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求助]寻“岭南教主” [打印本页]

作者: bohyae    时间: 2007-8-26 11:45
标题: [求助]寻“岭南教主”
我是新来的贝侬,看到两年前岭南教主的一个帖子称:“时下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强制推行汉语普通话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然而在同一少数民族学生占多数的校园内禁止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校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也已不为奇”。如果现实真的这样,那么,就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我想知道的是:哪些学校?都有些什么具体规定?现在情况是有所好转?还是更加糟糕?其他贝侬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也希望能告诉我。我的email:mzywbgs@yahoo.com.cn。谢谢。
作者: zupu    时间: 2007-8-26 15:20
记得我原先就读的高中就有变相禁止的情况。本校近90%以上都是壮族学生。学校书面要求用桂柳话和普通话交流,禁止用“土话(壮语)”。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07-8-26 19:32
其实你只要到壮区各地的学校去看看就知道了,普通话才是学校的通用语,壮语是被心照不宣禁止的。有的学校还有明言规定在校只能说“不通话”呢。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07-8-26 20:46

这种现象是存在的。


作者: bohyae    时间: 2007-8-27 19:05
如果真有学校书面要求用桂柳话和普通话交流,禁止用“土话(壮语)”的文件,那就是违反《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是违反少数民族人权的证据。谁能提供?
作者: bohyae    时间: 2007-8-27 19:09
谁能提供这些违法学校的名单?
作者: 梁显宁    时间: 2007-8-28 11:18

楼主自己随便去个学校调查即可。比如南宁周边各乡镇的中学。结果也许会令你满意。

出于某种心照不宣的原因,我(们)不方便直接提供这些名单。


作者: 小峰    时间: 2007-8-28 13:20
QUOTE:
以下是引用bohyae在2007-8-27 19:05:00的发言:
如果真有学校书面要求用桂柳话和普通话交流,禁止用“土话(壮语)”的文件,那就是违反《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是违反少数民族人权的证据。谁能提供?

     不管怎么样,如果我们身边真的有这么些违法现象的存在,特别是它侵害了我们的民族权利、民族感情,难道我们还要跟他们客气嘛?

    所以我建议,假如我们再接触、遭遇类似的事情,我们即使不愤怒,我们也还要铭记于心——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某单位对我们做了什么错事!以期有朝一日我们能加以曝光甚至是惩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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