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读者举报 [打印本页]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4-24 11:17
标题: 读者举报
湖南长沙的徐彦来信揭发张小杰发在本刊第三期的《花钱买打骂》是一篇抄袭之作,经核查属实,该作原发《今古传奇 故事版》2001年第三期,作者徐彦。
本刊今年第三期发表的《缘结臭豆腐》,作者红桃K ,又发现在今年第四期《故事林》上发表,署名王伟,不知道是抄袭还是一稿多投,请有关作者向本刊作出说明,以便处理。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5-16 11:31
贵州王读者揭露:2003年第4期《垃圾当礼品》(作者黄东友)涉嫌抄袭贵州商报2002年12月19日《谁搞错?》(作者翁志刚)。
黑龙江读者于庆库举报:2003年第4期(一场关于爱情的决斗》(作者月儿)涉嫌抄袭2002年第12期《人生于侣伴》同名文章。
广东东莞梁少清读者揭发:2003年第4期《狗吃屎之后》(作者华凯)另投2003年第3期《飞霞》。
作者: 浪子钢    时间: 2003-5-16 19:41

翻翻十几、二十年前的旧报纸,说不定就搞到不少题材。
有的居然抄袭名著片段,有时竟然也能刊载。
  看来,抄袭是做煤体就最气愤的了。

作者: 孩子归我    时间: 2003-5-17 12:03
坚决打击抄袭!
作者: 东临河    时间: 2003-6-7 09:33
这些抄袭者,为了几个稿费,唉,太不应该了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6-9 17:01
隆昌李读者揭露:2003年第三期《龙脉》(作者唐振极)已在《故事报》2002-12-23日发表;郑读者揭露,2003年第五期《新来的警察》(作者覃唠)属抄袭邵健的作品;江苏安静读者揭发邢庆杰的《存折》是一稿多投,并称此公是一稿多投的“专家”。他(她)建议,对此类一稿多投的“专家”,和“文抄公”一样,也应该受到谴责,必要时可列为编辑和读者“不受欢迎”的人“封杀”,以维护刊物和读者的利益。
陶秀才:感谢热心读者对一稿多投者和抄袭者的揭发,说真的,编辑的目光触及有限,对一稿多投和抄袭者防不胜防,这是编者最头疼的问题。要解决这问题,恐怕只能用防治“非典”的办法,那就是群防群力,大家监督。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7-10 11:01
黑白榜   广西读者黄青峰来信说本刊第六期的《一束红玫瑰》已见发表于《文艺生活  精品故事汇》的2003年5月号。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8-14 11:11
黑白榜   广西读者赖旭祥揭露:今年第七期《多了个残疾人》(作者全华明)已见于《故事会》98年第一期。读者周春华、左建明均来信反映《前面有个女人》是抄袭或一稿多投之作。黄金盛读者、鞠树东读者来信反映:今年第七期《失算》(作者施忠良)与《新聊斋》第134期的《“刘半仙”的滑铁卢》;《校长终于病了》(作者丁文)与某杂志的第7期《怎样让局长生病》有惊人的相似。
热心读者陈建文、陈黎阳、马永碧等均来信说《牛皮大王斗村霸》一文早已在《百姓故事》的第3期发表。而且还说该文的作者邢庆杰,本刊已在第七期的黑白榜揭露了他的一稿多投行为,为何还在该期刊登了他的一篇文章。在此,本秀才先要对各位热心读者对本刊的维护与关心表示感谢,同时要检讨自己在编辑统筹方面的失误,请各位朋友原谅。而对于《牛皮大王斗村霸》一文的作者,本刊即时对其进行“封杀”,以真正做到维护刊物及读者们的利益。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9-16 21:38
   热心读者占晶晶、裴皓、马水碧来信反映《短信“情缘”》《接电话的小偷》已在别的刊物发表过。陈黎阳读者发来邮件说陈晓东的《主任与咱攀亲》是一篇抄袭稿件,原作《攀亲闹剧》(作者:关荻)已在《故事世界》2002年9期上发表。陈读者还提了不少好的建议,他建议本刊建立“读者督察”监督系统。聘请热心读者为《三月三》的“读者督察”,每月向编辑部反馈评刊及“一稿两(多)投、抄袭文字和抄袭构思”等方面的信息。编辑部可以为“读者督察”在第一时间寄发《三月三》杂志。

作者: 东临河    时间: 2003-9-28 17:34

局长念错一个字局长念错一个字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9-28 18:12
楼上的朋友,您这行字是想说点什么?恭候您的指点!
作者: 黄老邪    时间: 2003-9-29 14:18
路漫老师,据我分析,10楼的那位朋友是在揭发《局长念错一个字》要么是一稿多投,要么是抄袭,因为我以前也在别的刊物上看过这篇稿子。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9-29 16:57
谢谢黄先生!我们待查。
作者: 东临河    时间: 2003-9-30 03:11
路漫老师,俺写的那两句“局长念错了一个字”,是两个超链接,你一点击就出现新的页面,里面有关于“局长念错一个字”的内容。
作者: 东临河    时间: 2003-9-30 03:13
哦,对了,不知咋搞得,第二个链接我也打不开了,你打开第一个链接吧,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9-30 10:49
看到了,两文基本一样。但那是登载网络,通常不影响再投报刊的。而且该作者投给我们时注明“原创”的。也许,那网络上的作品作者就是他呢。至于是否侵害了那个网站的利益,是那个网站与他的“官司”了。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10-22 17:29
热心读者 陈建文、陈永珲、马永碧、罗涛、梁静文、陈黎阳来信反映《带斑的苹果》《爱情防疫》《爱情退稿》《冒牌家长与淘气学生》已在别的刊物发表过。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11-4 11:47
   热心读者占晶晶、魏金明等来信反映李荣华的《公鸡与汉子》、矫友田的《找脸皮》、郭炜的《小偷偷走乡长》、朱林的《待遇不同》、孤独欢的《局长念错一个字》已在别的刊物发表过。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11-17 21:25
[这个贴子最后由路漫在 2003/11/17 09:29pm 编辑]

