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的考古发掘,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世界意义。历经3年探测,已获重大成果(见人民日报2004年1月30日有关报道)。它不仅确证了5000年中华文明及其生生不息的延续性,而且为我们托出了一个清晰可鉴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广泛认识价值的尧及尧的时代,并以其自身长久积淀的文明印痕遂使4700年前的人文社会景观突现眼前,在强烈的视觉冲击中引发出我们对中华传统文化与古代文明的诸多现实回应与理性思考。
一
陶寺,位于襄汾县东南隅。这次陶寺古城址的发掘自2001年春天开始,迄至2003年秋天,已获得重大成果。3年来,共发掘面积1500余平方米,钻探面积30多万平方米。发掘位置介于襄汾县陶寺村与中梁村、宋村、沟西村、东坡沟村之间。从考古发掘中所获得的重大成果,主要是发现并确认了陶寺早期小城、宫殿区和中期大城及墓葬,从发掘出土的陶寺城址的南墙和东墙遗迹中可以作出推测和判断其城址平面为圆角长方形;发现并确认了陶寺城址中的祭祀区和宫殿核心建筑区;发现并确认了陶寺城址的中期墓葬群和大量史前珍贵文物;发现并确认了陶寺遗址中的古观象台、仓储设施和此前发现的扁壶朱书的“文字”符号、龙盘、土鼓、特磬、彩绘陶簋、玉琮、玉璧、玉佩、玉兽面、玉钺、玉戚等礼器、祭器与陪葬品;另外,还出土了一件至为宝贵的铃形青铜器——这是中原地区龙山文化中惟一的一件具有成熟造型的青铜器。
从陶寺考古发掘中获得的所有成果,都具有重要价值,它们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也都是划时代的。
著名人类学家摩尔根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大抵都遵循了一个规律,即从“部落联盟”进入到“国家文明”。而酋邦制则恰恰正是这一飞跃式过渡中的中间环节,它既具有一定的部落联盟的痕迹,同时又更具有国家的特点和性质。陶寺考古发掘的重大收获和重要意义,就在于它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实物与资证。
1.城邑
城邑是伴随着部落的出现而出现的,但真正意义上的城邑的建构则是始于酋邦制社会之初的。因为城邑,特别是都邑,往往是国家形态的构件和国家文明的象征。《帝王世纪》中曰“自黄帝以上,穴居而野处”,“及至黄帝,为筑宫室,上栋下宇。”这说明,人类在进入部落时代后,就已开始筑屋而居了,但还未形成城邑。只有在进入了酋邦制社会之后,才逐渐出现了功能较为齐全的城邑。城邑的出现,一方面固然是为了聚居的需要,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还在于它是为了适应国家机器能够得以集中而正常地运作的需要才应运而生的。它具有着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恩格斯所说“在新的设防城市周围屹立着高峻的墙壁并非无故,它们的壕沟深陷为氏族制度的墓穴,而它们的城楼已经耸入文明时代了。”
陶寺城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同时也确实秉有这样的性质和功能。
对于一个初具国家形态的酋邦之城邑来说,其必备的要素是街区屋舍、宫殿群落、祭祀建筑、墓葬区、观象台、水井、道路和仓储设施等。所有这些,在对陶寺城址的发掘中不仅都找到了,而且其规模之大和典型性也都是超乎寻常的。尽管陶寺城址在早期、中期和晚期三个时期中是不断地发生着局部的迁徙和变更的,但还是发掘出了城址的大致范围和主要建筑物的遗迹。如中期宫殿核心建筑区的道路、壕沟、墙基、台阶、桥墩、豁口、斜坡、槽壁等,都从夯土与生土的间隔、堆积层的迭压,以及人工筑成的版块中约略显现出来,特别是从这些城址遗迹中,还可以明显地看出当时是采取了先进的仰斜式基底逆坡挡土墙式的夯筑方法,在做夯土桥墩时则又采取了先进的柱下杯形单基础的形式。从这些城址遗迹中,人们可以清楚地辨别出哪是宫殿,哪是屋舍,哪是祭坛,哪是宗教设施和观察天象的特殊建筑,哪是具有仓储功能的仓储区和分为不同阶层的墓葬区。在城址的祭祀区,人们甚至还可以清楚地看出由三道呈月牙状的夯土墙和台基组成的以观天授时功能为核心,兼有祭坛功能的大型建筑。对于陶寺早、中期宫殿核心建筑区的认识,尽管只是发掘出一条位于其北围沟边缘的北出入口的路基,但也足以证明这里就是宫殿核心建筑区的所在。
