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原创]我的家园我的心情...... [打印本页]

作者: 勒修    时间: 2006-2-14 20:53
标题: [原创]我的家园我的心情......

请勒修贝侬不但要注意一下自己平时在家园里的措辞,而且还要注意一下你所转载的帖子是否涉及言论高压线的问题。

最近你转载的某个帖子(由于敏感性在此暂不提),已经给本论坛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为了本论坛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请你以维护本民族唯一的网络论坛的自觉性来维护这里的法纪,否则被取消发言权限并被封锁ip将是没商量的事情。

以上是红棉树贝侬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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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尊重你的提醒,也非常理解你的苦心,但是我不明白我的转载的帖子也是在别的网站下的!!那为什么别人的网站都当成正常贴子讨论也没有见到人家的网站被封,难道我们的家园生命力就象我们的语言,意志一样脆弱.我真的不希望我们的贝侬讲话总是带着勒令式的,专制式的,为什么我们的思想不可以开放一些民主一些呢?你们的思想早已给"别人"的模式慢慢的腐蚀又强加在我们族人头上,你们永远记住一句话"一个不会犯错误的人是什么人".

我的IP在这个家园只有一个,我也不想拥有第二个,要是我的自由发言令你们管理员难堪的话,,就请你们封锁我的IP,我还是会以过客的身份关心关注我们的家园........我的自由谁都封锁不了!!..

谢谢红棉树贝侬.....


作者: 西蒙    时间: 2006-2-14 21:02
牛气逼人!
作者: 律师老四    时间: 2006-2-14 21:19
请各位贝哝在网站发言时,自觉尊守国家相关法律和互联网管理法规。
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06-2-14 21:45

谁都封锁不了楼主的思想自由,但是我们的社会处境不是明摆着吗?网站的性质决定了受“关注”的程度和形式,在别的地方可以发表,不等于在僚人家园可以发表。比如说,色情网站原则上是要被封锁的,但是网络上的色情网站何其多,很多都是照样营运,但是如果一个正式的网站加入色情的东西,就有可能被封锁,因为上面关注的问题不是色情,而是这个东西给这个群体所带来的影响。政治敏感性的东西也一样如此!拜托勒修贝侬你不要太天真。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06-2-14 23:19

这不是你的发言是否令管理人员难堪的问题。咱们这里是守法论坛,你在注册成为本论坛用户时也是同意了的。

看看论坛声明和有关法规条款吧:

僚人家园>>论坛注册>>服务条款和声明 http://www.rauz.net/bbs/reg.asp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2-07/15/content_482741.htm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2-07/15/content_482720.htm

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一览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zhuanti/192893.htm


作者: Is-peiq    时间: 2006-2-15 00:16

其他的網站如何做是他們的事。這家園有既定規條,而這些規條是在家園成立早期由各成員集體討論出來的,而以後加入的成員,在登記的時候都必須先同意這些規條。這個家園的規條的確和國內很多網站不一樣,例如這裏禁止一些在很多網站允許的字句,諸如人身攻擊和粗言穢語。但是,這裏卻有一些其他網站很少能做到的事,例如版主不能純粹根據一已之好惡刪帖和封IP,而各種觀點的言論,即使是令版主們很不爽的言論,我們都尊重且維護其發言權。因此你可能會抱怨這裏不允許你貼一些色情帖,但你這些令版主們很不爽的行為卻沒有導致你IP無故被封,還可以大聲地在這裏表示你的質疑。

說到根本,這家園希望做到的,是一個具法治精神的空間。法治精神的意思,不單是出問題時以法整治,還是在沒問題時主動遵守。

當我們要求家園內的成員遵守家園規條時,我們當然會以相同的精神,主動地遵守國家的法規,即使沒有執法人員要求的情況下,都自覺地遵守。

而勒修貝儂你所違反的,首先是國家的法規。違反國家法規一來是你自己的責任,二來會直接造成家園也違反了國家法規。即使你願意承擔你自己的責任,你也無權迫這個家園和你分擔責任。

