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覃乃昌:做好民族工作 促进和谐广西建设
广西是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而且地处祖国南疆,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显得极其重要。“两会”期间,记者有幸采访到了覃乃昌委员。覃乃昌身为广西民研所的所长,是民族学专家。他为我们从民族的融合、民族文化等方面来谈和谐广西的建设。
记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到广西,就是构建和谐广西。广西作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您认为构建和谐广西,从民族融合的角度来说应该着力点应该在哪?
覃乃昌委员:广西民族融合的历史很长,也就是说广西的民族的关系历来比较好。比较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各个民族在相处的过程中,他们在文化上是互相影响、互相吸收的。壮族和广西的其他民族包括汉族共同生活在广西这块土地上,各个民族互相学习、共同劳动,共同开发了广西这个地方。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指引下,这种交往融合表现得更为突出。对立和矛盾冲突这方面相对来说比较少,这在全国来说,是比较典型的。在建设和谐广西进程中,我们要充分利用历史形成的这么一个好的环境。从民族融合得角度来看,这可以说是建设和谐广西的着力点,也是总的观点。
要进一步说明广西民族融合得比较好呢,我们还可以从壮汉民族关系方面来讲。汉族从秦汉进入广西这个地方,到现在已经有2000多年历史了。在这两千多年历史里,壮汉民族有过矛盾有过冲突,但是这个历史是很短暂的,是很零碎的。长时间壮汉民族是处于和谐相处的状态中。
首先是表现在经济生活方面,互相吸收对方的长处,推动了广西的经济社会的发展。据我的研究,广西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在宋元明期发展水平比较高,后来才慢慢落后的。这个发展里面就体现了壮汉民族的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从政治领域来说,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在广西组织了一系列起义,如钦州、防城起义、镇南关起义等,有大量的壮族人民参加的,而且直接组织指挥也是壮族人;在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再往前推,就是太平天国起义,也是由壮汉瑶等各族人民共同参加的一次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到新民主主义革命,邓小平领导的百色起义,龙州起义,参加起义的大部分是壮汉瑶人民。后来建立的红色政权也是各民族共同联合的革命政权。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的民族政策的照耀下,各民族融合的事例就更多了。各民族在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下,团结一致,共同建设广西,现在的广西,广西各个民族的关系是好的。当然,我们现在说的民族融合只是一个历史过程,还不能说它已经完全融合了,没有什么问题了,它还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记者:广西地处祖国的南疆,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的发展能力弱等原因,目前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还是比较落后,您认为如何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覃乃昌委员:不同民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我们必须承认这个客观事实。我们要做的工作是尽量缩短这个差距,这个是应该做得到的。产生差距的原因很多,有历史的,有自然条件方面的原因,还有我们在工作上、政策上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有。
广西要做到缩小这些发展差距,第一点要做的是利用对外开放的大好时机,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只有开放才能发展。现在开放的势头也很好,比如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这些都是对外开放的好时机。现在沿海的开放,陆地边境线的开放,都面临着一个很好的条件,少数民族地区要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加快发展。
这二个呢,我认为要缩短这些差距,还是从广西整体发展出发,利用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经济的互补性强这个条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有资源的优势,而桂东南地区有人才的优势,利用这个互补,加强横向联合,通过这些,把发展协调起来。过去我们做了这些工作,但是还不够,还要加强。做好这些,要有一个开放的意识和现代化的意识,西部的少数民族必须要有一个开放的意识,对外开放,对发达地区开放,必须要有这个意识才行。
第三个,要充分利用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这个扶持政策一个是西部大开发政策,一个是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还有争取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支援。现在这方面的政策不少,要充分利用。
记者: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必须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您认为在发展生产力的时候,如何保护民族地区的原生态,保护当地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覃乃昌委员:这是我这些年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最关注的一个问题。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理念,有两方面的重要问题,用我们做社会科学研究的行话来说,一个是自然生态,一个是文化生态,两个同样重要。特别是我们现在强调建设和谐社会的这个阶段,我们更加应该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问题。
过去我们算是一个发展阶段,在过去的那个阶段,我们比较重视的是经济增长,所付出的代价往往是生态的破坏,这是过去我们所走过的路子。自从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我们在这方面开始有所注意,但是情况还相当严峻。我说的是自然生态方面的,不用说城市,现在农村的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就很高。举一个例子,我们现在到一些村庄去,包括我自己家乡的一些村庄,垃圾成堆,周围的植被被破坏,森林被破坏,水资源被破坏,已经到触目惊心的程度!以这样的代价来建设现代化,我们是不能承受的,这不是可持续发展道路。对于这个问题,要站在战略的高度来对待。这个问题如果再疏忽几年,就更加严重了,现代化的步伐加快了,这方面的破坏也在加快了。
刚才说的是自然生态,还有一个文化生态问题,这个破坏也很严重。这些年来我们所从事的民族文化保护的调查研究,做了大量的调查。从调查的情况了看,这个问题还相当严重。我们所处的文化环境是一个很矛盾的环境。为什么呢?因为有现代的文化,还有传统的文化,这两者之间随时都有冲突。而现在我们往往重视现代文化的建设而忽略了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的保护,给传统文化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冲击的结果就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的东西,很多优秀的、有价值的东西很快就消亡了。这种文化表现为有形的和无形的。有形文化的破坏的可以看到,而无形文化的破坏那就更多了,因为看不到,所以往往意识不到。许多民族民间文化的东西,群众喜闻乐见的东西,对丰富我们中华民族文化很有价值的东西慢慢消失了。
我到过一些地方,这些地方的干部对民族文化价值看得不是很清楚,简单的当成落后的、封建迷信的东西给扫荡掉了。这个给民族文化生态带来了很大破坏。在过去,就凭山中一个小小的庙,就保护了一大片森林,老百姓因为敬畏山神不乱砍树木,后来庙被毁了森林也没有了,我们一般没有看到这个效果。当然这里面还有我们管理体制上的很多原因。前年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设立这么一个项目,叫做利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研究,希望能引起我们注意。总之,我们不希望世界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是文化的“一体化”、单一化。我们的文化应该是多元化的,丰富多彩的,只有这样的文化生态,才能适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有一个民族文化保护的意识。现在我们利用民族文化搞旅游开发可以创造很丰厚的回报,但是不注意保护,就会造成对民族文化的破坏。民族文化资源被破坏了,就不可再生了。要使民族文化旅游做到可持续发展,对民族文化及其环境,要实行保护为主的方针。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强立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对民族传统文化,单纯强调保护也是不行的。单纯地强调保护,为保护而保护,是很难保护好的。要实行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要在开发中使群众看到民族文化的价值,以此来增强群众保护民族文化的自觉性。比如说龙胜龙脊这个地方的老百姓,你老是做思想工作强调为了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不让他们盖水泥楼房,我想这个是很难做到的,你必须通过开发让他们懂得本民族文化的价值、经济价值,甚至是历史价值,他们自己就会去保护,去保持干栏建筑的特色,而不建钢筋水泥结构的楼房。我所说的要实现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一个是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通过立法进行保护;还有就是通过宣传来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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