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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汉至隋代的郡县制与羁縻制初创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了对"西南夷"各族的初步统治,秦朝曾在夜郎、滇和邛都的一些地方设置郡县,派官吏进行管理。秦朝常颁开的"五尺道",自今四川宜宾南下,经今云南昭通地区,止于曲靖地区,尚未深入到滇国境内的中心区。
公元前206年刘邦建立了汉王朝,经过数十年的"休养生息",始通西域,伐南越,积极展开对"西南夷"地区的开拓。公元135前年,汉武帝命令唐蒙率领军队,带着缯帛和货币至夜郎,招降了夜郎,将其地划入犍为郡的管辖范围内。司马相如以同样的方式,招"西夷"邛笮归附,将其地置十余县,归蜀郡管辖。
公元前111年,汉攻破南越,折兵北上征服夜郎,在夜郎王管辖的区域内设置牂牁郡,管17县,东汉时小都梦县为16县。公元前109年,汉朝发巴、蜀兵击灭了滇国附近的劳浸、靡莫(今云南曲靖),滇国报,其地置益州郡。云南壮族地区大部分属牂牁郡管辖,少部分佃州、犍为、蜀3郡。在牂牁郡管辖范围内有11县在滇东、滇东南地区,依次是镡封(今邱北县)、漏卧(今师宗县)、同并(今良以南)、宛温(今砚山县)、毋单(今路南县)、漏江(今陆良以南)、西随(今河口或元阳)、都梦(今文山、麻栗坡、马关、西畴县)、进桑(今河口)、句町(今广南县)、谈槁(今富源县)。
蜀汉末年,雍、孟获盘踞益州、朱提(今昭通),"大姓"朱褒把持牂牁郡,吕凯占有永昌郡,越崔郡成为高定元的势力范围。公元223年,刘备死后,这些"大姓"们纷纷反叛蜀汉。公元225年春,诸葛亮出动军队南征南中。平定南中后,诸葛亮在过去西汉的基础上对郡县进行了改建。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分建宁、永昌为云南郡,又分建宁、牂牁为兴古郡。即在原来4郡的基础上改设7郡。濮、僚的民住地有建宁郡,在云南东部和中部,首府由原来的滇池县(今晋宁)迁往味县(今曲靖)。兴古郡,在今贵州兴义以南,广西百色以西,云南省文山州、红河州一带。首府在今云南砚山县境内,辖9县,依次是宛温、镡封、漏卧、句町、进乘(牂牁郡的进桑县)、西随、贯古(今蒙自、个旧、屏边等地)、西丰(即毋缀,今华宁县)、汉人(今师宗、罗平县)。
公元263年,魏灭蜀。265年晋武帝司马废魏帝,建立晋朝。此时的濮僚地区总属南宁州,分别为牂牁郡、平夷郡、夜郎郡、兴古郡、西平郡和晋宁郡管辖。
东晋初期,宁州地区的爨氏兼并了霍、孟两"大姓",渐渐独霸宁州地工。公元347年,东晋权臣桓温伐蜀,成蜀李势投降,宁州为晋所有。但是,东晋得蜀,较之成蜀更无力支配宁州。此后,刘宋、萧齐乃至萧梁都拥有宁州,均从内地任命宁州刺史。然而,所任命的刺史均未到任,直正统治宁州的是爨氏。
西汉在"西南夷"少数民族地区设置郡县后,除了直接派遣汉族官吏统治外,还实行一套"羁縻"政策。"羁縻"政策是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的一种统治方式,即在保持"西南夷"各民族内部原有的政治、经济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其内部原来的统治者进行统治者进行统治。1957年在云南晋宁石寨山十三号墓中,出土了一颗蛇纽阴刻篆文的纯金"滇王之印",这和《史记》所载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建益州郡,"赐滇王之印",令其"复长其民"的历史记载相印证。据《史记》、《汉书》、《后汉书》记载,西汉先后在"西南夷"地区封了滇王、夜郎王、句町候、漏卧候、哀牢王、破虏邑候、邛谷王等,其中滇王、夜郎王、句町候和漏卧候属濮、僚族的上层人物。
公元225年诸葛亮率军平定云南后,在政治上沿袭汉代的羁縻政策,"皆即其渠师而用之"。此政策的目的在于团结地方"大姓"和"夷帅",缓和民族间的矛盾纠纷,安定南中的社会秩序,稳定蜀汉对南中对各民族地区的统治。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中的实际把持者是爨氏,爨氏的统治中心在今云南省曲靖地区和滇中地带。在中心区,爨氏家族各有一片领,以充当南宁州刺史的大宗为核心,通过家族血缘纽带互相连接在一起, 维护其家族在宁州的统治。滇中、滇东的濮、僚族接受爨氏家族统治。
