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原生历史档案略述
华林
【摘要】本文略述壮文和汉文壮族原生历史档案,揭示其研究与利用的意义。
【关键词】壮族;原生历史档案;述评
【作者】华林,云南大学人文学院信息管理学系。昆明,650091
【中图分类号】C95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3)02—0043—005
壮族原生历史档案,指建国前各个历史时期壮族先民以文字或其他符号记录壮族社会历史等的原始文件。对此,有略述的必要。
一、壮文历史档案
现存壮文历史档案较多,有四个类型:
(一)古籍类。壮文古籍多以刻本、写本、稿本、抄本和拓本传世,以手稿和手抄本为主,有9个内容:
1.宗教经书:道教和佛教经书一般以古壮字书写,散文体,中间杂有壮歌,以壮语吟诵。现存经过诗主要有《唱三元》、《唱四帅》、《唱九宫》、《唱天工》、《唱龙王》、《唱上界》、《唱社王》、《土地公》、《唱夜宿仙婆》、《唱莫一》、《唱莫二》、《布洛陀》、《布伯》、《雷忘》、《德生造世》、《特康射太阳》等。
2.壮文古籍:壮文古籍是记载和讲述古代壮族社会历史发展状况及所发生的各种重要事件的典籍文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壮族著名的创世史诗《布洛陀》。《布洛陀》有二十多种版本,但载录内容大致相同。其他壮文史籍还有《布伯》、《郎正造太阳》、《侯野射太阳》、《特康射太阳》创世史诗和《龙胜壮族历史传说歌》、《从光绪到民国》、《自明朝至民国史歌》、《中法战争史歌》、《长毛破城歌》历史歌等。
3.壮文文艺古籍:现存壮文民歌极为丰富,古壮字长诗多达1000部以上,其要有《布洛陀》、《布伯》、《莫一大王》、《中法战争史歌》、《蛇郎》、《马骨胡之歌》、《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剧目,反映神话传说的有《盘古》、《雷王》、《张四姐下凡》,歌颂民族英雄的有《甘王》、《侬智高》、《乔老苗》,反映政治斗争和战争的有《百鸟衣》、《梅良玉》、《三国演义》,反映爱情生活的有《达七》、《文龙与肖尼》、《李旦与凤娇》,反映家庭生活与家庭悲剧的有《王氏逐夫》、《达架》、《孔雀东南飞》,反映民族文化生活的《蒙伦》、《刘三妹》,此外还有反映农业生产的《冯远》等;说唱本,现存壮文说唱本也很多,主要有《二度梅》、《吴忠的故事》、《毛红玉音》、《唱春蚕》、《人圆月也圆》等。
4.壮文科技古籍:壮医都以古壮字记录,壮药多达二千多种,常用六百余种,均有壮语名称。壮族民间诊、疗之法著名验方多达数百,皆以古壮字记之。其医书编成壮歌,在民间广为传唱。《丝巴克》讲历法知识;《铜源经》讲述铜的发现、冶炼和使用的具体过程;《造房经》叙述如何备料、以及房屋的结构和建筑技术等方面的内容; 《造棉布》则记录的棉布的纺织技术。其他还有《农事歌》、《十字坡歌》、《看牛歌》、《采茶歌》、《花歌》、《果歌》、《瓜果菜歌》、《打鱼歌》、《鸟兽歌》和《生产工具歌》等,这些科技古籍提供的古代壮族科技发展的历史情况和生产生活的具体状况。
5.壮文伦理古籍:明代的壮文《传扬歌》被称为壮人的“道德经”。全诗2100行,分三大分部分,第一部分对上自皇帝下迄财主进行了猛烈的评击,指出贪得无厌是不道德的行为。第二部分阐明了做人的道理,人应当孝敬、勤劳、诚实、正直、尊友、睦邻,反对懒惰、欺诈、偷赌、欺友、扰邻。第三部分阐述了如何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的原则,主张夫妻相敬,兄弟相帮,姑嫂相让,有鳏寡要大家悉心照料。这部古籍所阐明的道理对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
6.壮文哲学:壮族古代关于世界万物和人类起源的哲学思想都包括在《创世纪》、《布洛陀经诗》等壮文文献之中。另外,《传扬歌》里面包括了对立面的统一、矛盾普遍存在、不同矛盾用不同方法解决、阶级对立、农民平等观、事物处在不断运动之中等哲学思想的萌芽,反映了古代壮族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朴素认识。
7.壮文资料:主要存在于大量的古壮字文献之中,如通过对《越人歌》与现代状语的对比研究,可以找到状语与古越语的渊源关系。
