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打印本页]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05-4-22 01:3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7月2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团结、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本自治区户籍和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公民。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和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  自治区贯彻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综合措施,引导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按期考核。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前款规定的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增进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优生优育、加强经费投入、健全保障措施、完善考核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人口综合治理措施,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制定与人口发展有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时,应当征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总体水平,使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

农业人口和其他无用人单位的城镇居民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经费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支付。

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计划生育机构和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有专人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作责任制,确保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经费,并接受其住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卫生、计划、公安、工商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人事、统计等行政部门应当相互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建立人口信息共享制度。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组织作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

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可实行合同(协议)管理制度。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二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三条  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依法结婚后至怀孕三个月内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取服务手册:

(一)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均是一千万人口以下的少数民族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地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非遗传性疾病致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属二等乙级革命残废军人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十六条  夫妻中女方属农业人口,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多女户招婿,只安排其中一个);

(三)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同胞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四)定居在靠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持有边境居民证且连续居住10年以上的。

第十七条  夫妻中女方属农业人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一)已脱离农业生产,在城镇连续工作、生活五年以上,并有固定的住所和经济收入的;

(二)持有二孩生育证,尚未怀孕,自办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之日起满三年的。

第十八条  婚后不育,并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并要求生育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九条  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的夫妻,申请使用辅助生育技术生育的,应当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的辅助生育技术规定施行手术。

从事辅助生育技术的医疗机构,施行辅助生育手术前,应当查验当事人所持有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在手术中,应当按照技术常规操作。

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时间应当满4周年,但女方年龄满28周岁以上的,不受生育间隔时间限制。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持下列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一)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生育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给二孩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或者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发给二孩生育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二条  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建立健全孕情检查、孕产期保健、随访服务制度。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凡患有医学上认定不应生育的疾病的禁止生育。

第二十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坚持以避孕为主,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育的避孕措施。

向公民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应当安全、有效,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为育龄夫妻免费提供下列属于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孕情、环情监测;

(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三)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四)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参加了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开支;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但有用人单位或者雇主的,由用人单位或者雇主支付;无用人单位和雇主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经费中开支。

第二十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所需的避孕药具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免费发放。

第二十六条  实行计划生育接受绝育手术的育龄夫妻,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再生育的,可以施行复通手术。施行手术所需的经费,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途径支付。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计划生育科研部门以及承担计划生育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的有关单位,开展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推广工作。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第三十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有关规定发给保健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

第三十一条  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享受6个月至12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按其工资标准的80%核发工资,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计算工龄。

第三十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下列标准审批其退休金,但退休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原工资总额:

(一)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婚后终身无孩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5%;

(二)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10%。

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长期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并获得国家颁发的《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退休时,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三十四条  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升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

第三十五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第三十六条  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困难居民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提高10%的生活保障金。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支持和照顾。

第三十八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三十九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十条  成年流动人口跨市(地区)、县外出务工、经商,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本自治区的成年流动人口,应当持有其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发的婚育证明。

第四十一条  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有关部门在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对没有婚育证明或者有婚育证明但未经查验的,不予发证,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四十二条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费用,有用人单位或者雇主的,由用人单位或者雇主支付;无用人单位和雇主的,先由本人支付,持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证明和手术费凭证,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报销。

第四十三条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相互通报制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生育的;

(二)以收养形式规避法律、法规生育的;

(三)婚外生育的;

(四)非婚生育的。

第四十五条  因有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行为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被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七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年龄未满28周岁,自生育第一个小孩之日起不满4周年又生育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其提前生育的年限依法核对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满一周年的按一周年计算。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是否存在婚外生育、非婚生育或者以收养形式规避法律、法规生育的行为,认定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亲子鉴定,经鉴定,属于婚外生育、非婚生育或者以收养形式规避法律、法规生育的,鉴定费由当事人承担;不属于婚外生育、非婚生育或者以收养形式规避法律、法规生育的,鉴定费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承担。

第四十八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已领取的证书、奖金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应当全部退回。

第四十九条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由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将征收情况通报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

流动人口在一地因违法生育已依法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

第五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当年先进(文明)单位的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施行辅助生育手术前未查验当事人所持有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或者在手术中未按照技术常规操作,造成多胎生育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者聚众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

(二)侮辱、诽谤、报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故意毁坏其财产,严重干扰其家庭正常生活和生产的;

(三)虐待生女婴的妇女或者不生育的妇女的;