由于年代太久远了,加之即使是在尧的时代,陶寺城邑也经历了早期、中期的多次变迁、扩建和重建。在这样的情况下仍能够留下现在这样的遗迹,确实是难能可贵的。更重要的是,从这些城址遗迹中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当时城邑的建筑规模和宏伟气象,特别是各种标志性建筑,如宫殿、祭坛、天象台,以及仓储区、墓葬区、街市区和道路等遗迹的出土,更说明陶寺城址在当时不仅是典型的城邑,而且是一座气势宏大的“王都”。由此可以证实,尧确实是建都平阳。陶寺距离临汾古平阳大约30公里,由于历史上行政区划和地域称谓的差异所致,我们完全可以判定陶寺城址即尧建都的地方,也即平阳之所在。
2.文字
文字,是文化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元素符号,同时也是人类文明的原创性标志和初始性记录。人类社会的真正的文化与文明,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正是从文字的诞生而开始的。当然,文字本身也是随着文化与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据传,汉字的最早发明者为仓颉,他是黄帝的史官,大概是为了记录历史才发明了文字符号吧,在我国早期的文献典籍中,如《韩非子》、《淮南子》、《史记》等,都有“仓颉作书”的记载。
虽说仓颉造字始于黄帝之时,但由于漫漫岁月的湮没,于今已很难寻觅踪迹。可幸的是,在陶寺城址的考古发掘中居然发现了迄今为止中国最为古老的文字遗迹,这就是在陶寺城址的晚期居址中所出土的一件陶扁壶上用毛笔朱书的字符。这件残破的扁壶,出土于陶寺城址内I区的灰坑H3403,在陶质扁壶的正面鼓腹部用毛笔蘸红颜色写有一个“”字,而在扁壶平直背面另有同样用毛笔蘸红颜色书写的两个字符,即“”。对于前者,可以隶定为是“文”字;对于后者,有一种观点,认为是甲骨文、金文中“”字的古写。这样一来,扁壶上的三个字符,就可以隶定为“”字和“文”字两个字。用这两个字组词,便可成为“文”,而“文”又即“明文”也。“明文”则可以解释为是记述尧的功绩与德慧,并用朱书的方式传诸于后世,弘扬于九州的。此外,另有学者比照甲骨文的字形字义,将这三个字符演绎为“建在黄土高塬(兀)上的高大的夯土城”。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三个字符可以隶定为是“文尧”二字,其义为对尧的懿赞和尊称,因为《尚书·尧典》中说“曰稽古尧帝,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公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这意思就是说,尧的治国方略、淳尚道德和崇高威望,必将光照四方,必为后世钦敬。即使在尧离开帝位之后,人们也怀着崇敬之情尊其为文祖,并修建祖庙以祀其文德(见中国文物报2003年11月28日何驽文)。
不论哪一种隶定和义释,都是对尧的文治武功和懿行嘉言的肯定与颂扬。当然,这三个字符的重大意义显然并不只在于它的具体含义,而更重要的还是在于它的存在和出现。因为它的存在和出现的本身,就已经把中华文明推演到了4700年以前。还因为在任何时候,文字都总是文化与文明的最基本和最典型的表征与体现,更何况这三个字符是迄今为止考古所发现的中华民族的最早和最古老的成形的文字记录。当然,单从字符的意义上说,陶寺扁壶上的朱书文字,是还不能算做最早和最古老的,因为在它之前,从山东丁公龙山文化遗址中就已发现过更为简单的字符,甚至在距今7000至4500年的仰韶文化遗迹中也已发现过字符,如郭沫若就曾对从半坡遗址中发现的字符作过如下评说“其意义至今虽未阐明,但无疑是具有文字性质的符号,如花押或族徽之类。”但是,陶寺字符与所有此前发现的字符相比,均具有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是“字”的成分多了,“符”的成分少了,且变随意刻划为正式书写;二是陶寺字符不但是伴随着趋于定型的社会形态和国家形态的出现而出现的,而且也已明显地赋与了富于社会性和智慧性的文明含义。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认为陶寺字符是迄今为止在考古中发现的中华民族的最古老和最典型的文字符号。它的价值,绝非此前所发现的所有字符可以与之同日而语。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类由愚蛮向文明的过渡,正是“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才得以实现的。
