开局面。

    2、在广西中小学教育中普及乡土教育,壮族发展史将作为重要内容。培养壮族中小学生本民族和中华民族自豪感。对于汉族学生而言,更能知道身在壮区,兄弟民族的发展史,更能从小培养和谐的壮汉民族关系。乡土教育读本,将由壮学专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撰写壮族发展史部分。

    3、在广西壮族学生占80%以上的中小学校中普及壮汉双语教育,让他们从小就掌握自己的民族文字。

    3、凡涉及壮族重大民族文化类活动、壮族文化产业开发项目、壮族大型文艺作品〈文学、剧作、演出、电视剧等〉项目,应由权威壮学家把关。

    以上诉求,合情合理合法,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广西接二连三地发生严重伤害壮民族感情事件的情况下,认真考虑,立即组织实施。

   贝侬们,如果以上诉求也代表了你们的心声,请你们跟帖支持!


作者: 西域都护    时间: 2007-11-17 07:20
  壮民族危急,壮文化危亡!支持成立壮语电视台,或在广西电视台中专设壮语频道,以挽救濒危的壮民族文化!我本人郑重承诺:可以从国际上募集200万美元作为启动经费,希望自治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重视这一提议!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07-11-17 08:30
QUOTE:
以下是引用西域都护在2007-11-17 7:20:00的发言:
  壮民族危急,壮文化危亡!支持成立壮语电视台,或在广西电视台中专设壮语频道,以挽救濒危的壮民族文化!我本人郑重承诺:可以从国际上募集200万美元作为启动经费,希望自治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重视这一提议!

成立壮语电视台和在壮族聚居地区普及壮语教育是广西壮语自治区人民政府应该而且是必须做的事。如果做不到,就把“壮族自治区”这个有人爱有人恨的称谓去掉,免得壮人看了也伤心,徒有虚名,心苦又没有盼头的还是1700万普通的壮族人,心欢的还是那些戴着壮族帽子享受高官厚禄的哑巴们。

贝侬有必要下这个郑重的承诺吗?没必要!搞不好人家还给你个“莫须有”的罪名。成立壮语电视台的经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壮族人民交纳的税去哪了?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都不能了吗?漠视壮族的民族权利,天理何在?????


作者: 韦宏新    时间: 2007-11-17 09:31

建议大家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战斗团体,为维护民族尊严而奋斗!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07-12-2 22:34

众所周知,壮族人民长期以来同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休戚与共,共同开发了广西这片富饶的土地。壮族人民勤劳勇敢,多付出而少索取,性格随和而温文尔雅,为祖国的边疆和平与开发下了汗马功劳。很多年以来,广西的民族团结工作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的。但是,作为拥有1700万之众人口的中国第一大少数民族、广西的主体民族,壮族的社会地位、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在全国的知名度,同她目前的人口地位是极不相称的。而壮族语言文字、优秀文化传统的流失、对壮族民族权益的淡漠,造成了壮族社会发展的相对滞后,同时这也是陈修龄《布洛陀》及其他“辱壮事件”之所以发生的根源。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07-12-2 22:35
壮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和文字。建国不久,国家为了促进壮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又制定了新的壮文。但是,现实情况是:上至自治区领导人,下至普通农民群众,几乎都是壮文文盲!甚至有很多外省人来我们广西“壮族自治区”,感叹说:我们在新疆、西藏、内蒙古、延边,到处都能听到当地的声音,看到当地的文字;而即使在以壮族人口为主体的广西首府南宁,也很难听到壮族的语言,即使有,也难登大雅之堂;看不到壮族的电影电视,也极少看到壮族的文字——壮族人之间很少有使用壮语、壮文进行交流的。他们声称,壮族已经是一个“汉化”的民族,根本没有什么特色可言了!而在最新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民族发展报告中,在全国五十六个民族中,壮族的社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倒数第五位(前几年是倒数第三)!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07-12-2 22:36

对于一个民族来讲,这种现状实在是可悲、可叹,可怜复可耻!面对这种现实,每一位有良知和责任感的壮族贝侬,每一位正直善良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同胞,都不能不自警、自醒、自立、自强!我们堂堂第一大少数民族,绝不可欺也!各位贝侬要团结一心、积极发展,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 isteng    时间: 2007-12-26 03:47

先打倒广西的腐败官员先,壮民族才有救。


作者: Savage5    时间: 2007-12-27 21:57

有力和有用的好文章,好武器!华人和僚人中少有的、可敬的黄凤显博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7 21:58: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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