秦汉时期,郡县的设立,对壮族地区的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味着壮族地区的土地和人民属于中央政权统治范围内。但是,由于壮族地区的土地和人民属于中央政权统治范围内。但是,由于壮族地区地处边僻,封建统治者并未能进行直接统治。至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战争频繁,根本没有力量顾及。所以,这些居住在边远山区的壮族先民很少与外界交往,其社会经济和文化,依然"皆巢居鸟语" ,保留着浓厚的民族语言和民族风习。
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春秋战国时期百越民族文化的特征主要是以水稻生产为主的农业和善纺织的手工业,使用铖和铜剑,住干栏建筑,文身及使用铜鼓等。汉至南北朝时期,濮、僚人仍在以农业生产为 主,手工业纺织更为发达。《华阳国志》卷四载永昌郡僚人"有兰干细布,\\\'兰干\\\',僚言也,织成文如凌锦"。由牂牁入蜀的僚人也精于此技,《北史.僚传》说他们"有为细布,色至鲜净"。唐宋时代,蜀中一些地方的僚布被列为贡品和著名土特产。住干栏、使用铜鼓等习俗仍为僚人的传统,僚人还擅长铸造铜器。《北史.僚传》说他们"铸铜为器,大口宽腹,名曰铜爨,既薄且轻,易于熟食"。制造这中又轻又薄的铜器,没有相当高的冶炼技术是不行的,僚人使用的铜鼓有很大部分是他们自己铸造的。
在继承越文化的同时,汉至南北朝时期的濮、僚人形成新的风俗习惯,如凿齿。晋.张华《博物志》记荆州西南界至蜀的僚子,"既长,皆拨去上齿牙各一,以为身饰"。唐.崔致过《桂苑笔耕集》卷十六说安南主会"管内生僚","或穿胸凿齿"。《新唐书.南平僚传》载:"乌浒僚地我瘴毒,中者不能饮药,故自凿齿。"妇人着筒裙。《旧唐.南平僚传》载:"妇人横布两幅,穿中而贯其首,名为通裙。"时至近代,壮族妇女仍着筒裙,是僚人的传统。僚人还有特殊的育儿习俗。《博物志》载:"荆州极西南界至蜀,妇女妊娠七月而产,临水一儿,便置水中,浮则取养之,沉便弃之,然千百多浮。"此外,僚人对死者有竖棺而埋的习俗。《北史.僚传》说僚人"死者,竖棺而埋之"。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四亦云:"僚在牂牁……死则竖棺埋之。"濮僚人继承越文化特点,又形成新的文化要素。这说明壮族文化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异。汉至南北朝时期,濮、僚人社会封闭,其文化是在受外文化影响较小的前提下发展变化的。
龙琼琚遣其子并诸州744人入京贡方物。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龙汉尧再遣1600人贡献马460匹及药物、布帛,宋真宗在崇德殿亲赐冠带,厚赏其使。
唐代,滇东南地区是唐王朝与南诏国互遣使者经过之地,大中、事通年间,南诏进扰唐朝边疆重镇邕州(今南宁)也经过该地区。两宋时期,该地区成为大理国与宋王朝交往的必经之地。据《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二三》载,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六月四日,广西经略司言:蒲甘国"差王与成、杨贤明等辖象一头、马五百匹,随宋招马效用谭昂前来,见在侬内佐部州驻扎"。可见,南宋时,侬内州(今富宁境)曾是大理来马到横山寨(今广西田东)出售的停歇地。大理国到横山寨卖马,兼搜集汉文书籍《文选五臣注》、《初学记》及医释等书。大理国向宋朝索取的经、史、子、集等书籍要经过滇东南壮族聚居地转动,对汉文化在这些地我的传播有一定促进作用。
随着中央王朝统治的深入,交往的频繁,壮族在保持僚人文化的同时,逐渐少量接收了汉族文化。由广西靖西县壮放博物馆凌树东先生于靖西县旧州圩西布胲村巷崖山发现的摩崖石刻《贡峒清神景记》,文中提到吕纯阳、吕真人是全真道五祖之一的吕洞宾,在此称道家弟.说明中原汉放宗教全真道早在南宋时期就传入靖西县。"该篆刻诗文流畅,权发遣黄充的书写也苍劲典雅,表现出宋时贡峒人的汉语水平。" 与靖西县相邻的云南广南、富宁县当时属邕州管,其受汉文化影响程度与靖西县不相上下。唐代黔西、滇东地区的西赵、东谢、南谢、牂牁等部族,宋代多改为龙、方、张、石、程等汉姓,多使用与宋王朝相同的官名。这说明汉文化在该地区有一定根基。离汉文化中心较远的花角蛮亦仿效宋朝职官系统,设置平章、千户等官职。在汉文化的影响下,壮族先民创造了方块壮字。
