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原创]从壮族婚俗看壮族汉族的不同文化 [打印本页]

作者: 度莫    时间: 2006-5-30 08:38
标题: [原创]从壮族婚俗看壮族汉族的不同文化

自由恋爱的方式
壮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方式有抛绣球、打木槽和对歌等。 抛绣球是壮族赶歌圩时,姑娘们手提五彩缤纷的花绣球,整齐地排队唱山歌,若见到中意的小伙子,便把绣球抛给他。小伙子接过绣球,如果对姑娘满意,就把小件礼物缠在绣球上扔回女方,恋爱就这样开始了。打木槽一般在农历年初举行,最初由青年女子以木棍来打槽,击出各种不同的声音,大家尽情地欢乐。然后由几个女子击木槽数棍后就唱山歌,接着就有许多青年男子拿着木棍,跑到木槽边来共同敲击,每敲一下,大家就唱山歌,表达男女之间的爱慕。
  在广西靖西一带,有种隔街相望的恋爱风俗。每到赶场那一天,青年男女一早就来到街口,男的站一边,女的站一边,仅相隔几步,相互对望。一直站到太阳落山。双方眉目传情,如果有意,就示意对方离开大家。在相望过程中,双方阵营中的同伴有商有量,相互参谋,十分有趣。
 广西都安棉山的壮族三月三中有一项特别有趣的碰鸡蛋的活动。在前一天晚上,青年们特意准备好十几个染红的熟蛋,忙得不亦乐乎。游戏开始时,男女双方各握一个蛋,相对而立,然后手握红蛋相互对碰。如果双方红蛋同时破裂,则被认为两人的命运相连,有缘分,便将红蛋互赠吃掉。如果只是单方面的红蛋破裂,则表示双方没有缘分,只好自己将红蛋吃掉。
 一些壮族地区,结婚后,女子有不落夫家的习俗,结婚的当天是在新郎家举行婚礼,并在当天晚上住在夫家,但第二天新娘就得返回娘家居住。以后,只有到农忙时或节日期间才到夫家参加劳动或居住几天。这样要过两三年后,才可以长期到夫家居住下来。此外,壮族还有招赘的习俗,入赘的男子要换成女方姓氏,生儿育女从母姓,并可全部继承母亲的财产。

近代以来,壮族受汉文化影响渐多,使朴素的习俗打上了汉儒家的烙印。壮族的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赶风流。民国《丘北县志》对此记载得最详细:沙人……同种为婚……遇佳节或赶街,男女各携烟品,约会野田草露间,携手并肩,歌唱舞蹈以为乐,名吃火草烟。视所欢者即与逃去……清乾隆《镇雄州志》卷三又载:沙兔(沙人别称)……婚姻不用媒的,彼此寨中男女互相窥阚,农隙去寨一、二里欧望引女出,隔地冗坐,长歌婉转,更唱选和,愈歌愈近,以一人为首。……众男女周旋起舞……男女不相爱,仍离去;如两情相合,男归告父母,以牛羊为聘而娶之。广南一带侬人婚姻则以歌唱私合,始通父母仪财礼。”(清道光《广南府志》卷二)这种以唱山歌选择配偶的方式,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沙人每年多在正月第一个大街日和二、三月举行。侬人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届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坐家女子各携带米花糖、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小镜子等物品,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

入赘:男出嫁女招郎
  广西壮族地区还保存一种古老的入赘风俗。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县份,如田林、隆林 西林、凌云、乐业、东兰、凤山、巴马等县更为盛行。
自愿入赘的男青年,常常是家里兄弟过多,或对家庭所在的地区觉得不理想,有离开家乡的愿望。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走出家门,到处打听招婿之亲。当相好对象,觉得满意,便大胆地向女方暴露自己的心事,要求和她成亲,经双方同意,便可入赘。而女青年,则是出自孝敬父母之心,立志留在家里供养父母,便串村走寨,先近后远,寻找称心如意的上门郎。但他们找寻对象的方式,就没有男子那样直爽,常常在农忙时节,走村帮工送殷勤,晚上对唱山歌。通过劳动和交往,观察男子的心愿和表现。一旦看中某个男子,便千方百计找寻机会聊天说情。一经男方同意,一年半载之后,则招之入赘。另一种是一些祗有女子,没有男子的家庭,父母要求招婿上门,便出面为自己的女儿相好对象,派媒人上男家去说亲,经男女双方同意,即招之入赘
凡应招入赘的男青年,按惯例结婚时不收礼物,不备妆,结婚所需一切,均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那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但女方的婚礼却很隆重,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要前来祝贺,必须杀鸡宰鸭,设宴招待。当晚,家中还大放灯烛,请族中元老围桌商议,按本族姓氏和同辈男子的排行,给女婿改姓换名,女儿排为老几,女婿也排为老几;日后视为家中之子,同辈和他称兄道弟。即使他的年纪大於兄长,兄长也祗能称之为弟。绝对禁忌姐夫” “妹夫之称。以后,生儿育女,一律随母从姓。
入赘后的男子,不论在家庭中或在社会上,都受人们的尊重。有能力、有威信的,群众可以推选他为村寨干部,享有和本地男子的同等地位。婚后如妻子过早去世,其本人有家产的继承权,并且家人必须给他另娶媳妇。壮族的这种风俗,虽然源流远古,但它却打破了重男轻女的恶习。凡在盛行入赘的地方,人们不论生男育女,都能视为传宗接代的继承者和养老的可靠人。

