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强烈抗议僚人版主对汉族网友的迫害!! [打印本页]
作者: JJ又YY 时间: 2005-8-19 18:56
标题: 强烈抗议僚人版主对汉族网友的迫害!!
JJ又YY
◆违规①记录:
1、网址: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id=14495&star=3#14495
2、网址: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id=14495&star=3#14495
这就违规了?????
为什么少数民族说同样的话就不被记录??????????????!!!!!!!!!!!!!!!!!!!!!!!
证据: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ID=14061&star=3&page=1
还有tnnd《天龙几部》哦,把西夏的服饰整得鬼迷日眼的,还把西夏兵描写成好色之徒,老子都想把导演做了。/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ID=14495&page=1
白头虎延边队终于回来了,遥想当年白头虎被缠住了锋利的牙齿,让一些野狗咬的.......
强烈抗议僚人版主以双重标准对汉族网友的不公正对待!!!!!!!!!!!
如果僚人版主不取消对我的违规纪录,那就应该对我提供的证据也进行违规纪录!!!!!!!!!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5-8-19 19:59
楼主乱戴高帽了,你违规,版主举报并由总版主或管理员登记,本来就是常规,何来的“迫害”?
你的这个“投诉”,基本上无效,不过你指出了另外一个网友的违规,可当作是举报吧。至于你举报的东西是否属于违规,还要版主去核实,如属实,一定会记录,不会考虑发言人的民族身份。
作者: JJ又YY 时间: 2005-8-19 22:28
以下是引用红棉树在2005-8-19 19:59:59的发言:
楼主乱戴高帽了,你违规,版主举报并由总版主或管理员登记,本来就是常规,何来的“迫害”?
你的这个“投诉”,基本上无效,不过你指出了另外一个网友的违规,可当作是举报吧。至于你举报的东西是否属于违规,还要版主去核实,如属实,一定会记录,不会考虑发言人的民族身份。
管理员请不要回避我的另一个针对韩国人的证据!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ID=14495&page=1
白头虎延边队终于回来了,遥想当年白头虎被缠住了锋利的牙齿,让一些野狗咬的.........
"野狗咬的"没有违规吗?????
如果没有违规,那么凭什么把我"有人借此含沙射影地狗吠"当作违规????!!!!!(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id=14495&star=3#14495)
强烈要求僚人版主对各族网友一视同仁,不要选择性失明!!!!!!!!!!!
正是有人"野狗咬"都不受处罚(几个版主还在后面跟帖叫好!),我才用"狗吠"来形容其人的疯癜,却被很快违规记录,僚人版主真的做到"不会考虑发言人的民族身份"吗???????????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5-8-19 23:01
请问你有什么证据说这是攻击么?或者说请你直接指出是对谁的攻击好么?因为这种隐性的攻击我比较少关注,不免不明白其中的原由,指出来我好仔细衡量看是否违规。
作者: 誤读 时间: 2005-8-19 23:03
羌族朋友已经受处罚了,鼓上蚤来的时间比较久,和僚人朋友们的关系都比较好,或许会象对真正死人一样网开一面也未必可知。
作者: 誤读 时间: 2005-8-19 23:05
坛主这样说的话,那请问羌族朋友的“tnnd”又是在攻击谁呢,是不是也属于“隐性攻击”呀?
作者: 越僚 时间: 2005-8-19 23:20
“tnnd” 是明显的脏话吧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5-8-19 23:40
本论坛力求限制除了文学描述或引用之外的脏话,因此制订出的规章制度的违规标准里,有针对脏话的明确限制。因此不管用脏话来攻击谁,首先已经是违规了。至于隐性违规,如违规记录执行者不能理解,还请举报者详细说明。
作者: 鼓上蚤xp 时间: 2005-8-20 10:24
jjyy,你没学过拟人比喻拟物比喻吗?如果你自己写会怎么写?白头虎让一些裁判和足协官僚咬的。。。。?真怀疑你的文字水平,当然我不想说这是我国教育的错误也不会说这是你家教不严。。。
误读,跳蚤是在4月末来的僚人家园,有很多你的同胞比我来的要早几年几个月,要混出关系他们早就魂出来了,嘿嘿
作者: 誤读 时间: 2005-8-20 11:14
骂黑哨和足邪“野狗”当然不算过分,不过现在说的是用在回帖里是否违规。既然坛主认为这是文学性描述,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作者: 鼓上蚤xp 时间: 2005-8-20 11:50
那不过是比喻,是一种文学手法,如果jjyy朋友有一点文学常识应该不会闹出这么大的笑话。而且出现在主文里,所以我问心无愧,更不觉得这和我的民族有关系。
作者: 浪人 时间: 2005-8-20 11:51
强烈抗议僚人版主对汉族网友的迫害?????