3.器物
器物是劳动的结晶,是智慧的创造,也是文化与文明外化和物化的标志。因此,认识、衡量和评价一个时代、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形态,其所制造和拥有的器物是非常重要的依据,特别是在对人类早期社会形态及其发达程度的认识与评定上,器物的重要价值和作用就尤为突出与显赫。比如从石器到青铜器再到铁器的制造和使用,就成为划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重要尺度与界标。因为器物既是人类智慧和劳动的产物,又是促进人类智慧和劳动进一步发展的工具与动力。阿基米德曾经说过,只要给他一只杠杆,他就能够撬动起整个地球。这虽然不无夸张,但也从一个特定的角度说明了工具即器物在促进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中的巨大作用。
尧所处的时代,是龙山时代早期,也是人类冶铜、锯木、制陶、砺玉的时期。所以,在陶寺城址及墓葬中所发现的器物已经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丰富性和精致性的特点来。当时,陶器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了,以致至今在陶寺城址的发掘现场人们还随处都可以捡到破碎的陶片。从这些随处可见的陶片中,完全可以看出当时生产力所达到的水平。在尧的时代,墓葬也已相当讲究了。有墓圹,有墓龛,有尸床,有船式的棺板和大量的随葬品。从这些墓葬中所出土的器物主要有玉钺、玉璜、绿松石饰件、子安贝、白玉管、天河石、骨镞、漆木器、彩绘陶器、草编物、青石大厨刀、木案板、红彩漆筒形器、漆柄玉石兵器、漆木盒、彩绘陶簋、彩绘漆觚形器、玉兽面、大圈足盆、折肩罐、玉璧、小口圆肩罐、直口盆形單、釜灶、单把鬲、圈足罐、石钺、玉琮、璜形玉佩,以及“仓形器”、铜器等。
所有这些器物,在当时来说,都堪称是空前丰富和精美的,这也从一侧面反映了尧的时代生产力所达到的水平和人的智慧所开发的程度。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仓形器”和铜器。
在陶寺遗址所发掘的1300余座墓葬中,其中有6座大墓中均置有“仓形器”各四五件。“仓形器”为一圆柱体,顶上呈蘑菇形,圆柱体周围等距离凿有3个凹形小洞,外壁敷施红彩。每个“仓形器”旁边皆附置有骨质匕首一件。骨匕呈扁平状,外表光滑,柄端钻孔,另端磨为钝刃,体长22.3厘米,体宽2.2—3.4厘米。此“仓形器”作何用呢一种倾向性的认识是将其视为“榬”的代替物。“榬”乃为在缫丝过程中为缠丝所用之器物。以其作为陪葬物大约是代表一种身份和一种享受吧,因为丝绸在当时是一种高贵的奢侈品,而缫丝在当时则代表了先进的生产技能和高度的经济水平。
如果说“仓形器”在陶寺遗址中是一个罕见的发现,那么,一件铃形铜器在陶寺遗址的出土就更是一个罕见的发现了。因为在龙山文化遗址中虽然多次发现了铜,但成形的铜器却极少。例如在龙山文化的中枢地带河南淮阳平粮台、郑州牛砦、临汝煤山等遗址中所发现的铜,就均为渣、块状,概无成形的器物。而如今在陶寺遗址中所发现的铜,却是一件近乎精美的铃形的铜质器物,这也可以说是龙山文化中惟一的一件成形的青铜器。它长6.3厘米,宽2.7厘米,高2.65厘米,其化学成分为含铜量占97.8%,含铅量占1.54%,含锌量占0.16%。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陶寺文化属于龙山文化的初始阶段,在这个时候竟能冶炼和铸造出如此近乎精美的青铜器,不能说不是一个奇迹。
4.礼仪