8.壮文军事古籍:以《三国演义》、《水浒传》、《侬智高故事》改编的壮剧,明代的《岑家兵法》是用古壮字写成。
9.壮文译著:历史上壮族曾以本民族文字翻译了大量其他民族的文化典籍,如《祝英台之歌》就是一部壮化了的梁祝故事。壮文译注的其他汉族作品很多,有《扬文广》、《三国演义》、《水浒传》、《封神演义》、《包公卖布》、《董永》、《孟姜女》、《孔雀东南飞》和《秦香莲》等。(二)文书类。文书是古代壮族在处理民族事务、表达思想意图、传达社会信息而形成的一种档案文件材料,现存壮族历史文书种类丰富,有4个内容:
1.政法文书:《传扬歌》是用古壮字创作的;乡规民约则有汉文、古壮字两种;讼牒在宋代大约以古壮字为主,明清明代懂汉文的人多了,有的也用汉文书写。《控告土官歌》产生于清代末年,壮族地区改土归流已接近尾声,但仍有少数土官依然想利用传统势力压迫壮民,遭到了壮民的强烈反抗。光绪年间,都安都阳土司要大兴土木兴建官邸,强迫豆也壮民出资500贯,老人们求情,土官不允。豆也人民愤而上诉思恩府,但土官贿赂府官,原告代表蓝正反被投进牢房。豆也人又派韦利送饭,亦被监禁。他们愤而派蓝安上诉到龙州,又上诉到桂林。虽韦利死于狱中,但却终于胜诉。《控告土官歌》控告了土官勾结府官的罪行,是一种十分具有代表性的讼牒文书。
2.经济文书:壮族各种经济活动的契约帐本等壮文经济文书,反映了古代壮族经济活动的具体历史情况。
3.谱牒文书:壮族用古壮字或半壮半汉文书写的谱谍不仅记录有历史家族的庚续,还追述本家族的起源及最早的聚族之地,第一个祖先的名字、业绩,本家族迁徙路线,每一代的重要活动及事件。特别是有业绩的,总要大书特书,因此,这种谱牒实际是一个家族的历史,因而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对了解壮族社会家庭的变迁、社会的情状、重要的人物及事件都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4.信函文书:壮族古代壮文信函是一种容量较大的信体长诗。这种信歌可以写在特制的扁担上,称为担歌,也有的写在扇面上,百十首相连。但更多的是写在纱纸上,订成歌本,托人送到远方朋友、亲属、亲戚、情人的手上。有名的《特华之歌》便是代表,信中诉说了兄妹的悲惨遭遇,读来令人潸然泪下。
(三)碑刻类。壮族碑刻分为墓碑、住宅碑、山寨碑、路碑、建桥碑、乡规民约碑、寺祠碑、日历碑、源流碑、诗文碑、纪功碑、修路建桥碑、山界碑、乡规民约碑、岩洞碑、江河碑、功德碑、例规碑、革除陋规碑、蠲免碑等。这些碑刻使用的文字有汉文、古壮字、汉文加古壮字三种,属古壮字碑刻的是后两种。半汉文半古壮字碑文是壮族地区一大特色,其行文不是一边汉字,另一边译文,而是夹杂使用。例如万承土司(今广西大新县境内)辖境有不少碑文,半汉半壮,其中一块蠲免减免碑,前面行文用汉文,寨名称大多是古壮字。上林县智城山遗存有一方汉文夹杂壮文的唐代《智城洞碑》,文中使用了武则天时创造的异体壮字,碑文有浓厚的封建文学色彩,反映了汉文化的传播情况以及唐代壮族地区的社会历史的发展情况。
有的碑文则全部是古壮字,如《廖士宽墓门碑》为宜山清代著名壮族歌师廖士宽的墓碑。墓主廖士宽生前才华横溢,壮歌出口成章。但他生平坎坷,家道凋零,无子嗣,养子对他无义,十分悲愤。因担心无人送终,遂于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4月19日用古壮字;在宜山县安马乡古育村前为自己修设有坑道的生坟,并立古壮字碑。碑文为勒脚歌体,读之令人惜叹。附近还有一块古壮字碑,比廖士宽的高91厘米、宽28厘米、厚6厘米的生坟碑还要大,内容更丰富,可惜50年代已毁。桂西发现的一块悼念因受封建婚姻迫害致死的情侣的幕墓碑,碑文为壮歌体,用古壮字刻就,对研究壮族社会情况有一定的价值。
(四)木刻类。用壮文刻写于木片、竹片上的乡规乡约、结合团(民间村寨之间全民武装互助团体)公约、担歌。担歌是刻在扁担上的情歌,这种扁担并非劳动用具而是艺术品,加工特别光洁,然后在两头画上花鸟画,两头之间以彩笔划成若干个顺序排列的方框,名叫方齿。方框的边缘线条可画成有艺术特色的锯齿形、多道直线形、曲线纹线条,然后在框内书写或镑刻百十首民歌,通常用作定情物或定亲礼品,可伴终生,是非常贵重的。为了长久保存,通常要油一两遍桐油作保护层。此外,有在竹蔑编织物上书写壮文的,或在壮锦上编织古壮字的,不多见。
