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设法律-fazliz版
按计划将在五月初正式开设,先请各位贝侬提提意见和建议,具体的管理计划将会在一段时间之后出来。并希望先试运行一段时间,视情况决定保留或撤销
1 主题
中文版名:法律 壮语版名:fazliz 所在讨论区:社会时事沙龙
2 说明
成立目的:(1)让各位贝侬更加了解国家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 (2)更多人参与进来交流生活中的事例和问题,提高对生活的认识 (3)传播民族法律文化,法律习惯 (4)解答一些对身边案例的疑问
讨论范围:(1)国家颁布的先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交流 (2)各位贝侬在生活中遇到的案例,问题 (3)民族习惯法,法律文化和法律信仰 (4)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制建设 (5)一些案情通报和评论,心得体会
3 建议
邀请一些人作为顾问,可以较好解决疑问和对法律的理解
4 发起人资料
陈洲,男,壮族,1983年12月出生于广西河池,先后就读于都安县高级中学,河池市高级中学,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民族学专业,将于2005年7月毕业并进入中山大学法学院就读法律硕士。 ID:阿洲,曾用ID:彩虹几度
email:hs01cz@student.zsu.edu.cn 本人愿意担任法律版的首任版主,并认真负责地搞好法律版的创建工作,办好法律版,在论坛上为这一方面尽微薄之力
呵呵!好!我支持!
回答ihpei贝侬
那可再好不过
英美法系也称为普通法系,是和民法法系也成称为大陆法系或者罗马法系相并列的两大法系,两者在这个时代,出现了很多共通交融的地方,内地现在通行的是民法法系,香港是普通法系,前者注重规范化的法典,后者注重判例,各有千秋。所以如果能有你参与进来讨论,我想一定能够更加全面,也利于我们了解现实中的普通法的东西,呵呵
支持!
请问楼主毕业后准备做法官还是大状啊?
支持楼猪贝侬!
尽快开始吧,我要认真学习呢!
看到此贴很高兴!!!
我有一同学在北京政法大学就读本科,我想我同学对此版块感兴趣!
我大力支持!!
不必开个专门的版吧?faplwd?
四海那版我觉得也该撤了!
四海那版我觉得也该撤了!
你想搞人家下岗啊?????
我也同意开设法律版块,但不知起什么样的版块名称好一些。
现在“社会时事沙龙”的三个版块,实际上都有涉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帖子,“谈天说地”版块则比较适合讨论法律问题。如果只是“试运行”,我觉得可以先在“谈天说地”下面设个“法律法规”讨论区。
支持沙南的意见!
另外,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来撤掉[四海民族]。
嗯,先做一个讨论区也好
不如就这样先?我去找些法规来发,然后一些案例
四海那版我觉得也该撤了!
看来你嫌我们烦人哦
嘿嘿
关于开设法律版的事宜,本《家园》的老前辈郁水啸翁在2004-3-24 就首先呼吁过(参见网页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3&ID=4139&page=5)。网友们也提出了许多的意见。
开通法律版是件容易的事情,但管理得好就不容易了。建议楼主先将如何设立、管理的方案拿出来讨论;在征得理事会多数成员的同意并订出规则后再开通,比较合适。
开通后必须有专人负责并严格管理,有严重违反规则的贴子,坚决删除。
怎么样?红棉树,你的意见呢?
沙南贝侬说的也不错,不如就那样试行个把月看看?
就这两天开始吧?
四海那版我觉得也该撤了!
为什么要撤消?人气旺盛的版,不解!!
经过不短时间的酝酿,“法律法规”版块于今日开通,并由本帖楼主阿洲贝侬出任版主。请大家积极发言和讨论。
『Naeuz Fap 法律法规』 :http://www.rauz.net/bbs/index.asp?boardid=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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