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www.rauz.net/bbs/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4.gif"><IMG src="http://www.rauz.net/bbs/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4.gif">,怎么又扯到私人恩怨去了?哪来的恩怨?有完没完啊?</DIV>
呵呵,我不是瞎子。什么没完啊?不是说微不足道了么? 其实,我之所以说这话,意思在于:和壮文工作相比,任何私人恩怨(当然只是网络上的小小摩擦)都是微不足道的,贝侬们还是不计较这种小事吧,为壮文工作做点事情才真是应该的。 <P>如果我计较的话,你以为我还会出现在这里吗?红棉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我想大家都很明白!这样的一个“质询”对于任何一个心胸狭窄人,无疑是逐客令<img src="http://www.rauz.net/bbs/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4.gif"> </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Duhhenj</I>在2005-3-6 21:00:13的发言:</B>
<P>如果我计较的话,你以为我还会出现在这里吗?红棉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我想大家都很明白!这样的一个“质询”对于任何一个心胸狭窄人,无疑是逐客令<IMG src="http://www.rauz.net/bbs/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4.gif"> </P></DIV>
<P>贝侬,你别乱猜啊,我可没有说你计较,我相信计较的不是你。但是不代表别人心胸不狭窄,要不然能够有“踢人”这样的事情发生么?“逐客令”一词太过言重,僚人家园不是红棉树一个人的论坛,是一个“社会”而不是一个“党派”,他想“逐”谁想“踢”谁就可以的么?</P>
<P>这事总是不愉快的,我想大家都想给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法,对于我来说,从壮文工作入手去解决是最为妥善的,以壮文工作的“大”,来对比此事的“小”,仅此而已。希望贝侬不要太敏感。</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6 21:19:25编辑过] <P>这么点小事也值得怎么闹,真是服了你们,有问题不可以先私下沟通吗?</P><P>没有什么天塌下来的大事最好别太情绪化了,关心民族文化的也没有几个人。自己先斗起来了,人家不来灭也先自灭了。</P> <P>人际关系需要搞得1+1等于2那么明白清楚吗?糊涂一点模糊一点也好啊。</P> 跟你沟通很困难,怎么说我也是奔3的人了,我们有代沟吗? 我不想再说了,一点都不搞笑 上面的“你”是指,越色僚人<img src="http://www.rauz.net/bbs/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2.gif"> <P>本来是小小的一场误会,是谁存心要把这件事搞大的,我相信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另外我疑惑的一个问题:红棉树被duzhenj踢出来之后当时就能把其对话框保存下来,其的作为另我感觉到他第一时间就想到在论坛上发表这个问题,把对话框保存下来作为证据,以上发表纯属个人想法而已。</P><P>很多人都和我一样都在等着你们对这场误会的最终解释呢,到底谁是谁非?</P> 你们要继续我们只好搬沙发来看戏了,好好表演,拿出点专业精神。 呵呵,在“小事扩大化”上,尚未确定贝侬可算是主角之一。表演挺累的,我也退到观众席上看热闹吧。 我不愿意看到任何论坛骨干在这个问题上意气用事。这样下去对这个论坛的发展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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