二、汉文历史档案
汉文历史档案是指汉文化传人壮族地区后,壮族土官和群众使用汉字记录古代壮族社会历史情况的文件材料,有三个类型:
(一)文书类。有7个内容:
1.政务文书:主要文种有表、奏、疏和移、牒、书等。如广西龙胜和平乡龙脊村侯会庭家原存有一份《众寨会议地方禁章合同书》,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当地土司和寥氏、潘氏、候氏等乡民共同订立,这类文书很多,现存有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 《广西龙胜黄乐寨地方会议合同书》、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南宁镇南土官函知接任视事文》,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南宁果化土州申报州境逆净民安文》等。
2.承袭文书:承袭文书是古代壮族土目袭替土司职位时产生的文书档案。种类有亲供状、诉状、宗图册、甘结状、领状、清册、辞状、供状、结状等。壮族汉文承袭文书内容丰富,既反映了历代封建王朝在壮族地区设治经营情况,也提供了壮族土司任职袭替、政务管理、配偶子女、辖户税收、疆域范围的具体状况。现存同治年间的《广西太平府茗盈土知州印结承袭文》、《广西太平府龙英土州官族甘结》,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广西太平府佶伦州官男冯具报顶遗父职文》等。
3.经济文书:现存壮族汉文经济文书大都产生于明清时期,有禀文、呈文、税契、田产执照、契约、合同书、户口册等文种,较为典型的有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广西养利州土官税契印单》、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广西安平州土官田产谢案照文》,道光二十九年(公元年)《广西安平州土官颁发的执照》、嘉庆十七年(公元1812年)《广西太平府茗盈州土官出售公山契》等。
4.军事文书:军事文书是壮族统治者在维护地方秩序、协助历代封建王朝镇压壮族人民或其他民族反抗斗争的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广西天等县群众家中收藏有一份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广西太平府估伦州土官呈报剿除匪患以靖地方文》,呈报合剿“游匪黄见安、小张三等千余人”之事。咸丰年间这一事件所产生的军事文书还有《广西太平府估伦州土官申禀剿除匪孽以靖地方文》、《广西太平府估伦州土官剿除发逆报功请奖文》、《广西太平府佶伦州土官申报剿除匪战情文》等。
5.诉讼文书:诉讼文书是壮族土官在协助各代封建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吏或独立处理本民族地区土司之间,土司家族内部,佃农、农奴与领主之间,以及佃农之间的刑事、民事诉讼案件时产生的文书档案,主要文种有禀文、诉状、告状、缴状、报状、悔状、存状、恳状、悔结、限状、呈状、结状及保领书等。现存诉讼文书十分丰富,如反映壮、汉经济纠纷的清道光十七年(公元1837年)的《广西龙胜厅民寥学荣等控告李怀秀(汉)买伏田抗供役禀文》、《广西龙胜厅民寥学荣等控告李怀秀抗供役禀贴》、《广西龙胜厅民寥学荣等呈控李怀秀抗供役禀文》等。
6.乡规民约文书:壮族先民为维护社会公德、规范村民行为方式而公议形成的一种规约性文书。广西龙胜群众家中收藏有两份清同治年间订立的《龙胜地方乡约》,乡约制定了诸多严禁条款,如严禁偷盗、欺弱、争斗、争讼等,并规定了相应的违规罚钱数目,以及“送官究治”的惩罚。还有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的《龙胜柒团禁约简记》和成文于本世纪30年代的《龙胜地方禁约》等。