其次,你的圖片在家園內也違反了家園的規條,而你在登記時是同意了這些規條的。因此家園的管理人員絶對有權力按照規條蔽屏或刪除你的圖片或帖子。

如果你認為這些規條不合理的話,你可以提出更改這些規條,讓大家一起討論,看看能否接納。但只要一日這些規條沒有更改,你還是有責任去遵守它。

最後說一句,每個人的判斷標準都不一樣,你有你對「自由」的理解,其他人的理解也許會和你一樣,也許會和你不一樣。但你不應該視自己的理解為「唯一的理解」,更無權迫使他人接受你的理解。在一個群體內,我們不能把規條做到人人都滿意,但會盡可能令最多人接納。而一旦這些規條成立後,群體的每一個人都應該自覺遵守和維護這些共同的協定(即使他個人並不完全認同這些協定)。這正是「法治精神」和「公民社會」的本質。


作者: 勒修    时间: 2006-2-15 03:40

楼上的贝侬知道你的为本家园作出过牺牲和贡献,你的奉献精神我也非常的赞赏,你了解的族人历史可能(一定)比我多得多,但是我终究是壮族人,我对壮族人的心情难分难舍你永远都理会不到,有一天你走了,又回到了你的繁华动感之都去,你又可以恢复了你的本质,你基本上不要带走任何责任,而我就是到了美国我都还是少数民族-壮族!我的灵魂(就是死了一百次)已深深烙上了壮族这个记号.难道我在自己的家里面都不可以讲话大声一点吗?

你作为一个自愿者,我非常的敬佩你,也尊重在家园每一个贝侬,我没有给过任何人的人身攻击.作为一个论坛,我只是发表我的个人看法和指出缺点,更没有违反国家的法规,(党规我不知道,我不是党员,违反家园规条我承认,但就象你讲还得大家探讨)."自由"是每个人向往的目标,我的理解人生是没有绝对的自由,不管你生活在哪个角落,但是你的精神你的思想是完全自由的(只要你不作形体的表现出来),在你们那坐城市在回归之后不是每天有人在喊要自由要民主吗!!你怎么到了我们这里以后就变了一个人了呢?你的<法治精神>和<公民社会>又想在什么地方显示出来呢?难道是要在我的个人家园IP上面显示出来吗?

对不起楼上的贝侬(先生)我打不出繁体中文,请您耐心过目.(我看繁体也很眼乏)


作者: Is-peiq    时间: 2006-2-15 04:06
沒有違反國家法規?你違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條第七項。
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06-2-15 04:48

勒修贝侬,你从来都是站在你自己的立场去看问题,不为其他贝侬所共有的这个家园着想,在你看来维护自己的言论自由当然是对的,但是在他人看来你以己为大、却不管家园安危的行径是非常不负责任和不道德的。别在那里那样说什么“要是我的自由发言令你们管理员难堪的话,就请你们封锁我的IP”之类的毫无原则性的话,如果你真得那么想问题,我只能说口口声声自由民主的你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法制和法治。家园有家园的规章制度,不针对你一个人,也不会包庇你一个人,管理团队自然会按照规章制度行事,不会因为“难堪”而去针对谁。

我不再想说什么废话,只想和你说,你的某些转帖已经给家园带来了致命性的麻烦,如果你不想因为你的言论而使得其他7000多个注册会员失去这个家园,如果你还想以后还可以“在自己的家里面……讲话大声一点”,请你审视自己的言行!


作者: 勒修    时间: 2006-2-15 05:49

谢谢各位贝侬陪我探讨了这么久...但是我绝对不是起什么歹心,我只是在弄明白我的什么文章给家园带来了这么严重的麻烦,我只是以为是"偷偷摸摸"的那个发言..我好好审视一下,但我还要多讲一句,以后拜托斑竹要明确的指出来,是错误的我会毫不犹豫改正.要是这样要不会有严重的"探讨"了,我都差不多牺牲了...

谢谢斑竹 谢谢红棉树贝侬 谢谢沛同胞 谢谢各位贝侬

晚安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06-2-15 08:38

勒修贝侬确实是没有什么歹意,他只是因为不是家园的责任承担者,因网站的问题公安的警告和种种作为,他从来没经历过,也不用去面对,所以他始终在迷雾里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总是缩手缩脚地做事……过去我跟他也有过类似的情绪,自从我自己搞了一个网站后,种种困难让我自己明白了,以致都没兴趣开办下去了……。我的那个还是教育网站呢,何况向来就很容易触击政治神经的民族问题?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6-2-15 14:23

勒修贝侬,关于这个事情,我早已经给你发过论坛短信了,不必在这里继续探讨了。欢迎你以理智的态度来继续参与家园的建设。谢谢。


作者: riwei2004    时间: 2006-2-15 16:33

那就此打住别,我刚来,希望贝侬们专心在我们壮族的文化发掘上,而不是我一来就看到的争议和过激的行为,大家都是为了家园好


作者: 岭南教主    时间: 2006-2-16 14:31

我也希望家园的贝侬们多加注意我们少数民族网站的政治影响问题,大家都现实点吧!