(四)有其他破坏计划生育行为的。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内地居民涉外及涉港、澳、台的生育问题,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依照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具体管理办法执行,国务院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的农业人口,是指本条例施行前具有本自治区农业户籍的公民。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作者: 卜僚    时间: 2005-4-22 08:36
汉壮实行相同的生育政策,但汉族地区的重男思想比较重有些地方有的家庭有5,6个小孩并不少见。如果壮族继续只生一个小孩,壮族人口的比重会下降的。象满族已超千万,回,维,苗等也将近千万,壮族很快就不是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了。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2 09:10

土耳其在独立时,要求其境内的希腊人迁回希腊,希腊境内的土耳其人迁回土耳其,这是非常公平合理的政策。特别使用于中国的西部边疆地区。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2 09:18
农村的生几个都有,不过城市里的几乎都是一个,农村饿不死人,有块地,怎么都饿不死人的,城市不同,水,电,房租,物业,垃圾,交通,电视,电话,哪一样不要钱,我每月为此支付几百元呢。比如电视费,以前五元,现在17元,很快要23元了,垃圾也是8元,物业费90元,水电大概冬季120元左右,夏天200元以上,电话费用平均100-150元不等,交通费就不说了,一年大概360(办车证),另摩托车的油钱就不算了,用的时间少,一星期只加一次油。
作者: 北姑    时间: 2005-4-22 09:45
以下是引用来了在2005-4-22 9:10:28的发言:

土耳其在独立时,要求其境内的希腊人迁回希腊,希腊境内的土耳其人迁回土耳其,这是非常公平合理的政策。特别使用于中国的西部边疆地区。

是指希臘獨立吧?入侵拜占庭的突厥人在中亞已經跟伊朗語系民族混血,拜占庭人口以希臘人為主,而東面仍亞美尼亞人,而在佔領拜占庭之後,希臘人被迫跟突厥人混血,而亞美尼亞人拒絕混血,結果被大屠殺。沙俄收容亞美尼亞人,現在的亞美尼亞由此形成。


作者: 晋人    时间: 2005-4-22 13:57
原来如此,一直以为只要是少数民族就可以生二胎呢,记得看过一篇文章说藏族是不实行计划生育的,生多少都可以。
作者: 僚人哦    时间: 2005-4-22 14:08
以下是引用晋人在2005-4-22 13:57:50的发言: 原来如此,一直以为只要是少数民族就可以生二胎呢,记得看过一篇文章说藏族是不实行计划生育的,生多少都可以。
你是应该要多了解少数民族的哦,身为少数民族的人,才能体会。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05-4-22 14:48
我有个同事是河北的汉族。她有两个孩子。还说河北吃公粮的随便生两三个。
作者: 千里烟云    时间: 2005-4-22 14:52
壮族永远只是中国的壮族
作者: 溜溜达达    时间: 2005-4-22 15:15
我倒。这不就是强制性的计划生育吗?怎么感觉比一般地区的还要严呢?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2 15:52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4-22 9:45:31的发言:

是指希臘獨立吧?入侵拜占庭的突厥人在中亞已經跟伊朗語系民族混血,拜占庭人口以希臘人為主,而東面仍亞美尼亞人,而在佔領拜占庭之後,希臘人被迫跟突厥人混血,而亞美尼亞人拒絕混血,結果被大屠殺。沙俄收容亞美尼亞人,現在的亞美尼亞由此形成。

我说的那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土耳其建国时采取的极端政策,土耳其人是非常坏的。


作者: 北姑    时间: 2005-4-22 16:11
以下是引用来了在2005-4-22 15:52:30的发言:

我说的那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土耳其建国时采取的极端政策,土耳其人是非常坏的。

土耳其是推翻鄂圖曼帝國而建立共和體制的,不是獨立。

難明的是為何希臘人會願意跟突厥人通婚混血,不像亞美尼亞人般堅決抗拒。

鄂圖曼帝國以前被稱為歐洲病夫,現在也被排擠,不接納入歐盟之中。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2 18:32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4-22 16:11:48的发言:

土耳其是推翻鄂圖曼帝國而建立共和體制的,不是獨立。

難明的是為何希臘人會願意跟突厥人通婚混血,不像亞美尼亞人般堅決抗拒。

鄂圖曼帝國以前被稱為歐洲病夫,現在也被排擠,不接納入歐盟之中。

土耳其是活该,欧盟永远都会找理由不要他的,希腊是急先锋,我完全支持欧盟的正确决议.
作者: 浪人    时间: 2005-4-22 20:24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均是一千万人口以下的少数民族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干脆“壮族”以外不就完了,说什么“是一千万人口以下的少数民族的”啊!拐弯抹角的说的这么辛苦,让人好难理解!


