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波杜 发表于 2004-10-28 09:44:00

发错了~~~~~~~~

<P>本人初来乍到,一不小心,把如下三篇不符本版的内容发表了。请版主移至相关版块并删除此贴!!!</P>
<P>《壮族音乐史》、《壮家民歌四大特点》、《壮族艺术一览》。</P>
绝无灌水之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28 9:45:13编辑过]

南粤孤客 发表于 2004-10-28 12:30:00

<P>不要紧,用多就熟了。</P><P>网络论坛是大家的,它成不了个人的。是个人的就不是论坛了。假如一定要说是个人的,那这个论坛只有在需要人出来承担法律责任的时候。那个时候就是红棉树贝侬一个人的了!所以,真诚希望贝侬把这里当成是发表个人思想创造成果的园地,当成是集体共建的精神家园,其他就不要顾虑了。</P>

红棉树 发表于 2004-10-28 20:24:00

<P>好的,我会帮你移动以上三个帖子,移动的目标版块是“图书与文史资讯”,我也会将你所提供的资料整理到我的资料库里,日后整理到壮族在线主页的相关内容里。谢谢。</P>

赖波杜 发表于 2004-10-29 00:21:00

感谢红棉树贝侬,还得麻烦一下。把这贴删了,因为这贴纯属垃圾贴。切勿手下留情!!!为盼。

红棉树 发表于 2004-10-29 00:23:00

不用,就让它自己沉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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