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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子是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浪花一朵    时间: 2005-11-14 11:18
标题: 房子是什么?

其实房子就是家,不信去问问那些流离失所的人就知道了.

各位贝侬,你有房子了吗?你愿意倾尽储蓄,还要把自己卖给银行20年,然后每天过着清贫的日子而换取一套房子吗?

如果你不愿意,请问你的住所怎么解决?

痛苦啊,痛苦啊!!这真是痛并快乐着啊.


作者: 浪人    时间: 2005-11-14 12:27

把自己卖给银行20年比“流离失所”好啊。比储蓄一辈子才拥有更强。

痛并快乐着。
作者: 北姑    时间: 2005-11-14 12:43
大陸人可以申請破案的嗎?
作者: 三寒四温    时间: 2005-11-14 16:13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11-14 12:43:33的发言:
大陸人可以申請破案的嗎?

说具体点.


作者: 三寒四温    时间: 2005-11-14 16:14
楼主你说的是在攻房啊.
作者: 北姑    时间: 2005-11-14 16:27
以下是引用三寒四温在2005-11-14 16:13:44的发言:

说具体点.

Sorry,打錯字耶,應該是”大陸人可以申請破產的嗎?”


作者: 莹丽    时间: 2005-11-15 13:03

房子是什么?是家!即使是毛草屋,也是家!潘美辰唱的《我想有个家》,可以听听。

个人认为租房不如供房,反正都要给钱,N年之后也算是自己的固定资产。而且租房觉得没有归属感,永远是一个城市的过客,供房就不一样,有家的感觉。

不要认为供楼是把自己卖给银行,你要想想现在花一部分钱就能拥有及享受你大概60岁时用全部积蓄才能拥有的房子,做月光一族又何防?再说没有压力又怎么会的动力?

我赞成楼主把“自己卖给银行”,呵呵,用住房公积金供你会轻松很多的。


作者: 红水河    时间: 2005-11-15 14:13
我也在银行工作,楼主把“自己卖给银行”,这是提前消费呀!观念改革好,支持楼主!
作者: 季人    时间: 2005-11-15 14:39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11-14 16:27:20的发言:

Sorry,打錯字耶,應該是”大陸人可以申請破產的嗎?”

个人不可以,企业可以。


作者: 北姑    时间: 2005-11-15 14:54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11-15 14:39:32的发言:

个人不可以,企业可以。

那是否可以坐錢債監來抵債呢?


作者: 季人    时间: 2005-11-15 15:18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11-15 14:54:50的发言:

那是否可以坐錢債監來抵債呢?

没听说过。不过我想欠债不还是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触犯刑法(如干扰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应该不会被判刑。

僚人家园开设有法律版面,版主是法律专业人士,你可以到那边问问。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05-11-15 19:29
我也是供楼一族啊!对如同我这样的人来说,供楼是苦乐相伴,乐多过苦!我想当我没有钱供楼了,就用异性合租来救市吧!
作者: 游过。。    时间: 2005-11-15 22:11

是呀,痛并快乐着。。。。

现在我都是提前消费。。。。透支。。。。

负一族!


作者: 季人    时间: 2005-11-16 09:11
我每个月也要还一笔数目不小的房屋贷款,但也好过总是租房子住吧,那样一点没有家的感觉。
作者: 浪花一朵    时间: 2005-11-16 11:40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11-16 9:11:19的发言:
我每个月也要还一笔数目不小的房屋贷款,但也好过总是租房子住吧,那样一点没有家的感觉。

说到我的心里去了,就是因为租房没有家的感觉,所以对它总是爱不起,还是痛着并快乐着吧,做一辈子的月光族好了,不过,我不能再读书了,我的梦啊!!!


作者: 蓝玻璃    时间: 2005-11-16 20:18

偶啥都没有~~~~~~~是飘一族~~~是月光一族~~~~~~呵呵~~~

有时竟会觉得自己过的很轻松~~~~~很自在~~~~~也许~~~~我已经把~~飘过的每一个地方~~~当成家了吧`~~~~~~~呵呵~~~~~~~


作者: 莹丽    时间: 2005-11-17 12:36

呵呵,南粤的救市方法不错啊!你,会不会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作者: 莹丽    时间: 2005-11-17 14:59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11-16 9:11:19的发言:
我每个月也要还一笔数目不小的房屋贷款,但也好过总是租房子住吧,那样一点没有家的感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7 15:25:49编辑过]

作者: 莹丽    时间: 2005-11-17 15:33

除些之外,管理费、车位费也是一笔少不了开支啊.


作者: 北姑    时间: 2005-11-17 15:58
車位不可以買下來的嗎?
作者: 季人    时间: 2005-11-17 16:23
车位要买下来的话也是很贵的。我们家楼下车库一个车位卖9万元,很多邻居都在抵制并质疑地产商对车库的所有权。
作者: 莹丽    时间: 2005-11-17 16:33
车位可以买、也可以租,买一个车位的钱可以买一辆波罗,买下也要付管理费。
作者: 莹丽    时间: 2005-11-18 13:15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11-17 16:23:35的发言:
车位要买下来的话也是很贵的。我们家楼下车库一个车位卖9万元,很多邻居都在抵制并质疑地产商对车库的所有权。

发展商只会和你签<使用权协议>,而且以后转让前必须告知他.就像会所及一些公共部分的所有权,发展商不会轻易放手的.


作者: 北姑    时间: 2005-11-18 16:38
買 POLO 的話,不如進口一部新甲蟲好過耶。
作者: 莹丽    时间: 2005-11-18 16:57

波罗和小甲虫的价钱相差很远呀,在香港不是吗?

这贴是讨论房子的,还是原归正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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