礼仪的形成,不仅是文化与文明的产物,而且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不断地趋于完备的。“礼”之所以能够成为孔子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实在是当时的社会实践使然。因为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从部落时代开始礼仪就已经出现了。图腾崇拜、太阳崇拜、祭祖祭神、会盟结社、占卜观象、设坛立庙等活动,远在仰韶文化时期就已经广泛地渗透在人们的生活与意识之中了。在距今6000年之久的半坡遗址中,就有杀头祭屋的考古发现。至于太阳崇拜之类现象,则可以上溯到原始社会的肇始时期了。正因为如此,美国学者伯恩斯与拉尔夫在《世界文明史》中才特意指出“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最重要特点也许是制度的发展。一种制度可以下定义为就是群体信念为了满足群体的某种需要而以比较固定的形式组织在一起的群体行动的结合物。制度通常包括这一套习惯和传统,一系列法规和准则,以及物质的延伸,如建筑、惩罚手段、沟通和训诫机构。由于人是社会的人,这些成分有些大概是从很早的时代就开始即已存在,但完整形态的制度看来是新石器时代的一项成就。”
陶寺考古发掘中的礼仪遗迹,就从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证实了当时社会的文明程度、发展水平,以及国家形态与生产力所达到的高度。
首先是庞大的祭祀区遗址的面世。在陶寺城址祭祀区内,不仅建筑面积大,而且祭坛、台阶、路沟、角门等一应俱全,设计和夯土都十分讲究,出土的祭祀器物也十分丰富。有龙盘、玉钺、特磬、土鼓、肥足鬲、小口折肩罐等,特别是其中的彩绘龙盘,不仅色彩艳丽、图饰精美,而且尚有代表酋邦首领权力的象征意义。我们完全可以从商周时代青铜器上的花纹设计样式作出判断陶寺彩绘龙盘对后世礼仪文化的发展,乃是产生过重大影响和具有着深远意义的。
其次是庞大的墓葬群和丰富的陪葬器物。在陶寺城址发掘中,先后发掘出墓葬1300余座,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不仅出土了大量文物,即陪葬品,而且从墓葬中圹与棺、尸与物等的设计和摆放中,还可以看出是很有讲究的。其大都为竖穴土坑墓,一般墓圹为圆角长方形,如中期大墓M22,开口长5米,宽3.65米,底5.2米,宽3.7米;墓底距地面8.4米;墓向140度。在陡直的墓壁四周均敷以草泥,并伴有精良的装饰。大墓的四周掘有壁龛若干,用于放置随葬物品。棺,是由一根整圆木挖凿而成的船形物,一般长约2.7米,宽约1.2米,高为0.16—0.3米,板材厚度0.03米,头端挡板与壁板和底板连为一体,脚端挡板向里回缩0.9米,嵌入棺体之内充当挡板之用。整个船棺的内外皆涂以红色。尸床平形嵌入船棺底部,尸床上除置以墓主尸骨外,还另外放有一些随葬品。船棺底下铺有一层厚约1毫米的絮状物,现已变为朽灰,大概是为了预防潮湿浸蚀棺木而特意放置的隔潮物吧,从棺内坑内及填土层中所发现的物品,主要有苇杆、红色绸块、子安贝、绿松石珠等。从整个墓圹、墓棺及随葬物品的布局与摆式中,可以看出完全是遵循礼仪之规而为的。特别是在陪葬物品中,更是按照墓主的不同身份而大有区别。有的随葬玉器、漆器、彩绘陶簋,有的随葬骨镞、公猪、兵器、青石厨刀,有的甚至在墓室中摆放着一劈两半的猪肉坯子多达20爿,合计有10头猪之多。所有这些,都说明在陶寺文化的中期,人们的丧葬观念和礼俗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即一改往日随葬陶器、木器、石礼器的习俗,而以玉器、漆器和彩绘陶器等取而代之了。当然,发生这种变化的基础,是生产力的空前发展和文明程度的空前提高。