不扰",获得汉人及当地各民族的拥护。清代的广南知府为数众多。
土同知一人,由侬氏世袭,管理有关广南各少烽民族之行政、狱诉、贡赋等。第一任土同知是侬郎金,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天兵(明军)南下归附,授土同知",以后一般由嫡长子袭职。手续是一旦土官去世,应袭者出示具亲供册,说明其谱纱是正宗的以及应袭者之特征,以后经省总督、吏部查验宗支簿,邻近官吏证明,然后由明皇帝颁发诏书。若无嫡子或嫡长子无能继位,则由其兄弟摄政。若无嫡兄弟则由庶出弟兄袭。若无庶出兄弟则由堂叔伯或堂弟兄袭职。明代土同知中,嫡史弟摄政、袭职者有3例,即八世侬印富、十世侬仕獬摄政,十三世侬文举由四门舍目推举授同知职。七世侬良则为庶出袭职。
明代的广南,因"道险多瘴",流官大多驻扎省城,或避瘴临安(今建水),遥领衔名而已,知府履任者极少。广南府的实权把持在侬氏土官手中,侬氏的官阶虽经几度升降,但在广南府政治舞台上始终把住知府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位置。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侬郎金因 贞佑反叛朝廷,受牵连降为通判。成祖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侬郎举因从征有功升为同知。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侬绍周升授土知府。自侬郎金鱼对侬鹏,共历14任,其中土知\\\'通判各一任,余者为土同知。他们依次是侬郎金、侬郎举、侬印祖、侬俊、侬良、侬印富、侬仕英、侬仕獬、侬文亮、侬承恩、侬文举、侬应祖、侬绍周、侬鹏。
清朝平滇仍设广南为府。道光《广南府志》卷一载:"顺治十六年(公元1660年)七省经略洪承畴率师定云南仍设广南为府。×侬鹏赴军前投顺,沈昆常投授世职,土富州仍为土知州。"顺治十八年(公元1662年),添设流官知府,授侬氏土同知职。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裁广西府的维摩州,以其地归广南府。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添设宝宁县,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议改府为直隶厅,裁宝宁且,设照磨,一年后又恢复府县。广南府治宝宁县(今广南县城),"东西广六百五十里,南北袤七百二十里"。 清代土同知职仍同侬氏充任,管理统治广南府内各少数民族。清至民国的侬氏土同知从十六世祖侬鹏始,至民国14年(1925年)侬鼎和袭职(第二十七世祖)共传13任。据广南土同知《报历代顶辈相传亲供图居址疆界清册》、道光《云南志钞》、《新纂云南通志》诸籍记载,清至民国广南土同知的任职顺序依次是侬鹏、侬绳武、侬振裔、侬毓荣、侬世昌、侬世熙、侬兆桂、侬茂先、侬鼎铭、侬鼎和。
土富州 土富州在今云南省富宁县境内,宋代属特磨道,元属广南西道宣抚司,境内有富州(今富宁县城)、安宁州(今富宁里达、睦伦一带)、罗佐州(今皈朝至剥隘一带),沈郎先为安宁、富州土官。明洪武年间,土官沈永秀令通事何容等至云南西平候(沐英)处送款,投诚归附,沐英"给以文书,令守州土",从此沈氏世袭土知州一职,领有富州地。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建富州城,清代称普厅(今富宁县城)。为便于统治,明朝废安宇州和罗佐州,其地并入富州。万历年间,沈明通承袭土知州,贪污腐化,天启年间,普厅哨酋李天保起兵反抗,至崇祯时,普厅被李天保所据,沈明通移治于皈朝(今皈朝镇后州村)。明代最后一个土富州知州是沈昆常,于崇祯年间承袭,清军平滇后,投诚缴印。从现存的沈氏族谱来看,明代,共有20任土知州,依次是沈永秀、沈大忠、沈弦经、沈政、沈善、沈继、沈汉录、沈通神、沈总、沈宣、沈福、沈富、沈善、沈继、沈汉录、沈通神、沈锐、沈世禄、沈得圆、沈明通、沈昆常。
明代的土富州设知州一、同知一(万历四十一年题裁)、吏目一,下设地方封邑机构。边远要地设哨,有普厅、花架、洪邦、板仑、架街、归朝、田蓬、普梅、阿用等9哨。哨设布苏官,仍世袭,还有兵防。在地方上设夕,有剥隘、白蛾、坡戈、坡怀、者仪、者宁、那良、那南、那瓜、蜡山、百江、板平、者桑、百部、沁村、鸟落、西宁、安定等18夕。夕设布斗、村设伙头等土目,俱由当地土民担任。