作者: 道教玄武子    时间: 2005-4-22 23:35
看来我是生不了第二个了
作者: 南粤高凉仔    时间: 2005-4-22 23:38
以下是引用道教玄武子在2005-4-22 23:35:56的发言: 看来我是生不了第二个了

别这么没志气,多多努力,争取高产才对。是不是嫂子不同意啊,这也是的,女人都爱自己的身材


作者: 道教玄武子    时间: 2005-4-22 23:45
以下是引用南粤高凉仔在2005-4-22 23:38:13的发言:

别这么没志气,多多努力,争取高产才对。是不是嫂子不同意啊,这也是的,女人都爱自己的身材

她倒不怕生,可我看了《条例》里的规定,我一项都沾不上边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05-4-24 11:32
广西人可能逆来顺受惯了,执行中央的政策是最坚决的。你们有谁接触过在桂北搞计生工作的人吗?那简直是强盗行为啊!白天黑夜,二三十人,见孕妇就抓,塞进车,上医院。主人不在,就抓猪牛羊,搬电视。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1:41
大哥,要不您也到农村扎根?你看过农村有多苦吗?兄弟俩人一条裤子,挺大姑娘还得和老爹兄弟们盖一床被子,大小伙子还得和姐妹老娘用一个褥子,一年100来元的书本费都交不起。。。。。,

您呀,您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1:43
前几年看电视说广东有个村长生了九个孩子,我天,当时我脑袋就大了,九个孩子,估计一年再怎么省也得一万来块吧?不解。
作者: 想家的人    时间: 2005-4-24 11:46
以下是引用道教玄武子在2005-4-22 23:45:34的发言: 她倒不怕生,可我看了《条例》里的规定,我一项都沾不上边
一次就来个双胞胎不就结了,呵呵.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1:48
神枪手?
作者: 道教玄武子    时间: 2005-4-24 13:00

我的枪法确实不咋的

55555555555,我的女儿啊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3:02
是枪不好还是枪法不好?这点很重要的呃
作者: 道教玄武子    时间: 2005-4-24 13:12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3:02:58的发言: 是枪不好还是枪法不好?这点很重要的呃

目前看来好象枪法不咋样,你既然提醒了,我等下再看看枪出了啥问题


作者: 想家的人    时间: 2005-4-24 13:21
笑惨了我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05-4-24 14:48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5:08
二丫头呢?快来检查你道哥的枪有没有问题.快来呀.晚了就没有机会了.
作者: 千里烟云    时间: 2005-4-24 15:33

严禁刷流氓,尤其对女孩子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5:38
没有啊?我可没耍流氓,你看我的帖子里一句脏话都没有.你不要冤枉我.你是不是欺负我刚来人生地不熟的?什么素质?
作者: 诶南    时间: 2005-4-24 15:40
以下是引用千里烟云在2005-4-22 14:52:04的发言: 壮族永远只是中国的壮族

越南也有僚人,也有壮族。

另外,请问你突然冒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您太敏感了吧。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4 16:41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5:08:31的发言: 二丫头呢?快来检查你道哥的枪有没有问题.快来呀.晚了就没有机会了.
不要耍流氓!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4 16:45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1:41:22的发言: 大哥,要不您也到农村扎根?你看过农村有多苦吗?兄弟俩人一条裤子,挺大姑娘还得和老爹兄弟们盖一床被子,大小伙子还得和姐妹老娘用一个褥子,一年100来元的书本费都交不起。。。。。, 您呀,您
我们这里的村民比我们有钱,盖别墅啊!不是一家两家,很普遍的,羡慕ING.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6:48
mjzk 我记得你家是广东的吧?你最好是到内陆看看,特别是革命圣地附近会让你大开眼界的。
还有我没耍流氓。你怎么还没改掉诬陷人的习惯呢?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4 16:58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6:48:35的发言: mjzk 我记得你家是广东的吧?你最好是到内陆看看,特别是革命圣地附近会让你大开眼界的。 还有我没耍流氓。你怎么还没改掉诬陷人的习惯呢?