再其次是观天象、祭天神。这一点在陶寺文化中的表现尤为突出。从陶寺城址中发现的“观象台”就是一个最为典型的例证。尧的时代对天文历法的贡献是空前巨大的。尧不仅自己“其仁如天,其知如神”,而且亲自下命令派遣羲和、羲仲去管理历法与授时,并测定了一年的天数、二十四节令和四季。毫无疑问,“观象台”遗迹的发现,证实了《尚书·尧典》上所说的“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的真实历史背景与社会现实。在史前时期,由于科学不发达,所以王者往往是将为政与为巫结合在一体的。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威望和更具号召力。正如基庭所指出的那样“宗教可视为一种启动剂或催化剂,它提供了控制群众的一种途径,从而奠定了控制重要生产资源的基石。”特别是在古代酋邦社会中,几乎酋长与巫师就是一个等同的概念,“民神杂糅”的现象十分普遍。观天象在当时并不是作为科学而是作为巫学的,而巫学在中华文明的历史进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确是不可低估的。这无疑是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特定社会涵负与精神现象。事实是,如若没有“巫”的配合,也就不会有发达的中国古代文明的出现。因此,观象与崇“巫”,在史前社会中都应当归属于礼仪的范畴,也都会产生礼仪的效应。显然,“礼”在史前社会中是一个很大的概念,也是一种很重要的制度与民俗。《通典·礼一》中对“礼”的特点、性质和功能曾作过如下概括性描述“夫礼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其降曰令,其居人曰义。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理人之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故圣人以礼示之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
由此可见,陶寺城址所出土的各种与礼仪相关的遗迹和器物的意义之重大、之非凡。
二
文化是文明的果实,文明是社会的结晶,社会是历史的寒暑表与脚步声。而从科学的意义上作考察,人类社会有文字以前的一切历史都必然和必须是经过考古佐证的文化与文明的产物。陶寺考古的意义正在于此。它以自己独到的发掘和发现,不仅证明了山西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根祖之源,而且也证明了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惟一赓延至今的最古老和最优秀的人类文明。
从2000年我们提出“华夏文明看山西”的文化理念和旅游主题,至今已有3年多的时间了。3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并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特别是通过常家庄园的历史博览、“百名山西历史人物画展”、确立和建构“晋文化”学术地位与历史格局、寻访龙山文化遗迹及加强对尧、舜、禹历史地位的探寻与认同等一系列活动,使山西成为国内外瞩目的历史文化的荟萃之地与关注焦点,在引发学术界热情眷顾的同时,更招徕了络绎不绝的考察者、参观者和旅游者。
华夏文明看山西,是一个重大的历史命题和时代命题。我们在提出和回答这个重大命题的过程中,不仅有着坚定的信念和巨大的热情,而且也始终保持了冷静的理性思维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我们说“华夏文明看山西”,当然并不是说只有山西才有华夏文明,而只是从特定的视域出发,给予山西所拥有的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以充分的理论诠释与合理的历史定位。作为历史唯物论者,我们对任何历史的评判与诠释,都应当以事实为根据。而正是确凿无疑的历史事实给我们的设论作了极为有力的确证与支持。这就是陶寺考古的新发现和尧文化的丰富遗存。
显然,我们现在再说“华夏文明看山西”,无疑要比3年前更自信和更有理有据了,因为陶寺考古发掘已以不容置疑的历史事实证明了中华文明最早、最有根据和最完整最庞大的社会文明遗迹就在山西。
