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关于“都老” [打印本页]

作者: 季人    时间: 2005-9-3 09:28
标题: 关于“都老”

  “都老制”,即是头人制度。在壮语里,“都”是人的意思,“老”是大的意思,“都老”意为“大人”。村里的“大人”,就是头人,是自然形成的领袖人物,起源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酋长。所不同的是,原始氏族、部落是以血缘为纽带构成,而“都老”,是村寨的头人,构成村寨的不一定是同一血缘的人,而是几个不同血缘的异姓人。“都老”,是全村全寨人的头人,是在村社的地缘关系上自然形成的规制。

  壮族的都老制或头人制起源很早。它的原始氏族部落首领就是头人。秦、汉以前的西瓯君、骆侯、骆王、骆将,都是西瓯、骆越部落的头人,中原汉人称他们为君、侯、王、将,那是按中原汉人的国家官制称呼的。其实西瓯、骆越人,那时只有部落组织,没有形成国家,也没有什么君、侯、王、将等官制的设置。从汉朝至隋朝,中原汉族到壮族先民居住的地区增多,对其社会逐渐有所了解,便按当时当地越人的习惯叫法称头人为“都老”。如《隋书》所记岭南20余郡俚、僚(即越人后裔,亦即壮族先民〉人铸造、使用铜鼓的史实时曾有“有鼓者号为‘都老’ ”,这样的文字记述,这清楚说明“都老”,就是俚、僚的头人,有很大的权威。宋代,左右江一带的僚人很多。他们依山林而居,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推有事力者曰郎火,余但称火”。“火”是指村寨的群众,“郎火”就是僚人村寨的头人。宋以后,特别是清朝以后至民国时期,由于王朝统治的加强,在壮族地区设置州、县、乡、村、甲等行政体制,但壮族原有的“都老制”并没有消失,特别是在边远山区依然存在,有的称“都老”,有的称“村老”、“寨老”。如解放前上思县的三科村,“都老制”仍完整存在,是自古传下来的村民自我管理制度。由于“都老”总理全村事务,所以又称为“总理”。“都老”不是自封的,而是由村民推举产生。年纪大、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魄力、有工作能力而又肯为大家办事,取得群众信任的人,才能被推举为“都老”,可以连选连任。

问题1:以上资料中称“都老”的“都”是壮语中“人”的意思。但据我所知,现在各地壮语方言中更多以“布”表示“人”,两者发音声母不同。
这究竟是壮语方言的差异所致,还是古今壮语的不同,抑或用以记音的汉字古今读音变化?
问题2:目前壮族社会中是否还存在“都老制”或这种制度的遗存?如果有,又是如何称呼其中的领袖人物?


作者: 浪人    时间: 2005-9-3 09:39

“都”应该不仅是“人”的意思。在德靖土语中,“都”做量词,泛指动物(包括人)。比如说。2人可以说:双“都”文。也可以说:双“布”文。

记忆中现在没有见有“都老制”或这种制度的遗存了。但德靖土语中,口语中还是把单位的头头称为“都老(都豆)”或“老豆”。也许是古代遗存的词汇吧?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05-9-3 09:59
“都老”中的“都”应有“头人”、“首领”、“官”的意思。
作者: 越僚    时间: 2005-9-3 15:06
寨老制度,我幼年时期在家乡的时候还有,每遇到大事或家族、家庭纠纷,都请寨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来解决,只有命案等才付诸法律,村寨一般都有一个或几个年纪较大威望较高的长者,他们往往是解决纠纷的高手,得到族人的认同,不服从老人们调解的会受到舆论的压力,但没有惩罚措施,时代不同了,呵呵。有些事情有时候还要请邻寨的长者来参与。至于‘都’什么意思就不大清楚了,最接近的大概是 duez,修饰人或动物,duezwenz duezmul duezmal.但duelaaux就没有这样的说法了。现在好象尊老的风气式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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