你是谁?内地我去过,比如三峡地区的重庆万州(原万县),山高谷深,当地年轻人几乎都出去做工了,他们比广东地区确实差一些,但没有你说的那么穷,我有亲戚是四川的,我知道的。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7:04
我是鼓上蚤时迁,发誓偷尽天下女孩子的心,三峡也算是占了三峡工程的便宜,我在99年去过延安,在那里看到过这种情况,真的是很惨,现在我还记得那些破麻袋,他们用麻袋当被子,唉。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怎么样?
作者: 拉拉121    时间: 2005-4-24 17:09
去陕西看看吧,某些人啊,老是喜欢躺在在床研究中国的国情,真是搞笑,难怪呼中国人都奔小康了。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7:16
哈 拉拉是党卫军?这要是在欧洲立马就得上报纸了。不好不好,赶紧改头换面吧?要不我偷一件衣服给你?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4 17:19
以下是引用拉拉121在2005-4-24 17:09:05的发言: 去陕西看看吧,某些人啊,老是喜欢躺在在床研究中国的国情,真是搞笑,难怪呼中国人都奔小康了。

说我吗?我老家在广东梅州,是山区贫困地区,我回过一次老家,去亲戚家做客时,他们只能招待稀饭和咸菜,房子是土块垒的,几乎没有任何家具,但近年好一些了,但好不到哪里去,同村也有很富的,很多钱,中国贫富悬殊是惊人的,即使农村都是如此。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7:22
mjzk有些地方想要贫富悬殊都没办法悬殊,而在农村这些地方才占大多数。有一家在他们村算是大款,因为阑尾炎到医院花了两千多做手术,就变成贫农了,这种地方你想让他们贫富悬殊都悬殊不起来,醒醒吧,小弟。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4 17:23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7:04:34的发言: 我是鼓上蚤时迁,发誓偷尽天下女孩子的心,三峡也算是占了三峡工程的便宜,我在99年去过延安,在那里看到过这种情况,真的是很惨,现在我还记得那些破麻袋,他们用麻袋当被子,唉。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怎么样?

陕西的情况可能是缺水造成的,那里人口密度不大,但收成很差,靠天吃饭,所以贫穷,想在地里抓点蛇,青蛙,老鼠之类的可能也不容易,连绿色都少见,我在电视中看到陕北也是沟壑连连,水土流失很厉害。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4 17:28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7:22:40的发言: mjzk有些地方想要贫富悬殊都没办法悬殊,而在农村这些地方才占大多数。有一家在他们村算是大款,因为阑尾炎到医院花了两千多做手术,就变成贫农了,这种地方你想让他们贫富悬殊都悬殊不起来,醒醒吧,小弟。

应该是地理环境太差造成的吧,我们那里同一个村,富的有好几栋小洋楼,办沙场,搞建筑运输,有的老板的富有是我一辈子也不看想象的,穷的就像我那个穷亲戚,看来以后也不会有钱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24 17:28:51编辑过]

作者: 拉拉121    时间: 2005-4-24 17:33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7:16:15的发言: 哈 拉拉是党卫军?这要是在欧洲立马就得上报纸了。不好不好,赶紧改头换面吧?要不我偷一件衣服给你?

不好意思,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7:36
mjzk,并不是自然环境的问题,而是机会的不均等和财富再分配失衡的问题,你们为什么还是忘不了找借口呢?哎,不要找借口应该想办法才对,天下有难匹夫有责。连你们老祖宗的教训都忘了吗?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4 17:39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7:36:43的发言: mjzk,并不是自然环境的问题,而是机会的不均等和财富再分配失衡的问题,你们为什么还是忘不了找借口呢?哎,不要找借口应该想办法才对,天下有难匹夫有责。连你们老祖宗的教训都忘了吗?

我找什么借口了?我亲戚也没钱的,我老祖宗什么教训我忘记了?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4 17:41
广东省把那些地理环境差的(石灰岩地区)那些人都移民到环境好的地区后,大多数人都脱贫了。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7:44
拉拉 欧洲对纳粹很反感的如果在公共场合穿纳粹服装。。。。你自己想吧?看来我国还是比别的国家自由民主阿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7:45
mzjk,我国环境好的地方到底有多少?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4 17:50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7:45:33的发言: mzjk,我国环境好的地方到底有多少?

我知道,不可能都靠移民的办法,但环境就那样,如何富?命里注定的。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7:57
又拿出天命说,你也太嘎哈了吧?怎么没有办法?把贫穷当资源开发贫穷食谱,以应对现代病,把荒凉当景观开发旅游业,提高教育投资,开发智力资源。像你在各个民族论坛跑来跑去就可以摆脱天命?
作者: 拉拉121    时间: 2005-4-24 18:10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7:44:17的发言: 拉拉 欧洲对纳粹很反感的如果在公共场合穿纳粹服装。。。。你自己想吧?看来我国还是比别的国家自由民主阿
请不要把隆美尔与纳粹等同。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4 18:16
对不住,没细看,原来是沙漠之狐。
作者: skywham    时间: 2005-4-24 19:19
以下是引用拉拉121在2005-4-24 18:10:03的发言: 请不要把隆美尔与纳粹等同。

如果此人不能与纳粹等同,还有谁可以与纳粹等同呢?