清代的富宁县仍由沈氏土官统治。土知州共传8任,依次是沈昆常、沈肇乾、沈灿、沈毓荣、沈佩与、沈定坤、沈怀谦。
广西府 元朝对西南番所居的西部沿边地带已有固定的设治,《元史·地理志》载:"罗雄州(今云南罗平县境),与溪洞蛮僚接壤,历代未置郡,夷史其地为塔敝纳夷甸,谷曰罗雄。……宪宗国年(公元1254年)内附,七年隶摩千户,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割夜苴部为罗雄州,隶曲靖路。"即罗雄各云南行省下辖的曲靖路,今云南师宗县,元朝以前以僚族为主,后为逐渐成为 蛮的势力范围,元朝于其地设立师宗州,隶属云南行省的广西路。《元中史·地理志》说:"师宗州,在路之东南。昔蛮逐僚等居之,其后师过部据匿弄甸,故名师宗部。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立为千户,十八年复为民,二十七年为州。"明代在广西咱设置广西府。《明史稿·列传》一百八十七载:"洪武十六(公元1383年)平云南,广西来归附,四月以上官普德权署广西府事,二十年,广西知府普德、弥勒州州赤善、师宗州知州阿的各遣人贡马,诏赐文绮、钞锭。"明代的广西府(治今泸西)辖师宗州、弥勒州和维摩州等地。
清初,仍设广西府,领师宗、弥勒、维摩3州及18寨所。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裁维摩州设三乡县,九年省入师宗州,裁18寨所附弥勒。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称通判驻五槽。八年(公元1730年)师宗州增设州同,驻旧三乡县(今邱北)。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降府为州,直隶迤东巡道,并降师宗、纱勒州为县,五槽通判为州羊,邱北州同为县丞,并属于州。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升邱北县丞为正县。
开化府 清军进入云南后,滇西南、滇南各族在李定国的团结下抗清,滇中、滇东、滇东南等地的彝、壮等族亦起而抗击清军的残酷镇压。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新兴(今玉溪)土官王耀祖联络宁州(今华宁)土官禄昌贤,以拥护沐天波之孙神保为名相号召,习峨(今峨山)、石屏、蒙自、路南、陆良、弥勒、维摩(今砚山北)、王弄山(今文山西部)、教化(今文山县中部)、纳楼(今建水南部至地阳一带)等地的土官和各少数民族一齐响应,众至万,占领了新兴蒙自习峨、宁州、易门、昆明、晋宁、三泊(今安宁西南)、建水、弥勒、石屏、河西、师宗的大部分地区,直攻省城,全云南为之震动。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底,清朝平定了滇南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以教化三部、王弄山、安南三长官司地置开化府。道光《云南志钞》卷一载:"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平土贼王朔等,以教化、王弄、安南三长官司地置开化府,属云南布政司。八年(公元1669年),分广西府之维摩州地益之。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置文山县附郭,领县一,隶迤东巡道。"开化府下辖开化、王弄、安南、永平、东安、乐农、江那、逢春8里。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设文山县为开化府治,并添设马白同知。嘉庆二十五年(公元1820年)改马白同知为安平厅。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增设江那县丞。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置麻栗坡副督办。清时的开化府辖地,括现在的文山、西畴、马关、麻栗坡、砚山5县和红河州的屏边、河口2县及蒙自县、金平县的部分乡,"东西1224里,南北袤315里。
- 作者:程征
-- 发布时间:2005-5-4 1:14:44
- 作者:程征
-- 发布时间:2005-5-4 1:14:44