壮族婚俗:悲喜交加《哭嫁歌》
  壮族女子出嫁日一是梳头:由媒婆、送嫁婆帮新娘梳头,新娘则边唱哭嫁歌,从早上哭到离开娘家,有哭爹娘兄弟姐妹姑爷等多种哭嫁歌。主要内容有歌颂父母养育之恩,有埋怨生为女孩要出嫁,有埋怨兄弟自己嫁出后独占家产,或是对一同长大的姐妹的留恋等等,曲调婉转缠绵,催人泪下。
哭嫁是流传于壮族农家的一种婚嫁习俗,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壮族农家大部分人居住的地方,群山连绵,地势偏僻,交通不便,姑娘出嫁之处,近到23里,远则数百里,跨省、跨县、跨乡、天隔一方,一别难见。相见时难别亦难,不知何时是归期,思前想后,不禁潸然。哭嫁,是勤劳勇敢,淳朴善良,尊老爱幼,热情好客的壮家人告别家人,答谢亲友的感情流露和心灵表白。所谓哭嫁,就是姑娘出嫁时,以代说,倾诉衷肠,表达离情,招呼来宾,告别亲人的一种形式。
地处桂西北山区乐业县,在红水河畔的雅长乡、逻西乡、幼平乡等地壮族聚居的农村,至今普遍流传着这种古老独特、风情浓郁的婚俗。在这里,姑娘出嫁叫打发姑娘,男青年娶亲叫接媳妇。农村人谈婚论嫁,一般是谁通过观察了解,结合双方各方面条件,觉得哪两家开亲比较般配,就自告奋勇,积极主动当红娘、做媒人促成姻缘;或是某男方觉得哪家姑娘及其家人为人处事可以,礼请媒人出面说媒提亲。经过认人拿梳子燃香等一系列程序,逐步了解,加深感情,融洽关系,条件成熟后,遂取双方生辰八字时辰、订酒期,操办嫁娶喜事。
姑娘出阁时,要吃离娘饭。办酒前夕,由家庭中最年长的女性长辈给姑娘梳妆,打扮成年妇女模样。晚上鸡叫头遍时,在堂屋前举行仪式,焚香燃纸,祷告先辈。先哭祖父(母)、父母、以谢多年养育之恩,表达依依惜别,谓之开声启声

以前的姑娘读不上书,不识字,全凭记忆背哭词,口口相传;现如今的姑娘上了学,识了字,就把哭词写在本子上,阅读背诵。从小开始,默记练习。哭词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爷奶父母,舅姨姑表,兄弟姐妹,同学朋友……均有不同哭词,短则三五分钟,长则半个小时,根据身份对号入哭。姑娘出嫁这天,摆席办酒,宴请亲友。姑娘在房屋里外徘徊,巡回走动,仔细观察,发现有客来到,马上过去用毛巾遮面一哭跪地,声情并茂,激动人心。客人一边将她扶起给予安慰、祝福,一过打发哭钱以表心意。有的女宾还以哭还哭,互诉衷肠。前来接亲、送亲的队伍浩浩荡荡,欢歌笑语,锣鼓喧天,唢呐声声,鞭炮阵阵,气氛热烈隆重,场面十分感人。席动客散,次日凌晨择吉发轿出门,直至第三天回门,婚事即告结束,皆大欢喜。

不落夫家

不落夫家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不落夫家”的妇女,在家乡赶集、歌圩、串亲戚中,可与其他男子较为自由地社交往来,甚至效田野云雨之交欢。直至分娩前,才到丈夫家居住。壮族妇女生第一个孩子的礼仪特别隆重,女方一但有孕,母亲就要忙着织布,为孩子准备衣裳鞋袜,丈夫家就要准备鸡、蛋、糯米给孕妇吃。婴儿出生后,产妇的门上要挂一枝柚子树枝,或者插一把刀,表示这家人有产妇,禁止外人进家借东西或其他孕妇进入。婴儿满1个月,亲戚都要带着礼物,一般是鸡、蛋、糯米和小孩的衣服前来祝贺,主人家要杀鸡杀鸭招待,并抬出准备好的壮家甜白酒让亲戚品尝,称为吃月米酒。吃过月米酒后,产妇择吉日,背着孩子回娘家住几天,临行婆婆要将锅烟灰抹在婴儿脑门上,意在避祸,平平安安快长大。返回夫家时,娘家要送一只鸡、一升糯米和一箩粑粑。待孩子满1周岁时,还要举行抓周仪式,预测孩子的天赋和未来前途。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06-5-30 09:21