建议去看一下他的传记,他有人性的一面,也有违反战争法虐杀俘虏的一面,外加他为纳粹德国服务,所以他确实是一个与纳粹做的很近的.所谓他反西特乐的事情,那更多是出于舆论需要,总的来说,他从来没有反对过西特勒和西特勒的政策.

所以我觉得,您使用那个独眼英雄-施道芬博格的效果会更好一点.虽然隆美而也是我很喜欢的移动撤退战高手.


作者: 拉拉121    时间: 2005-4-24 19:25
以下是引用skywham在2005-4-24 19:19:46的发言:

如果此人不能与纳粹等同,还有谁可以与纳粹等同呢?

建议去看一下他的传记,他有人性的一面,也有违反战争法虐杀俘虏的一面,外加他为纳粹德国服务,所以他确实是一个与纳粹做的很近的.所谓他反西特乐的事情,那更多是出于舆论需要,总的来说,他从来没有反对过西特勒和西特勒的政策.

所以我觉得,您使用那个独眼英雄-施道芬博格的效果会更好一点.虽然隆美而也是我很喜欢的移动撤退战高手.

我头像,我喜欢,不管你对他有什么评价,代表不了我的观点。
作者: 道教玄武子    时间: 2005-4-24 23:23
以下是引用鼓上蚤在2005-4-24 15:08:31的发言: 二丫头呢?快来检查你道哥的枪有没有问题.快来呀.晚了就没有机会了.

二丫头?你们是认识的?在哪里的捏?

难不成她和我、阴暗面一样是信道滴?


作者: 道教玄武子    时间: 2005-4-24 23:25
以下是引用来了在2005-4-24 17:23:22的发言:

陕西的情况可能是缺水造成的,那里人口密度不大,但收成很差,靠天吃饭,所以贫穷,想在地里抓点蛇,青蛙,老鼠之类的可能也不容易,连绿色都少见,我在电视中看到陕北也是沟壑连连,水土流失很厉害。

一想到西北,我心里就难过,论穷,西北可是数一数二的
作者: 晋人    时间: 2005-4-24 23:52
以下是引用来了在2005-4-24 17:28:24的发言:

应该是地理环境太差造成的吧,我们那里同一个村,富的有好几栋小洋楼,办沙场,搞建筑运输,有的老板的富有是我一辈子也不看想象的,穷的就像我那个穷亲戚,看来以后也不会有钱了。

不是地理环境问题,只要是小农经济就不可能富起来,再加上苛捐杂税,就只能是贫穷了。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5 00:17
小晋那 不可说不可说。

作者: 南粤高凉仔    时间: 2005-4-25 00:23

mmst://218.30.8.9/vodtv/djaqgs/djaqgs3.wmv?str=4c436f239c71e91e6b8ca25cbed1e2c3&useraccount=fengzhong2000&timestamp=1114359605&flag=1

道教玄武子兄,帮下忙,复制上面的地址到空白的网业里看看,能不看到啊,那是东京爱情故事,如果可以看到的话,那个网站就有漏洞了,以后很多人都可以看免费的了。虽然钱也不多。


作者: 道教玄武子    时间: 2005-4-25 00:26

我这进不去啊

我现在在南宁的网吧里,不知道是不是这里网管的问题


作者: 南粤高凉仔    时间: 2005-4-25 00:28

要复制全哦,连前面的mmst://也要复制哦。

那有没有其他在线网友帮忙看一下啊,能看的到的请告诉我一声。


作者: 道教玄武子    时间: 2005-4-25 00:31

我复制得很全啦

差点连你的头像都复制进去了,还是不行


作者: 道教玄武子    时间: 2005-4-25 00:33
显示出来是“不允许访问资源”
作者: 南粤高凉仔    时间: 2005-4-25 00:33
其他网友有没看的啊?谁帮一下我啊。
作者: 鼓上蚤    时间: 2005-4-25 00:58
不行 看不到。
作者: 道教玄武子    时间: 2005-4-25 02:04

别难过,送你个汉服小头像


作者: 来了    时间: 2005-4-25 08:52
以下是引用南粤高凉仔在2005-4-25 0:28:13的发言:

要复制全哦,连前面的mmst://也要复制哦。

那有没有其他在线网友帮忙看一下啊,能看的到的请告诉我一声。

高梁仔,看不了啊!

[attach]8318[/attach]






欢迎光临 僚人家园 (http://bbs.rauz.net.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