四、改土归流及其对壮族文化的影响 自然要受制于土司,因而而生畏,不敢贸然深入。府县制,改由流官主政,汉人因而自由出入 壮族地区。明代开始,汉人有一定规模地进入壮区。民国《马关县志》卷二载:"按马关辖境原属蛮部,本无汉放,自明代沐英镇滇,其部散居各县,汉人足迹此为嚆矣。"清乾隆、嘉庆、道光时期,汉放移民纷纷汉入云南东南部、南部和西南边疆。滇东广南府和开化府是汉放移民较多的地区。到清末,汉族人口上升到滇东南壮族聚居区的第一位,基本上形成了近现代壮汉各民族共同杂居的局面。以文山县为例,清初的文山县括民国年间划出的屏边县和砚山县的大部分,至民国文山县辖区仅为清末开化、乐农两里和安南、王弄两里的大部分。这时期汉人已扩散到文山县的四面八方,人口接近总人口的一半,除集中在文山城和马塘、平坝、小街、新街、乐农、德厚、红甸等主要集镇外,有一部分到有林有水的山区半山区去开垦。西部和南部的平坝、新街、小街大片清代以前很少有人烟的地方,这时已布满了汉族村寨。汉族在农村独居寨增加到102个,占各民族独居寨的34.8%,占总寨数的12.9%,比清初只占独居寨3.5%和占总村寨数2.8%,上升了31.3%和10.1%。汉族与各民族杂居的村寨共453个,占杂居村寨的92.8%,占全县总村寨的58%。全县有汉族居住的村寨达555个,占全县总村寨数的71%。凡有地可开,有业可就,有利可图,不管坝区、山区都有汉族族去落籍。汉族人口和居住村寨已跃升为文山县第一位。人是文化传播和接受的主体,大批汉人进入壮族聚居区,为壮汉文化的交流奠定了基础。
(一)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即废除少数民族地区中的世袭土官,改为由封建中央直接委派而定期轮换的流官。封建朝廷推行土司制度,不是政治目的,只能说是一种政治手段,是企图通过暂时的羁縻来达到封建大一的目的。明代,由于"彼在姓相擅,世积威约",暂时设置一些土,有利于朝廷统治,遇有可乘之机,便废土改流。云南壮族地区在元代,大部分地区实行土司制度。随着壮族(公元1382年)十一月改广南西路宣抚司为府,设流官知府,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以土官侬郎金为同知。实际上,当时流官知府避瘴临安(今建水),土同知掌府印,是实际上的权力拥有者。崇祯十一年(公元1639年)土同知侬绍周升授土 知府,废流复土。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2年)广南府又添设流官知府,侬鹏袭任土同知。有明一朝,广南府属的土富州一向实行土官统治,流官之势力尚未到达。
临安府的壮族土司地区,因地与交趾接壤,边患屡屡发生,明王朝从稳定边疆着想,未曾动摇该地土司。明末安南长官司沙定洲举义被镇压后,壮族地区之土司受到极大震动。清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爆发了波澜壮阔的滇南各民族大起义,教化、王弄山、安南等长官司及牛羊、新现、八寨、古木、维摩、陆安等土舍积极响应反抗清政府暴政的斗争。起义失败后,王弄山长官司王朔自焚身死,教化、安南长官司遭到镇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清政府以教化、王弄、安南、八寨等地设置开化府,开始了清代的改土归流。维摩乡土舍沈应麟、牛羊寨侬宗武向清朝投诚,势力被保存,维摩土舍传至沈锡麟。侬宗武投诚后,"当事令抵御交趾,授都司职,传子万钟,万钟传子得爵"。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吴三桂叛乱,侬得爵、沈锡麟参与其事。吴逆被清政府镇压后,侬得爵"职除",牛羊寨土舍从此结束了。沈锡麟因能看风使舵,较识时务,得到升赏。在吴逆作乱过程中,汉官周应龙倒戈杀吴兵,立下战功,清政府授周应龙世袭土经历。清代开化府内的土官仅存周应龙一家。
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清政府委任鄂尔泰为云南巡抚兼总督事,改土归流进一步全面展开。由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大部分地区尚未进入封建地主经济时期,清王朝的统治亦不够深入,边疆地区全部与内地一道完成改土归流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鄂尔泰提出,以澜沧江为界,"江内宜流不宜土,江外宜土不宜流",改土归流仅在澜沧江以东地区进行。鄂尔泰并且提出改土归流的具体方法是:"计擒为上,兵剿次之;令其自守为上,勒献次之。"