作者: lannie1013    时间: 2006-2-16 19:12

现在现实一点还是比较好的。做事应该在法律的规范里面,不然,什么也做不了了。


作者: 勒修    时间: 2006-2-17 20:01
不知道你们的一句"现实"要伤害多少人的心情...诶~~~~~~~贝侬啊贝侬!!
作者: 小骆    时间: 2006-3-28 23:52

勒修贝侬的言论是有道理的...我支持.

红棉树贝侬的讲话也非常的正确,

但是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强权政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只要拥有权利就可以压制别人的意志 压制别人的观点.

我看了这么多的论坛文章言论 好象我们壮族人也是被压制着过来的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06-3-29 03:48
看来你是很难理解了。这里做不到阳朔西街那般的自由和浪漫,我想中国多数地方也是做不到的。不说那么多了,你喜欢直来直去、口无遮拦,我的话你肯定觉得不够爽快的。
作者: 小骆    时间: 2006-3-29 17:07

我不是觉得爽快这个问题,我是讲这个话题言论的控制方面.你不要以为在西街生活的人都是本地的!我也不是,勒修也不是,还有好多的真正壮族还可以讲壮话在西街有一定脸面的老板,也不是西街的,我们都是过客,包括上家园,但是你们已经把家园当成你们的饭碗(勒修讲的),你们不要团结的力量,只是一味的自我吹棒,当然这个论坛你们创立了,有了你们的一番苦心,但是你们也要明白,只要是壮族,哪怕是他们的早几辈人都不讲壮话了,他们依然关心着壮族的发展,哪怕能有一点壮族姓息,他们都想去了解,因为壮族并不是你们几个人的言行观点能代表的...我希望家园能带给壮族人成功,希望!而不是一小撮人的欲望...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06-3-30 19:25

引用一下南粤孤客贝侬在11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南粤孤客在2006-2-15 8:38:01的发言:

勒修贝侬确实是没有什么歹意,他只是因为不是家园的责任承担者,因网站的问题公安的警告和种种作为,他从来没经历过,也不用去面对,所以他始终在迷雾里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总是缩手缩脚地做事……过去我跟他也有过类似的情绪,自从我自己搞了一个网站后,种种困难让我自己明白了,以致都没兴趣开办下去了……。我的那个还是教育网站呢,何况向来就很容易触击政治神经的民族问题?

在此,我想提醒在这里遇到不愉快的各位贝侬:并非自己感觉爽的才是正确的,也并非合情合理就可畅通无阻。


作者: 小骆    时间: 2006-4-13 01:23
你做为总斑竹是不是就是管这个的其它都不管的?一大早起来没事做还不如去跑跑步。锻炼身体对你有好出处的!
作者: 001    时间: 2006-4-13 14:09

来到这里,就应该遵守本坛有关规定,这是最基本的底线。


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06-4-13 17:00
以下是引用小骆在2006-4-13 1:23:38的发言:
你做为总斑竹是不是就是管这个的其它都不管的?一大早起来没事做还不如去跑跑步。锻炼身体对你有好出处的!

小骆贝侬,网络不是现实,但是绝对不可以完全脱离现实,在中国国内网络是接受国家相关法规的严格监控的,你不要太天真了。而且网络本身就是虚拟社会,是现实的缩影。你在现实当中要不就要遵纪守法,要不然就要违规犯法而被惩处,当然也有逍遥法外的可能性。网络也是同样,首先这里有一套管理规则,你既然注册进来,要不然就要遵守这个规则,要不然就是违规而被记录甚至被请出这个家园。

当然也不排除某些用户明明违规但没有被发现的可能性,但这个可能性比较小,特别是那些已经被取消了发言权限的违禁用户,本论坛管理阶层对其IP各外留意,一旦有其马甲重新注册进来,只要不思悔改、再次刻意违规或者破坏论坛秩序,立即被取消发言权限而且被封锁IP。


作者: 小骆    时间: 2006-4-13 20:57
有点点道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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