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所有版主特别四海版主请进! [打印本页]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0 15:28
标题: 所有版主特别四海版主请进!
以下是引用越是故乡名在2005-7-20 13:30:53的发言:

你知道南乡子就能有骨头啃了,世界大着呢,你知道得了那么多??我们僚人自己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你来乱吠?

以下是引用越是故乡名在2005-7-20 13:30:53的发言:

你知道南乡子就能有骨头啃了,世界大着呢,你知道得了那么多??我们僚人自己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说?


为何此人不是版主倒可以把帖子编辑的毫无痕迹。难道有版主在照顾?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replyid=13981&id=13981&page=1&skin=0&Sta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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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2 9:22:35编辑过]

作者: 季人    时间: 2005-7-20 17:07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也无法查证。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0 18:12

那么普通网友是否可以编辑帖子而不留痕迹,我怎么做不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0 18:13:09编辑过]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0 18:1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0 18:13:09编辑过]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05-7-21 09:21
老兄,“越是故乡名”不是你吧?他的文字被修改了没意见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1 9:24:06编辑过]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1 09:43

如果不是自己修改的,就是斑竹修改的嘍。

我已經指出他違規,斑竹應該秉公執法,如果是他自己及時改的也就算了,但若是斑竹去給更正的,是否不妥?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05-7-21 09:57
如果真是这样,就请您谅解吧!想来论坛的管理,如发现有人违规,先责其改正,如拒绝改正再来处罚是最理想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1 10:02:19编辑过]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1 14:37

责其改正当然可以,但是版主擅自去更改是否合适?如果发现违规去给更改而不判罚,那么对其他网友公平否?楼顶那个例子不知是版主更改还是自己更改?如是自己更改为何毫无更改痕迹?普通网友能否做到这点?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5-7-21 15:33

按照本论坛的版式,普通网友自己修改是会留下痕迹的,而权限大于发言者的任何人修改,都不会留下痕迹。如果楼主投诉属实,那么就是有权限大于“越是故乡名”的任何版主当中的一个进行了修改了,不过我查看了工作日志,无法找到这个修改记录,希望技术管理员bill能够帮忙查询。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09:20

哪位版主做了要勇敢的来承认嘛


作者: 越是故乡名    时间: 2005-7-22 17:15

有意思的帖子啊,这样的毫无根据诘问,恐怕也只有僚人家园的斑竹们有这么好的耐性去回答了,忍了这么久不理这帖子就是想看看某些人的表演,


作者: 越是故乡名    时间: 2005-7-22 17:29
另外:对于你部分引用我的发言并修改的行为引起的不良后果,我概不负责,并保留在家园上诉的权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2 17:43:48编辑过]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17:41
以下是引用越是故乡名在2005-7-22 17:15:29的发言:

有意思的帖子啊,这样的毫无根据诘问,恐怕也只有僚人家园的斑竹们有这么好的耐性去回答了,忍了这么久不理这帖子就是想看看某些人的表演,

请版主管理员们回答是否是毫无根据的诘问。以前就在此就有过类似之事,版主可以袒护个别网友啊,枉谈什么以规管理。抗议过了不了了之。

既然网站有规矩就要遵守,如果没有规矩,我也懒得理你了。

网站还没有规定不许引用谁的帖子,你爱诉就诉去,哭诉笑诉随你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2 17:48:44编辑过]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17:44
我发短信给几个版主了,可是是谁干的,至今没人敢来承认啊。
作者: 越是故乡名    时间: 2005-7-22 17:52
以下是引用WAXA弌號在2005-7-20 15:28:55的发言:


为何此人不是版主倒可以把帖子编辑的毫无痕迹。难道有版主在照顾?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replyid=13981&id=13981&page=1&skin=0&Star=10

2005-7-22 17:44:02的发言:
我发短信给几个版主了,可是是谁干的,至今没人敢承认啊。

2005-7-22 17:44:02的发言:

我们放条狗去咬人,再用马甲去吆喝助阵,如果那人反击,我们就用告他虐待动物。


本来就没人做的事情,你怎么让人家承认呢?论坛里的发言可以修改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就像上面最后一个引用一样,你接受那是你说的话吗?无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2 17:52:56编辑过]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17:55
以下是引用越是故乡名在2005-7-22 17:29:47的发言:
另外:对于你部分引用我的发言并修改的行为引起的不良后果,我概不负责,并保留在家园上诉的权利

我修改过你的帖子吗?

不要诬蔑别人,後面也有人引用了你的未被修改前的原贴,现在被修改后的帖子还在呢,你除非现在去编辑你的原贴然后再来诬蔑我,可惜也会留下你的编辑日期时间,而且相信前面两位管理员也看过你的帖子了。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17:58
以下是引用越是故乡名在2005-7-22 17:52:36的发言:

本来就没人做的事情,你怎么让人家承认呢?论坛里的发言可以修改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就像上面最后一个引用一样,你接受那是你说的话吗?无稽!!