至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清政府宣布"江内地全改流",清初的改土归流高潮到此结束。在这个阶段的改流过程中,废除土司之多,新设流官之众,涉及地区和民族之广,都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被改流地区土司势力受到严重挫伤。广南府土同知侬氏、富州土知州沈氏各愿向朝廷岁增粮二三千石,并自愿捐款建府州城垣,以此来取得朝廷的宽佑。尽管如此,雍正八年(公元1730)沈氏第十七代土知州沈肇以罪被朝廷革职。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富州添设汉官,名曰广南府分防普厅塘经历,简称普厅。清末,在云南境内,土知州这一级仅存四个,富州便是其中之一。
明代对广南府的改流是极不成功的,只是初步打破土司一统天下的局面,确立了土流并治的统治形式而已,直到清光年间广南府之居民还是以少数民族为主,汉人较少。流官知府管汉民,土同知和富州土知州管理各少数民族。道光《广南府志》卷二载:"广南夷民归土同知、土富州管辖,土同知辖三十二营……土富州辖四哨十八夕……两土官地方凡有外省徙居之火则由宝宁县签派,乡约保证稽查约束……"清代自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至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屡次对广南府耕地进行核查,最多不过六十余顷,较之大理府一万余顷,澄江府五千余顷,相差上百倍。这说明清代广南府土官势力仍然强大,流官知府不过备位,未能深入其地详细丈量,绝大部分土地仍属土官所有。延至民国元年(1912年),侬氏土官改为广南世袭土丞,民国21年(1932年),侬鼎铭死后,因无子嗣,奉令废除,广南侬土官的统治才算了结。1937年又恢复了几个月土官,这次只是确定侬铸九(侬鼎和)和土丞,拨给几个士兵,穿制服为侬家守卫收租。土官管一些田庄,不再有行政权力了。
康熙年间对开化府内土司的改流是云南省清代改土归流的开始,较为成功,但改流后的开化府在一定程度上还保留着土司制度的残余。乾隆《开化府志》卷二载:"先是开化设府,因教化、王弄、安南三长官司地暨牛、新现、八寨、古木、维摩、陆安等处编为八里。改教化司为开化里,安南司为安南里,王弄司为王弄里,八寨司为永平里,牛羊司为东安里,陆安、新一为乐农里,维摩为江那里,古木司为逢春里,皆以土司裔催征该里钱里,维摩为江那里,古木司为逢春里,皆以土司苗裔征该里钱粮赴府完纳。"就是说,不仅开化府下的政区仍沿袭其旧,仅名称不同而已,基层统治权也仍掌在土司"苗裔"手中。
清朝末年,由于清政府的黑暗统治,全国政治经济状况日益恶化,阶级矛盾激化,农民战争的烈火燃遍全国。在声势浩大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推动下,富州各族人民不堪土官的剥削,铤而走险,起来与反动的统治者作顽强的斗争。光绪十二年(1886年)壮族韦明才(富宁县白油乡谷里村人)据大南山起义,攻入州署,烧土官衙门,沈定坤父子妻儿仓皇逃走。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壮祚温大林(富州人)又据王老山起义。这两次起义沉重地打击了沈氏土官的统治基础,加速了土富州改土归流的进程。
从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置汉族官吏开始,封建王朝对富州沈氏土官采取政治上限制、军事上控制、经济上削弱等一系列措施,但改流的时机一直未能成熟。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三月,云南巡抚丁振铎向朝廷上奏说:"广南府属土富州地方迭出劫案,民不聊生,请改流,添设通判、知事,并将普厅塘裁去,以资治理。"次年沈定坤退位,任王正雅(湖南人)为富州通判,富州结束了长达600余上的土官统治。
(二)改土归流对壮族文化的影响
土司制度源于羁縻制,从元代至明代臻于完善并进入全盛时期。这一制度对稳定边疆和壮族文化的保存起过积极作用,但到明中叶以后,其腐朽性暴露日益明显,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甚至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改土归流势在必行。云南壮族地区改土归流始于明代,经清代至民国结束,经历了近五个世纪的漫长过程。改土归流 对封建农奴制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领域的变革,客观上推动了壮族社会文化的发展进步。
