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2:54:01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立法还是很重要的,不然什么媒体不媒体的完全只能靠自觉,没有法律约束。两条腿走路吧。
很有道理,依法治国,无规矩不成方圆!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04:22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08: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目前只是立法调研计划,希望自治区六十周年前能够出台实施。
立法上,我们落后中国各各自治区,自治州太多了,有违背国家宪法之嫌!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05:44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08: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肯定的同时要看到我们自身的不足,要积极沟通,积极推进!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08:34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08: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共同关注一下。
我们要不断呼吁当局,尊重民族情感,自治区中唯一不对母语进行立法的自治地方,自治区中唯一没有母语电视台的自治地方。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10:21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08: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似乎区民委年初有此提法。继续观察。
2015年11月由自治区民语委发涵自治区法治办!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14:56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08: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就不要太纠结细节了。关键在内容。
名正言顺的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宪法!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17:35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08: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希望一直有进步。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现在首先是要有“法”可依!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5:59:17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有道理,依法治国,无规矩不成方圆!
对的,现在依法治国是中央非常重视的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6:00:42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立法上,我们落后中国各各自治区,自治州太多了,有违背国家宪法之嫌!
可惜时间不能倒流,所以往前看吧,老说以前没有意思,也不会有谁会认这个账。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6:02:01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肯定的同时要看到我们自身的不足,要积极沟通,积极推进!
希望这些事从此以后不要因为领导更替而发生中断,要做好接力棒。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6:02:49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要不断呼吁当局,尊重民族情感,自治区中唯一不对母语进行立法的自治地方,自治区中唯一没有母语电视 ...
是要继续依法继续保持沟通反馈。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6:03:23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5年11月由自治区民语委发涵自治区法治办!
我指的是名字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6:04:28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名正言顺的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宪法!
是可以有的。毕竟广西是壮族自治区。其他少数民族语言保护法规可以择机再行出台有法条例。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6:04:51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13: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现在首先是要有“法”可依!
嗯。这个是非常赞同的。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20:52:15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5: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的,现在依法治国是中央非常重视的
可是我们壮区官员还没意识到呀,本次壮语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不知道又要等多少年。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20:57:23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6: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惜时间不能倒流,所以往前看吧,老说以前没有意思,也不会有谁会认这个账。
就目前而言,广西各地包括民语委的官员都没有意识,曾经询问过河池民语委对立法的态度与看法,她的回答令人吃惊,河池壮文立法???好像跟我们民语委无关吧。也没有这打算!!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21:00:08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指的是名字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是的,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去年广西民族报网有报道过。当时大家都叫好。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21:04:43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6: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可以有的。毕竟广西是壮族自治区。其他少数民族语言保护法规可以择机再行出台有法条例。
先把壮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颁布出台,推广开有经验之后再延升其他语言文字,一步一步来,步子迈大了会扯蛋。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8 08:11:38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7 2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目前而言,广西各地包括民语委的官员都没有意识,曾经询问过河池民语委对立法的态度与看法,她的回答令 ...
整天就知道搞几场几个内定演出,没有让社会参与的事情终究会消亡。
开播壮语电视,各政府事业单位开设壮语办事窗口,壮语文立法,让壮语走进学校,上媒体电视……这些才是急需要做的。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6-5-28 18:59:28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16-5-27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指的是名字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广西呀广西。对你好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