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学第四次学术研讨会综述
覃乃昌
壮学第四次学术研讨会2005年4月15日至18日在广西田阳县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来自北京、云南、广东、贵州、广西等省、自治区的学者95人,还有来自泰国、澳大利亚、韩国的学者9人,他们是以旅游者的身份参加本次会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受自治区主席陆兵的委托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词。原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国家民委副主任伍精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家能、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光禄、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张声震、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奉恒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潘鸿权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参加了百色市第二届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活动和田阳县举行的祭祀壮族人文始祖布洛陀活动。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壮侗语民族文化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麽经《布洛陀》与布洛陀文化。会议收到论文33篇,另收到论文提要30份。有26位学者做了大会发言。现将会议的学术研讨情况综述如下。
一、关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壮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根据国内外学者长期以来的研究,壮族及壮侗语民族与东南亚的泰、老、掸、岱、依等民族有着历史文化上的渊源关系,是同源异流的民族,或称为同根生的民族。因此,一些学者认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特别是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固定会址落户南宁,是上述历史文化关系的回归,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给壮侗语民族地区创造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一是对外开放发展的机遇;二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机遇;三是扩大对外贸易的机遇;四是经济技术合作的机遇;五是壮侗语民族文化走向世界的机遇。抓住机遇,加快壮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既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有的学者认为,应充分利用这一机遇,把壮族地区建设成为中国连结东盟的商贸、旅游通道,其具体措施是:办好中国一东盟博览会的壮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展示场馆;在南宁兴建具有中国一东南亚壮泰族群文化特色的大街,把南宁建成壮泰族群文化的旅游胜地;开展广西与泰国的全面经济技术合作;把南宁、柳州、崇左、百色、河池、来宾建成中国连结东南亚的商贸、旅游通道。与会学者认为,中越两国政府于2004年l0月提出建设“两廊一圈”即南宁至河内、昆明至河内两条经济走廊和环北部湾经济圈的建议,是推进中国一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给地处中国一东盟经济圈和“泛珠三角”经济圈叠加区域和独具沿海、沿边以及与沿海东部地区接壤、邻近粤港澳等条件的广西,提供了抓住机遇的可能性,广西在历史机遇面前要抢占先机。
二、关于对壮族及壮侗语民族人文始祖布洛陀的认同问题
关于布洛陀是壮族的人文始祖,经过这两年的研讨,得到了比较广泛的认同。这次会议期间,全体与会学者参加了由田阳县主办的祭祀布洛陀大典,大家反映较好,认为这样的活动有利于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有利于民族团结,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但是参加会议的布依族和水族学者认为,布洛陀不仅是壮族的人文始祖,而且也是布依族、水族等民族的人文始祖,因此建议有关纪念布洛陀的活动,不要冠以壮族二字,以表示他是这些民族共同的人文始祖。与会学者对人文始祖及壮族和珠江流域原住民族的人文始祖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人文始祖就是人们在观念上认同的最早的祖先。他可以是有世系可考的,也可以是无世系可考的,认同他的人可以有血缘上联系,也可以没有血缘上的联系,一般是一个民族或族群。人文始祖一般是神话人物或者是传说人物,并且传说他在历史上为他所在的民族群体做出过重大的贡献,特别是在文明和文化创造上的贡献。