7.谱牒文书:古代壮族素有编修家谱的习俗,以汉文编写了部分记录壮族世系源流和人口分布发展情况谱牒文献。如广西龙胜龙脊乡平安村寥家遗存有一份《廖氏家谱》,家谱编修年代无考,内容主要记载廖氏家族迁徙发展、世系源流以及在龙胜地区的生产生活状况,对研究龙胜壮族的来源、发展以及当地社会历史发展情况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其他著名的壮族汉文历史谱牒有修于民国十九年(公元年)的《广西龙胜龙脊乡萧氏家谱》等。
(二)碑刻类。现存壮族汉文碑刻种类非常丰富,有9个内容。
1.墓碑:壮族墓碑大多记录死者家世源流和简要生平事迹,对研究当地的社会历史情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寺观碑:古代壮族在建寺修庙等活动中留下了部分汉文寺观碑,这些寺观碑内容除记录壮族先民修建寺庙的过程外,还涉及到当地的历史发展的部分史实,对研究古代壮族宗教信仰情况和社会状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广西壮族遗存的寺观碑最为丰富,有原存扶绥县中东乡圩上立于清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的《永康州鼎建崇圣祠碑记》,凌云县立于嘉庆九年(公元1804年)《创建文昌后殿碑》,扶绥县中东乡观音岩立于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的《修整瓶山观音洞碑记》等。
3.建设碑:现存壮族文建设碑为数不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广西平果县果化公社布尧大队啼尧屯建于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的《啼尧屯砌造通村城墙碑》,碑刻记载了该村因遭匪患,人口、牛马、财物损失惨重,为此“砌造通村城墙环围”抵御土匪之事。碑文为研究广西壮族村社当的社会状况提供了可资参考的实物材料。
4.乡规民约碑:乡规民约作为约束村民行为方式的一种规范条例,常为古代壮族以刻石的形式昭示于众。如建于清嘉庆二十四年(公元1819年)的广西扶绥县昌平乡下余村双甲屯《双甲屯立例禁约碑》,记载“一禁窝藏赌博、匪类拐带人口:一禁偷牛、马、羊。鱼塘!一禁偷窃五谷、瓜菜、芝麻、豆类。一禁偷窃拱桥树木瓦片等件。如有犯禁条者,议定出每村各庙香油银壹两正”等,现存龙胜县龙脊侯家寨立于清末年间的《龙脊地方禁约碑记》,靖西县武平乡立录村立于清末的《乡规民约碑记》,平果县陇尧村立于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的《陇尧村规约石碑》等。
5.告示碑:告示碑是为古代壮族土官为发布律令、公告而刻制的碑石铭文。壮族汉文告示碑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今存广西扶绥县中东乡政府大院内“道十五年(公元1835年)六月十五日立碑”的《罗阳土县<蠲免摇役碑>奉立碑记》,对研究古代壮族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壮族汉文告示碑还很多,仅广西大新县就遗存有原清代安平土州形成的《永定例规碑》,碑石原存安平公社,建于清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万世永贻碑》,原存太平公社科度屯,建于嘉庆十四年(公元1809年);《奉天承运碑》,原存太平公社坟岭,建于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 《以顺水道碑》,原存太平公社科度屯,建于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等。
6.宗祠世系碑:宗祠世系碑主要记载壮族家族源流和族祠规仪等方面的内容,现存壮族汉文宗祠世系碑中,最为典型的是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把乡大梧村谢姓宗祠内,建于民国九年(公元1919年)《吴姓二冬祠堂规则碑》,碑文对宗教成员的行为规范作了严格的规定。还有原存广西环江县下南乡,立于乾隆戊申年(1788年)的《谭家世谱碑》;大新县安平公社管委会旁,立于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的《安平土州李世族俗众捐言修宗姓绰撰弁言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把乡大梧村谢姓宗祠内,立于民国九年(公元1919年)《谢姓二冬宗祠碑》等。
