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讨论]本刊创作笔谈 [打印本页]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10-14 17:45
标题: [讨论]本刊创作笔谈
本刊创作笔谈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在本站《作品选摘》里,每篇稿件前面都注明“初选拟用(原始)稿”;认真的读者更会发现:正式出版的本刊,该“拟用(原始)稿”与正式发表的作品有不少改动,有的删改比较大,有的甚至标题也换了。这就是编辑在编稿时根据稿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的“取舍”,让作品更贴近读者的口味和更方便排版。如方便之话,请作者可以对照阅读,看看为什么这样“取舍”,或许对以后再给本刊写稿时有参考价值。对这样的“取舍”有什么看法,我们期待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有关创作的问题,也欢迎大家在这里继续跟贴。
作者: 东临河    时间: 2003-10-16 09:22
对,俺看到了!可是编辑也是人,他给稿子作改动,虽目的是适合刊物,但潜意识也有加入自己的偏爱,所以,有的稿子改了未必会是原来作者想表达的意思。
稿子应该百花齐放,适合各类读者的口味,那样才有市场。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11-12 12:02
《三月三》汉文版是故事刊物,一般不刊登非故事体的文章。但一些作者或者不了解或者不理睬,总是给我们发来散文、游记甚至理论等稿件,其中有些纪实文章颇具可读性,可毕竟不是故事体,也不符合本刊的组稿要求。对这些纪实文章,如果作者能够虚化时间、地点、人物,写成故事体,也许就是一篇很不错的故事。纪实文章当前是太多了,社会版的杂志比比皆是,各类报纸更是铺天盖地,作为故事刊物,何必去争吃这个“蛋糕”?大家说是不是?
作者: 范之果    时间: 2003-11-12 23:46
路漫老师说得好,其实现在的纪实文字都一个样子,还有很多伪纪实,其实本身就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还硬要逼读者去当真事,恐惧。减掉了虚伪的东东,大多倒的确是好故事。还有,这些东东,没有纯正的故事来得实在,就我个人而言,我宁愿看故事,也不看那些伪纪实,看了憋得慌。郁闷!

对了,路漫老师短信收到,非常感谢!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12-11 16:10
在生活中,笑话无所不在,在聚餐中、在聊天时……随时都可以听到令人捧腹的笑话。可是,在阅读大量的笑话来稿中,却很少看到新鲜的笑话,而大部分都是似曾相识的笑话,有的甚至就是照抄别人已经发表的笑话,真是奇怪。到这里聊聊的人也不少,看了几贴有关笑话的主题,也很少见人跟贴上笑话的。我素来以为,壮族是很会说笑话的,难道我判断错了吗?那么,其他民族呢?
作者: 东临河    时间: 2003-12-11 21:21
笑话的模式突不破,产生新的笑话就很难。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12-12 11:07
怎么突破,能不能谈谈您的看法?
作者: 范之果    时间: 2003-12-12 11:30
笑话的创作其实是个很难出新的问题。我想,三月三是不是可以从地方方言中去发现点什么呢?或者说从壮族人的生活中去挖掘点特别的东西!~
作者: 东临河    时间: 2003-12-12 15:34
[这个贴子最后由东临河在 2003/12/12 03:35pm 编辑]

笑话有很多模式阿,我记得故事会曾经出过一本书,罗列了笑话的很多构造样式。比如答非所问式,就是两个人相互问话,一个人问个问题,另一个人回答,前后所问所答有出入,产生反差,引出笑料。比如下面几个笑话就是。
1<牙齿>
有位父亲带著小女儿到医院拔牙…回家途中问她牙齿还疼不疼?
女儿答:我不知道啊…。牙齿留在牙医师那…
2<懂不懂「事」?>
一天,姑姑对她班上的小朋友说(她是幼稚园老师):
「你们一定要懂事(四)喔!」
忽然有一个小朋友大声的说:「老师,我还懂五呢!」
3<结婚晚了>
结婚才5个月,妻子就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文夫怀疑地问:“这孩子来得是
否太早了点?”“不,”妻子回答。“是我们结婚结得晚了点。”
笑话还有很多模式,有的靠歧义引笑(上面第2个就是),有的靠出人意料引笑(如,秤

当食品老板的丈夫对妻子说:“今天你不要再到隔壁米哈依先生开的
副食店里去买东西。”
妻子不解地问:“那是为什么?亲爱的?”
丈夫说:“因为今天他从我这儿把秤借走了。”)
我随便说这些,很浅很浅的,我觉得关于笑话的构成可写一本书,见笑了.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12-12 17:06
谢谢二位!
其实我们对笑话选稿是不拘形式的,只要逗笑就行,已发表的笑话可以见证。
现在的问题是:来稿太少,而且大多雷同,没有新意。
所以呼吁:多多采写身边丰富的生活笑话!
范兄的意见颇好!僚人家园的贝侬们,行动起来吧,发扬我们僚人的笑话特长,通过《三月三》让多多的人认识我们僚人的笑话文化!
作者: 任瑞羾    时间: 2003-12-13 18:10
争取为《三月三》推荐一些好的笑话!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3-12-14 22:06
谢谢任兄!
请注意:要推荐原创的哦!
作者: 任瑞羾    时间: 2003-12-17 15:00
好的,路漫老师,
呵,,,
作者: 路漫    时间: 2004-1-12 17:20
上个星期的来稿,有几篇写的颇耐读、含蓄,但因为采用的是小说的表现手法,很遗憾地筛选掉了。
小说与故事是一对孪生兄弟,有时相似得无法区别,可更多的表现手法差别相当大。简单来说,故事注重情节的紧凑、简练,情节发展脉络清晰、有序……而小说注重人物的刻画、背景的描写、含蓄的叙述……
欢迎作者在给我们选送稿件时,留心选送故事体的作品,以免耽误投稿时效。谢谢合作!




欢迎光临 僚人家园 (http://bbs.rauz.net.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