作者: 誤读 时间: 2005-8-20 12:26
这种比喻只怕有些人用得,有些人用不得。
作者: 鼓上蚤xp 时间: 2005-8-20 12:43
嗳,看来误读朋友不善于用比喻法,也不善于写作文,你只要好好细读四海的文章会发现很多汉族朋友们的比喻法用的出神入化。
作者: JJ又YY 时间: 2005-8-20 21:25
以下是引用红棉树在2005-8-19 23:01:45的发言:
请问你有什么证据说这是攻击么?或者说请你直接指出是对谁的攻击好么?因为这种隐性的攻击我比较少关注,不免不明白其中的原由,指出来我好仔细衡量看是否违规。
作者: JJ又YY 时间: 2005-8-20 21:27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xp在2005-8-20 11:50:25的发言:
那不过是比喻,是一种文学手法,如果jjyy朋友有一点文学常识应该不会闹出这么大的笑话。而且出现在主文里,所以我问心无愧,更不觉得这和我的民族有关系。
我说你“狗吠”难道不“是比喻,是一种文学手法”
作者: JJ又YY 时间: 2005-8-20 23:05
晕了,我15楼怎么只有引用不见了回复?再回复一次
原来"野狗咬"是“隐性攻击”“文学描述”呀????那凭什么说“狗吠”就成了“显性攻击”“非文学描述”了呢???既然是版主判定的,那么就应该由法官(版主)来说清楚理由吧
“因此不管用脏话来攻击谁,首先已经是违规了。”--------管理员语
作者: 鼓上蚤xp 时间: 2005-8-21 00:02
嘿嘿嘿,真执著,好吧,那我改成白头虎让裁判和足协官员咬了怎么样?你觉得很好对吗?真是教育问题家教问题,当然我毫不怀疑你已经小学毕业。。。。。
作者: 布禄陀的子孙 时间: 2005-8-29 23:54
说句难听的,这里是壮族人和僚民族共同体的论坛。不喜欢的请到别处去。向壮族人要公平。壮族人从古到今的公平还少吗?结果如何?那些要公平的汉族人,跑到满网、阿里郎、回网去同样的要要看,试试看会有什么结果?做人不可太过分!
作者: 耐克牌马甲 时间: 2005-8-30 19:08
JJ又YY这种猪应该抓去浸猪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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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此帖涉及人身攻击 --依条例执行 ①记录1---- 总版主执行
参考:『Naeuz Vunzlai 通知公告』 → 网友 耐克牌马甲 违规记录表
作者: 越僚 时间: 2005-8-30 20:18
楼上小心罚款1000元
作者: 北姑 时间: 2005-8-31 09:44
不如拿出來請大家飲茶好過啦,呵呵。
作者: 复活的军团 时间: 2005-10-7 00:46
以下是引用布禄陀的子孙在2005-8-29 23:54:54的发言:
说句难听的,这里是壮族人和僚民族共同体的论坛。不喜欢的请到别处去。向壮族人要公平。壮族人从古到今的公平还少吗?结果如何?那些要公平的汉族人,跑到满网、阿里郎、回网去同样的要要看,试试看会有什么结果?做人不可太过分!
你这样就不对了,民主和法制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不是可以任意玩弄的. 既然选择了法律就要不断的完善它. 对待不同意见这种方法也是不可取的, 这里是僚人的家园也是介绍你们的窗口, 这种态度不利于你们的形象吧.
你说因为僚人在现实中没有受到公正的待遇,就要别人不要在这里追求公平? 这代表僚人的想法么? 这么狭隘么? 恐怕不是吧. 没有受到公平才更珍视公平,极端的思想是非常有害的,特别是在民族论坛里. 请以后说话时多斟酌.
作者: 大蒜名臣 时间: 2005-10-9 12:25
以下是引用布禄陀的子孙在2005-8-29 23:54:54的发言:
说句难听的,这里是壮族人和僚民族共同体的论坛。不喜欢的请到别处去。向壮族人要公平。壮族人从古到今的公平还少吗?结果如何?那些要公平的汉族人,跑到满网、阿里郎、回网去同样的要要看,试试看会有什么结果?做人不可太过分!
呵呵,好专制啊!这里可是中国的土地!不要忘了,你我都是中国人,都是平等的一份子。这么独裁的口气明显是封建流毒未清,脑子里还有帝王将相、阶级压迫的想法。可能对某些人来说,“天赋人权,无论出身、地位、民族、种族、财产的差异,人与人之间互相平等”这么人性化的普世价值连听都么有听说过。
再说古代人公平不公平,关卿底事?这也能成为你压迫、欺辱别人的理由?这明明就是搞民族歧视,民族压迫!
作者: 山水僚人 时间: 2005-10-18 20:53
这里以后会不会出现什么“文字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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