7.教化碑:教化碑就是壮族土官、绅民在学习汉文化,推广儒学的过程中建立的石刻碑文。如原存广西大新县太平公社太平小学内,光绪九年(公元1883年)的《太平土州重建庙学碑记》,碑中记述太平土州募捐建校办学的历史情况。古代壮族产生形成的教化碑尚有原存广西大新县恩城公社,立于光绪十七年(公元1891年)的《恩城分县重修维新书院碑》;大新县安平大队,立于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的《太平府批准恩城义学年租款项碑》;大新县安平大队,立于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的《安平土州那这等村重修庐山岩庙置产办学碑》等。
8.圣旨碑:圣旨碑是指古代壮族土官、绅民将封建中央政府颁发的重要封敕、谕文刻石立碑,以昭世人而形成的碑石刻文。保存至今的圣旨碑数量寥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原存广西大新县太平公社坟岭,建于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的《太平土州奉天承运碑》,对研究壮族土司的任职袭替情况有所参考。
9.诉讼碑:壮族先民在诉讼活动中,将诉讼过程或判决结果以刻石的方式公布于众。广西罗城龙岸乡上地栋村骆家祠堂内遗存有两块民国年间当地两村村民为池塘灌溉和捕鱼纷争进行诉讼而建的《诉讼碑》,两块分别形成于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和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对了解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民族关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三)摩崖类。古代壮族常把本民族发生的重大事件和创作的诗歌词律以汉文镌刻在摩崖上。如广西大新县后岩山,刻于清天顺八年(公元1464年)的《大新后岩掌形石痕唱和诗摩崖》。广西靖西县城西遗存有著名的《鹅泉亭碑》。清嘉庆年间,仁宗皇帝(顺琰)得知此地山川灵秀,特下令钦赐此地为“灵泉晚照”,大清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口月吉日,当地土官题刻《鹅泉亭碑》,此外,鹅泉之西有“邑塔书”(壮语意为有字之山)山崖壁上刻有“灵泉晚照”四个大字,下方刻有诗题。此外,靖西武平乡栋本村把底屯天险寨崖壁之上刻于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的《武平乡栋本村把底屯天险寨凿壁诗》等。古代壮族汉文摩崖还很多,尚待进一步发掘和利用。
参考文献:
1.广西民族研究所编《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石刻碑文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82年9月。
2.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文契约资料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年12月。
3.《云南民族古籍论丛》,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12月。
4.张公瑾、黄建明等《民族古文献概览》,民族出版社。1997年11月。
5.华林《西南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管理学》,民族出版社。200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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