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注意]投宿蓝客侮辱他人 [打印本页]
作者: 阴暗面 时间: 2005-10-31 20:44
标题: [注意]投宿蓝客侮辱他人
投宿蓝客先生在与在下进行辩论时使用侮辱性词语,要求记录。
原文发表于:《[转帖]根在山西的河南人》一文第十楼。
地址: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id=16051
以下是引用蓝客在2005-10-31 20:21:46的发言:
有一个闽南人说了小脚趾分岔就说闽南人的小脚趾都分岔?扯谈。
作者: 蓝客 时间: 2005-10-31 21:10
呵呵呵,你的小脚趾分岔了吗?
作者: 阴暗面 时间: 2005-10-31 21:50
蓝客先生,请问谁说过闽南人的小脚趾甲都是分岔的?您在攻击他人的同时是否仔细看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31 22:00:08编辑过]
作者: 阴暗面 时间: 2005-10-31 21:54
蓝客先生请问谁说过闽南人的小脚趾甲都是分岔的?您发帖攻击他人前仔细思考过吗?
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05-10-31 22:02
窃以为“扯谈”一词不算违规。
作者: 阴暗面 时间: 2005-10-31 22:05
您的意思是说我以后可以自由的在论坛里使用这个词吗?您的话是否代表论坛方面?
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05-10-31 22:28
以下是引用阴暗面在2005-10-31 22:05:41的发言:
您的意思是说我以后可以自由的在论坛里使用这个词吗?您的话是否代表论坛方面?
如果论坛只是我一个人管理,那你现在开始就大可放心用这个词汇。不过论坛是集体管理的,这两天看看其他总版主有无其它意见,如有异议,管理员最后会做出“判决”,你再放心使用不迟。
作者: mbwenndit 时间: 2005-11-1 00:56
现在违轨的投诉范围越来越广了哎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05-11-1 09:29
不要小肚鸡肠,什么都投诉!能放开的就放开,能宽容的就宽容!谁有这么多时间来处理这么多鸡毛蒜皮的事?
作者: 布楼 时间: 2005-11-1 12:29
同意,整天搞什么搞,搞得像文化大革命一样。大家宽容点好
作者: 红水河 时间: 2005-11-1 14:15
开放些也好
作者: 蓝客 时间: 2005-11-1 19:56
我还不至于这点素质都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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