陶寺文明遗迹作为文明国家的序幕和起源的历史见证,其重大意义有二一是为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史作了考古确证,将中华民族有考古成果资证的历史向前推进了2500年以上,从而改变了长期以来以西周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作为中华文明纪年之始的传统做法,遂使5000年中华文明从此得到了初步的考古证明。二是证明了中华民族不仅有5000年的文明史,而且这5000年尚是一环套一环,一直延续发展至今的。在过去,所谓“三皇五帝”,也都只是民间传说,甚至只是神话传说。这就使5000年中华文明有一大半悬了空,得不到史迹证实,一段时期国际上一些学者只承认中国有2300年的文明史。陶寺考古发掘的巨大意义就在于,它通过对尧及尧的时代的都邑和墓葬遗址的发掘,寻获了当时的大量文物遗存,从而使尧、舜、禹的时代不再是传说,而是成为了确凿的历史。从尧的酋邦制时代到夏,大约700年左右,夏、商、周三代到公元前841年,大约1300年左右,从共和元年至今,大约2800年左右。这三个数字加起来就是4800年左右,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史,由此得以确定。陶寺考古的意义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如若单从文明史的久远程度上看,在世界范围内起始于公元前2000年以上的并非绝无仅有。但无一例外的是,所有这些古文明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发生了断裂,也都早已成为失落的文明。而只有中华文明从萌生至今不但未曾有过丝毫的断裂,而且一直在环环相扣、步步相衔的丰富和发展中延续至今,迤逦绵亘了5000年之久,这不能说不是一个奇迹。特别是像我们今天所沿袭的文字、历法、礼制,我们今天所遵从的道德规范和审美矩度,可以说有相当一部分早在尧的时代就已经出现了雏型。换言之,也就是说,在我们的民族文化传统中,有许多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从尧的时代就开始形成并经过不断发展而来的。
在陶寺考古发掘中,大量遗存都在为这个事实提供着极为有力的佐证。特别是文字、礼制、城墙、宫殿、祭坛、器物、仓储、“王墓”、“观象台”等,都是极为罕见的文物瑰宝,也都是我国迄今为止年代最为久远的最具代表性和最典型、最丰富的发现。这些遗存,不仅在有力地资证着我们中华民族的悠久而灿烂的历史,而且也在显豁地阐释着我们中华民族的坚定的前进步履和丰富的精神内涵。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尧的时代虽然是一个酋邦林立的时代,但多数酋邦也已具有了国家的特征与性质。这其中,尧的酋邦无疑是当时最为发达和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因为从对陶寺遗址的发掘中可以看出,它已初步具备了文字、城市、礼仪和青铜器等作为国家文明标志的四大要素。一般说来,在旧石器时代和中石器时代,社会的组织形式为“游团”;在仰韶文化时期,社会的组织形式主要为部落;在龙山文化时期,社会的组织形式为酋邦。尧、舜、禹的时代属于龙山文化时代,其社会组织形式自然以酋邦为主了。所谓“酋邦”,实际上就是国家形态的雏形,或者说是为建立完型国家形态而所经由的必不可少的探求与演试。事实是,紧接着尧、舜、禹的夏、商、周,便已经正式进入了国家形态,成为中国历史上典型的奴隶制社会的开始。黄帝、颛顼都只是建立了部落,而从尧开始建立酋邦,则标志着一个巨大的飞跃——向国家形态的过渡和对国家形态的构建。
对于此,从陶寺考古发掘中便可以看得十分清楚。丰富的尧之都邑文物证实了《尧典》中的记载大体上是准确的、可信的。这也进一步反证了陶寺考古的巨大价值与重要意义。
陶寺城址的考古发掘及其丰富的出土文物,不仅确证了中华民族5000年的文明史,而且为我们提供了一幕远在4700年前的轮廓清晰的贤能的帝君形象与昌明的时代景观。它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同样都是深刻的和巨大的。
这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的巨大贡献,这更是山西人民对中华文明的巨大贡献。因为陶寺在山西,尧都在山西,那个虽然逝去了但却永生着的贤能帝君与昌明时代在山西。
(作者为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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