看来你对论坛并不了解。看看红棉树的解释吧。
以下是引用红棉树在2005-7-21 15:33:34的发言:

按照本论坛的版式,普通网友自己修改是会留下痕迹的,而权限大于发言者的任何人修改,都不会留下痕迹。如果楼主投诉属实,那么就是有权限大于“越是故乡名”的任何版主当中的一个进行了修改了,不过我查看了工作日志,无法找到这个修改记录,希望技术管理员bill能够帮忙查询。


作者: 越是故乡名    时间: 2005-7-22 18:05
以下是引用WAXA弌號在2005-7-22 17:58:49的发言:

按照本论坛的版式,普通网友自己修改是会留下痕迹的,而权限大于发言者的任何人修改,都不会留下痕迹。如果楼主投诉属实,那么就是有权限大于“越是故乡名”的任何版主当中的一个进行了修改了,不过我查看了工作日志,无法找到这个修改记录,希望技术管理员bill能够帮忙查询。

“以下是引用WAXA弌號在2005-7-22 17:58:49的发言:

我们放狗去咬人,再用马甲助阵,如果那人反击,我们就投诉他虐待动物!”

我原意指的是修改引用别的网友发言,不是修改发言,打误,呵呵

不过既然管理员在工作日志里没有找到记录,也部分说明了我的最后一个引用里的猜想,不知道你会不会同意我这么想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2 18:06:50编辑过]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18:08
真不知你说谎的心理活动什么样的,你说是谁修改了你的帖子呢。是我的顶楼吗?那么102楼的网友呢。
作者: 越是故乡名    时间: 2005-7-22 18:12
以下是引用WAXA弌號在2005-7-22 18:08:49的发言:
真不知你说谎的心理活动什么样的,你说是谁修改了你的帖子呢。是我的顶楼吗?那么102楼的网友呢。

我只是对某些人和某些马甲的一些发言表示看法,至于是谁在引用我的发言时候修改了,恐怕只有他们(或者他)自己知道了。呵呵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18:15
以下是引用越是故乡名在2005-7-22 18:12:13的发言:

我只是对某些人和某些马甲的一些发言表示看法,至于是谁在引用我的发言时候修改了,恐怕只有他们(或者他)自己知道了。呵呵

你自己的原话,你自己心里最清楚,参与此贴讨论的ai南版主及几位网友也最清楚,希望他能出来澄清事实


作者: 越是故乡名    时间: 2005-7-22 18:21
以下是引用WAXA弌號在2005-7-22 18:15:54的发言:

你自己的原话,你自己心里最清楚,参与此贴讨论的ai南版主及几位网友也最清楚,希望他能出来澄清事实

我向来对在网络上的发言不上心,如果真是因为某些喜欢啃骨头的引起的愤慨而说粗口那也不一定,哈哈


作者: 越是故乡名    时间: 2005-7-22 18:23

不过你既然要投诉我,就请你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而不是所谓的当事人,网络马甲说的话不可信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18:24
以下是引用越是故乡名在2005-7-22 18:21:06的发言:

我向来对在网络上的发言不上心,如果真是因为某些喜欢啃骨头的引起的愤慨而说粗口那也不一定,哈哈

这是否是温和地承认你说过那个粗口呢。如果是的话,被版主修正了,版主擅自修改网友帖子是违规的不能投诉吗?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哪位版主做了就应该来承认啊。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18:26
以下是引用越是故乡名在2005-7-22 18:23:08的发言:

不过你既然要投诉我,就请你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而不是所谓的当事人,网络马甲说的话不可信

我在那个帖子向ai南投诉了,但没有处理,后来发现被改了。俺不投诉你了,投诉某位版主。


作者: 越是故乡名    时间: 2005-7-22 18:28
以下是引用WAXA弌號在2005-7-22 18:24:37的发言:

这是否是温和地承认你说过那个粗口呢。如果是的话,被版主修正了,版主擅自修改网友帖子是违规的不能投诉吗?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哪位版主做了就应该来承认啊。

我只是说我对某些喜欢啃骨头的表示愤慨,你大不必拿鸡毛当令箭,

你既然要投诉我,就请你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而不是所谓的当事人,网络马甲说的话不可信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18:30
没人投诉你,管理员审查发贴日期也许能找到事实,某些人说谎不脸红俺也很佩服。俺也希望那个技术员能发挥效力。
作者: 越是故乡名    时间: 2005-7-22 18:32
以下是引用WAXA弌號在2005-7-22 18:26:13的发言:

我在那个帖子向ai南投诉了,但没有处理,后来发现被改了。俺不投诉你了,投诉某位版主。

网站的管理员红棉树既然都说了网站日志里没有修改被修改过的记录,这个答案恐怕很明确了,我只能想到是别人在引用的时候修改了我的帖子,我保留上诉的权利,


作者: WAXA弌號    时间: 2005-7-22 18:38

随便你喽,某些人做没做过是很清楚的,根本就不用去用管理员的话去想。

俺想最好等某位版主来澄清,哪怕他也说谎,最起码也来说说话,不要心虚的不敢出来。我已经发几次短信通知几位版主了,而且有的版主一直在线。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05-7-24 01:55

有什么问题呢???

是哪个字?哪个词?哪一句?

是那个“啃”字吗?“啃”就是壮语“gwn”(吃)之意。


作者: 真正死人    时间: 2005-7-24 02:19

在秋雁,发言后很短一段时间是可以编辑的,并且编辑后不留痕迹,前提是动作要快,具体时段不清楚反正很短。

僚人这里没试过,因为我这里上僚网慢得要死,等打开编辑页时间也过了,不过这个功能应该是可以在后台设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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