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里,僚人的“不落夫家”婚俗自有其游戏规则的,这些规则很多都是我们这代人难以知晓的了。比如在举行婚礼后到落夫家这个空挡里,恋爱是比较自由,但相对于那些还没举办婚礼的人来说,其自由度是受到限制的。这个限制就是夫家(妻家)兄弟姐妹的间接监督,而作为当事人,在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当然是监视自己那尚未落家的对方了,如果监督不力,让对方出问题了,那是要被世人耻笑一辈子的。而这个时候的监督,也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仿佛私人侦探似的监督,实质是恋爱,用真心栓住对方。……假如真有人冲破所有的监督,有了过分(性行为)的事发生,那就麻烦了,最严重的是要离婚的。如女方先犯错了,离婚时男方是完全可以不退财礼的,如是男方先犯错,那女方是要索回所有财礼的。

说到这里,我想到僚人的恋爱方式是有独特的规则和行为方式的,并非在一起唱歌什么的就是恋爱了,用现代的观念衡量,那无非只是异性间的集体娱乐罢了,是异性互相发现——追求的起始阶段罢了,而且这个阶段相当漫长,是在多次相遇相识,相识多人多对象的前提下,才慎重作出选择的。僚人的恋爱自由并不等于性行为可以完全自主,社会舆论,兄弟姐妹的互相监督等也是相当有效力的。当一个青年人在性行为上过于放荡后,他(尤其是女孩)的社会声誉及其社会地位将受到很大的贬损,男的将难有好姑娘喜爱,难以娶到好老婆;女的将被好青年抛弃,难嫁得好丈夫了。


作者: 南粤高凉仔    时间: 2006-5-30 09:40
对了,问一句, 僚人有晚上唱山歌的吗?一个广西的朋友说她们那里有晚上对山歌的,对上了第二天就得送聘礼去,我一直在纳闷,晚上看不见,如果对出一个歌唱的特好,模样却不好的人来, 能否不送聘礼呢?
作者: 度莫    时间: 2006-5-30 10:01
以下是引用南粤高凉仔在2006-5-30 9:40:05的发言:
对了,问一句, 僚人有晚上唱山歌的吗?一个广西的朋友说她们那里有晚上对山歌的,对上了第二天就得送聘礼去,我一直在纳闷,晚上看不见,如果对出一个歌唱的特好,模样却不好的人来, 能否不送聘礼呢?

唱山歌只是给年轻男女提供一个相互认识的机会。“有晚上对山歌的,对上了第二天就得送聘礼去”不能说没有,但这情况是少之又少的。通过对山歌相互认识只是漫长恋爱的开端。包括投绣球活动也一样,都是漫长恋爱的开端。以后能不能成眷属,并不是山歌、绣球所决定的了。

但有些文人在描写壮族人对唱山歌、抛绣球的时候,并不真正了解其中的文化内涵,给不少异族造成了误会。


作者: gs560    时间: 2006-5-30 23:05
度莫真是好样的,就顶你!!族人的风俗你啥都懂。
作者: 土著虎尾    时间: 2006-5-31 08:15
现在很少唱哭嫁歌了
作者: 度莫    时间: 2006-6-2 13:14
记得10年前,陪几位老太太看电视,充当翻译,当时这也是讨好女朋友的好机会,故特有耐心。有个好象是台湾的言情片,说的是民国时期的事情,其中有个女孩被要被“浸猪笼”。俺费了口舌还是不能让老太太明白“浸猪笼”是怎么回事!嘿嘿!
作者: 山级公路    时间: 2006-6-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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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榕    时间: 2006-6-3 03:10

记得10年前,陪几位老太太看电视,充当翻译,当时这也是讨好女朋友的好机会,故特有耐心。有个好象是台湾的言情片,说的是民国时期的事情,其中有个女孩被要被“浸猪笼”。俺费了口舌还是不能让老太太明白“浸猪笼”是怎么回事!嘿嘿!

壮族妇女是很难想象和另人通奸是一种什么样的大罪的,在壮族人眼中,这只是小菜一碟。


作者: 度莫    时间: 2006-6-3 08:13
以下是引用古榕在2006-6-3 3:10:17的发言:

记得10年前,陪几位老太太看电视,充当翻译,当时这也是讨好女朋友的好机会,故特有耐心。有个好象是台湾的言情片,说的是民国时期的事情,其中有个女孩被要被“浸猪笼”。俺费了口舌还是不能让老太太明白“浸猪笼”是怎么回事!嘿嘿!

壮族妇女是很难想象和另人通奸是一种什么样的大罪的,在壮族人眼中,这只是小菜一碟。

问题是“和另人通奸”倒是可以说明白的。但电视里的那个女孩好象应该是不小心被陌生的男孩看见了身体的某部分,所以背上伤风败俗的罪名,押到祠堂问罪,然后“浸猪笼”。呵呵,所以几位老太太很不明白“死罪”的由来。故事后来好象那个有些背景的陌生男孩“英雄救美”什么的。忘了。


作者: 好涩    时间: 2006-6-6 00:20
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壮族有这样的习俗!可以乱发生关系的啊!难为我保守了这么多年啊!长见识!不的不谢谢这条老牛呢!
作者: 好涩    时间: 2006-6-6 00:20
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壮族有这样的习俗!可以乱发生关系的啊!难为我保守了这么多年啊!长见识!不的不谢谢这条老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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