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委和语委是两家
原来以为区民语委是区民委和区语委的合称,看他们的七一活动,才知道是分开的,而且分得蛮清楚的。同一天的同一个主题活动,还这样,真是那样了。http://www.gxmzb.net/szb/html/2014-07/04/content_9139.htmhttp://www.gxmw.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8&id=10474 很多人都没弄清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自治区民语委)于1954年成立,1986年前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行政单位,1986年改为正厅级事业单位。2013年1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确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厅级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卢献匾主任是自治区民委主任兼自治区民语委主任。 什么叫这样,那样。
不同的机构,不同的职能,业务不同,分工不同。
另外,区语委是管普通话推广的,跟区民语委差了十万八千里 各位贝侬:这三个简称应分清:1,民工委.2,民事委.5,民语委. 语委是汉语推广部门,民语委才是少数民族语言管理部门,两方每年得到的经费相差十万八千里,汉语推广每年几十亿,少数民族语区区几百万,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都差不多用完了。 在此正式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加大对少数民族事业事务的投入,年经费至少过1亿. wenliqan 发表于 2014-07-04 10:45: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语委是汉语推广部门,民语委才是少数民族语言管理部门,两方每年得到的经费相差十万八千里,汉语推广每年几
这他码的还是广西“壮族”自治区? 看完。感觉,语委,民语委是两家。民委、民语委也是两家。不然,同一个活动,为什么不同时进行。这也是我们壮族的悲哀。看上去有点不团结的成分。 其实我一直对这些部门都是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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