首先,改土归流使壮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得以较稳步健康发展。土司或土官的封建割据以及相互攻伐混战,不仅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且严重阻碍壮族各地区政治、经济 文化的联系。改土归流,废除土司统治制度,各府县同流官当政,层层隶属,总地中央王朝,使壮族地区直接纳入中央王朝的行政范围,政治、经济制度与内地逐步趋于统一,打破原来的领主割据状态,使壮族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联系得以加强,消除了土司或土官互相攻伐的混战局面,稳定了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使壮放和人民有了一个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安心生产,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得到较为稳步健康地发展。
其次,经过改土归流,壮族地区设置府县制,政治制度与内地汉族地区趋于一致,这就为大批汉人进入壮族地区提供了政治条件。在土司时代,汉人要进入壮族地区,
第三,改土归流,改变了由土司或土官垄断政治、经济和特权的局面,使非官族的其他社会阶层获得了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的机会。改土归流前接受汉文化教育的机会为土司或土官子弟专有。改土归流后,在府县有学宫、书院,在村寨有义学和私塾,以习汉文化为内容的这校遍及壮族城乡,使大批非官族的壮族子弟有受教育的机会。今文山州西部以壮族为主的各民族地区。在明代分属十多家较小壮族和其他民族的土司,而总隶属于临安府(今建水)。清初这些土司一齐改流,从临安府分出设开化府(驻文山县),当年就"初设府学" 。《清史稿.地理志》说:广南府,"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改流官"。其实,广南府明初已改流,但流官知府能入其境,土同知控制地方,顺治十八年流官知府方才履任,于是"建学校,置弟子员",此后到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又陆续建了3所书院。
当然,改土归流对壮族文化也有负面影响。比如,部分流官对笔的种种称谓均一律加上犬旁,侮其为"人如禽兽",进行赤裸裸的人身攻击。对壮族的风俗习惯、文化特点,因"与华迥异",多被流官政府斥为"伤风败俗"而禁革,以推行大一统的"夷华同风"。以歌会为例,壮族自古以来酷爱唱歌,以歌代言,每年定期举行歌会,这本来是良风佳俗,无可非议。但是,明清以来竟遭禁革。如在广南"每岁清明前后数日,村人订期会于博濑(在剥隘下数里)"举行歌会,当时的流官认为此为"夷俗非礼之礼矣……殊非雅俗,永宜禁止"。 对壮族的语言,主往被污为"鸟言兽语",百般歧视。这种民族歧视政策使壮族的民族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使壮族的民族意识在压抑中成长,扭曲变形。部分壮族开始伪造家谱,将其先祖列入汉族之宗。有的说先祖从南京柳树湾或内地其他地方来,更有甚者,附会攀亲,韦姓说成韩信之后,说姓刘成刘植之后。这其中当然有壮族"敬慕华人"所至,最主要的是由于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原因,壮族的文化特点遭到非难,民族意识的发展受到严重挫伤,因而形成的民族自卑心理的体现。
摘于<<华域频道>>(http://www.cncn.com/channel/nation/whts/whs/zc_whyg.htm)
这就是历史啊!所以对某些人说XX侵略,XX大屠杀,俺从不以为然。人都是站在自己的民族或阶级立场说话的。别人是侵略,而我就是开拓了。这就是历史!
因為漢朝自命是秦的繼承者,可以承繼秦的霸業耶。
征南越的是漢武帝劉徹耶。
好详细呀!
在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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