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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06-21】【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记者尹华平)在我区,被誉为“民族记忆的背影”的民间传说、习俗、语言、音乐、舞蹈、礼仪、庆典、烹调以及传统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相当多已经消失或濒临消失。为了抢救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方案正摆到我区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上。
今年4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到2003年底,我区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取得可喜的成绩,在当年入选文化部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10个试点”中,我区的“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就名列其中。
为配合推荐和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工作的开展,我区正紧张印制《广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文件条例》、《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问答》等一批宣传册,通过学习发动,达成全社会共识;筹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并使之成为我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开展资源普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的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制定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形成自治区、市、县三级的保护名录体系,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名录,从而推动民众形成自觉性,推动我区民族文化的自我管理。
希望有成效,听中央电视台说新疆的维吾尔某民间艺术已经申请了世界非物质遗产,而且成功是很快就来的时间问题。
希望壮族的非物质遗产保护不能原地踏步。
希望不要一次次失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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