每一条大江大河流域,由于它们在自然地理环境上的不同,决定了它们的文化形态和文明类型也不相同。每一条大江大河流域的原生民族,在他们的共同文化创造中,必然产生他们自己的文化英雄,进而产生文化英雄崇拜。他们把本民族文化创造的功绩集中归结到某一个文化英雄的身上并强化它,使之成为本民族的神话人物,成为本民族认同的人文始祖。壮侗语民族即壮、侗、布依、水、仫佬、毛南等民族是华南珠江流域的原住民族,今天生活在这一区域的汉、瑶、苗、回等其他民族,是秦汉以后由于不同的原因,在不同的时间,从不同的方向迁入的。布洛陀就是珠江流域原住民族——壮侗语民族的人文始祖。布洛陀文化与黄帝、炎帝文化在地位上是无法比拟的,但是作为大江大河流域原住民族的文化英雄神话人物,他们都具有创世性、始祖性、宗教性、广泛性、延续性的特征,因而他们是同质的,都可以称为大江大河流域原住民族的人文始祖。布洛陀文化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布洛陀文化与黄帝、炎帝文化的不同在于:黄帝、炎帝文化具有政治性与民间性相结合的特征,而布洛陀文化仅具有民间性特征。我们将布洛陀称为珠江流域原住民族的人文始祖,完全是民间文化性质的,不带有政治意义。
三、关于布洛陀信仰的宗教性质及壮民族精神文化的复兴重建问题
关于布洛陀信仰的宗教性质问题,有的学者认为,应定性为原生型巫教。由于它是自发形成的,其源头是氏族社会,因此有许多原始宗教的特点。但是它又带有很多跨时代的特征,并深受中华民族主流信仰儒、佛、道的影响,超越了原始宗教阶段。然而它又没有形成独立的教团和完备的制度,仍然保持着它的民族性、民间性和地方性。布洛陀信仰类似于北方的萨满教、西南的东巴教、本主教、苯教等,都属于历史延续下来的巫教形态。巫教有原始巫教,也有后期巫教,故不等于原始宗教。
有的学者把布洛陀信仰称为民族民间宗教,但有的学者又认为,最好是加上限定词,即原生型的民族民间宗教,以便与汉族在明清时期大量兴起的各种民间宗教相区别。后者是较晚出现的创生宗教,组织制度比较严密,常常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都与布洛陀信仰不同。有的学者认为,布洛陀信仰是在远古的年代,民族文化成长过程中集体创生的,又经历了漫长的古代社会、中世纪社会和近现代社会,与汉族和其他民族的文化不断互动渗透,因此它具有过渡性、兼融性、和跨文化性的属性。同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一是原始宗教信仰的古老特征;二是兼有等级和阶级社会的跨时代特征;三是跨文化的特征。
壮族、布依族等民族的学者把布洛陀信仰及相应的神道活动称为麽教,认为它已树立起相对统一信仰的高级神祗布洛陀,编就了一套较完整而系统的经文典籍,形成社会化的师徒传承方式等,已基本上脱离了原始自然宗教形态,向人为宗教方向过渡,因此可以说,麽教是一种较高级的巫教。
一些学者提出布洛陀信仰与壮民族精神文化的复兴和重建问题,认为民间宗教文化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它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着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它的存在与演化高度依赖于整个社会的发展状态与法规政策,随着主流社会的运行节奏而起伏变化。作为壮民族宗教的布洛陀信仰,建国以后,在强大的政治批判运动扫荡下只能作为涓涓细流在民间底层悄悄地流淌。一方面,俄国式的宗教鸦片论在中国流行,管理干部习惯于用左的观点去解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只看到宗教的消极作用,视宗教为落后、虚幻和异已的精神力量,因而加以歧视和限制。“文革”期间极左思潮还把宗教作为“四旧”加以荡除,一切神灵崇拜皆受其害。另一方面,民间信仰,包括少数民族的各种传统巫教,统统被当时的主流意识视为“封建迷信”,予以禁除,在动荡的岁月里,比起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五大宗教来说,它遭遇到更长时间和更大力度的打击。由此之故,壮族布洛陀信仰也像其他少数民族巫教一样,其传统出现了断裂,一度销声匿迹了数十年之久。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宗教理论的改进和宗教政策的宽松,由于社会对民族文化(包括宗教文化)的重建和对民间信仰的关注,由于布洛陀信仰研究的开展,壮族地区布洛陀信仰开始了它的重建过程。以广西田阳县敢壮山为中心,壮族民众自发地恢复祭祀布洛陀和相应的文化活动,规模越来越大,并得到学者的理论支持和政府的理解。这种民族信仰重构现象,表现了壮族民族文化主体意识的增强和布洛陀信仰的旺盛生命力及其对新的时代的调适能力。如引导得当,会丰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内涵,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充实壮族人民的文化生活。