转贴陋岩先生的举报:
半夜执笔是文抄公!!!!!!
>  这篇《家有娇妻》本是我发表过的文章,现在怎么成了半夜执笔了的呢?山西阳泉市矿区政府《阳泉矿区报》陋岩
>
编者:半夜执笔是笔名,没有留下真名。曾去信向他核实,竟给他骗过了。特向陋岩先生致歉!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12-4 22:09
热心读者陈黎阳、李纲玉、关晴、赖小翔来信反映《惩罚出来的爱》《名字的故事》《I   LOVE     YOU》已在别的刊物发表过。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4-1-9 15:59
   热心读者马永碧等来信反映《爱情短信》《牵手》《玫瑰色的陷阱》已在别的刊物发表过。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4-2-13 16:55
  热心读者李佑伦等反映本刊第194期《掉在楼梯口的钱包》已在别的刊物发表过。

作者: 清风客    时间: 2004-2-18 10:07
有一文,我好似在网上看过,就是《三月三》上。题目是《酒场高手》。然而不久之后,1月6日《南国早报》36版的“非常感觉”之“芸芸众生”登出来的《酒场高手》一字不差。竟然!作者是‘张荣’。
原来我所看到的《酒场高手》作者不是张荣。
一稿多投还是抄袭,都很不好。
或者我记忆有误。
路漫先生查一查?
不过也不要紧,提个醒而已。再说了,先在你这儿发表,别人再发,那是人家的事情了,与你无关。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4-2-18 10:20
谢谢提供信息!我们待查。如果是作者把自己已发表的作品再投寄,也应该批评的。
楼上先生,能否提供该文在《三月三》哪一期上?以便方便查对。
作者: 西域老怪    时间: 2004-2-18 16:15
wa 1哇!路漫老师,这怎生了得?
作者: 郁水啸翁    时间: 2004-2-18 22:34
这么多的小偷小摸,反映了我国的文人素质低下的事实,以及我国人事管理技术落后的现状。
作者: 孩子归我    时间: 2004-4-29 15:04
以下是引用清风客在2004-2-18 10:07:17的发言: 有一文,我好似在网上看过,就是《三月三》上。题目是《酒场高手》。然而不久之后,1月6日《南国早报》36版的“非常感觉”之“芸芸众生”登出来的《酒场高手》一字不差。竟然!作者是‘张荣’。 原来我所看到的《酒场高手》作者不是张荣。 一稿多投还是抄袭,都很不好。 或者我记忆有误。 路漫先生查一查? 不过也不要紧,提个醒而已。再说了,先在你这儿发表,别人再发,那是人家的事情了,与你无关。
以上为引用清风客的
清风客,你好,首先请你说这些话前了解事实与情况。
我孩子归我就是张荣,这路漫老师是知道的。我去年就给三月三投稿,而且用过一篇小文。这篇《酒场高手》三月三初审没过我才给南国早报的。而且只是在网上发的,并非是如你所说上了三月三杂志又给其它刊物的。我一直恪守三月三的一稿一投原则,路漫老师也是知道的。三月三许多作者都认识我,我发过的五百多篇文章敢说绝无一篇抄袭。你这样说不是毫不负责吗?我知道我得罪过很多人,但我张荣问心无愧!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4-5-31 16:14
黑白榜    广东一位忠实读者发来邮件说,本刊第198期徐晓健的《你已经怀孕了》一文已在别的刊物发表过。读者陈黎阳、韦玲春也反映第200期路轲瑜的《智破水贼案》和阿健的《暑假打工历险记》也分别在其他刊物发表过。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4-7-30 10:46
湖南的杨开元来信说,总第204期的《绑架一只鹦鹉》已经发表在《文艺生活 精品故事汇》,而在广东工作的蒋先生则打来电话说《微笑给了谁》一文也已在其他刊物发表过了。蒋先生还建议开设一条电话专线,专门给读者揭露一稿多投情况的。呵呵,这个建议不错,读者有什么问题或想法直接拨打编辑部的电话(0771-5868946)就可以了,其实这个就是给读者朋友们的专线电话了。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4-8-21 23:24
一读者来电说第206期读者笑谈栏目里的《逃亡者的天堂》一文已在别刊发表过。本刊的老朋友吕先生发来邮件说:“贵刊2004年第七期(上半月版)的《婚礼露出个烟荷包》与本人去年在其他刊物的《价值千金的蓝布腰带》一文极为相似……”(本刊经过核实,确认以上两篇文章的确系一稿多投或抄袭之作,对此本刊会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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