学者们认为。壮族民间信仰的恢复与重建,是在改革开放后以下大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一是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淡化“宗教鸦片论”,强调“唯物反映论”和“社会改革论”,并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论”和“引导论”。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即十九号文件),是一个里程碑,它不再提“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而强调宗教将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二是克服对宗教的单一狭隘的理解,看到宗教内涵的丰富性和功能的多样性。三是民族精神的振兴和文化传统的回归,提高了民间信仰文化的社会地位。此外,民间信仰过去一直处在宗教管理的视野之外,是不受政策保护的。这些年它也渐渐得到主流社会的关注和宽容,只要不触犯法律,也能正常生存和活动。少数民族的民间信仰,包括各种巫教,作为民族文化和民间风俗,得到比汉族民间信仰更多的保护,这与民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是有关系的。
四、关于麽经《布洛陀》的历史文化价值
有的学者对布洛陀文化作了定义,认为布洛陀文化就是壮族及其先民崇奉布洛陀为创世神、始祖神、宗教神和道德神,并遵从其旨意以祈调解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性文化体系,是壮族这一人们共同体在特定的自然环境、生产方式、生活模式和社会活动实践中所形成的一种幻化形象、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麽经《布洛陀》是集布洛陀及壮族观念文化之大成,其内涵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1)源于物质的世界观;(2)物我合一的生命观;(3)共存转化的事物观;(4)崇拜一神的宗教观;(5)管理有序的社会观;(6)赏善罚恶的道德观;(7)勤勉和睦的家庭观;(8)求知探源的爱智观;(9)创造进化的历史观;(10)“两种生产”的价值观。总之,崇尚物我共存与和谐有序是布洛陀文化体系的主旨和精髓。
与会学者认为,布洛陀文化是壮族的原生文化,是壮族先民经过漫长的尚未意识到自我存在的蒙昧时代之后,迈入文明门槛初期的回声,是壮族祖先从父系氏族末期进入到社会裂变初期熔铸社会生活的代码和符号。布洛陀文化不断的裂变、增殖、淘洗、缺损、演化、发展,形成今天以那文化(稻作文化)为核心的壮族文化。分析当今壮族文化的价值体系,不难看出,其价值取向与布洛陀文化“基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些学者认为,在南方少数民族中,广泛而长久地存在一种以民族始祖神话为根基、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古老传统文化,如属于藏缅语族的拉祜族厄莎文化、阿昌族的遮帕麻和遮米麻文化,属于孟高棉语族的佤族木依吉文化,属于苗瑶语族的盘王(瓠)文化,属于壮侗语族的壮族布洛陀文化等。其中壮族布洛陀文化具有典型意义。布洛陀等形象产生以后,对外是人们征服灾害性自然现象的幻想的武器,对内是维系一定社会性组织、氏族制度和习惯法的旗帜。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它们在南方民族山地农耕文化、群体文化、神巫文化、口传文化的土壤中,在“俗”与“圣”两个领域继续发展。“俗” 的领域里逐渐传说化、节会化,并继续起规范伦理、维护群体、协调关系的作用;圣的领域里经籍化、民间宗教化,成为宗教职业者从事活动的经典。而布洛陀文化则成为有主体、有配偶、有叙事、有圣地、有固定祭拜节会、有多种仪式和多种功能并影响到民族意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发育最齐全、延缓最永久的典型形态,它的独特的价值在于可以以人类“童年的天真”来净化后期的污染、展示早期文化的发生发展的脉络。
一些学者还探析了麽经《布洛陀》所传递的壮族原始社会在造火、创造稻作农业、制造铜鼓、创造文字、驯养家猪等科技创造方面的信息以及在文学、哲学、民族史、民俗学、经济史、社会发展史等领域的研究价值。
五、关于布洛陀文化的研究、保护与开发问题
与会学者认为,布洛陀文化以麽经《布洛陀》及其影响为内核,以敢壮山为物质载体,以周边地区壮族群众自发的祭祀活动和每年一度的“三月三”大型歌圩为表现形态,形成一个民族个性鲜明、文化层次分明、群众参与性强的活态文化圈,这是一笔难得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开发利用价值。田阳县可以通过产业化运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之转化为现代化建设中的优势资源,形成特色经济。
与会学者认为,布洛陀文化开发必须遵循文化生产的规律,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开发。在继承布洛陀文化传统的基础上,鼓励传承形式的创新性与差异性共存。要以布洛陀文化为核心整合田阳县的旅游景区以及百色周边的旅游文化。要注重现代品牌运营技术的运用,追求高品位,立足高档次。布洛陀文化开发离不开对布洛陀文化的继续深入的研究,因此要继续抓好布洛陀文化的研究工作。
壮侗语民族即壮、侗、布依、水、仫佬、毛南等民族是华南珠江流域的原住民族,今天生活在这一区域的汉、瑶、苗、回等其他民族,是秦汉以后由于不同的原因,在不同的时间,从不同的方向迁入的。
黄帝、炎帝文化具有政治性与民间性相结合的特征,而布洛陀文化仅具有民间性特征。我们将布洛陀称为珠江流域原住民族的人文始祖,完全是民间文化性质的,不带有政治意义。
布洛陀为珠江流域原住民族的人文始祖,是我们的祖先!!!!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没人讨论关于壮族与布依族同族关系的事实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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